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千萬人中遇到你,沒有太早或太晚——這是張愛玲一篇詩中的句子,我很喜歡。
兩個人之間的緣分就像這句詩,在恰恰好的時間,恰恰好的心境遇到了恰恰好的人,這便是姻緣了吧!
筆事從前到後,把愛掛在口頭的都是過往的愛人,芳有有和翟潛之間自始至終都不是以愛為背景的。他們只是生活在一起,彼此依賴,彼此身為對方的家人,然後再也剝離不開,他們是生長在對方生命里的人。
我一直認為,這樣的感情比愛更牢不可破。
都說愛情是一種黴,最多只能延續兩年的時光,那兩年之後呢?我們又依賴什麼維系著彼此的感情?
我有個朋友,他的每段感情不超過一年,就像上下課,到點了便起立、說再見。不是他花心,只是感情淡了,愛的感覺找不回來了,他坦率地選擇結束。後來,他結婚了,我問他這一回為什麼這麼果斷地定下來?他說是那種淡淡的,與愛不同的感覺,讓他想和太太相守著走一輩子,如今他們已結婚四年,感情甚篤。
隨著年紀的增長,我越來越覺得愛情和婚姻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他可以讓你愛到心痛,卻未必適合與你圍著柴米油鹽醬醋茶過日子。他是人人眼中的好丈夫,你卻總覺得他感情的濃度太低。
挑一個長在你生命里的男人結婚吧!要知道,Mr.Right是一種覺得正確的感覺,沒有太早或太晚,沒有太愛或太受傷,只有恰恰好。
——以此後記答蘇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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