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爵生穿上防護服,戴上口罩,風淋後進入SPF房,而莫朝華已經在大鼠實驗室等著他了。
她取下一個籠子,里面一團團壓著白呼呼的大鼠,肉肉的,軟綿綿的。打開籠子,她抓出一只放在台秤上,這個時候,何爵生開門走了進來。
「你先稱。」他巡視了一下二十幾籠老鼠的活動狀態,飲水量,又道︰「藥品準備好了嗎?」
「在隔壁實驗室里,新的藥品也已經高壓進來了。」
「嗯,記下生產批號,隨機取樣。」他坐到她的身旁幫忙。
莫朝華麻利地稱好老鼠的體重,準備開始取針灌藥。
何爵生注視著她,藍色的口罩將她大半張臉龐都藏了起來,只露出一雙晶亮的雙眸認真專注地盯著手上的事情。他清了清嗓子,「朝華,昨天……昨天不能送你回家,我很抱歉。」
莫朝華朝他瞥了眼,「沒關系,你家里有事要忙。」
「事實上,是因為你昨天……引起的騷亂。堂哥昨天被伯父訓得很慘,你今天踫到他沒有?」
她咧了咧嘴,口罩下偷偷吐了個舌頭,「……沒有。」
那倒是。要是踫面了,她卻好端端地坐在這里扎白鼠,他倒應該要覺得奇怪了。生不如死的人應該是她才對嘛。
「那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他今天可能不太有心情跟你開玩笑。朝華,你能答應我,不要跟堂哥把矛盾激化了,盡量和平共處好嗎?」何爵生擔憂地握了握她的手,「不管你們曾經有什麼誤會,我要你確信,堂哥是一個非常正直的人,他把榮譽看得比生命還要重要。不要惡化了彼此的關系,就保持現在這樣,可以嗎?」
「他現在怎麼樣了?」她有些心虛地問。
何爵生嘆了口氣,「伯父教訓他的時候,他一句話都沒有說,到現在也是。他以前有個很喜歡的女朋友,叫張紅燕,最近跟他徹底分手了。我猜,這也是他心情低潮的原因之一。你就讓讓他,別去惹麻煩。」畢竟她的前程都掌控在堂哥手上,不是嗎?
一開始,她以為一切都是何勁生活該。他用很小人的手段對付魏星學長,逼得學長名譽掃地,只能放棄自己的工作,離開這個城市,而他做的一切只為了得到張紅燕。可是現在,張紅燕依舊不屬于他。而她竟然漸漸為自己做過的事情感到內疚。
她真的很討厭何勁生嗎?
那為什麼她還能這麼清晰地記著唇上他的味道?寬厚濃郁,暖暖的。
「不過,我第一次看到堂哥跳舞跳得那麼好。」何爵生想起何勁生那夜的第一支舞,連續踩了女伴四次腳的慘狀,到最後還能笑得出來,真服了他。
莫朝華卻已沒有在听他還說些什麼,心思遠遠地飛回了那個晚上,慢歌輕搖,她閉上眼,放開自己的心扉,讓何勁生主導一切的步伐,一步、兩步,轉。
一步、兩步,轉……
做完每月一次的數據報告後,何勁生宣布散會。
研究室的同事作鳥獸散,何爵生也因為急癥室有急事先行一步,剩下莫朝華一個人在慢吞吞地收拾東西。
她有個習慣,喜歡把不同側重點的事情記在不同的記事本上,歸類總結。會議上有很多臨床醫學方面的知識,她並不是很懂,所以在下班之後她會抽出一點時間來補充這方面的缺失。
何勁生拿起放在桌上的公文包,淡淡覷了她一眼。「莫藥師,還不走?」
這是自那天親吻後,他對她說的第一句話。莫朝華卻連頭都沒有抬,只是示意他可以先走。
眉峰蹙起,深邃的眼眸沉冷得可怕,「記得把門鎖好。」他很快地走出研究室,走廊里還能听到他急促的腳步聲。
走那麼凶干嗎?
偌大的研究室只剩下莫朝華一個人,她輕輕嘆息一聲,都能听見自己的回音,好像在問,這是怎麼了?
她也不想這樣別扭,卻不知道該怎麼跟他和平共處。
他總是戴著一副鐵石心腸的面具,自負自大,與他相處的人常常會感到低人一等。所以她一見到他,就像渾身長滿了刺的刺蝟,扎得他痛了,才不會為自己自卑。可是一旦收斂起鋒芒,不與他針鋒相對,她就可以很真實地感覺到何勁生的確是很聰明、博學多才,而他表面嚴厲,暗地里又有幾分人情味,跟他爸爸並不那麼相似。
越了解這一點,她就越討厭何勁生,討厭他為什麼要改變,為什麼不能就是當初她知道的那個何勁生。
外頭淅瀝瀝地下著大雨,她整理好筆記,就拎著Gucci皮包下樓,打電話給揚譽,他沒接,電話無情地轉接到語音信箱。
天色沉沉的,烏雲密布,齊壓壓地往地面擠來。
這個時候一輛凌志慢慢地將車倒了過來,從她身後跑出一個女人,灰色單調的裙擺進入她的眼簾,「莫藥師,你沒帶傘?」
莫朝華認出她是一個在藥房里抓藥的普通合同工。為什麼會記得?
那天,他們研究組去開會,她最後一個進的會議室,發現大家早已就座,而她卻連一把椅子都沒有。
她茫然地站在牆角邊,看見何勁生冷然地覷了她一眼,又若無其事地埋頭看報告。更讓她難堪的是底下竊竊私語的同僚們。
她不怪誰呵。不論走到哪里,她永遠都是被排擠的那一個。沒有什麼原因,只是她叫莫朝華。
這個時候,在會議室里置備茶水的那女人看見了,連忙到外面搬了一張椅子進來給她,用平凡的笑容靦腆地笑了笑,接著又去準備自己的分內事。
這樣的女人,她怎麼可能會記不住?
「你也沒帶嗎?」她只看見她手上又丑又土還是冒牌的LV皮包。
「哦,我先生來接我。」那女人歉然地笑了笑,突然大聲道,「不然……我讓我先生送你一程吧。」
莫朝華往黑色的凌志看去,里面的那個男人長得普普通通,正不發一語地瞅著她們兩個,再看那個女人,相貌不算漂亮,不過二十七八,身材就微微變了樣。為什麼她的笑容里會有那麼幸福的光彩?「不了,我……我有人來接我,他馬上就來了。」
說完,她咬著嘴唇,倔強地看著那個普通又善良的女人。
「是、是嗎?那我先走了,再見。」那女人和善地揮揮手,用皮包擋著雨,沖向已經為她開好車門的普通男人。莫朝華看見那個男人用毛巾體貼地幫她擦去額前的雨水,兩個人有說有笑地開車離去。
莫朝華還記得這個女人曾經在散會之後對她說,莫藥師,我真羨慕你長得這麼漂亮,我老公常常嫌棄我胖呢。
真正該羨慕的人,是她莫朝華。
揚譽太忙了,他不是要上班,就是要陪女友,哪里有時間顧及到她呢?盯著手機通訊錄里的那個唯一的號碼,不知是淚水或者雨水,漸漸模糊了她的視線,拇指按在刪除鍵上,卻一直沒有按下去。
她只剩下揚譽這麼一個朋友。連他都踢出她的生命里,她還有什麼呢?
漫天的飛雨洋洋灑灑,好像永遠都等不到它休止的一天,這雨期期艾艾的,也下到了她的心里。
何勁生站在三層窗戶旁往外看,靜默的俊眸凝著不遠處一抹任性的紅色,青灰色的天,濃白的霧,也抹不去她那鮮艷的存在。那一天在咖啡廳,那種怪異的感覺又浮上心頭。
「莫朝華,你到底在等誰?」他喃喃自問,回應他的是淅瀝的雨聲,還有那嬌小的紅色身影。
眼角的余光瞥到桌上的那把傘,是爵生臨走前留給他的,心頭突然冒出一個疑問,這個世界會有人關心莫朝華嗎?
也許莫朝華不是在等一個特定的誰,她只是在等,可以是爵生,可以是研究室里的任何一個人,也……也可以是他……
拿起桌上的傘,他遲疑著,要不要,該不該?爸爸的話在耳邊冷冷地響起。
他蹙眉,放下傘,傘鼻踫到桌面時發出的悶哼就像淤塞他心底的那口氣。
他的決定太輕易,輕易到他發覺自己馬上就後悔了。待再回頭去看樓底時,那抹紅色早就一頭鑽進茫茫雨色中。
她沒有人來救贖,而他放棄了那個機會。
「燒38度半。」揚譽甩了甩體溫計,幾不可聞地嘆息,「這麼大了,還不懂照顧自己嗎?」他替她攏了攏被子,確定她睡得很溫暖。
「揚譽,要記得喂呆呆。」她昏昏沉沉地說著。
揚譽捏了捏她熱乎乎的手掌心,給她溫柔的保證,「我知道,你乖乖休息吧。」伸手探了探她額頭的溫度,不禁又心疼地嘆息了一聲,他擰了條毛巾鋪在她的額上。
「揚譽,揚譽……」她迷迷糊糊地叫著。
「我在。」他輕輕拍打著她的肩膀,「我一直都在。」
他溫柔呢喃的安撫起到了作用,她漸漸入睡,小臉紅撲撲的,是因為高燒,卻很可愛,完全沒有平素里的妖媚。靜靜凝著她的嬌容一會,揚譽才站起來給呆呆去準備吃的。
他跟莫朝華是在丁雋毅研究室里工作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時候,所有人都鄙夷他。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躲著他,只有莫朝華笑著向他伸出手。
只有她一個人是笑的……他也絕望過,卻因為那笑容而苟延殘喘了下來。他曾經以為自己不能離開莫朝華,像只狗一樣忠心著主人,形影不離。
可是曾幾何時,莫朝華開始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她從來都沒有離去,一直都是他在離去。留下她一個人。她什麼都沒有改變,是他終于堅強起來,有了自己的生活,所以把她拋棄了。
在呆呆的碗里倒了些牛女乃,呆呆卻也病懨懨著,望了他一眼,又蜷縮了起來。物似主人,動物都是有靈性的,呆呆一定是知道朝華生病了,所以才悶悶不樂。
莫朝華身邊留不住人,就像詛咒一樣。她一邊玩著呆呆,一邊笑著對他說。
他卻自以為是地對她說︰「我會一直留在你身邊。做朋友,也可以天長地久。」
他跟那些覬覦著朝華身體的男人不一樣。他喜愛她,是單純的情分,不是露水鴛鴦,點水而過。
「呆呆,不要讓朝華擔心,過來吃點東西好不好?」他勸誘著,將它最愛的食物擺在呆呆的嘴邊。
呆呆像是听懂了他的話,咬了幾口,又不動了,蜷成一團米黃色。他無奈地嘆息,模了模它的頭,不再勉強它。
急促而短暫的門鈴滴滴響了兩聲,他詫異地站了起來,過去開門。
門外站著一個英俊的男子,只是長得過分白皙,顯得有些病態,在看到揚譽的時候,微微吃了一驚,「請問,莫朝華是住這里嗎?」他很快地鎮定了神色。
「對不起,你找錯地方了。」揚譽輕柔地一笑。
俊容一閃而過疑惑,「不好意思,這是她爸爸以前的房子……我以為她會住在這里。」
揚譽合上門,輕聲走進臥室,俯在床側,貪看她不安分的睡顏,「剛才魏星來找你了。」他拂去凌亂地貼在毛巾上的劉海,柔聲道,「不過我已經把他騙走了,因為你一定不想讓他看見你現在這麼憔悴的模樣,對不對?就算他不要你,你也容不下有人傷害他,你為什麼對他這麼好?你對他比對我好,為什麼呢?」
平時他什麼都不說,不代表他不在意。他是人,會看會听會思考,被漠視了會心痛。
口袋里手機在震動,他沒有按掉,也沒有接起來,只是任它震了一會,就停止了,「朝華,我要走了,公司的事情很多,多到我根本沒辦法好好陪你。也許你根本就不需要我陪在你身邊……」
揚譽換了條冷毛巾,小心翼翼地貼在她額頭上,俯身親了親她的柔頰,輕聲說道︰「我該走了。」
聲音里帶著殘忍的味道。
直到鐵門聲幾不可聞地傳進她耳里,一滴溫熱的淚才從她的眼眶里滑落。
她一直知道,總有一天揚譽會恨她。她那麼在乎魏星,是因為他也曾與她一樣沉淪過,一樣有很不堪的過往,她自己的生活亂七八糟,可是看著魏星快樂,就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希望。也許會有那麼一個人,會在不遠的地方生活著,在茫茫人海中千辛萬苦地尋到她,然後帶她逃離這麼悲傷的寂寞。
可是揚譽……她怎麼能帶著揚譽一起沉淪呢?揚譽不夠堅強,很容易地被她帶壞的,她怎麼舍得呢?
迷迷糊糊不知道睡了多久,天早就黑了,房間內黑乎乎的,伸手連五指都看不清。
她覺得渴了,掙扎起來。打開床頭燈,床頭櫃上放著一個保溫杯,里面的開水還溫熱著。她愣愣地看了一會,一股暖流自心間流過。
揚譽總是這麼細心。
仰起頭喝了口水,她才四下張望,「呆呆……」
呆呆總是喜歡繞在她身邊蹦蹦跳跳的,它不會像揚譽那樣有自己的意識,自己的想法,它只能一直依附著自己的主人生存。她愛呆呆比愛揚譽多很多。
「笨呆呆,快出來啦。」她搖搖晃晃地掙扎起來,朝客廳走去。
斑燒燒得眼楮都糊掉了,她眯起月牙一樣彎彎的眸子努力想將一片模糊不清的視線看清,「笨呆呆,你躲哪里去了,姐姐看不見你。」頭一沉,眼前只剩下黑暗,她眩暈地扶靠在牆上,擰了擰抽痛的眉心,「臭呆呆……我、我找到你……一定要紅燒了你……」忍住胸口想嘔吐的,她緩慢地在地上模索著。
「嗶——」呆呆無精打采的聲音終于倦倦地應了她一聲。
莫朝華在沙發底下抓出呆呆,兔子紅紅的眼楮里有鮮艷的血絲,憔悴地耷拉著長耳朵。她心底大驚,「呆呆,你怎麼了?」
呆呆沒有應她。不是懶得應,而是找不出力氣跟活力去應她。
莫朝華又急又怕,慌慌張張地抱著呆呆想要沖出門找醫生。起勢太猛,她腦袋又燒得迷迷糊糊,頭輕腳重就往前倒,直挺挺地就栽在地上了。更糟糕的是,呆呆就在她懷里,她為了護著呆呆,硬是以背著地,摔得她全身仿佛散架。
這下是真的摔死她了。她「撲哧撲哧」地喘著氣,將死氣沉沉的呆呆緊緊地摟在懷里,嘴里嘟嘟囔囔地胡言亂語著,不知道說了些什麼,也不在乎。
不知過了多久,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突然驚醒,「我睡著了?」她咕噥了一聲,搖了搖懷里的呆呆,可是呆呆一動不動的,她怕極了。
怕呆呆死在她懷里。眼淚撲簌著往下掉,她艱難地模索到沙發上,蒼白的小手打滑了好幾次,才好不容易地抓住手機。
撥給揚譽,可是電話依舊被轉接到語音信箱,揚譽溫暖的聲音為什麼在此時此刻听起來,會是這樣冰冷?明明是該溫暖著她的,明明該替她擋風遮雨的,明明該在她沉淪的時候拉她一把的,為什麼,為什麼揚譽做不到?
到最後,她連揚譽也丟了。
她兩眼發直地瞪著手機,通訊錄里空蕩蕩的,除了一個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