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ソ魚面頰 第二章
作者︰張小嫻

歲月的世伯

有些男人是從來沒有年輕過的。他沒穿過牛仔褲和球鞋,唱過民歌彈過吉他,沒跳過勁舞,沒開過快車,沒愛上過比自己年長的女孩子,沒試過反叛,其至沒長過一顆暗瘡。

從十七歲開始,他們就愛穿白色襯衫、西褲、黑色原子襪和皮鞋。到了二十三歲,他們已經急不及待穿上「夢特嬌」。

他們二十歲的時候,樣子已經老成得像人家四十歲。當他們與同齡的朋友走在一起,別人會以為他是他朋友的爸爸,因此尊稱他一聲「世伯」。女孩子也不會看上這種沒有青春期的男人,免得跟他出去時,被人以為她搭上一個老男人。

在學校演話劇時,這種男孩子永遠是飾演爸爸或飾演老太爺的首選,根本不用化裝,單憑外形就令人信服。如果演的是耶穌降生,他們當然是飾演約瑟而不是小天使。

年少老成的男孩子看來都像哲學家,如果不是整天思考人生,怎會老得這麼快?

他們二十歲的時候像四十歲,四十歲的時候也像四十歲,六十歲的時候,大概也沒有什麼變化。當同齡的朋友都老了,他們反而好像沒有老,因為他們老化的過程在二十年前已經開始。

年少老成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跑贏光陰,歲月也要尊稱他一聲「世伯」。

一個糟老頭的誕生

男人說,每一個女人到了最後都會變成她自己的媽媽。

男人也好不了多少,每一個男人到了最後都會跟他爸爸一樣,變成一個糟老頭。

一個中年男人對太太說︰「我希望我比你早一點死。」

這不是深情的剖自,而是出于恐懼。

男人先走一步,剩下女人的話,女人是不會寂寞的,她可以去跟孩子住,跟孫兒玩,跟一群同年紀的女人搓麻將,當義工,或者結伴去旅行。男人不在了,女人反而自由。

如果女人先走一步,男人就可憐了。一個男人,不好意思去跟孩子住,或者天天打電話跟孩子訴苦,他也不擅長帶孫子。男人都是孤獨的,即使寂寞,也不會主動找朋友。幾個老男人走在一起,有什麼事情可做?看來就只有下棋了。喝酒和去找女人,他們已經力有不逮。

男人老了,不想回家,那個家已經住了幾十年,天天對著同一個女人,誰想回去?但是不回家又有什麼地方可以去?他已經不年輕了,難道去打游戲機?

好吧,回家吧,家里那個女人早就變成她自己的媽媽,一看到他,不是嚕嗦他,就是管束他,甚至奚落他。想起這個女人當年那麼仰慕他,今天卻因為他老了,而倒過來成為他的主人,男人的眼淚不禁在心里流,不得不承認自己已經是個糟老頭了。

只因為沒有別的可說

有一位舊同事,年紀不大,卻常常沉緬過去。在公司里,他從來不放過任何機會告訴其他人,他十年前多麼風光,今天許多有名氣的人都是他教出來的。無論是正在開會,吃午飯,他總是向大家重復又重復他當年的威風。如果你不幸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百無聊賴而給他看到,你就糟糕了,他會坐下來重復他的威風史,不肯離去。

他老是覺得自己今天是虎落平陽,回味過去的同時,他的牢騷也是愈來愈多。我的上司們都不肯見他,只有我還肯听听他想當年和發牢騷,每次被迫听他懷緬過去,我就後悔我太心軟,希望下一次可以找到藉口避開他。

一次,我正忙著寫稿,他硬要坐下來。又一次滔滔不絕的懷緬過去,我很老實的跟他說︰「不如忘記過去,活在今天。」我的說話,他好像完全听不進去,而且愈說愈激動。

看著他那樣努力地活在過去,我忽爾明白,一個人愛著戀著那消逝的一切,只因沒有別的可說。

他怎會不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已經過去?他只是不願意承認罷了。重復又重復,往事終于恍如昨日,長醉不用醒。

叫他忘記過去,活在今天,那是不可能的,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將來,唯有以堅實的回憶來對抗命運的殘酷。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

如果有一個男人沉迷地愛你,你應該盡量享受這份愛,但是不要期望他能夠愛你到永遠。

沉迷的人是可怕的,他們一旦清醒,就會變得很無情。

他那麼沉迷地愛你,必然是因為你和他之間有一種差異,也許是你不愛他,也許是你身邊有人,也許是你條件太好,對于如夢似幻、看似遙不可及的東西,我們才會如此沉迷。

人不會永遠沉迷,有一天,他一覺醒來,會發現這一切都是不平等的,他在虐待自己,也在被你虐待,過去是他遇溺,今天的他不會再跳到水里;他會懷疑,他是否曾經愛過你,而你又是否那麼值得他愛你。為了尊嚴,他否定過去的一切,收回對你的依戀和著迷。以前那個不是他,如今這個才是他,他是個冷漠自持的人,從沒愛過你。

如果你那麼不幸,在這個時候終于被他感動,愛上了他,你將會很痛苦,他決不會像以前那樣深沉地愛你,在你墮落之前,他早已經自拔。

迷戀一個人,就像中了魔一樣,不由自主,再怎麼聰明的人,也會不惜一切掏空自己所有感情,一旦醒來,已經沒有剩余的感情了,變成無情是很理所當然的事。

被一個男人沉迷地愛著的時候,不要指望他明天還會如此,你和我都應該明白物極必反的道理。

算算男人的命

我會替男人算命,而且他們听過之後一定會說很準。

無論他的眼耳口鼻長得怎樣,我會告訴他,他命中注定有很多女人。男人听到自己命帶桃花,一定沾沾自喜,點頭同意。即使他只是有過一、兩個女人,他也會認為身邊有不少女人仰慕他。每個男人都喜歡而且相信自己受女人歡迎,這樣說準不會錯。

不理他的掌紋是簡單還是復雜,我會告訴他,他是個很重感情的人,這一點,男人是一定會同意的。薄幸寡情的男人也會認為自己其實已經很有良心。

無論他是金木水火土哪一型。我會告訴他,他不計較金錢,所以,即使賺了錢,也不會有太多積蓄。男人都希望別人覺得他慷慨,最吝嗇的男人都不會承認自己吝嗇,他認為自己已經很闊綽,所以你說他不計較金錢。一定不會錯。

不理他的外表是大人物還是小人物,我會說他現在所做的事是大材小用。男人听到這一句,壓根兒就以為自己遇到知音。無論他現在做什麼職位,成就有多高。男人都會認為自己是大材小用。

男人的命,只要你說他有情有義,有桃花,有遺憾,有時候懷才不遇,他一定會以為你真的會算命。

一個人的味道

有人喜歡香薰,我卻受不了。

朋友在家中一角永恆地燃點香精,從白晝到黑夜,屋子里彌漫著她喜歡的香味,每次嗅到,我只覺得頭痛。

焚香本來是一件優雅的事,但那濃烈而虛假的香味,卻無法使人靜心。嗅香味也會嗅上癮,日子久了,就會依賴某種香味,如同習慣涂香水的人,不能一天不涂香水。

我不涂香水,朋友送給我的香水,放在浴室里放得太久,終于也蒸發掉。不想浪費,每次外出前都提醒自己要涂一點香水,可是通常都因為太匆忙而忘記了,身上唯一留著的,是肥皂的香味。

如果喜歡香味,寧願在家中一角常放一束姜花,它的香味比香薰清新得多。其實,不必燃點香精,不必涂香水,只要你仔細去嗅一下,你會發現每個人的皮膚都散發著一種獨一無二的香味。

嬰兒吃女乃,所以身體常常散發著一股乳香味;印度人愛吃咖喱,他們身體常常散發著咖喱的味道。我們長年累月偏愛某種食物,我們多年來使用某種香味的肥皂,這些物質的氣味也漸漸變成我們自己的氣味,從每個毛孔散發出來。

只要嗅到那種味道,你就知道是他了,當他不在你身邊,你還可以回憶他的味道,想念他的味道,他回來了,你在他懷中又嗅到那股熟悉的氣味。

當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你也會逐漸把他的氣味淡忘。長夜漫漫,那曾經和你很親昵的味道,也會隨風而逝。我懷念人的味道。

愚蠢的約定

你曾否跟別人有過愚蠢的約定?

我曾經跟一個男人約定,如果到了我認為應該結婚的時候,仍然沒有人娶我。也沒有人肯嫁給他,那麼,我們結婚吧,他爽快地答應。每次談天,我們也提起這個約定,或許有一天這個約定會成為事實。

年復一年,沒有人想娶我,也沒有人想嫁給他,可是,他不想娶我,我也不想嫁給他,我們從沒有愛過對方,我們只是憧憬一個美麗的約定,然後因為這個約定而覺得自己不平凡。

終于,他結婚了,彼此都松了一口氣。

那個時候,我以為世上真的會有一個男人因為我想結婚而和我結婚,他知道我不愛他,他也不知道自己愛不愛我,但沒關系,反正我們有過一個約定。

我們曾經多麼天真和愚蠢。

你曾否和一個男人約定,即使將來他愛上別的女人,他仍然會待你很好?只要你開口,他仍舊願意為你赴湯蹈火,你如果需要一個肩膀歇息,他仍舊義不容辭。你跟他勾手指,說︰

「我們就這樣約定好嗎?」

他義無反顧地點頭。

只是,許多年後,當你想要一個肩膀歇息的時候,你不會有勇氣提醒他,你們有過一個愚蠢的約定。

你一定是對的

當你瘋狂地愛著一個人而所有人都說你是錯的,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對的。錯又何妨?

當你離開一個人而所有人都說你是錯的,你必須相信自己是對的。錯了又怎樣?已經不可能回頭。

有人在跟舊情人分手以後,不停懷疑自己是否做對。自從離開他之後,就沒遇過一個比他好的男人,有了比較,她才知道自己當初不懂珍惜,她開始承認自己做錯了。

這不是自討苦吃嗎?不如相信自己一定是對的。

一定是他有許多缺點,一定是你們無法相處,你才離開他。你不是一時沖動,也不是對他太苛刻,你這一輩子做得最對的一件事就是離開他。

你必須這樣相信,才是愛自己。

午夜夢回,覺得寂寞和後悔的時候,你要再一次告訴自己,離開他是對的。只有這樣堅定不移,你才能夠擺月兌他,找到一個比他好的男人。

事實上,你不一定是做錯了,每當我們做了一個抉擇,我們總會懷疑自己是否應該選擇另一種做法,卻不知道根本不可能再選擇。凡是不能再回頭的愛,你也應該相信自己離開得對。

當女朋友約了舊男友

署名阿立的男孩來信提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他想知道,當自己的女朋友要跟舊男朋友見面,男人應該怎樣面對?應該小器還是應該大方?

阿立正為這件事煩惱。他女朋友要去跟舊男朋友見面,他知道了,心里有點不高興,女朋友看到他不高興的樣子,就說︰

「你是不是對我沒信心?」

下一次,當他表現得很大方,毫不在乎的時候,她又噘起嘴巴說︰

「為什麼你一點也不在乎?你是不是不再愛我?」

阿立很頭痛,不知道女人心里想些什麼,她想他在乎還是不在乎。

如葵埤還愛著以前的男朋友,她絕對不會告訴你她約了他見面。她不愛他,她在乎的是你的反應。你不想她見他,她心里其實是很高興的。但她一定要去,所以只好安撫你說︰「你對我沒有信心嗎?」女人有時候喜歡把男人當成一個小孩子。

如果你表現得很大方,由得她去,她難免覺得失落,她是那麼有吸引力的女人,你竟然放心她與舊男朋友見面,你是不是不再緊張她?男人面對這個頭痛問題,唯一可以做的,是先小器,後大方。她說要去見舊男朋友,你先是表現小器,然後大方讓她去,跟她說︰「我不是信任他,而是信任你。」這樣,她不會再懷疑自己的吸引力,可以高興的去,而且心里還是想著你。

我是處心積慮的

女人指控男人︰「你是處心積慮追求我的,你早就對我有意思,讓我一步步掉在你手上。」

男人連忙自辯說︰「不,我絕對沒有處心積慮,我不是一開始就對你有意思的,我是後來才喜歡你的。」

這種男人真是不解溫柔。依他的說法,他好像不是一開始就被她吸引,他沒有什麼計劃追求她。沒用過心思,沒下過苦功,其至不曾患得患失,只是順手追求她,而且很容易追到了。

哪個女人會喜歡听這種說話?

她多麼希望他第一眼就愛上她,然後開始部署怎樣能夠接近她,追求她,他甚至有一套完整的計劃。他不惜埋伏在她身邊一年、兩年,或者更長的時間,取得她的信任,感動她,令她對他改觀,不知不覺間就愛上了他。

他像策動一場戰爭那樣來奪取她的芳心,這才是最中听的。

如果他只是忽然愛上她,順手追求她,試試看,一試就成功,得來不費吹灰之力,她難免有點兒失望,她是不是不值得他下一點苦功?

明明沒有處心積慮,男人听到女人的指控,還是應該大方地承認︰「是的,我是處心積慮的。」

現在就想見你

被你愛著,就應該享有特權。

其中一項特權就是想見你時隨時可以見到你。

深夜里,忽然想見你,打電話給你,說︰「我現在就想見你。」

那麼,請你不要問我有什麼急事,是不是不舒服,你只要馬上來見我就可以了。

你匆匆趕來,發覺我沒什麼急事,我只是想見你,請你不要說我任性,你應該欣賞我的率直。曾經有一刻,我是那麼渴望見你,以致我甘心冒著被你拒絕的危險,大膽提出要求,你不是應該感動嗎?

我一個人走在喧囂的街上,情緒低落,心里瘋狂的想念你,我打電話給你說︰

「我想見你!」

請你不要問「什麼時候」,笨蛋,當然是現在,如果不是現在想見你,打電話給你干什麼?這個時候,希望你能說︰

「你在哪里?不要走開,我馬上來。」

如果你不能馬上來,你以後也不用來了。

當我說想見你,請不要問「為什麼」,如果你願意來,不用問為什麼,你不願意來,又為什麼要問?

去搗亂他的辦公室

老實說,每次跟男朋友吵架之後,我最想做的事情是悄悄闖上他的辦公室大肆搗亂一番。首先把辦公桌上的東西全部掃到地上,然後把他的電腦舉起再擲到角落里,接著砸碎所有值錢的東西和重要文件,再把辦公桌翻轉,拿起椅子扔到牆上。拗斷一只椅腳用來敲碎所有玻璃……

意猶未盡的話,再跑到停車場,跳上他那輛心愛的車子上狂端幾腳。

仿佛只有這樣,才可以一泄心頭之忿,讓他知道惹你生氣的代價。當然,最好是他看到自己的辦公室慘變廢墟之後,還立刻跑來,熱淚盈眶地擁抱著你,贊美你是他見過最敢作敢為而又可愛的女人,他這輩子也愛死你。

假使是這樣,壓根兒就是一場生死戀。只是,現實生活里,我和你都沒有這個膽量。萬一在他的辦公室搗亂時被警衛抓著,豈不是要被拉上警察局?這還是其次,最怕男人看到你這麼恐怖,不敢再跟你一起。

于是,每次跟他吵架之後,唯有想像自己已經跑上他的辦公室狠狠搗亂了一番,還看到他可憐兮兮地收拾殘局的樣子。只有這樣,我們的心情才會舒暢起來。

除了不敢,我們還是舍不得,舍不得踐踏他神聖的戰場。所以,男人,當你激怒女人的翌日,回到辦公室,發現自己的辦公室沒有被人搗亂,真的應該慶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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