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楮 第10章(1)
作者︰樓雨晴

她只能盡力,但不保證結果。

最後,孫旖旎是這麼跟他說的。

站在熟悉的街道,寇君謙終于懂得,天意果然不是尋常人可以挑戰的。

仰頭看著街道上的電子時鐘,今日氣溫——13℃,馬的,他冷斃了!采嬪沒告訴他是這種鬼天氣!

路人全用詭異的眼神瞄他。

再來,他相信孫旖旎真的盡了全力,上一次來是去年的今天,這一次來對日期了,可是——日期下頭顯示的時間讓他忍不住再一次髒話亂飆。

去他的擔擔面.下午四點二十五分,這怎麼來得及啊.

他顧不得別人會不會將他當成神經病,直接跑去她家狂按電鈴,按了十來分鐘無人回應,倒是斜後方54號的大門打開了。

「年輕人,你是要找曲家的女孩嗎?」小嬪長得漂亮,常有年輕小伙子在巷子附近站崗獻殷勤,將來不得了,去當大明星一定會紅的。

寇君謙回頭,那是一名年約六、七十來歲的老婦人。原來臨江口中的蔡婆婆長這樣啊「對。她這幾天畢業旅行對不對?她去了嗎?」

老婆婆想了想。「她好像是說要去花蓮陪爺爺女乃女乃住幾天。」

所以她沒去嗎?那怎麼會……

寇君謙惴惴不安。「婆婆,您知不知道她的手機號碼,我有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立刻聯絡到她。」

「這樣啊……」婆婆上下打量他,似在評估該不該相信他。

「拜托你,婆婆,我不是壞人,我好不容易才來到這里,就是為了幫她,要是錯過這一次,就再也沒機會了。」

或許是因為他表情太誠懇,也或許是眼神里的焦慮觸動了她,婆婆凝思了會兒,終于決定相信他,回屋里抄下曲采嬪的手機號碼給他。

手中握緊了救命紙條,他趕著去搭車趕往花蓮,可臨走前想到什麼,他又回過頭來。「婆婆,如果可以的話,盡快全家搬離這個地方吧!」或許,能夠避掉隔年那樁驚動社會的滅門血案。

他到路口攔計程車,請司機盡可能以最快速度將他送到他想去的地方,期間他不斷地狂打手機,就是沒有人接。

內心焦慮愈積愈深,就在這時,他听見廣播傳來的整點新聞——

今日下午四點半,XX公路發生疑似游覽車爆胎的意外事故,游覽車車身打滑失控翻落山壁,目前已知該輛游覽車內乘客為啟英高中畢旅學生,救難人員正在搶救中,詳細乘客名單請鎖定六點鐘的整點新聞……

寇君謙的心涼透了。

還是……來不及了嗎?

費盡心思,依然無法扭轉既定的命運。

采嬪,你究竟在不在那里?在不在?!

這一刻,她曾經說過的話無預警地躍上腦海。

她說過什麼?對了,她說她抓著手機想求救,一直等、一直等,她很害怕如果她真的被困在那里,現在應該還有意識。

他顫抖著手,拿出手機,改傳簡訊。

采嬪,你還好嗎?如果沒事的話,拜托讓我知道。

等了半晌沒有回應,他幾乎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

你出事了嗎?

我一直想辦法要讓你避開這個局面,它還是發生了?記得嗎?我一直要你別去畢業旅行的……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問,其實我也有。

是不是命運真的不可改?那麼我希望能在你還活著的時候,盡情體驗那些來不及體驗的事物,包括美食,包括——愛情。

那樣,你的遺憾至少可以少一些。

所以,我一天送一道點心給你,以及一朵純白雛菊,我只是想讓你知道,你被愛過。

他不知道她究竟看到了沒有,只記得她說的,四周一片黑暗,沒有聲音,她很害怕……她說,她很害怕。

他拼命傳簡訊,讓簡訊微弱的聲音、光亮,還有他的心意,傳遞給她。

不要怕,我在這里陪你,你一定要勇敢,我會等你。

采嬪,我很愛很愛你,我長得不帥、不有錢又不邪佞,是標準的男配角,但是我有真心,這樣夠不夠當你的男主角?

我一直想問你這句話,卻一直沒說出口。

即時新聞插撥,更新了最新悄息,已救出的名單中,遲遲听不到她的名字,隨後念出的旅客名單中證實她在其中,他幾乎已然絕望。

原來……命運真的不是一般凡夫俗子能挑戰的。

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真的撐不過來,那麼,你要記得,哪里都別去,留在家中等我,好嗎?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相遇。

我知道我現在說的,听起來相當荒謬離奇,但請你相信我,六年後我會住進你現在住的地方,如果你對我有心,請你等我。

我不在乎你是人是鬼,就算讓我再選擇一百遍,我還是想跟你相遇,畫出你的形貌,然後愛上你……

他傳了很多,多到數不清,到最後,甚至只能心痛地一遍遍重復那句說不出口的真心——我愛你……

手機按鍵上移動的指節開始泛白模糊。這次的時間特別短,他大概撐不到目的地了。

因此,他盡可能用最平和的態度,將那疊抱在懷中一同帶來、為她而畫的圖稿留在座位上,並且很有道德地留下車資,聲調力持平穩地說︰「司機先生,麻煩你一件事,你到事故現場之後,將這些東西交到一個叫曲采嬪的女孩手上,無論她是否還活著。另外——請先做好心理準備,千萬別嚇得去撞安全島……」

他聲音漸稀,然後在運將大哥愈張愈大的眼楮中——

砰!撞車了。

一人,一車,和一疊畫稿。

喔,當然,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憑空消失的男人所留下的千元鈔,並沒有戲劇性地變成冥紙。

吧!他要去行天宮收驚。

一切,像是作了一場長長的夢。

寇君謙環顧悄寂的屋內,除了一幅幅為她而繪的畫像,什麼也沒有。

「采嬪,你還在嗎?」他現在終于懂了,她始終徘徊在這間屋子里不肯離去,是為了等待與他相遇。

她一直記著他說過的話,所以她對他絕對不像表面上的無情,否則不會花那麼長的時間等他。

他甚至不清楚,她是不是還活著,那一日——她有撐下去嗎?

回來之後,他跑遍各大圖書館去查當年的報紙,查到了旅客名單,但對于那樁意外事故,後續追蹤報導卻不多,他完全無法得知她的後續情況。

有一回,他問臨江︰「你看得見——我屋里有什麼嗎?」

臨江環顧屋內,一臉困惑。「該有什麼嗎?」

是他也看不見?還是——她真的不在了?

日復一日,他仍在畫著,但是她再也沒出現過。

他真的不得不承認,她不在了。

這一次,徹徹底底離開他。

他依然住在這里,老娘來過幾次,對他的決定不以為然,老是叨念他在外頭不懂得照顧自己,以前說要追女朋友還勉強可以說服她,現在既然追不到就乖乖搬回家來住……

但是他沒有。旁人不懂得他對這間房子的感情,他也沒有多做解釋。采嬪在這里出生、成長,他們也在這里相遇、相知,這間房子每個角落都有她存在的痕跡,有時耳邊隱約听得見她清靈的笑語,仿佛他一轉身,就能看見她。

那種依戀與不舍,沒有人會懂的。

也許這樣想有些傻氣,但他總覺得他這一走,就真的和她斷得干干淨淨,再無牽扯了。

他不想要那樣。

就算是追憶、緬懷、奢望,什麼都好,他就是不想放棄她,只要守在這里,或許有一天,她還會再回來。

萬一他走了,她找不到他,怎麼辦?她會心急、哭泣……

他願意等,也甘心等,無盡期。

尾聲

半年後

「君謙,你快一點!」門外,葉容華揚聲催促。

「真的要這樣嗎?」寇君謙別別扭扭,遲遲不肯走出來。

「是你自己親口答應的,難道你想失信于小朋友,看他們失望,當個無情無義、缺乏信用的人,為孩子立下極壞的示範,將來他們人格發展偏頗全是你的錯。」

「……」有這麼嚴重嗎?所以他現在不走出去,就是戕害國家幼苗的人格發展,刺激社會治安敗壞的凶手?

基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豪情理念,他深吸一口氣,豁出去了!

一站出來,葉容華瞪大眼,嘴角一瞬間失去控制地抖動……

「你在笑!」他悲忿指控。

「不,我沒有。」她旋即神色一整,正經八百。「你瞧,我多嚴肅。」

「是嗎?」他質疑地瞄她一眼。

「沒錯,就是這樣。想想小朋友純真無那的笑容——你還不快點,我們快來不及了!」

「喔,好。」被這一催促,寇君謙也顧不得遲疑,拎了鑰匙迅速被她拉出門。

他們一走出巷口,另一名女孩下了公車朝這里走來,錯身而過的瞬間,忍不住回眸多瞧一眼——其實不只她,路上行人全都多瞧了他們好幾眼。

那個人,好怪。

女孩打量那道火紅得招搖的身影,皺皺鼻,旋即拋諸腦後,步履輕快地朝44巷走去。最後,她停在59號門牌前。

伸手按了按鈴,沒有回應。

她又按了一次,再等三分鐘,確認了主人真的不在家後,她從包包里拿出記事本,迅速寫下一行字,塞進門縫邊緣。

您好,我是這間房子的前任住戶,因為某些原因倉促搬離,留有重要物品尚未攜出,晚些我會再來拜訪,或者您哪時較為方便,麻煩請撥以下電話——

0982一526918曲采嬪

他到底為什麼要干這種蠢事?

寇君謙第無數次問自己。

「不是不是,你不是小紅帽,小紅帽沒有那麼粗的腿毛……」

嗚,孩子,這是雄壯威武的男人味,念在你小小年紀不懂,就原諒你嫌棄的口吻好了。「不不不,女乃女乃我是小紅帽,你看你看。」太白粉拼命往腳上涂。唉,他好犧牲……

「可是我的小紅帽也沒有那麼粗的嗓音。」

這明明就是三只小豬的對白吧?劇本到底誰寫的?

「唉呀!女乃女乃、女乃女乃被大野狼嚇昏了,女乃女乃最心愛的小紅帽快點回來吻醒她……」

這群人瘋啦,這什麼劇情?!

總之,他依然配合著演了一出亂七八糟,完全丟進一鍋攪成大雜燴、不知所雲的戲劇,可喜可賀。

可喜的是——他居然演完了而沒有神智錯亂。

可賀的是——他終于能換掉這一身可笑的小紅帽裝!

「寇先生,感謝你來參加幼稚園一年一度的園游會,小朋友都很開心呢!」

「哪里,我也很喜歡和他們一起演出。」只要別讓他穿上這身白色蕾絲小白帽、紅僕裝、外加夸張到不行的蓬蓬裙,中規中矩扮演他的大野狼的話,他會更喜歡的。

結束了歡樂的園游會,他抱著「最佳笑果獎」(全體小朋友一致表決通過)的獎品——一箱乖乖,以及一身招搖的小紅帽裝走上回程。

幼稚園離家里並不遠,他低著頭快速通過馬路,走在紅磚道上,心中暗自祈禱別踫上熟人,否則他一世英名全毀了……

快步經過公車站牌時,一道奇異的凝注目光讓他不自覺地慢下腳步,因著難以言說的心靈觸動,他緩慢地收住步伐,回身——望進一道熟悉的明眸。

她注視著他,一瞬也不瞬。

他……眼花了嗎?!

寇君謙用力揉了幾下眼,眼前倩影依然婷婷而立,越發專注的眼神定定凝望著他。

采嬪……繞在舌尖的思念,遲遲不敢吐出,他不曉得,如今的她究竟是人是鬼,是不是——還記得他?

而後,她有了動作——開始移動雙腳、一步、兩步、三步……逐漸加快的步伐,再無遲疑地朝他奔來。

她記得他!寇君謙吐出憋在胸腔的一口氣,露出笑容,放開懷中那箱乖乖,張臂等待她再度盈滿空缺已久的懷抱。

仿佛等待了一世紀之久,她飛奔而來,露出大大的笑容,朝他——

踹出一腳!

「你還好吧?」

坐在人行道的長椅上,曲采嬪關切地俯視他。

寇君謙仰頭,兩指捏著鼻梁試圖止住鼻血。

「最毒婦人心。」他低噥埋怨。

還以為會是多浪漫美妙的重逢,他都已經在腦海中自行模擬背景櫻花飄落、女孩長發飄揚,被他抱著轉圈圈的久別重逢場景,結果——

只被她一腳踹得僕街,小紅帽裝的蓬蓬裙整個掀開,露出海綿寶寶四角褲供路人大肆觀賞。

她雙手插腰。「別以為我認不出你,這是你自找的!」八年前那一腳之仇她可沒忘記,無緣無故踹了她一腳之後又落跑,害她破相這筆帳不找他找誰算?

「你還給我助跑!」是有沒有這麼怨恨?虧他還以為她是要開心地撲進他懷里……嗚嗚!最痛的傷不在鼻子,而是他碎了一地的少男心。

「不然力道哪比得上你。」他就知道他當時踹得有多用力了,她校服百褶裙上都留下他的大腳印。

她當時就想,要再讓她遇上他,她一定要如數奉還,這一幕已經在她心中想像很久,這下心里舒坦多了。」……我有說對不起了嘛。」

她拍拍雙手。「好,扯平了。」接著朝他伸出手。「我叫曲采嬪。」

他遲疑了下,握住眼前的細女敕柔黃。「寇君謙。」

「喂!」見他握住她的右手不放,一臉恍惚失神的模樣,她另一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不會真被她給踹傻了吧?

他仍是愣愣地仰望她。「你……還活著嗎?」

一般人听到這句話,不再補他一腳也會破口大罵,幸好她修養頗佳,眨眨眼反問他︰「不然呢?」被他踹一腳還不至于往生吧?他又想出什麼怪招了?

她抽手,防備退開一步。「敢拿黑狗血潑我,你就死定了!」

「我沒有。」

她的手是溫熱的,陽光下,地面的影子清清楚楚,所以她真的撐過來了?不愧是他的小采嬪,好勇敢。

可是……她也不記得他了。她沒死,那一段過去對她而言便不復存在,他除了是踹她一腳後落跑的混賬之外,再也沒別的了……

如今的他,只是一名陌生人。

「你住哪兒?要不要我陪你回去?」剛剛好像真的踹得太用力了,他膝蓋也有點擦傷,她開始愧疚了。

「好……」利用她的善良雖然有點無恥,但是他們已經是沒有關系的兩個人,能夠與她相處的機會是如此稀少,如此珍貴,他不想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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