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善谋会搬走,留下妹妹,应该也是有一点做球给他的意思,那是男人之间不必言说的默契。既然女方家长都认同他、信任他,天时、地利、人和一应俱全,若是最终仍无法抱得佳人归,那真怨不得谁了。
余善谋搬走的那天晚上,他特意在她家留宿陪伴,不让她在第一晚便独自一人。
“云开,我睡不着。”
“为什么睡不着?”这种对白,偶尔就会来一Round。
她窝在他臂弯,声音模糊地自胸口传出:“我想哥哥。”
“那要怎么办?”
“你唱晩安曲给我听。”父母生她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小了,她几乎是两个哥哥一手带大的,小时候,哥哥会轮流唱歌哄她睡觉。
后来大哥也走了,她就只剩二哥,就情感面而言,她其实非常的依赖兄长。
邵云开看到她红红的眼眶,在心底无声叹息。理智上她是明白的,可是心灵层面难免还是会有被抛弃的感觉。
掌心拍拍她脑门,润了润嗓,低柔地轻轻哼出熟悉旋律。
她初时还没特别反应,后来听出来,眼睛睁得大大的。“你曲库多久没更新了?”
她有没有听错?这是“兰花草”吗?这首歌年纪都比他还大了吧?
“这是我父母的定情歌。”父亲在追求母亲时,常常在她经过的路口弹吉他唱情歌,现在看当然是逊到无可救药,但在民风保守的当年,这是极浪漫大胆的追求举动了。
儿时,母亲常哼这首歌,当他的床头曲,他隐约有印象,刚刚她说到晩安曲,他本能地就想到这段最依恋、也最有感情的旋律。
“好啊,那你唱给我听。”
“开上眼睛。”他轻吻她眼皮,缓缓启唇,让那含蓄婉约的温柔情歌,飘进她梦里——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苞也无一个……
这事尘埃落定后不久,一天下了班,他拎着晚餐去找她,才进门,便不住地直打喷嚏。
“欸,你来啦。”她探了探头,又将脑袋缩回落地窗后。
“你在忙什么?”将晚餐放在桌上,举步上前——
“这个,登登——”献宝地举高双手,换来男友的喷嚏三连发。“你感冒啰?”
“不是——哈啾——”邵云开连忙倒退数步,揉揉发红的鼻头,盯视她手中毛绒绒的小生物,“我对绒毛过敏。”
举凡狗毛、猫毛、羊毛,当然——还有兔毛。
“咦?”这事她不知道,他又没说。
他看着她,她一脸心虚地看回来……
嗯,瞧这表情,他大概猜到,这位小娇客不是暂住性质了。
“哪来的?”
“就……附近邻居养的?”很犯小人地摘咕:“最近刚交了男朋友,她男朋友不喜欢小动物,她就想把兔兔送走,见色忘义!动物也是家人耶,怎么可以说不要就不要,这种行为超不可取的!”
“……”是,我接收到了。
邵云开很识相地才牢嘴巴,不去当那个“不可取”的人。
“云开……”每当她干亏心事,理不直气不壮的时候,就会用这种口气跟表情喊他,把声线压扁扁,撒娇装无辜。“开开……”
他直接把叹息吞回肚里。“看我干么?要养的是你又不是我。”
“可以吗?”她眨了眨星星眼。
“别指望我帮忙,这个我爱莫能助。”丑话先说在前头。
“没问题!”得到男友大人恩准,一脸快乐地回去继续整治兔窝。
她后来,又把贮藏室清理出来,当成宠物房。
还有,她给兔子取了新名字——不对,那叫“新封号”,叫余妃。
爆斗剧一驹追过一驹,简直没完没了。
罢开始,她还会瞎闹,抱着余妃故意接近他。“皇上,来跟您的新妃子打声招呼,亲热亲热——”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余妃似乎看他退避三舍的反应很有趣,慢慢地也爱调戏他、追着他跑。
不是说兔子怕生吗?不是说兔子胆小吗?不是说兔子不太亲人吗?不是说兔子养了一辈子都会跟主人搞不熟吗?为什么他们家这只完全不是这样!而且忒爱针对他,这是个什么世道,连宠物都欺软怕硬,杮子挑软的吃!
之后,她巧手慧心,把余妃的小窝置办得妥妥当当,恭请他赐个名。
他挟怨大笔一挥,题下“冷宫”二字,把她笑趴在桌上?
最后,这块写着“冷宫”的木牌,还是摆上去了。
养归养,他们也是有言在先——
第一,他来的时候,让余妃在冷宫里安安分分待着,他不想喷嚏打不停。
第二,他不经手饲养事宜,别想他会宠幸余妃。
听起来不过分,于是她也同意了,除了最初闹闹他以外,之后都很信守承诺,一条也没违背。
结果,看余妃困在兔笼里团团转,反而是他不忍心,自己主动说:“把余妃从冷宫里放出来吧。”然后再继续打喷嚏,东躲西闪,被鸠占鹊巢。
而后,他顺手买了饲料,接着又顺手买了宠物的小玩具、保健用品和一些阿里阿杂的,反正一买了这个,就会有那个,再然后那个又这个的……就停不了手了。
他还买了养兔子的相关书籍来看,常听他蹲在冷宫前喂牧草给余妃磨牙,一边道:“不都说兔子温训,我怎么觉得你凶猛无比?!商量一下,可不可以不要再咬破我的衣服?”
真的!兔子爱咬东西这不奇怪,但余妃真的有比较针对他,常常外套随手一摆,转眼就被拖去咬,被他视为争宠手段,地盘情结?
他还会给余妃做健康纪录和成长曲线。“你这个吃货,最近是不是又肥了?好像超过你族人的标准体重了,不要动,让我量一下……”
他特地查过,说这只兔子的品种,应该是凤眼西施兔,毛绒绒一圏,尤其养肥了之后,模样甚是可爱。
再有就是养兔子跟养猫养狗不一样,不是附近随便找就有会帮兔子看病的动物医院,定期的健康检查也是他事先打听好医院,提着兔笼开车载她去。
原来这就是他口中所谓“不会帮忙养”的标准。
她笑睇他:“你好像养得比我还上心。”
“不然呢?我能只要花,不要花盆吗?”赏花人可以,惜花人不行。
因为很爱、很爱,所以连楼顶上的乌鸦,都愈看愈爱、愈看愈顺眼。
最后还自己翻供,说:“过敏又不是绝症,可以吃药、可以食疗、可以列举一百种方法改善或减缓症状。”最不济就是N95口罩买个一箱来囤货而已?他有员工价。
有一回,无意间看到他在帮余妃梳毛,动作温柔,声嗓轻浅如春风呢喃:“她想要有个家人,你就好好陪伴她吧?”
他居然知道!
他知道她是想填补家人搬走之后,一屋子只有她的空虚,从不曾养过宠物的她,第一次动了养宠物的念头,刚好邻居妹妹想送走兔子,她就要来了。
他从头到尾,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说,一如既往地迁就她、爱宠她,明明会对他造成困扰,但他选择的是改变自己的状态,来融入她的生活。
就像搬家陪她、就像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每一件事,爱她所爱,择她所择,一心一意,只为她。
她不是木头人,她看得到,也感觉得到,可是她呢?
内心深处,她比谁都清楚,她不够全心全意。他愈是如此,她就必须藏得更深、更妥、更严谨——
不露一丝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