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胖主母 第三章 灵泉治伤(2)
作者:陈毓华

自从用了灵泉和石乳,她已经确认了那石乳的不寻常,整个人月兑胎换骨不说,本来不够光滑又粗糙的头发如今是又黑又亮,视觉和嗅觉都比往常好了不少,至于再将石乳往肚子里吞,对现在的她来说有点暴殄天物。

所以她把石乳收集起来放在小瓷瓶里,只用灵泉兑进井水里洗澡洗脸,就这样效果也是极好,至少她的肌肤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粗糙,以前刻意晒黑的皮肤,以及被阳光晒出来的斑点都消失了,身材不再臃肿不堪,她却没打算继续瘦下去,毕竟这么短的时间改头换面还是太惊悚了,慢慢来就好。

倒是衣裳还真没法穿了,不如明日去成衣铺子买两件回来替换吧。

她手上还有几两银子,不多,也就是从将军府带出来的那点例银,还有两朵珠花、一根金钗,其他的都叫那些如狼似虎的官爷搜走了。

非到万不得已,金钗她是想留下来的,不论将来应急还是怎样,女人的手头不能一点银钱也没有。

只是啊,给陆玦请大夫、买药,还有她需要的纸墨笔砚、蜡烛,就算挑着最便宜的买,也费了她将近二两的银子,二两银子可以买多少米面油、买几匹的布料了?

唉,这钱不经花啊!

不想了、不想了,这个问题太烧脑,先扔一边去,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她从小柜里拿出一叠宣纸和墨锭、砚台、一枝羊毫笔,发狠点上两根蜡烛照明,虽然说她的眼睛现在好使,仍怕光线不足把眼睛熬坏了。

磨好了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她开始振笔疾书、埋头苦干,在文字的想像世界里遨游,下海……不,重操旧业,等稿子写完就知道有没有人要了。

她得努力的开源,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小院是在巴山没错,可她有多少斤两,自己不用据量都知道,充其量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空有一把力气的她在山脚下拔拔野菜可以,要她上山去打猎,没那本事。

对陆玦委曲求全的讨好,不过是她穿成了人家的炮灰正妻,她又完全不想变成炮灰,经过这些日子她也看出来了,她和陆玦不是一路人,苍鹰怎么可能在笼子里终老?就算不小心坠到山坳里,他也是见过山顶风光的人。

雄鹰是飞在崇山峻岭间的,如今落难乡野,她没有足够的能力助他返回天际,唯一能做的便是尽力对他好一些,将来等陆玦回京去,到时候两人和平分手,她过她那莳花种草、写书岁月静好的平淡日子,两人客气的做普通朋友,改天她要遇上什么困难,总归有这层关系在就是个保障。

别怪她多想,这世道女子生存本就艰难,往后她一个人就算挣了再多的银子,在权势面前,人家只要轻飘飘一句话、一根指头,就能让她家破人亡。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的努力,将来离开这段婚姻、离开这个男人,她除了设法养活自己,还要让自己活得恣意自在。

她原来以为大珖朝文风鼎盛,读书风气盛行,书籍的需求量必然不小,受雇为人抄书的佣书行业大有可为,出乎意外的,这年代的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很发达,也因此造就读书的普及,书铺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

佣书这行虽然还存在,但已经不是时代的主角,只有某些特定需求才用得着人工抄写,所以她改弦易辙写话本子。

她也问过瞿伯,知道京城的书坊多是圣贤书为主,除了文集、历书、阴阳、杂记,因为科举制度的实施,儒家的经典着作、举业书册、道德范本是热销项目,至于小说之流,瞿伯应了一句——

“没有人会把银子浪费在无用途的书册上。”

她不知道她写的书会不会受欢迎,但凡事要试了才知道。

夜将墨色泼满了窗,万籁寂静的夜,穿好衣服的陆玦慢慢侧躺下去,这时候,各家的烟火味道已经散尽,邻里孩童的嬉戏玩闹、婆媳对骂、夫妻拌嘴声的家常都隐匿在夜色里。

他从小在京城长大,要多繁华有多繁华,虽然后来去了边关,一群糙汉子也没个消停的时刻,策马览尽千里江山,仰天长啸,何等意气风发。

来到巴山这样安静的地方,他一开始很不习惯,整个人颓废丧志,只想着他的时间就要停止在这里了吗?

爹娘都为国捐躯了,留下他,那时的他知道自己还有祖父这棵参天大树可以倚赖,但是连祖父都离去,现在的他成了一叶孤舟,再也不会有人模着他的头赞赏他枪使得好,剑使得行云流水,再也没有人为他斩了胡虏首级后,与他笑饮一杯烈酒……

他下意识翻了身,想甩开脑子里杂沓的思绪,然而腰间的疼痛竟没有传来,他一怔,往腰际一模,毫无痛感,他果断的拆开包扎的白布条,拿到眼前一看,上面没有药膏,没有血迹脓水,没有臭不可闻的腐肉。

他往伤处模去,不是他的错觉,原本微烂且凹凸不平的伤口不见了,肌肤光滑如镜,因为不信邪,他来回模了好几次。

确定伤口消失后他又模向断腿,微微的疼痛立刻传来,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奇迹发生,断腿的疼痛感还在,但如果说以前是九分疼,现在只剩下三分,而这些……

他起身下床,用单脚踩在地上,身躯已经能行动自如,至于断腿,只要不使力,拖着腿行走一点问题也没有。

激昂的兴奋过去,他逐渐静下心来,他今夜吃了宝氏给他送的兔儿面,非常好吃,远胜于他以前吃过的任何面食,她还帮他擦了身子,肌肤彷佛还残留着棉巾擦拭过所带来的舒适清凉感,尤其是碰触伤口时……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他忽然觉得这女子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或许还隐藏了别人不知道的才能,她的粗鄙或许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就如同她刻意让自己肥胖一样。

抱着一肚子的疑虑,打从战败至今,这么长久的日子以来,他第一次熟睡了。

宝卧桥一早打水洗了脸后出来倒水,发现平日倒水的地方居然冒出了女敕芽,有两颗小苗特别显眼,她靠近一看,看出是两株枇杷苗。当年,也不知道是谁将种子落在这里,这些日子因为她不经意的浇灌,竟然冒出芽来。

她一时兴起,整了整那块地,把辣椒种子和马铃薯切块种了下去,这么糟糕的土壤条件下枇杷苗都能生长,空间拿出来的辣椒种子和马铃薯没道理不活。

马铃薯、地瓜、树薯都是产量高的极佳粮食作物,平时可以解决人的温饱,歉收的荒年还能当口粮。她来到这时代不少时间了,知道大珖朝中像包谷、马铃薯、辣椒、番茄,也就是西红柿这些作物都还未出现。

最让她感到神奇的是,当她摘下辣椒、冬虫夏草和七叶一枝花草的时候,土地上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冒出新的小苗,然后奋力生长着,被她扫荡过后立马就会长得满满当当。

原来空间的植物是可以自动再生的,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意思吗?

只是要怎么把这些收获变成钱?

她想过把空间里的作物移出来到外面的土地种植,她不懂农事,什么插秧育苗都只在书上见过,但她深信专业的事得让专业的人来做。

问题是,她现在兜里没钱,什么都是空谈。

撇开这些不提,枸杞能养生,不论红黑都一样,她去厨房烧热水的时候顺手给那位陆大人泡了一大壶,自然又偷偷兑了点灵泉进去,再热了两块馅饼,端进了陆玦的屋里。

陆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么盼望见到宝卧桥,今日晨起,他发现自己的精神体力比以往都好,甚至可以腐着只脚在屋子里绕上好几圈,他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

“你怎么起来了,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要好好休养。”

放下茶壶和馅饼,宝卧桥见陆玦已经把自己打理好了,原本遽遢披散的头发束成了马尾,露出清俊的五官,容貌似神只般出色,唇上的青色胡磴增添了几许的男子气概,他看她的眼神太过深邃,害她心里的小鹿不听使唤乱撞了好几下。

不过陆玦是书里的男主,将来他会遇上真正的女主角,她这炮灰也只能对他流流口水,算一点养眼的福利吧。

为了掩饰自己的垂涎三尺,她脸上带笑,“我一会儿想去一趟巴山下的县城,大人早饭先吃两块馅饼,我回来再给你买吃的。”

他不问她要下山做什么,反而意味深长的说道:“你这两天给我喝的水很是甘甜,一喝下肚好像人的精气神都提了起来。”

他不会是看破了什么吧?都怪她昨天太心急,在他的伤口直接滴了灵泉,果然瞬间就愈合了,还有她加在面里的灵泉,搞不好连他的断腿也舒坦许多……这要是还察觉不出异常,他又不是个傻子。

“这山上的泉水养人,往后我都会给你烧上一壶,你想喝就能喝上。”宝卧桥突然有种秘密被人发现的不安,自已还是太鲁莽了,现在这情况,完全是要穿帮的节奏啊。

陆玦本来就觉得宝卧桥多少有点秘密,而且看样子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确信那秘密目前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既然她不想让他知道,他当机立断做了决定,自己现在可以不追问,但只要她还在自己身边,迟早会让她把秘密吐露出来。

“路上小心些。”

一道不同的眼神,一句不同以往的话,这男人居然会关心人,宝卧桥心里琢磨着他这是什么意思?

“既然人都瘦下来了,厚衣裳就别再穿了,自找罪受。”还没等她品味出什么来,陆玦的声音又追过来。

他可以不再追问她的秘密,但捉弄一下就当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应该也是被容许的。

已经快要出门的宝卧桥身子一滞,左脚绊了右脚,要不是她平衡感好,下场只有出糗一途,她扳住了门板,落荒而逃,彷佛后面有鬼在追似的。

她又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逃?

夺门而出的某女子没能看见身后那个仍旧卧床的男人嘴角浮现一朵久违了的笑靥,久久都没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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