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十二年。
夏日,绿柳飞扬。
午后的阳光向来慵懒,令人困顿,难免徒生乏意。大街小巷的店铺门可罗雀,不少当家主事的索性半掩门户,窝在冰凉的竹椅上偷懒,梦会周公。
偶尔,墙头窜过几只野猫,无精打采地“瞄呜”两声,也耷拉下毛茸茸的脑袋,郁闷无力地四肢摊在瓦上打盹。
这个时候,一匹紫骝快马疾驰而来,卷起漫天烟尘。”
马鞍上端坐着一位手持皮鞭的俊俏少年,浓眉大眼,劲装华贵。他的玉带不饰流苏,反而缀系铃铛,两靴侧插的白羽随风而舞,英气逼人。
四下张望一番,他微微皱眉,喃喃自言:“怎么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吱嘎——
一只傲然的黑鹰展翅翱翔,如雷霆电舞般矫健,腾起风霜肃杀的气息,在湛蓝的天际盘旋。
马匹上的少年见状,双额露出一抹飞扬的笑意。漂亮修长的中指一弯曲,凑在唇边轻吹——飞鹰收到主人的指令,乖乖地收敛起嚣张的霸气,俯身下冲,准确无误地栖落于他的肩头。
“布日固德,你说大隋的人是不是都喜欢晚上溜达?”他侧过脸,询问那只“老友”。黑鹰的小圆眼滴溜溜直转,扑腾两下翅膀,显然不解其意。
“算了,笨鹰。”他无奈地拍拍它的脑袋,“你跟我一样,没去过外面,又哪里知道这里的习俗?不过,阿娘形容的大兴很热闹的!大概咱们没到西闹市,再往里走走看吧,说不定会碰到蓝眼睛的波斯人呢。”
雄鹰在侧,少年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缓行。
两旁鲜少有几个路过的百姓,当他们看到少年怪异的打扮和肩头凶猛的黑鹰时,纷纷躲开。
突厥!他是个突厥人!
那个剽悍的种族,不知杀死多少汉人!他竟然这样肆无忌惮地走在大隋的天子脚下,张狂至此,百姓怒不敢言。
少年不是没有注意到那些愤慨的眼神,但他并不在乎,恍若未见般地自顾开心,一脸好奇地瞧着一家家店铺门口的招牌。其中大部分的宇他认得,但繁琐些的难免吃力。
在百无聊赖来的节骨眼儿上,左侧一家气派的酒楼喧哗起来,原本宁静的街道像炸开锅一样沸腾。
乒乒乓乓,咚咚锵锵,嘀哩咣啷——
似乎是碗碟摔碎的声音,冷冽刺耳。尽避已到夏季,让人听后也是毛骨悚然,鸡皮疙瘩满地。
一个披头散发的小道士被四个孔武有力的大汉推出,踉踉跄跄几步,跌倒在地,弄得狼狈不堪。随后跟出来的大汉们不依不饶,抢拳抬脚,又打又踹,狠辣之极。
小道士抱着头,身子蜷缩成团,被踢得鼻青脸肿。
骑马的少年远远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不禁英眉高挑,俊眸瞪圆。堂堂大隋帝国,竟然还有这种欺压弱者的事情发生?他们这般打下去,就不怕溅血当场,闹出人命?
“布日固德,去!”少年的肩头稍稍耸动。
老鹰临危授命,两只锋利无比的爪子扑向凶恶的大汉。不等他们反应,利爪便划破几人的皮肉,细长的钩嘴迫不及待地去啄食美味丰盛的大餐!
大汉们惨叫不迭,捂着汩汩冒血的伤口,四散奔逃。
有人躲过一劫,发现那只中土罕见的雄鹰,惊得三魂丢了七魄,连滚带爬往回跑,大声嚷道:“少爷!少爷!出大事了!突厥人混到京里了!”
对那些人的怪叫,少年回以哈哈大笑。他一拍马,来到趁机翻身爬起的小道士旁边,低头问道:“你没事儿吧?”
“无量天尊。”小道士即使状况凄惨,仍固执不忘问讯。他戒备地上下打量少年,看他眉目分明,不像心怀恶意,这才深深吐口气,还礼道:“多谢施主搭救,贫道谢过了。”
少年摊摊手,“你不用谢我,反正是无聊得紧。其实,你不如去向我的老伙计致敬,不是它,你还真惨哩。”
小道士自然清楚此等雄鹰决非中土所有,加之少年古怪的打扮,他心头已有几分了然。虽然,小道士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很难觑出情绪波动,但从其呼吸吐纳来观瞧,他并不惶恐,或许应该说,从头到尾他都十分镇定,纵是刚才挨打,亦不露仓皇。
少年托着光滑的下巴,淡淡地说:“没有事儿的话就走,待会儿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呢。”
“不!”小道士坚定地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不?为什么?”少年一眯眼眸。
“人正不怕影子歪,贫道没有赖账的意图,若一走了之,恐怕浑身是嘴也难辨其白。”小道士正经八百地双掌合十,“施主日后不要轻易出手,万一贫道是坏人,你岂非助纣为虐,错伤了一大帮好人?说到底是贫道的错,真不该粗心大意。哎!他们打几下出气不为过啊。”如今,事情复杂得多。
“呃——”少年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弯儿,讷讷道:“你不怕被他们打死?对!对了!我应该先问,他们为什么打你?”被打的人都觉得是理所当然,他又何必多管闲事?这个,就是中土人说的“里外不是人”吧?
小道士刚要开口,酒楼内的几个大汉簇拥着一位嘴歪眼斜的年轻公子哥儿出来了。
“宇文少爷,是这小子的鹰啄伤了咱们!”
“宇文少爷,为咱们报仇啊!”
“宇文少爷快看!他是突厥人!”
宇文札叉腰瞅瞅少年,哼笑,“所谓庞然大物,原来是个女乃女圭女圭啊!”脸色陡然一沉,骂道:“混账东西!平日吹牛,你们的舌头比谁都灵巧儿,真格地打起来都是一群软柿子!怎么,你们要本少爷亲自上阵不成?”
大汉汗颜,急得搓手,“少爷,咱们斗不过那只鹰啊!”
“放屁!”宇文札恼羞成怒,大手挨个敲他们,“真是一群饭桶!突厥人一个单枪匹马,又是在咱们的地盘上,你们若是输了,让我爹的面子往哪儿搁?大隋的面子往哪儿搁?再给我临阵退缩,少爷我宰了你们!”
“是是……”大汉硬着头皮往前冲。
少年肩头的老鹰翅膀一动,吓得他们立刻抱头乱窜。
“给我站住!”宇文札面色铁青,手指着少年的鼻子,“好你个蛮人,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敢在大隋天子脚下撒野!识相的快给本少爷跪下来求饶,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少年微微一笑,抚模着老鹰的翅膀,“要我跪下来,恐怕你承受不起呢。”瞥一眼小道士,“这样吧,你说说看为何打他,这样我或许能饶过你!”
“混蛋!耙说你饶我——”宇文札想上去教训少年,但立刻被左右的大汉死死拽住,不得动弹。
“少爷息怒!少爷息怒!你想想看,这小子能堂而皇之地进大兴城而不被守门兵士拦截,来头铁定不小。倘若,他是突厥派来朝见的使臣,咱们一闹岂不闯下大祸?”
宇文札气呼呼地嚷:“那又如何?突厥狗哪次不是被咱们打得屁滚尿流?我就杀了他,谁能把我怎样?况且,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这牛鼻子的道士吃饭不给钱,想白白沾我宇文家的便宜——找死!”
少年挥舞马鞭抽向宇文札的臂膀,留下一道血淋淋口子。
“啊!少爷!”大汉诚惶诚恐地护住主子。
“谁让你的嘴不干不净?”少年笑眯眯不改颜色,掌中的马鞭在空中划出半月状的弯弧,“小道士欠债还钱就是,你凭什么要他的性命?难道,人命在你们大隋的人眼中贱如草芥?”
“臭小子!耙打我?”宇文札像疯了一样,眼红地拽过酒楼旁边马槽内的白马,一捏鞍下挂着的银枪,直奔少年。
少年更不含糊,身体后仰,躲过他来势汹汹的攻击,顺势一甩马鞭,勾住他的银枪时硬是卷到自己的左掌内,鞭子随即又横扫千军,突袭宇文札的腰月复——
宇文札冷汗涔涔,心知大祸临头,不由得闭目等死。
少年本想结果了他拉倒,但忽觉脑后恶风不善,急忙收回马鞭,左掌的银枪直刺后方。
“回马枪不是人人都使得。”男子低沉浑厚的嗓音乍起。
少年的银枪被紧紧扣住,对方的力道之大之猛,竟将他连人带枪扯下紫骝马,狠狠坠地,荡起滚滚沙尘!
宇文札觉得机不可失,一声长啸,扬蹄欲踩落地的少年。
盘旋的黑鹰看到主人遭难,不顾一切俯冲下来,去啄宇文札的马眼。
剧痛之下,马失前蹄,宇文札也连带着滚鞍下马。“战御寇!你还不给我杀了他!”满面是灰的他一骨碌爬起,对面前一匹壮硕黑马的主人嘶吼。
少年被小道士扶住,闻声回眸——
由于背着晌午的阳光,十分刺眼,他看不太清来人的面孔,隐约,那粗犷的轮廓在夏日朦胧的意识里蔓延,强大的压迫感袭来,令人郁闷得透不过气。
男人浑身散发着彻骨的寒意,不怒而威,一字一句地道:“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你拿枪!”巨掌托住银枪杆的中央,“一旦枪被敌人夺走,你的嚣张就到此为止!”
咔嚓!银枪断裂为两段。
“姓战的,你放肆!”宇文札双目泛着血丝,拳头高扬,就要上来拼命。
他左右的跟随者一拥而上,搂脖子抱腰喊:“少爷,冷静点!冷静一点啊!您怎么和战将军铆上了?你的敌人是那个突厥小子!”
宇文札的脸涨得红紫不堪,粗喘道:“战御寇!你敢折断我家传的银枪?你——你暗中护着这个突厥小子!哼哼,待我上金銮殿到皇上跟前告御状,咱们的梁子结大了!”
“习武之人,刃不离身。你的枪让外人所夺,你认为自己有资格持有它?”男人不屑一顾,犀利的眼眸缓缓转向少年,“如果你没有托词,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了断。”
小道士不等少年开口说话,慌忙挡在他身前,“无量天尊,将军明鉴。都是贫道不慎丢失银钱,不能付清饭账,故而惹来此番纠葛。这位公子只是不忍看贫道受皮肉苦,才会出手,望将军不要见怪,一切罪过都由贫道来担。”
少年一把推开他,扬扬眉,“你给他瞎解释什么?他算哪一颗葱啊?大隋天子还是断案的判官?”清澈的眸子直视黑马上那如天神般威武的男人,嗔道:“喂!背后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你跟我单打独斗!”
“兵不厌诈。”男人偏过脸,淡淡道,“我不会跟你动手。若是沙场,战某自当奉陪到底。但是——大隋的土地,我不会允许一个突厥人的血来玷污!念在你年纪尚幼,走吧!”然后,就头也不回地策马而去。
突厥人!又是一个歧视突厥人的汉人!
少年恼火了。
一路行来,他不是不知汉人对突厥人的痛恨,但那是敌我对峙的立场使然。可是,眼前的男人真的真的令他愤怒,胸口燃起熊熊烈焰——
姓战的不屑跟他动手,理由,竟是他的血会玷污大隋山河!
这对一个酷爱武艺的人来说是何等侮辱!燃烧的热血令他的整个人为之沸腾!
一瞬间——
初涉尘世的少年破茧而出,神色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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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东市驿馆。
对镜贴花,描眉扑粉。少女头戴精巧细致的绣花帽,乌黑亮泽的秀发披在肩头,两鬓左右稍分,装饰着大小色彩各异的东珠玛瑙串、长长的流苏穗子。
清风拂过,少女宽大的袍袖和束带上缀着的紫金铃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尖翘的香牛皮靴更是衬托出她活泼烂漫的气质。
透过铜镜,依稀可见少女面带不悦,红唇微嘟,一双柔荑紧握着桌上的马鞭,忿忿不已。
“公主,您还在生气啊。”小婢女弯下腰,边整理衣物边不时地回头答腔。
其其格自我解嘲:“寄人篱下,我哪里敢生气?敖登,你说话得注意点儿,万一被人家天朝上国的人听到咱们抱怨,那可就永远别想活着回去见汗父和阿娘了。”
敖登哭笑不得地直起腰,好脾气地赔笑:“公主,别怪做奴才的多嘴,您算是运气好了。想想看,咱们奉命前来大隋朝礼,您是汗王尊贵无比的响铃公主,身为使臣怎能随随便便就离开大伙自己跑到城里转圈?这多不合适呀。幸亏你遇到的那个人不是个凶神恶煞,否则发生任何一点儿的差错,咱们回去如何向可汗交待啊?”
其其格杏眼一瞪,啐道:“别说这个人,我气的就是他!有什么值得吹的?从我背后偷袭,还敢自诩厉害?他们大隋的人就比别人高一等、比别人多喘口气?我还以为这里的人都像阿娘那样温柔,没想到都是一群蛮不讲理的混蛋!”
“其其格!”从外走来的突利设听到他们的对话,无奈地长叹道:“你听听,连个婢子都比你懂事!大隋和咱们突厥貌合神离已久,若非先后有大义、兰陵两位公主远嫁,这仗还不知道打到何时呢。汉人恨咱们,众所周知,你竟然私自离群,跑到人家的地盘上撒野,也不怕出事?真是——不像话!”
“突利设叔叔!”其其格撒娇地搂住他的脖子,“人家晓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但情有可原啊。从小在草原长大,我实在好奇阿娘口中的繁华大兴和那么多有趣的玩艺儿,当然就想先睹为快嘛!谁知途中会碰到那件败兴的事儿?何况,汉人说突厥人噬血成性,我看他们才是杀人如麻呢!为了一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可以枉顾人命,哪里有大邦风范?若不是我和布日固德,小道士老早就一命呜呼了!”
“丫头还敢说!”突利设一弹她的额头,“你晓不晓得今日那个被你夺了银枪的公子哥儿是谁?”
“谁啊?”她把玩着发辫,兴趣缺缺地一耸香肩。
“他是大隋最有权势的‘五贵’后裔!”突利设面色凝重,若有所思道,“宇文化及贵为爵国公,居五贵之首,掌握大隋几乎半数兵马,可谓权倾朝野。你羞辱他的儿子,他岂能善罢甘休?事关国体,恐怕不得不慎重。其其格,明日朝见你须好生赔礼,莫要坏了两邦之谊,给高丽、吐谷浑可乘之机。”
“我才不给他道歉。”她骄傲地扬起小脸,“败军之将,他也配?想想我们突厥男儿,个个铁挣挣的汉子,哪一个像他那样娇贵无能,全身上下透着满骨子的脂粉味儿!”
“说到败军——”突利设似笑非笑,“听说,咱们锡林郭勒大草原的一枝花今日也遇到了劲敌,被人家连枪带人给一齐撂下紫骝马,有没有这回事儿啊?”
“我——”其其格被话噎住,竟粉面飞霞。
“公主怎么不说话了?”敖登眨眨眼,戏谑道,“刚才还跟婢子振振有词,这会儿却闷得像个葫芦?”
“谁说我不吭气啦?”其其格受不住她的激将,倔强而不肯示弱地道,“你懂什么?我只是不屑理他!那种人,本公主才不放在眼里!不就是力气大点儿吗?我的哥哥们随便拉出一个都比他强上百倍!”
突利设一敛笑纹,“想来也是个不凡的人物,可惜没看到他的模样。”他们追上小鲍主时,只剩咋呼不休的宇文札和他手下的几个爪牙,根本没见其他人的影子。
“有啥看的?顶多不过一个鼻子一张嘴,比宇文札高大威仪些罢了!”其其格闷闷地噘起小嘴儿;伸臂去接从不远处飞入窗内的大黑鹰,低低咕哝:“幸好布日固德机警,不然,本公主小命难保!都是那个无名之辈惹的祸,否则宇文札早被我劈成两半,哪里会有机会再三叫嚣?”
“不管如何,咱们眼下在大隋,一切能忍则忍。”突利设拍拍她的小脑袋瓜,语重心长道,“汉人不是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公主有委屈等回到突厥,再请可汗定夺不迟!”
“忍忍忍!”她夸张地拿起砚台上的毛笔,在洁白如雪的绢帕中央划了几道,忿忿嚷道,“汉人的这个字我会写!一把明晃晃的兵刃扎在心上!”
“你哟——”突利设宠溺地捏捏她的俏鼻,无奈之极。
小鲍主啊!
他们大草原上的一枝独秀,就是不知谁三生有幸,能撷下此朵珍贵妩媚的奇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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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国公府
“爹——战御寇分明是不给你台阶下!”偌大的厅堂,下人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只有宇文札的吵闹声久久不散。
蒸腾着袅袅云雾的茶水从紫砂壶口汩汩流出,雪白的瓷杯轻烟缥缈,碧螺春的女敕叶逐渐舒展筋骨,茶芽朵朵,上下浮沉,吐露着迷人的清香。
宇文化及静静地听着,半晌,他才慢条斯理地端起茶杯,轻呷一口。
“爹!你怎么不说话啊!”宇文札急得跳脚,“姓战的是你在朝中最大劲敌。如今,他护着突厥人,又折断您传给孩儿的那根银枪,这分明是公然挑衅!你还沉得住气?”
宇文化及一摆手,斥退奴仆,才慢慢抬起头说:“当着一群奴才的面儿,你好意思大呼小叫?也不觉得丢人?枪被战御寇折断就罢了,反正大隋的疆域里,恐怕找不到第二个能和他的枪法相伯仲的人,但是——”锐眸一眯,“在此之前,你竟被一个突厥小娃儿给夺去兵器!你认为你还有脸在五贵的后裔中立足?”
“爹,那臭小子的黑鹰好生厉害!”宇文札捂着因坠地而挫伤的胳肘,咬牙道:“为什么守城的兵士会放突厥人进京?”
宇文化及“啪”地摔碎了茶杯,冷冽的口吻像针刺一般袭向撒泼的儿子,“我说过不知多少次,你全都当成耳旁风!突厥人年年朝拜,哪一次不是挑在这个时候?前些日子皇上就下旨,要鸿胪寺官员备迎劳大典。你呢?突厥使臣今日已到京城,你身为鸿胪寺卿竟踪迹不见?下面的人找不到你,折子全都向丞相府递,若非苏威上呈时被我扣下,你宇文札有几个脑袋够砍?”
宇文札闻言,惊出一身冷汗。
他真的忘了!
几天前“温柔乡”里来了个美若天仙的新花魁,小曲儿唱得极好,柔媚功夫也到家,简直让他快活得乐不思蜀,哪里还弄得清楚今夕何夕,更别提劳什子的迎劳大典。
宇文化及早就憋得一肚子火,看他茫然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拎宇文札的耳朵,他忍无可忍地斥道:“逆子,你是想把老子气死不成?那不过是宇文家产里的一间小小酒楼,纵是倒个百千次又如何!你可好,为此差点弄出人命,白白让突厥人看了场笑话!兔崽子——我宇文化及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哎哟……爹!”宇文札哀号着,五官挤成一团。
“不修边幅、不学无术、不务正业!”宇文化及面色铁青,长久以来的怒气全然爆发,“你老子的银枪不知撂翻多少突厥狗,到头来却被你给糟踏了!明知现在‘京城五贵’和‘东都七贵’水火不容,都在等着抓对方的小辫子,你还伸着脖子让人家揪?你有没有脑子?”
“爹啊!”宇文札委屈地扁着嘴,嘟囔道,“你也别光生孩儿的气,那能全怪我吗?眼看有人公然在宇文家的地盘上吃霸王餐,孩儿岂可视若无睹?此事传扬出去,让人以为咱们宇文家是吃瘪的,那不照样成了朝野上下茶余饭后的笑料?是突厥小子多管闲事儿,放鹰伤人,孩儿一时不慎才会被他夺走银枪。”眼珠转了转,抓住案亲的胳膊,“爹,战御寇那个嚣张的家伙,他凭什么在你我面前拽?”
宇文化及冷冷一笑,“凭什么?凭他那套所向披靡的钩镰枪!凭他枪下的无数亡魂!凭他随着圣上西征吐谷浑,三次征高丽,扫平杨玄感的累累战功!你仗着老子早年的开国功,吃喝至今日,竟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哪天被别人砍了脑袋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儿!”
“爹未免太高抬他!”宇文札不以为然,哼哼唧唧道,“当年宇文家随先皇灭北周,建大隋,立下不朽功勋,后来与突厥可汗沙钵略几次交锋,更是威名在外!战御寇——一个无名小卒!沙场本是在圣上跟前显露的良机,换了孩儿照样能做到他左翊卫将军的位置!爹说他的枪法厉害,咱们宇文家同样使枪,就输给他不成?”
宇文化及皱皱眉,对他的目中无人颇感无力,“你是宇文家的长孙,怎么一点记性都不长?战御寇虽说不是名门后裔,但好歹是萧后提拔出的娘家人。越王贵为皇孙,尚且对他礼遇有加,更何况是你?如今,越王留守东都洛阳,他身边的七贵摆明与京城五贵分庭抗礼,而五贵各自为政,为父孤掌难鸣,这个时候,想拉拢战御寇尚嫌不及,你却给我对着干!”
“拉拢他?”宇文札眸子一闪,灵光乍现,“爹,我私下听宫里的婢女说,十七年前和亲突厥的苏相之女苏绾娘,本与战御寇两情相悦,但后来不知为何竟答应替舞阳公主远嫁番邦!这战御寇为此耿耿于怀,大概皇上为避免横生事端,亲自为他赐婚,结果姓战的却在短短几年内莫名死了五个老婆!大伙暗中猜测,嘿嘿,说他受过刺激后,便以杀妻为乐!以致最近十年来根本没人敢再给他说亲保媒,除了个搬不上台面的小妾,他大概连个正房也没讨到。爹你想——苏丞相也是五贵之一,战御寇恐怕至今仍恼他当年主动上奏让苏绾娘出嫁突厥,又怎会甘愿被五贵拉拢?”
“不就是个老婆?”宇文化及嗤笑一声,五指轻勾,又一杯茶托在掌内,“他失了一个,咱们再给他找一个不就成了?皇帝挑的女子,若真出类拔萃,恐怕早都被他纳入后宫,哪里有机会送到他将军府?”
听言外之意,宇文札眉梢跃动,旁敲侧击道:“莫非,爹已物色出上上人选?”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宇文化及一敛睫,沉笑道,“就是苏绾娘之女——其其格!”
轰隆——
宇文札的脑子像被炸开,愕愕然,意识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