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王來嘍!舞櫻雪
一樣的菜色吃多了,難免會覺得膩,寫東西也一樣,一連寫了好幾本時裝的,感覺有點疲乏了,感謝小編編絮絹高抬貴手、網開一面,恩準我寫一本古裝的,換一下胃口、調劑一心,于是這本書就插隊了,真是不好意思了。
其實寫古裝戲還滿有趣的,首先你可以拋開現實的束縛,天馬行空地優游在X朝,只要不要太離譜,大概就OK了,雖然說是X朝,不過在寫的時候我總是想著我最喜歡的唐朝,為什麼最喜歡唐朝?因為那個時候的社會風氣開放,文化、藝術登峰造極,就連服飾打扮都是繽紛燦爛,漂亮極了。(好吧,我承認,唐朝不是那麼完美,在政治方面就有點不行,一下子武則天稱帝、一下子安史之亂,沒多久就變成五代十國,還真亂呀)
接著人物的設定空間也寬闊了些,可以是縱橫江湖的俠士,也可是權傾一時的貴族,還有還有,可以稍稍賣弄一下詩詞歌賦,有很多古時候的情詩棒透了,可是總不能讓現代人之乎者也吧,感覺怪透了,所以只有古人可以「相思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連續劇「尋秦記」里頭有個橋段很有意思,男主角項少龍神神秘秘地閃進某戶人家,敲敲門,門里頭的人低聲問暗號︰什麼人?項少龍就說︰香港人。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我笑翻了,因為故事里的項少龍是穿越時空回到秦朝的香港人,所以這一段不但合情合理而且還好笑極了。
對,沒錯,寫古裝戲不能用太突兀的現代用語,在寫的時候才發現還真有那麼一點點小麻煩呢,常常要回頭改東改西,唉,總不能讓他們全都變成香港人吧。
交了這本書的稿之後,整個人突然消氣似地,除了忙家里的一些瑣碎的事情外,好像沒做什麼了不起值得宣傳的事,就這樣整天混呀混的,一直到小編編絮絹打電話來要序,才發現自己還真有本事混呢,哈哈,從今以後叫我混世魔王。
玩歸玩,該認真起來的時候還是要認真,古時候不是有那一種把頭發綁在天花板上,逼自己用功的CASE嗎?嗯,我就是要效法那種精神,不過……我是短頭發,先把頭發留長再說好了。哈哈,開玩笑的啦,我會努力想故事的啦,敬請期待,當然,請先好好享用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