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結 第一章
作者︰樓雨晴

認識她,是言洛宇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開端。

這個開端,始于他幼兒園小班。

在為這個不幸做說明之前,他得先為自己做個簡單的介紹。

他,言洛宇,出生于相當幸福美滿的家庭,這個家庭中,有一個在國中當教師、私底下卻很不會說話,人際關系弄得一團糟的爸爸;一個每次進廚房都要先叫消防車在一旁待命的媽媽;加上大他十一歲,古靈精怪以捉弄他為樂的姊姊;還有在這當中水深火熱的他。

但,這依然改變不了,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事實。

雖然,爸爸教他做人要誠實,這條言氏家訓害他吃了不少苦頭。

例如國中時,坐前面的女生問他︰「我的臉是不是很圓?」

他認真端詳了下,誠實回答她。「是有點嬰兒肥。」

然後一巴掌就轟上他左臉頰了。

他曾經很質疑,無時無刻的誠實,真的是必要的嗎?

把這個問題拿去問智商一九五、聰明無比的姊姊,她也很慎重地拍拍他的肩。「弟,要相信爸和姊姊,這絕對是正確的、高尚的、完美的品格所必須具備的基礎要件。」

是這樣的嗎?可是他一直懷疑,她那時不敢直視他,又不時瞄他左臉紅腫的行為,有相當大的偷笑嫌疑。

後來他才想起,自己一直忘了問,既然這是正確、高尚且完美的品行,那如此告訴他、並鼓勵他的姊姊為什麼都沒有在遵守?好奇怪對不對?

不過無妨,這依然無損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事實。

雖然,他又必須補充,他那個家事白痴的老媽,在他六歲那年差點毒死他,原因只是他一時年少無知,相信了她的保證而吃了那鍋傳說中的「謀財害命五毒湯」,被回家後嚇壞了的爸爸送進醫院洗胃,母子二人的大名差點出現在報紙的社會版頭條。

直到現在,媽媽依然堅稱那叫「恭喜發財五福湯」,不過關于這一點,他比較傾向于姊姊的說詞,那是以生命為代價所換來的慘痛領悟。

還有無數次,他們一家四口差點葬身火窟……

于是在某次的家庭會議中,基于家中成員的身家安全為考量,以三票對一票通過,掌廚大位落在父親手中,廚房從此列管為母親的禁區,並貼上「狗與媽媽不許進入」的標語嚴格執行。

但、是——他依然堅稱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再再雖然,他還得加上一點,他有個特立獨行、考試拿鴨蛋像家常便飯的姊姊,但是爸媽從來不罵她,還會幫她統計次數,有一陣子他甚至懷疑,集滿十個鴨蛋是不是有棒棒糖吃?

有一次期末考時,姊姊連著考了八科滿分,回家時,媽媽直瞪著成績單問︰「女兒,妳吃錯藥啦?考這什麼鬼成績?」

姊姊聳聳肩,回了句︰「因為我不爽。」

「誰惹妳大小姐不爽?」

「地中海照明燈。」就是爸爸學校那個地中海禿頭的教務主任啦,頂上光亮都可以拿來當照明燈使用了。

事情的始末是,地中海照明燈?著彎諷刺爸爸連自己的女兒都教不好了,來學校真是誤人子弟。姊姊輾轉得知,隔月的考試就卯起來給地中海照明燈難看了!

那是他四歲半時的事,于是他認清了一點,惹熊惹虎就是別惹葉洛希!

還有無數次,她發現到他的「美色」有多好用,以一客麥當勞兒童餐?他穿裙子、戴假發?騙班上的男同學來達到任何她想達成的目的,害他在那個尚不識人心險惡的七歲半,差點失去了純純的處男之吻。

雖然如此,他還是茍延殘喘地活下來了,因此他還是決定在余生繼續堅稱這是個……什麼東西,噢,對了,美滿幸福的……家庭?

扯遠了。

他還沒說到主題對不對?

好,現在要正式進入主題了。

認識她,是他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開端。

這個開端,始于他幼兒園小班。

為自己做完簡單的介紹,接下來就是要為這個不幸做說明了。

這個不幸事件的禍源,名叫丁群英。

很中性化的名字,名字的主人更中性化,于是他一時不察,就很不小心地把她誤當成小男生了;再再然後,老師、同學也跟著他很不小心地把她當成小男生;再再再然後,他們梁子就這樣結下來了!

同學開始嘲笑她長得不像女生,說他長得都還比她漂亮有氣質。

于是她氣呼呼地問他︰「言洛宇,你說,你老實說,我真的長得很不像女生嗎?」

「……很不像。」爸爸說,做人要誠實。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女孩子賞的鍋貼……更正確地說,是很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賞的鍋貼。

他哭著回去告訴爸爸,誠實很痛,他不要誠實了。

但是爸爸說,男孩子要有志氣,怎麼可以因為一點點痛就改變原則。

原則?誠實就已經讓他痛成這樣了,他不敢想象原則會害他變成怎樣,他的不幸又不會因為誠實和原則而有所改變。

他很擔心、很擔心,因為他就坐在她隔壁。

從他「誠實」的那一天起,他的日子就變得很難過,這個小惡女從此以欺負他為畢生職志,偷畫他的作業簿、推他一把害他跌倒、搶他的養樂多等等,諸如此類數不清的惡形惡狀。最最過分的是,有一天同學又笑她男人婆,圓嘟嘟的像只胖小豬,連言洛宇這個男生都長得比她好看一百倍……

接著她就火了!

「什麼我沒他好看?他長得那麼漂亮,說話嗲嗲的,根本就是個娘娘腔!」

「我……我不是娘娘腔……」他好無辜地小聲辯解。說話太大聲喉嚨會痛啊,听得到就好了嘛,這樣就是娘娘腔了嗎?

「不然你就是女生!」

「我、我不是……」

「我不信!」她直接地、準確地、迅速地往他胯下偷襲——

「哇——」一聲驚天地、泣鬼神的哭嚷傳遍幼兒園,驚動了師長、驚動了被聯絡到校的父母。

「媽媽、媽媽——」他在母親懷中,哭得好不淒慘。

「怎麼了,小宇,告訴媽媽,誰欺負你?」

「她!」小小的手指,準確無誤地指向丁群英。

「她怎麼欺負你?」

「她——嗚嗚!她抓人家的蛋蛋,好痛——」

一旁的大人,全部張口結舌,反應不過來。

「不會吧?兒子,你被性騷擾了嗎?有沒有SM?有沒有——」

「初晴,妳可以不必那麼興奮。」丈夫哭笑不得。

有嗎?她有表現得很興奮?稍稍收斂了些,贊許的眼光忍不住瞄向才四歲多一點點的摧草魔。好樣的,這丫頭有眼光,懂得挑上她兒子這種極品,真是太猛了……啊,不是、不是!這丫頭不要命了,敢對她兒子伸出祿山之爪!

小洛宇暫時忘了哭泣。「什麼是性騷擾?」

「就是、就是……唉呀,像抓蛋蛋就是了!」

「那我也要抓她的蛋蛋!」嗚嗚!笑她的人又不是他,為什麼他要被她罵?還要被抓蛋蛋?不公平。

「她沒有蛋蛋可以讓你抓啦!」哈哈,兒子報復心很重哦!

「初晴!」言氏大家長好笑地瞪了妻子一眼。「不要亂教小孩。」

言孟春往旁邊一看,女孩眼神不馴,緊抿著唇不願認錯。

他說,小孩子鬧別扭是常有的事,請老師不必放在心上,然後將兒子帶到一旁安撫情緒,順便教導他做人不可以記恨,要友愛同學,例如「我也要抓她蛋蛋」就是絕對不可取的行為。

「可是她也抓我的蛋蛋啊,而且很用力!」爸爸說要友愛同學,可是抓人家的蛋蛋是一種友愛的行為嗎?

也對啦,這是身為男性的恥辱。

言孟春盯著兒子憤憤不平的表情,設法安撫。「因為她不知道這樣會痛。」

「她還咬我的耳朵!」

「她在和你聯絡感情。」

「她用腳踢我的!」

「……她不小心把腳伸太長了。」挖空腦漿擠出這一句。

「上次做勞作,她故意用蠟燭滴我。」

「……」言孟春嘆氣。「兒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性虐待?」

所謂的命運,其實是為了因應老天爺耍賤而延伸出來的名詞,為人在倒霉時,喝涼水都塞牙縫的帶賽遭遇找個合理的解釋。

舉個例子來說。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出門前還晴空萬里,不過才多眨了兩下眼楮,一場大雨就將你淋成落湯雞;好不容易七手八腳找出雨衣穿上,發動機車騎沒幾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圓,路過的人全像看白痴一樣地看著你?

再例如,平時明明走兩步就有一家機車行,讓人懷疑你不開機車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輪胎,真正需要時,卻神奇地在方圓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牽著車逛大街,還要催眠自己,當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場台風可以疾風豪雨到連台北捷運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庫不下半滴雨,然後看著新聞中家家戶戶淹水淹到膝蓋,掃都來不及,還要高呼「節約用水」……

這個就叫命運!

而,對言洛宇來說,他的「命運」就是遇上丁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選擇,他寧願去經歷上述幾項,都不要遇到她。

他們的緣分開始于幼兒園小班,也結束于幼兒園小班,升中班時,他就沒再見過她,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雲。

但是,什麼叫孽緣你知道嗎?什麼又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你知道嗎?就在他過慣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機意識時,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之後,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原因無他,右座芳鄰正是昔日舊識,丁小泵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這只小豬頭居然沒能在第一時間認出她來,及時逃命;更豬頭的是,他還犯了相同的錯誤——在開學的第一天,天真無邪地問她︰「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啊?我看不出來耶!」

可以想象他會有什麼下場了吧?新仇加舊恨,她簡直把他欺負得沒日沒夜、沒天沒良!

兩人的座位中間被劃上一條楚河漢界,這個不光是他們,走遍所有低年級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較過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沒越界也打——因為規矩是她訂的,她說有就有,不許有異議,而她自己卻可以常常越界……他幾乎每天都是紅著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時,她從頭到尾鎖定他卯起來K,而且勁道十足,有一次還把他K到流鼻血。

打掃工作做完時,她故意把他負責的區域弄髒,再去報告老師說他偷懶沒打掃……

這些也都算了,她還帶頭叫他娘娘腔,說他一點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學也跟著唾棄起他來,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歸類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里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說話輕聲了點、動作秀氣了點、長得比較像媽媽,這樣而已啊,噢,對了,還加上考試分數比她高,然後她就氣得跳腳了!

真的,他也不曉得為什麼啊,而且他表現得愈是無辜,她就欺負得愈帶勁!

偷偷告訴姊姊這件事,姊姊只是涼涼地說︰「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只能說你笨得很夠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讓他清楚地見識到什麼叫「手足情深」!

所幸,這樣的日子也沒維持多久,一年級下學期開學時,他就沒再見過她,導師說,她轉學了。

因此,他又偷來幾年安逸時光,世界依然美好,陽光依然燦爛。

直到上國中一年級——

讓他再重復一遍,什麼叫命運?什麼叫孽緣?如果還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個人都會有相當深刻的體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為同班同學了!

他的座號,就在她後面一號。

初初看到同學名時,他簡直想申吟了,很明顯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見證「命運」的公信力。

歲月,讓她改變了許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現在,她連行為舉止都中性化過了頭,這還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和男人比豪情氣魄,請叫她第一名,她簡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樣︰氣蓋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內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聲︰「大姊頭!」

他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以前她雖然打壓他,可那也僅止于對他個人的小惡作劇,她對每一個同學都是相當友愛的,上課認真、作業準時交,在師生之間也算是甜美可愛的好學生。

不像現在,她永遠是最後進教室,最快離開的,逃課闖禍、違反校規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讓全校師長頭疼。

心里,有那麼一點難受。他是第一個把她誤當成男孩子的人,幼兒園時期,她心靈是真的受到創傷了,她今天變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氣魄……總覺得自己也該負上一小部分的責任。

所以對她心血來潮的惡整行為,他始終容忍著,他早有心理準備了,遇上她日子不會太好過。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問阿姊,她說——

「弟,送你一句話,冤家宜解不宜結,就你這點智能——唉,你斗不過她的。」附贈一聲悲憫嘆息,有模有樣地搖頭走人。

每次跟姊說話,都會讓他嚴重質疑自己的智商,覺得自己笨到這種地步,不自殺謝罪實在對不起天下蒼生。

不過……斗他沒有要跟丁群英斗什麼啊!是姊誤會什麼,還是他說錯什麼了?

雖然,他必須承認,這些年過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為樂。

他忘了誰說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說︰「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記恨的動物。她會忘記她交過幾個男朋友、會忘記她做過幾次處女膜重整手術、會忘記她欠你錢……但是,她只要恨一個人,海枯石爛都不會忘記詛咒你,所以,要讓一個女人記住你最好的方法,莫過于讓她恨你。」

這些話,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證。

至少,在她這麼努力地表態之後,她清楚地讓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討厭他,非常非常地討厭;而他也清楚地確認了一件事,這輩子,他只要踫上她,就絕對沒什麼好事!

他也認命了,盡可能地有多遠避多遠。

他們的緣分一向來得快,去得更快,國一結束,因為學校的能力分班,成績向來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與後段班的她雖然同處一個校園,但要踫在一起,機率其實不大。

她現在如何?他並不很清楚,也不會特別去關切。有一回打掃時間,他負責清掃體育器材室,正要推開門時,剛好看見丁群英也在里頭,那時她正好接過同學遞給她的香煙吸了一口,接著——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會抽煙吧?

來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見訓導主任往這里走來,他下意識地,擋在半開的窗戶前大喊了聲︰「訓導主任好!」

里頭的人嚇到了,趕緊熄掉煙蒂由另一個窗口丟出去。

幸好,訓導主任沒聞到煙味,也沒多做停留,點了下頭就離開。

他松了口氣,回頭瞄了一眼,對上她有些復雜怪異的凝視眼神。

當時,他其實也沒多想什麼,直覺就是做出幫她掩飾的行為了!

當然,他並不會指望因為這件事,兩人就能化敵為友,因為四叔也說過︰「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讓女人感動的事,只要做一件對不起她的事,她記住的永遠是對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時他覺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麼糟糕又麻煩的生物,那他為什麼要娶四嬸,還生了個小小麻煩?

但是後來的這件事,又讓他認同了四叔的話,女人確實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禮完,他的桌椅被推倒,書本散了一地,還囂張地附上一記大腳印;放學回家時,發現腳踏車的輪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誰,他連想都不必!

從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終于決定他受夠了!

就在某一天,又讓他撞見她和同學打架,他一時在氣頭上,想也沒想便去通知訓導主任。

她看不順眼的人就活該要被她扁嗎?為什麼要任她這麼為所欲為下去?總要有個人告訴她,什麼叫規矩!什麼叫人與人相處之道!

因為這件事,她被記了兩支小餅,並且咬牙切齒地當著他的面撂下狠話︰「言洛宇!你以後最好有多遠閃多遠,不要再讓我看見你,否則你他媽的我見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著她離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強的性情。

他沒有錯,阻止校園暴力,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他不該感到內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帶傷,怨恨瞪視他的眼神,以及往後每一次經過中廊,視線對上那張處分公告,他就是沒有辦法克制歉疚的感覺由心底升起。

之後,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們不對盤,其中一個人遠遠看到對方都會繞道而行。

他是師長、同學眼中的模範生、乖寶寶,違反校規的事,打死也不會做,考試成績傲視群倫,聰明、有氣質,前段班的同學以他為典範;而她是學校的頭痛人物,校內校外的學生之間有糾紛,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氣干雲,不讓須眉,後段班的同學以她馬首是瞻。

他們王不見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會有交集。

就這樣,一直到國中畢業,他沒有疑問地考上第一志願的巿立高中,有關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現在回想起來,雖然他們幾乎從不包紙尿布後就結識——好吧,改成結仇會貼切些——但實際相處的時日,其實不超過兩年,這樣的緣分,不知該算深或淺?要說深,翻開國小、國中的畢業紀念,班上隨便一個同學都比他們同窗還久;但要說淺,他們好象每繞一圈,又會不小心踫在一起……

兩年同窗,他還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實一點都不了解這個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和誰都能打成一片,獨獨對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記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餅錯,專挑他來作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之間有什麼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麼不爽他,真要認真算起來,他才是比較倒霉的那一個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較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的孽緣真的就到此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學校作威作福、魚肉同學,他並不清楚,反正從此橋歸橋,路歸路,要是接下來還有可能再成為同學,那他言洛宇的頭就剁下來讓人當西瓜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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