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卷一序致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揚名,亦已備矣。然多以君子之心度女之月復,視女之為累、為亂、為奴、為物。重兄弟之睦而輕姊妹之諧,言事夫之禮而略侍妻之節,謬之大矣。
夫欲成大事者,必先尊女之言,不以其身為女而廢言。綜觀古今,視女為無物者,必敗!筆為此書,以為汝曹之爾後,望汝曹信之、行之。
卷一教女•篇一
迸之女非賤於男。聖人言娶妻擇賢,為夫之大助可為證爾。故夫不必能於妻,妻不必倚於夫,唯情之所鍾。是以擇夫之道無他,令汝歡喜而已矣。
卷一教女•篇二
女欲夫者,立志而後動,眼明而手快。勿囿於矜持致痛失所欲夫者,徒令親痛仇快,貽顏氏之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