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音悠扬,余音绕梁,资深指挥家身着燕尾服站在最前排、最显眼的位置,看他气势如虹的挥舞着指挥棒,在一片如痴如醉中划下最后一个音符,结束这场辨模庞大的演奏会,宛如完成一项最神圣的使命。
如雷的掌声响起,众乐手鞠躬回礼,布幕落下,庄达佑随即起身,将琴弓随手一插,琴弓完美的贴合在他的手掌与大提琴之间。
看他熟练又轻松的神情,彷佛自己是流浪的剑客,这漂亮的一招便是刀剑入鞘,没什么了不起,可是身处气质上乘的古典音乐世界,在旁人看来,他着实是特立独行的。
所谓特立独行,并不单指他耍帅似的收拾他吃饭的家伙,还有他的发型、上台演奏时的打扮、休闲时的活动,及平时的座车。
他的发型是“停机坪”,也就是小平头的变种--会留这种发型的,最常见的就是美国大兵了,而以一个大提琴手来说,这种发型并不搭轧,如果再加上他充满侵略性的眼神,简直像是把琴弓当军刀,随时准备割人家喉咙了。
不上台时,他身上永远看不到有扣子的衣服,他有各式背心、迷彩服,还有运动服、休闲服,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大军靴,走起路来简直比美国大兵还跩,然而看到这身打扮,还有谁会将他与古典乐联想在一起?说他是职业佣兵还比较像。
达佑喜欢冒险,不练习时就攀岩、运动、打猎、骑马、参加恐怖冒险营、玩真刀真枪,甚至还报名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挑战节目……说得清楚点,如果他不是不怕死,就是个大变态!
而如果他真的那么爱从事冒险活动,干么不去当个冒险王就好了,还跑来装模作样的玩古典乐?
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庄家有个老爷子,本身明明是学音乐的,偏偏跑去从商买卖土地,结果可能是钱赚太多了,有损阴德,导致妻子无法与他白头,于是这个老头又放弃事业,跑去学命理,想看看老伴为什么不要他先走了。
这一学倒学出兴趣,竟学了十几年,还拿庄家上下几十口人做实验,当然,也不会独漏达佑这匹野马。
他刚出生时庄老爷还学艺不精,顶多只能算算他的个性,看将来有没有成就,如此而已;过了几年,他懂事了,庄老爷批命的能力也见成熟,竟铁口直断他没有搞艺术的命,后来还会成为流浪汉,到老才见安定。
嗟!他为什么要听他的?他要是相信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又怎么会成为今日的野马咧?
不过,庄老爷花了时间和金钱去学命理也不是白学的,更少达佑的个性就如庄老爷说的很难受控制,要不是他坚决打败命运之说,肯定不会走入音乐这一行,而是跑去当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
事实上,达佑不安于室的本质并非庄家第一人,举个现成的例子,他父亲的流浪癖就比他更严重,自从二十年前与母亲离异后,他便浪迹天涯、居无定所,并且另娶了三任老婆,可却都不得善终,十年来都没再回过庄家,最近一次联络,是他三年前寄来的一张明信片,庄家人早就不敢期待他回来团聚,且已习以为常。
然而这一切,庄老爷子算中了吗?很令人气馁的,他算中了。
那么,庄老爷子说达佑今年将有大变化,真会应验吗?
呃,好吧!他这匹野马眼看是快拴不住了,但要变也要挨到明年再变,否则他对抗命运之说那么多年,到头来还是全盘输给那个老滑头,这不是比砍了他的头更叫人不能接受!
至于会有什么变化,老滑头没说,他也不想知道。
“嘿!大侠!先前我看到你和一个东方人在说话,是你朋友吗?”金发碧眼的史密斯过来打招呼,他是同团的大提琴手。
为了远离爷爷爱算命的魔爪,达佑到美国定居、学习音乐,并在国家乐团任职,完全不接受批命的干扰。
近来好莱坞吹起中国风,几部拍摄精致的武侠片,打响其国际知名度,成功打进西方市场,不仅深获好评,更引起西方人对中国武打的兴趣,所以达佑的“刀剑入鞘”立刻令他被人联想为深谙武功的大侠,名号不胫而走。
“是我祖宗,你有兴趣?我可以帮你们撮合、撮合。”达佑故意胡说八道,他和这名同侪还满熟的,知道他并非同性恋。
“你这个神经病!我只是好奇你们谈什么谈那么久?”
达佑这个人最没耐心听人说话了,每每跟他说几句话,他就动来动去,好像身上长虫一样,巴不得重点说完就闪人,而他竟破例安静的和那名东方男子谈了近半小时,所以史密斯才会这么好奇。
“我下个月要去台湾,我哥要开个人独奏会,我是神秘嘉宾,听说爱德华也接受了邀请。”达佑终于告诉他。
“你哥哥开独奏会?怎么不早说!帮我留张票。”史密斯赶紧报名。
达佑的哥哥庄达彦是个小提琴家,在乐界评比奇高,现下要开个人独奏会,想必一票难求。
“去年新年你不是才在这里看过他的演出吗?”达佑瞟他一眼。
“好音乐怎么会嫌多咧!而且上次你哥哥来纽约时,谈到你们台湾的算命学,我很想去见识、见识。”史密斯兴致勃勃的道。
“你要去便去,干么跟着我?再说我最讨厌算命了,你跟着我,永远没机会见识到何谓算命!”达佑恨恨的瞪着他。
“嘿!”史密斯不由得被他瞪得矮了半截,“中国不是礼仪之邦吗?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抱歉!我拿的是绿卡,当美国人很久了,不爽我吗?来单挑啊!”达佑皮皮的哼了声。
“跟我这个真正的美国人讲美国人?你是没见识过美国人的厚脸皮吗?太自不量力了!你机票订了没?帮我订你旁边的位子。”
就这样,达佑带着一个跟屁虫回台湾,因为他如果不照史密斯的话办,他往后的日子会更烦!
罗意臻是个好动的女孩,而且。
所谓好动,就是她喜好户外活动,不管是团康,联谊、爬山、健行……什么都好,只要开口找她,她一定准时赴约。
因为她讨厌闲闲没事待在家里,她讨厌那个家,所以巴不得天天有借口逃离!
罗家是个社会阶层不高的家庭,罗母在工厂上班,常常为了加班没空做家事;罗父虽名为出租车司机,但其实是个赌徒,家里的财务状况永远入不敷出--但,家境不好并不是她讨厌这个家的原因,毕竟她不是虚荣的女孩,不会因为家庭状况不如人就瞧不起自己的家。
若要说,她讨厌的,应该是父亲爱赌这件事才对,想有哪个人能容忍家里有个赌徒的?即使那个人是她的爸爸,她也要骂他不负责任。她国中毕业就得开始打工赚学费,全都是这个任性的老头害的!
而意臻更讨厌她的哥哥,因为他是个以考大学为名,老是向家里要钱的猪头!
不是她故意贬损他,但以现在大学录取率近乎百分之百,他也能落榜来看,不是猪头是什么?更何况他老是以长子自居,对家人颐指气使的,偏偏父母却都纵容着他,她看了心中就有气!
他凭什么?就凭他身为男丁,还虚长她几岁就可以指使人吗?啐!宾远点,让她耳根清静点。
家中唯一让她心服的,就只有姊姊了。
姊姊非常负责,而且负责得太过没分寸,为了增加家里的收入,她毅然决定高中毕业就不再升学,不但白天开父亲的出租车赚钱,晚上还端盘子兼差,忙得姊妹俩都没时间好好说上一次话。
意臻少了谈心对象,对家的排斥感不由雪上加霜,每天都祈祷自己能早日月兑离苦海,可惜逃离的费用太高,她的课外活动又花了不少钱,所以她只好继续窝在那个讨厌的小地方,偶尔向姊姊调点头寸。
呜……她不过是个高中刚毕业的十八岁少女呀!为什么她的少女时代是这样过的?真是太机车了!
至于呢,是指意臻这个人说话荤素不忌,只要对方是公的,她就敢跟人家讲黄色笑话,管他是老是少,半生还是不熟。
其实她长得相当精灵可爱,削薄的短发不胡搞,粉女敕的脸颊不化妆,平板的身材不卖弄风骚,清脆的声音也不乱发嗲。
从外表,完全看不出她是个爱亏男人的女,可是从她嘴里吐出来的,男人不是帅哥,就是“酷面”,除了不屑家里那两个男人,懒得理他们外,她对讨厌的男人开的玩笑尤其过火。
有一次,一个色老头开着Lexus到加油站加油顺便来把妹,虽然把的不是她,是另一个绑马尾的俏丽女孩,但意臻仍忍不住对他开了个“铁杵磨成绣花针”的玩笑。
罢开始,她主动出击,不断夸奖色老头的车多帅,开这种车的男人又有多潇洒,一定有很多美女自动黏上来等等,搞得色老头心花怒放,有见风转舵的意图。
可是到了中场,重头戏来了--
“铁杵磨成绣花针”是说古代有个皇帝,每天沉迷于美色、不问政事,众卿家束手无策,不知如何规劝才可免于被砍头的命运,后来一位聪明的大臣鼓起勇气告诉皇帝一句话,“铁杵也会磨成绣花针啊!”于是皇帝为了宝贝着想,从此便非常节制。
“帅哥你年纪也超过五十了,每天有这么多美女陪你,可能早就磨得跟针一样了吧!”意臻用甜腻腻的声音问道。
色老头虽然有钱开高级房车,但小时候没念过什么书,连铁杵磨成绣花针都听不懂,所以听得有些模糊,不过,他总算还听得懂“针”有多细小。
“嘿嘿,小美眉,妳要不要上车来,我免费给妳看看我有多粗!”他色胆包天的问。
“哎呀!人家还在上班耶,怎么不等到下班了再问?没诚意!”意臻嗔道。
“妳几点下班?”色老头以为有希望,连忙追问。
“嗯,人家肚子饿了,想不起来啦!”她可爱的说。
“妳想吃什么?我请客!”色老头急于表现。
“我喜欢吃香肠喽!但是只请我吃,这么多同事看着,多不好意思。”她故意眨眨眼,伸伸丁香小舌,一语双关,逗得色老头差点现场解开裤头。
当时已经是晚上十点,色老头色欲熏心,当下从皮夹里掏出两千元,伸手想拉她--
“小美眉,我们去绕一圈再回来,买点东西请大家吃,相信妳的同事不介意帮妳代一下班吧!”他本想一张缴了油钱,剩下的就当成给大家的红利,但意臻却巧妙的躲开来,钞票落在为他加油的男工读生手里。
“这样啊!我问问我男朋友好了。”她说着跑到对面的加油区,笑嘻嘻的边和某个男孩说话,边向色老头打招呼。
色老头这下脸都绿了,回头赶忙抽回一张钞票,找完钱后便识趣的离开。
“你又在戏弄人家了啊!”与她交情好的男工读生了然于胸的说。
“嗟!他要是不给戏弄,我还戏弄不起来咧!”她轻哼了声,不在意的道。
“我是怕有一天,我这个冒牌男友会被人盖麻布袋。”
“不会啦!长腿帅哥,你跑快点就行了!”
“只怕到时连腿都被人打断。”
“哦,不知道没有腿的人都怎么办事哦?”说没两句,她的话题又绕回这方面打转。
“妳的脑袋只装了这些东西吗?小!”男工读生用力压了下她戴了工作帽的头。
“在电视上看到美丽却双腿残障的女人,你没想过怎么跟她炒饭吗?”意臻没停止她的好奇。
“没有大腿夹紧的感觉,肯定少一味,而且很多姿势都不能做。”人家女孩子这么放得开,男工读生也不遑多让。
“哈--你想过!”她像挖到了天大的秘密一样开心,连忙跑回对面大声嚷道:“各位,我们的帅哥杰想用各种姿势和没腿的女人炒饭!”
“喂!是妳先开始的耶!”男工读生急急忙忙的追上去。
这名工读生叫阿杰,意臻总是唤他帅哥杰,他们两人才认识一个礼拜,但已经因为有点色色的话题而混熟了。
为了不让哥哥发现他回来了,达佑接受音乐会协办单位的招待住进五星级大饭店,而不回庄家位于阳明山的豪华大宅。
奇怪的是,这件事竟然被神通广大的庄老爷给发现了,气得达佑摔坏了饭店两组电话,因为他最不想见的就是这个人了。
可是庄老爷再怎么说也是他爷爷,他亲自打电话上来,说他在楼下的Lobby等他,他还能怎样,直接叫他去死吗?那可不行,老人家年纪一大把了,如果真的不幸就近挂了,到时家人怪他咒死他可怎么办?
既然老人家死不得,那就拉个垫背的好了。于是达佑拉了史密斯同行,打算真的受不了时,就踢他两脚出出气。
“喂!臭小子,你可回来啦!爷爷三年都没看过你了。”庄老爷坐在漂亮的淡绿色沙发上,扬扬他的扫帚眉,一脸喜悦的道。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司机兼保镳的壮年男子。
“有什么好看的?我还不是这样,住纽约、搞音乐,『安定』得很!”达佑故意强调安定两个字,目的是要让爷爷明白,他的算命学在他身上根本无用武之地。
“这是史密斯,跟我一样是拉大提琴的。这是我爷爷。”他简单的为双方介绍一下,不等两人寒喧,便自顾落座,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老滑头。”除了工作人员外,这件事应该是被保密的呀!为什么他爷爷会知道?
“达彦独奏会的神秘嘉宾是我孙子,人又是我推荐的,当他到达台湾,协办单位自然要礼貌性的知会我。”庄老爷一脸老奸巨猾的说。
“靠!”达佑说着用力踹史密斯一脚。
幸好史密斯还没坐下,动作灵活,又训练有素,这下竟然躲过了。好险!
庄老爷对孙子轻慢的态度一点也不在意,回头笑着对史密斯点头致意,用英文道:“史密斯,达彦曾经写信告诉我,达佑承蒙你照顾了。”
“尼尔在信中提到我?真是太荣幸了!想不到他还记得我。”史密斯欣喜若狂的叫道。他听得懂一点点中文,可一句也不会说。
“我这个孙儿优点不少,人缘佳更是不用多说,哪像阿佑,你敢拿他当朋友,我还真佩服你的勇气。”他瞟了眼孙儿。
“我哪里差了?才刚回来,你就马上跑来求见,还有谁比我更有魅力的?”庄达佑超属的扬着下巴。
“我知道你不会来见我,才特意跑来堵你;而你不想听我说命理,我今早特意卜了个卦,就是要你非听不可。”庄老爷就是爱挑衅。
“嗟!丙真是个无聊的老头,只有老头子才会干这么无聊的事。”达佑忍无可忍的翻起白眼。
“卦象说你今天会遇到一个改变你一生的人,遇见了吗?”庄老爷神秘兮兮的问。
“我今天遇见很多人,每个人都可能改变我的一生,但绝不是你想的那种改变!”达佑说完朝他敬个举手礼,又道:“我去外面抽根烟。”打算丢下他和史密斯,独自快活去。
再听老滑头说下去他准会“破病”,还不如溜出去抽根烟爽快。
走到饭店门外,他燃起一根烟,自在的抽了起来。
没错,就如老滑头说的,他们已经三年没见了。老滑头年事已高,一年难得出一次远门,就算要出远门也不会是去看他,大部份是拜访老朋友,而虽然庄家人每年都会在中秋节这天聚会一次,但这三年来他始终没回过台湾,所以祖孙俩就这样一晃,三年未曾相见。
内疚吗?才怪!反正庄家人口多得是,不差他这一个,没什么好内疚的。
说来奇怪,老滑头生了十名子女,可是没一个跟他住,其实他这个人脾气并不坏,也没什么怪癖,但就是子孙缘薄,据他自己说,他和亲人相克,饭吃多了反而会害他早日归西,所以还是分开住来得好。
嗟!又是算命。因算命而无法享天伦之乐,算他活该,怨不得别人!
不过,看来老滑头并不难过,他们就不必为他白操心了。
达佑的父亲是庄老爷的么儿,也是庄老太太生前最疼爱的一个,可是他们这一房的命运却很坎坷--父亲离婚、出走、漂泊;大哥虽有成就却必须娶个有特定八字的女孩,管他爱不爱;而他呢?为了反抗命运之说而过着勉强自己的生活,无所谓快不快乐。
因为种种前因,所以庄老爷给予的关注才特别多吧!
蚌性的关系,爷孙俩老是斗来斗去的,也许庄老爷认为这是增进亲情的方式,但达佑觉得根本没什么帮助,依然不屑老滑头的命理之说。
而到底老滑头的预测准不准呢?用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他不只是准而已,而是“狠”准!
自他懂事以来,这个老滑头还没算错什么大事件,加上这几年老滑头开始研究道术及神通,简直如虎添翼,都快变成活神仙了。
只是老滑头到底想干么呀?想当神仙也不要拿自己的子孙当实验对象啊!
说他今天会遇到改变他一生的人,真的吗?
不管是真是假,老滑头的目的都达到了。他是故意来给他好看的,虽说他努力抵抗命理之说,但老滑头的威信已立,他受影响的程度仍不小。
现在才早上十点多,难道他一整天都必须在心里偷偷臆测,谁是改变他一生的人?
踩熄烟,达佑燃起第二根烟,不禁开始忧心起爷爷的预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