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寫一個故事,都是在過程中慢慢產生書名;《裂緣花》是第一本先有書名,再慢慢形成故事的。
初次听到「裂緣花」三個字就頗有感觸,其實花本身很小、很平凡,卻有這麼沉重的名字。一朵花,先裂成四瓣,每一瓣又制成許多小鋸口……,是不是很令人感傷呢?
它為什麼不能像玫瑰、牡丹一樣,天生就完美無缺呢?
筆事一動筆,適值搬家的時候,由西岸的舊金山到東岸的紐澤西州,一段一段,寫得也滿「裂」的。
看看自己也算漂泊的人,現在山丘上的房子是此生的第十六個家,除了隨時歡迎的婆家和娘家外,其它的大概都無緣再見了,當中有五個甚至從地圖上永遠消失了。
朋友都笑我,搬家搬成了「精」。最刺激的一次是由佛羅里達州到加州,我們用開車的方式,七天七夜,歷經了莽林、沼澤、平原、沙漠、高原、峻嶺,嘗著追日逐月的滋味。
這回是半夜搭機,傾盆大雨,又黑又冷,很像在逃難。在飛機上睡不著,看窗外的星星,大得令人吃驚,每一顆都好亮,彷佛在招人去玩,我有些明白為何酷愛飛行的Saint-EXUpery會寫出《小王子》那麼美麗的書了。
才安頓好,我們就玩笑說,下一站要越過大西洋,到歐洲定居,一國一國跑,很快又可以繞回台灣了。
言歸正傳,《裂緣花》是寫一個愛撕花的女孩,如何在愛情生命的重重裂痕中,學會補綴並綻放自己,我想大家都需要這門技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