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羽桑推着超级市场的购物车,在女乃粉架前站定,寻找芃芃常喝的女乃粉品牌。坐在推车里的芃芃用女敕白的手指向最上面那一层,冯羽桑这才看到,芃芃惯用的女乃粉摆在最上面一层。
她踮起脚尖,手往上探。奈何一百五十九点九的身高还是构不到。
一股刚烈的男性气息无声地靠近她,一只修长而宽厚的手往上一拿,轻而易举地取下了冯羽桑踮了八辈子脚尖也拿不到的女乃粉。
女乃粉被放进她的推车里,她感激的笑容在抬头看到帮她取下女乃粉的人之面孔时,刹时凝住;连即将说出口的“谢谢”,也哽在喉间。原本就白皙的脸庞,因震惊与不知所措而变得惨白,无法言语的她,只能静止地望着眼前的人。
在超级市场入口乍见她的罗奇,即难以按捺心中的激动,但在他看见芃芃时,心立刻冷了一半。他不愿思考、不愿去相信她们两人是母女。
四年多不见,冯羽桑依然文弱柔靓,除去她身边的小女孩,她依然是他四年多前所认识的那个十九岁美丽少女。
一直跟在她的后面,一直到她像当年那样地需要帮助时他才现身。他恨啊!恨她还是那样无助,那样让人心生怜爱。呵,他就是被她这副模样给骗的,不是吗?
他强忍住心中的激动,逼迫自己冷漠地对待他眼前的女子。
“我好像认识你。”棕发蓝眼的他,竟操着一口流利的国语。见到冯羽桑又变了脸色,他不禁升起嘲弄之心。“我记得,你是第七个跟我上过床的女人。”
冯羽桑原本泛白的脸因愤怒与羞愧而涨红,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里流露出绝望与惊讶,她用力地别过脸,不愿再见到那张轮廓分明的绝美脸孔。难道,她在他脑子里的定义,只是一个跟他上过床的女人?噢,她怎么忘了,他可不是保守传统的东方人呀!“我想我并不认识你。”她鼓起了最大的勇气,才说得出这句话。
他更瞧不起她了,她还是跟以前一样,一遇到事情,就选择逃避、封闭自己。“是吗?冯羽桑。”他咬字清晰地念出那个令他爱恨纠葛的名字。
冯羽桑又是一震。他不但念出了她的名字,还念得如此深刻。再见到他的这一刻,往事立刻鲜明了起来。她想起她一遍又一遍地教他念她的中文名字;但无论他如何认真学、认真说,就是说得不标准,最后,两个人都累得宣告放弃。从此,他一直唤她“桑桑”——如同小时候,她的父亲与姑姑。
但是此刻,他却念得如此自然,彷佛,已经练习了千百遍。蓦地,她发现他从开口至今,没有说到一句英文。她无心多去细想,他冷淡的口气,使她只想快点离开。
突然,他伸出手拉住她推着车的手,但马上又放开。虽是如此,却在两人肌肤相触的一瞬间,都感受到如遭电击的悸动。
他定定地看着芃芃。“这孩子……是你的?”
冯羽桑迟疑了几秒。他想知道什么?他看出芃芃和他相似的地方了吗?“你没有必要知道。”她不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他看了她一眼,有些急迫,又有些挣扎。“告诉我,我想知道。”
“我不想让你知道。”她执拗地回答,继而沧桑地笑着:“我只不过是和你上过床的女人中的一个,不是吗?”
罗奇蹙紧了眉,额上的青筋因愤怒而突起,他不屑地看着她,轻浮地:“你还想再试一次吗?”
“卑劣!”她怒气冲冲地抱起芃芃,东西也不拿地往外走。
“冯羽桑,我们会再见面的。”他在她身后说。
快走出门口的冯羽桑,背脊不禁凉了起来,差点因他肯定的语气而乱了步伐。她头也不敢回地躲进车内,不让他看见她眼角的泪。
罗奇自购物篮中取出一个黑色真皮皮夹,对着皮夹喃喃自语:“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他握着皮夹,像是已握住了冯羽桑。
***
冯羽桑精神恍惚地瘫坐在沙发上,桌上有一个白色的塑胶袋,而聪明乖巧的芃芃,则坐在一旁看着卡通钟楼怪人。重点——是那个装满东西的塑胶袋。
那是她今天上午与芃芃在超市买的东西,因为罗奇的出现,使她来不及结帐便气冲冲的走了。就在刚才,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按铃并把东西交给她,里面的东西,就是她上午所选焙的,包括那罐芃芃要吃的女乃粉。
她完了!
她从没想过自己这么年轻就完了,全栽在那个音乐才子手上。罗奇一向爱恨分明、固执己见。早上他说“我们会再见面”,没想到这么快,下午他就查到她的住址了。
噢,她还有明天吗?
巴箴没头没脑地闯进来,吓着了安静的芃芃,冯羽桑把芃芃抱到自己腿上,拍着她的背。
“巴仔,你要死啦,这么大声。”
巴箴暂时不理会冯羽桑对她的咒骂,因为她有比跟冯羽桑打架还重要的情报。“冯羽桑,你的世界末日到了!RickyRoberts,那个R2……不是,那个罗奇……”
“怎样?”冯羽桑迫不及待地追问。
“你知道他为啥来台湾吗?他是被邀请来的,他要在台湾办巡回演奏会。他还有一个经纪人随行,是陶曼莎。”巴箴一口气讲完。
“演奏会?”他的知名度已经高到台湾来了吗?他也只不过是会弹弹钢琴,吹吹萨克斯风,有必要来办巡回演奏会吗?冯羽桑纳闷不已。
回台湾后,冯靖邦为她开了一家出版社,出版儿童图画书,她挂名当负责人,无聊的时候才会上出版社去逛一逛,其余的时间,她都陪着芃芃,她已经好久没有去注意文艺新闻了,自然,也不知道罗奇要来台湾开演奏会。
“喝,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呢!原来,罗奇早在澳洲、欧洲各个国家都开过演奏会了,他在国外的知名度早就红透半边天了,是你这家伙孤陋寡闻才一点屁也不知道。”巴箴振振有辞地说着,似乎忘了她自己也是在半个小时前才知道罗奇的知名度有多高。
“他在台湾也是有够呛的,才一个星期,台北和高雄的票已经被买光了。”
“票都卖光了?”冯羽桑不太相信。“只有两百张吧?”
“啊?”巴箴的嘴张成圆形,迷糊的看着她。“不会吧!我打听的很清楚,他很受欢迎,要不然,我们也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冯羽桑对巴箴的提议感到啼笑皆非。“神经病!要是被他认出来,我们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怕什么?人那么多,灯光又那么暗,他哪会看到我们?而且,一散场我们就走人,他找个屁啊!”巴箴胸有成竹地说。
“喂!别在我女儿面前讲粗话,一天到晚屁啊屁的,一点都不长进。”冯羽桑板起脸孔来斥责着。中英混血的芃芃,比一般的三岁孩童还聪明,记忆力与模仿力也比一般小孩来得强。她真怕巴箴一天到晚讲那些奇怪的口头禅,会教坏了她的芃芃。
巴箴耸耸肩,坐在沙发上高高的跷起她的二郎萝卜腿。“谁不知道咱们小芃芃是优良品种,放心啦,我影响不了她的啦!好啦!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一家三口』去听罗奇?罗勃兹的音乐演奏会。”
“不太好吧?”冯羽桑的意志力开始动摇,想要见他的念头愈来愈强烈。“票不是已经卖完了吗?”
“哈哈!”巴箴从牛仔裤的口袋里亮出三张罗奇?罗勃兹演奏会的门票。
冯羽桑马上就有上当的感觉。“你不是说票都卖完了吗?”
巴箴玩着手上的三张票。“没错呀,最后三张票,『刚好』被我买下来了呀!”
冯羽桑迟疑着,如果又遇见罗奇,他又问起芃芃的身世,她要如何回答?如果让他知道了芃芃其实是他的孩子,他又会如何?
芃芃拉了拉冯羽桑的袖口,引她的注意。“去。”芃芃仰着小小的脸,一脸的认真。“妈咪去。”
她童稚的话让冯羽桑讶异。她的小芃芃知道些什么?看来这次,她逃不掉了。
***
罗奇回到下榻饭店,已经是下午的事了。那是一间双套房,他和他的经纪人各住一间。他开了门,就见到他的经纪人半躺在沙发上喝酒。他只看了她一眼,正想直接回他的房间休息,便被她喊住:“Ricky。”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她,等着她的话。
“你今天见过她了?”陶曼莎开门见山地问。
他不置可否地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随手解开上衣的前两颗钮扣。
“我从你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她对你造成的震撼力,依然可观。”她盯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
他冷笑:“什么时候你变成了心理学家?”
“那天在街上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陶曼莎是个精明而美艳的女人,虚长罗奇两岁,六年前开始担任罗奇的经纪人,直到今日。她自信而骄傲地知道,罗奇与她的合作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罗奇离不开她;六年前她就知道。
“你看出了什么?曼莎,你太聪明,但是我并不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如你。”
“这句话你说了好几年了。”她淡淡地说。
“你绝对是个好经纪人;但肯定不是个好情人。”他犀利地分析着陶曼莎。
“何谓好情人?好情人的定义为何?如冯羽桑?”她的眼神充满不屑,不懂她为何能牵动罗奇的每一根神经,在她眼里,冯羽桑太过脆弱而不成熟,跟罗奇相差九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子。
“冯羽桑她不是个好情人。”他僵硬地批评。
陶曼莎了解地笑了一笑。罗奇的表情,像是在告诉每一个人,他在乎冯羽桑,非常。
“需要我再教你中文吗?”她问。
罗奇站起身。“我想不用了,这四年来学的中文,足够我用了。”
陶曼莎当然知道他要用在什么地方。他学了四年中文,只为了冯羽桑,报复?讨好?只有他自己知道,陶曼莎也只是知道一部分。尽避如此,在任何公开场合,他还是只讲英文,包括这次来台湾。换句话说,他的中文只讲给冯羽桑听。
在罗奇欲走回房间之际,陶曼莎又再次唤住他。“今天需要我吗?”
“不必。”罗奇不带任何感情地回绝,并关上房门,隔绝了陶曼莎。
陶曼莎望着那扇冰冷的门半晌,才移回视线,将杯中的液体一仰而尽。快五年了,她天天重复地问这一句话,天天得到罗奇一样的回答,但她还是天天等、天天问。
五年前,他认识冯羽桑的第一天起,便不再和陶曼莎有任何公事以外的牵扯。她爱罗奇,很爱;但她也恨冯羽桑,很恨。
但是她冷静地要求自己,给罗奇和冯羽桑一年的时间,如果这一年内,冯羽桑没有征服罗奇,那么,她将不顾一切地抢回罗奇,甚至采取非常手段。对冯羽桑,她已经很宽容了。
几年都等了,她不在乎多等这三百六十五天。
她一定会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