樂音悠揚,余音繞梁,資深指揮家身著燕尾服站在最前排、最顯眼的位置,看他氣勢如虹的揮舞著指揮棒,在一片如痴如醉中劃下最後一個音符,結束這場辨模龐大的演奏會,宛如完成一項最神聖的使命。
如雷的掌聲響起,眾樂手鞠躬回禮,布幕落下,莊達佑隨即起身,將琴弓隨手一插,琴弓完美的貼合在他的手掌與大提琴之間。
看他熟練又輕松的神情,彷佛自己是流浪的劍客,這漂亮的一招便是刀劍入鞘,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身處氣質上乘的古典音樂世界,在旁人看來,他著實是特立獨行的。
所謂特立獨行,並不單指他耍帥似的收拾他吃飯的家伙,還有他的發型、上台演奏時的打扮、休閑時的活動,及平時的座車。
他的發型是「停機坪」,也就是小平頭的變種--會留這種發型的,最常見的就是美國大兵了,而以一個大提琴手來說,這種發型並不搭軋,如果再加上他充滿侵略性的眼神,簡直像是把琴弓當軍刀,隨時準備割人家喉嚨了。
不上台時,他身上永遠看不到有扣子的衣服,他有各式背心、迷彩服,還有運動服、休閑服,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大軍靴,走起路來簡直比美國大兵還跩,然而看到這身打扮,還有誰會將他與古典樂聯想在一起?說他是職業佣兵還比較像。
達佑喜歡冒險,不練習時就攀岩、運動、打獵、騎馬、參加恐怖冒險營、玩真刀真槍,甚至還報名過一些不可思議的挑戰節目……說得清楚點,如果他不是不怕死,就是個大變態!
而如果他真的那麼愛從事冒險活動,干麼不去當個冒險王就好了,還跑來裝模作樣的玩古典樂?
這自然是有原因的--
莊家有個老爺子,本身明明是學音樂的,偏偏跑去從商買賣土地,結果可能是錢賺太多了,有損陰德,導致妻子無法與他白頭,于是這個老頭又放棄事業,跑去學命理,想看看老伴為什麼不要他先走了。
這一學倒學出興趣,竟學了十幾年,還拿莊家上下幾十口人做實驗,當然,也不會獨漏達佑這匹野馬。
他剛出生時莊老爺還學藝不精,頂多只能算算他的個性,看將來有沒有成就,如此而已;過了幾年,他懂事了,莊老爺批命的能力也見成熟,竟鐵口直斷他沒有搞藝術的命,後來還會成為流浪漢,到老才見安定。
嗟!他為什麼要听他的?他要是相信命運掌握在別人手里,又怎麼會成為今日的野馬咧?
不過,莊老爺花了時間和金錢去學命理也不是白學的,更少達佑的個性就如莊老爺說的很難受控制,要不是他堅決打敗命運之說,肯定不會走入音樂這一行,而是跑去當個名副其實的流浪漢。
事實上,達佑不安于室的本質並非莊家第一人,舉個現成的例子,他父親的流浪癖就比他更嚴重,自從二十年前與母親離異後,他便浪跡天涯、居無定所,並且另娶了三任老婆,可卻都不得善終,十年來都沒再回過莊家,最近一次聯絡,是他三年前寄來的一張明信片,莊家人早就不敢期待他回來團聚,且已習以為常。
然而這一切,莊老爺子算中了嗎?很令人氣餒的,他算中了。
那麼,莊老爺子說達佑今年將有大變化,真會應驗嗎?
呃,好吧!他這匹野馬眼看是快拴不住了,但要變也要挨到明年再變,否則他對抗命運之說那麼多年,到頭來還是全盤輸給那個老滑頭,這不是比砍了他的頭更叫人不能接受!
至于會有什麼變化,老滑頭沒說,他也不想知道。
「嘿!大俠!先前我看到你和一個東方人在說話,是你朋友嗎?」金發碧眼的史密斯過來打招呼,他是同團的大提琴手。
為了遠離爺爺愛算命的魔爪,達佑到美國定居、學習音樂,並在國家樂團任職,完全不接受批命的干擾。
近來好萊塢吹起中國風,幾部拍攝精致的武俠片,打響其國際知名度,成功打進西方市場,不僅深獲好評,更引起西方人對中國武打的興趣,所以達佑的「刀劍入鞘」立刻令他被人聯想為深諳武功的大俠,名號不脛而走。
「是我祖宗,你有興趣?我可以幫你們撮合、撮合。」達佑故意胡說八道,他和這名同儕還滿熟的,知道他並非同性戀。
「你這個神經病!我只是好奇你們談什麼談那麼久?」
達佑這個人最沒耐心听人說話了,每每跟他說幾句話,他就動來動去,好像身上長蟲一樣,巴不得重點說完就閃人,而他竟破例安靜的和那名東方男子談了近半小時,所以史密斯才會這麼好奇。
「我下個月要去台灣,我哥要開個人獨奏會,我是神秘嘉賓,听說愛德華也接受了邀請。」達佑終于告訴他。
「你哥哥開獨奏會?怎麼不早說!幫我留張票。」史密斯趕緊報名。
達佑的哥哥莊達彥是個小提琴家,在樂界評比奇高,現下要開個人獨奏會,想必一票難求。
「去年新年你不是才在這里看過他的演出嗎?」達佑瞟他一眼。
「好音樂怎麼會嫌多咧!而且上次你哥哥來紐約時,談到你們台灣的算命學,我很想去見識、見識。」史密斯興致勃勃的道。
「你要去便去,干麼跟著我?再說我最討厭算命了,你跟著我,永遠沒機會見識到何謂算命!」達佑恨恨的瞪著他。
「嘿!」史密斯不由得被他瞪得矮了半截,「中國不是禮儀之邦嗎?你這是什麼待客之道?」
「抱歉!我拿的是綠卡,當美國人很久了,不爽我嗎?來單挑啊!」達佑皮皮的哼了聲。
「跟我這個真正的美國人講美國人?你是沒見識過美國人的厚臉皮嗎?太自不量力了!你機票訂了沒?幫我訂你旁邊的位子。」
就這樣,達佑帶著一個跟屁蟲回台灣,因為他如果不照史密斯的話辦,他往後的日子會更煩!
羅意臻是個好動的女孩,而且。
所謂好動,就是她喜好戶外活動,不管是團康,聯誼、爬山、健行……什麼都好,只要開口找她,她一定準時赴約。
因為她討厭閑閑沒事待在家里,她討厭那個家,所以巴不得天天有借口逃離!
羅家是個社會階層不高的家庭,羅母在工廠上班,常常為了加班沒空做家事;羅父雖名為出租車司機,但其實是個賭徒,家里的財務狀況永遠入不敷出--但,家境不好並不是她討厭這個家的原因,畢竟她不是虛榮的女孩,不會因為家庭狀況不如人就瞧不起自己的家。
若要說,她討厭的,應該是父親愛賭這件事才對,想有哪個人能容忍家里有個賭徒的?即使那個人是她的爸爸,她也要罵他不負責任。她國中畢業就得開始打工賺學費,全都是這個任性的老頭害的!
而意臻更討厭她的哥哥,因為他是個以考大學為名,老是向家里要錢的豬頭!
不是她故意貶損他,但以現在大學錄取率近乎百分之百,他也能落榜來看,不是豬頭是什麼?更何況他老是以長子自居,對家人頤指氣使的,偏偏父母卻都縱容著他,她看了心中就有氣!
他憑什麼?就憑他身為男丁,還虛長她幾歲就可以指使人嗎?啐!賓遠點,讓她耳根清靜點。
家中唯一讓她心服的,就只有姊姊了。
姊姊非常負責,而且負責得太過沒分寸,為了增加家里的收入,她毅然決定高中畢業就不再升學,不但白天開父親的出租車賺錢,晚上還端盤子兼差,忙得姊妹倆都沒時間好好說上一次話。
意臻少了談心對象,對家的排斥感不由雪上加霜,每天都祈禱自己能早日月兌離苦海,可惜逃離的費用太高,她的課外活動又花了不少錢,所以她只好繼續窩在那個討厭的小地方,偶爾向姊姊調點頭寸。
嗚……她不過是個高中剛畢業的十八歲少女呀!為什麼她的少女時代是這樣過的?真是太機車了!
至于呢,是指意臻這個人說話葷素不忌,只要對方是公的,她就敢跟人家講黃色笑話,管他是老是少,半生還是不熟。
其實她長得相當精靈可愛,削薄的短發不胡搞,粉女敕的臉頰不化妝,平板的身材不賣弄風騷,清脆的聲音也不亂發嗲。
從外表,完全看不出她是個愛虧男人的女,可是從她嘴里吐出來的,男人不是帥哥,就是「酷面」,除了不屑家里那兩個男人,懶得理他們外,她對討厭的男人開的玩笑尤其過火。
有一次,一個色老頭開著Lexus到加油站加油順便來把妹,雖然把的不是她,是另一個綁馬尾的俏麗女孩,但意臻仍忍不住對他開了個「鐵杵磨成繡花針」的玩笑。
罷開始,她主動出擊,不斷夸獎色老頭的車多帥,開這種車的男人又有多瀟灑,一定有很多美女自動黏上來等等,搞得色老頭心花怒放,有見風轉舵的意圖。
可是到了中場,重頭戲來了--
「鐵杵磨成繡花針」是說古代有個皇帝,每天沉迷于美色、不問政事,眾卿家束手無策,不知如何規勸才可免于被砍頭的命運,後來一位聰明的大臣鼓起勇氣告訴皇帝一句話,「鐵杵也會磨成繡花針啊!」于是皇帝為了寶貝著想,從此便非常節制。
「帥哥你年紀也超過五十了,每天有這麼多美女陪你,可能早就磨得跟針一樣了吧!」意臻用甜膩膩的聲音問道。
色老頭雖然有錢開高級房車,但小時候沒念過什麼書,連鐵杵磨成繡花針都听不懂,所以听得有些模糊,不過,他總算還听得懂「針」有多細小。
「嘿嘿,小美眉,妳要不要上車來,我免費給妳看看我有多粗!」他色膽包天的問。
「哎呀!人家還在上班耶,怎麼不等到下班了再問?沒誠意!」意臻嗔道。
「妳幾點下班?」色老頭以為有希望,連忙追問。
「嗯,人家肚子餓了,想不起來啦!」她可愛的說。
「妳想吃什麼?我請客!」色老頭急于表現。
「我喜歡吃香腸嘍!但是只請我吃,這麼多同事看著,多不好意思。」她故意眨眨眼,伸伸丁香小舌,一語雙關,逗得色老頭差點現場解開褲頭。
當時已經是晚上十點,色老頭色欲燻心,當下從皮夾里掏出兩千元,伸手想拉她--
「小美眉,我們去繞一圈再回來,買點東西請大家吃,相信妳的同事不介意幫妳代一下班吧!」他本想一張繳了油錢,剩下的就當成給大家的紅利,但意臻卻巧妙的躲開來,鈔票落在為他加油的男工讀生手里。
「這樣啊!我問問我男朋友好了。」她說著跑到對面的加油區,笑嘻嘻的邊和某個男孩說話,邊向色老頭打招呼。
色老頭這下臉都綠了,回頭趕忙抽回一張鈔票,找完錢後便識趣的離開。
「你又在戲弄人家了啊!」與她交情好的男工讀生了然于胸的說。
「嗟!他要是不給戲弄,我還戲弄不起來咧!」她輕哼了聲,不在意的道。
「我是怕有一天,我這個冒牌男友會被人蓋麻布袋。」
「不會啦!長腿帥哥,你跑快點就行了!」
「只怕到時連腿都被人打斷。」
「哦,不知道沒有腿的人都怎麼辦事哦?」說沒兩句,她的話題又繞回這方面打轉。
「妳的腦袋只裝了這些東西嗎?小!」男工讀生用力壓了下她戴了工作帽的頭。
「在電視上看到美麗卻雙腿殘障的女人,你沒想過怎麼跟她炒飯嗎?」意臻沒停止她的好奇。
「沒有大腿夾緊的感覺,肯定少一味,而且很多姿勢都不能做。」人家女孩子這麼放得開,男工讀生也不遑多讓。
「哈--你想過!」她像挖到了天大的秘密一樣開心,連忙跑回對面大聲嚷道︰「各位,我們的帥哥杰想用各種姿勢和沒腿的女人炒飯!」
「喂!是妳先開始的耶!」男工讀生急急忙忙的追上去。
這名工讀生叫阿杰,意臻總是喚他帥哥杰,他們兩人才認識一個禮拜,但已經因為有點色色的話題而混熟了。
為了不讓哥哥發現他回來了,達佑接受音樂會協辦單位的招待住進五星級大飯店,而不回莊家位于陽明山的豪華大宅。
奇怪的是,這件事竟然被神通廣大的莊老爺給發現了,氣得達佑摔壞了飯店兩組電話,因為他最不想見的就是這個人了。
可是莊老爺再怎麼說也是他爺爺,他親自打電話上來,說他在樓下的Lobby等他,他還能怎樣,直接叫他去死嗎?那可不行,老人家年紀一大把了,如果真的不幸就近掛了,到時家人怪他咒死他可怎麼辦?
既然老人家死不得,那就拉個墊背的好了。于是達佑拉了史密斯同行,打算真的受不了時,就踢他兩腳出出氣。
「喂!臭小子,你可回來啦!爺爺三年都沒看過你了。」莊老爺坐在漂亮的淡綠色沙發上,揚揚他的掃帚眉,一臉喜悅的道。他身邊還跟著一個司機兼保鑣的壯年男子。
「有什麼好看的?我還不是這樣,住紐約、搞音樂,『安定』得很!」達佑故意強調安定兩個字,目的是要讓爺爺明白,他的算命學在他身上根本無用武之地。
「這是史密斯,跟我一樣是拉大提琴的。這是我爺爺。」他簡單的為雙方介紹一下,不等兩人寒喧,便自顧落座,疑惑的問︰「你怎麼知道我在這里?老滑頭。」除了工作人員外,這件事應該是被保密的呀!為什麼他爺爺會知道?
「達彥獨奏會的神秘嘉賓是我孫子,人又是我推薦的,當他到達台灣,協辦單位自然要禮貌性的知會我。」莊老爺一臉老奸巨猾的說。
「靠!」達佑說著用力踹史密斯一腳。
幸好史密斯還沒坐下,動作靈活,又訓練有素,這下竟然躲過了。好險!
莊老爺對孫子輕慢的態度一點也不在意,回頭笑著對史密斯點頭致意,用英文道︰「史密斯,達彥曾經寫信告訴我,達佑承蒙你照顧了。」
「尼爾在信中提到我?真是太榮幸了!想不到他還記得我。」史密斯欣喜若狂的叫道。他听得懂一點點中文,可一句也不會說。
「我這個孫兒優點不少,人緣佳更是不用多說,哪像阿佑,你敢拿他當朋友,我還真佩服你的勇氣。」他瞟了眼孫兒。
「我哪里差了?才剛回來,你就馬上跑來求見,還有誰比我更有魅力的?」莊達佑超屬的揚著下巴。
「我知道你不會來見我,才特意跑來堵你;而你不想听我說命理,我今早特意卜了個卦,就是要你非听不可。」莊老爺就是愛挑釁。
「嗟!丙真是個無聊的老頭,只有老頭子才會干這麼無聊的事。」達佑忍無可忍的翻起白眼。
「卦象說你今天會遇到一個改變你一生的人,遇見了嗎?」莊老爺神秘兮兮的問。
「我今天遇見很多人,每個人都可能改變我的一生,但絕不是你想的那種改變!」達佑說完朝他敬個舉手禮,又道︰「我去外面抽根煙。」打算丟下他和史密斯,獨自快活去。
再听老滑頭說下去他準會「破病」,還不如溜出去抽根煙爽快。
走到飯店門外,他燃起一根煙,自在的抽了起來。
沒錯,就如老滑頭說的,他們已經三年沒見了。老滑頭年事已高,一年難得出一次遠門,就算要出遠門也不會是去看他,大部份是拜訪老朋友,而雖然莊家人每年都會在中秋節這天聚會一次,但這三年來他始終沒回過台灣,所以祖孫倆就這樣一晃,三年未曾相見。
內疚嗎?才怪!反正莊家人口多得是,不差他這一個,沒什麼好內疚的。
說來奇怪,老滑頭生了十名子女,可是沒一個跟他住,其實他這個人脾氣並不壞,也沒什麼怪癖,但就是子孫緣薄,據他自己說,他和親人相克,飯吃多了反而會害他早日歸西,所以還是分開住來得好。
嗟!又是算命。因算命而無法享天倫之樂,算他活該,怨不得別人!
不過,看來老滑頭並不難過,他們就不必為他白操心了。
達佑的父親是莊老爺的麼兒,也是莊老太太生前最疼愛的一個,可是他們這一房的命運卻很坎坷--父親離婚、出走、漂泊;大哥雖有成就卻必須娶個有特定八字的女孩,管他愛不愛;而他呢?為了反抗命運之說而過著勉強自己的生活,無所謂快不快樂。
因為種種前因,所以莊老爺給予的關注才特別多吧!
蚌性的關系,爺孫倆老是斗來斗去的,也許莊老爺認為這是增進親情的方式,但達佑覺得根本沒什麼幫助,依然不屑老滑頭的命理之說。
而到底老滑頭的預測準不準呢?用個比較貼切的形容詞,他不只是準而已,而是「狠」準!
自他懂事以來,這個老滑頭還沒算錯什麼大事件,加上這幾年老滑頭開始研究道術及神通,簡直如虎添翼,都快變成活神仙了。
只是老滑頭到底想干麼呀?想當神仙也不要拿自己的子孫當實驗對象啊!
說他今天會遇到改變他一生的人,真的嗎?
不管是真是假,老滑頭的目的都達到了。他是故意來給他好看的,雖說他努力抵抗命理之說,但老滑頭的威信已立,他受影響的程度仍不小。
現在才早上十點多,難道他一整天都必須在心里偷偷臆測,誰是改變他一生的人?
踩熄煙,達佑燃起第二根煙,不禁開始憂心起爺爺的預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