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呆地捧著箱子回到房子里,小心翼翼地翻了翻里頭的東西。檔案夾的內容里幾件處理中的案子,沒什麼特別。其他的文具、留言、零零碎碎的小紙片、很多很多報告、插著各種筆的筆筒都是一些很平常的東西。Miles離開的時候是耶誕假期,桌上放著新舊兩本備忘錄,我隨手翻了翻,很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名字在上頭;帶Kay去Bob’s、帶Kay去看thefantastics,有時候只是簡簡單單地寫了「Kay」。新年度的那本我出現在情人節,剛過去不久;Miles在二月十四日那一格寫了「Kay」,還用紅心框了起來,可惜我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的計劃了。
大略瀏覽過整個箱子的東西,手上的電子表正好響起整點的嗶嗶聲。十一點鐘,離我的上班時間還有兩小時,不急。我慢慢地把散在地上的東西一件一件收回箱子里;我能保留的Miles,也只有這些了。
在放最後一個檔案夾時出了點小意外,一個黃色的檔案里滑出了幾頁,和一封封好的信。我打開檔案打算把東西歸位,卻發現大有玄機。那是個沒有名字的檔案,內容是一個已經判決的訴訟,關于股市的內線交易案;被控涉嫌的是華爾街一個有名的財團負責人,手下有好幾個企業,我常在報紙的金融版和社交版看到他;這家伙最後因為罪證不足而無罪開釋。檔案並不完整,只有部分的開庭記錄和簡報,還有那封信。信封上的收件地址是那個財團總部,收件人寫著CharlieNelson,連郵票都貼好了,不曉得為什麼沒有發出去。
弄好檔案後我放回兩本備忘錄,舊的這本露出了一角小紙片,我翻到夾紙片的那一頁看個完整。那是張中國餐館的名片—金鳳餐廳,我好像在唐人街見過這個名字,但記得已經結束營業了。夾名片的那一頁—這算巧合嗎?—是那個內線交易案宣判的日子。
看起來這像是個很平常的案子,但直覺告訴我沒這麼簡單。看看表已經十一點半了,我把東西收拾進箱子,留下信和名片,先弄點東西給自己吃,換套衣服;如果動作快一點,我還來得及在上班前跑一趟華爾街,我打算自己把信送去,再看看能挖到什麼奇怪的東西。
到了大樓我才想到現在是人家的午餐休息時間,恐怕是挖不到寶了。沒想到上了七樓一片亂哄哄的,一大片牆上不斷閃動著紅紅綠綠的數字,電話聲、叫囂聲、報價聲不絕于耳,沒有人在意現在是午休時刻了。這就是信封上載明的地址—一家證券交易所,以它和Miles的案子的相關性來看,我倒是一點也不驚訝。
似乎沒有人有空停下來讓我詢問一下。每個經過我面前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趕向他們自己的目的地;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打斷離我最近這張辦公桌主人講的電話了。
「抱歉,我」
「什麼事?」那人手捂住話筒,詢問性地看著我。
「我找一位CharlieNelson先生。」
「Nelson」他抬起頭四處張望了一下,最後視線集中在我身後某一處,出聲叫道︰「嘿!Nelson,這位小姐找你。」
這一驚非同小可,這位CharlieNelson就是昨兒個舞會上那個很像
Miles的怪好人。卸下了晚宴服和領結,今天他的長褐發在身後扎成一束,領帶半扯開掛在脖子上,袖子卷到手肘,和這里每一個股票經紀人一樣,一副忙得灰頭土臉的樣子。但是我沒忽略他的面無表情中一絲那算什麼?驚喜?
「你是CharlieNelson?」我毫不掩飾我的驚訝。
「而你就是要找我的人?」他似笑非笑地問我。
「沒錯。我替一個朋友送信來。」我直接切入正題,把手上的信交給他。
「沒想到我們這麼有緣,這麼快又見面了。」他看了我一眼,才仔細瞧了瞧信封。
「我想這應該是你的信錯不了。」我看看時間,還有三分鐘就該走了。
「為什麼這封信不是郵寄過來而由你轉送呢?」
「呃我的朋友—也就是那位發信人—出了意外,這是他出事前預備好要寄的信,我是後來才發現的。我想大概已經晚了許多,但還是親自送來,也算替他完成一件未了的事吧!」
「是很親近的朋友吧?讓你為他這麼盡心。」這個人有點怪異的細心—又有一點像Miles了。如果不看眼色和發色,我想我很難分出Miles和這位Nelson先生的不同—他們連笑起來臉上的線條都相似得教人心驚,甚至連撼動我心神的感覺都一樣。我得一再提醒自己Miles不笑時,那種執法人員冷峻的氣質,而這個家伙有些類似「說客」般的邪氣。
「沒錯。他是我男朋友。」很簡單地回答了問題,「我想我該走了。」我邊說邊往電梯移動。
「謝謝你替我送信來。」他也跟來陪我等電梯,「你很愛你男朋友,是嗎?」電梯開門的時候他問我。
「對!」我的答案和電梯門關得一樣簡潔有力。
整整八小時的工作時間,那張名片在我手上轉了不下數百次;除了忙醫院的事把它扔進口袋以外,我一直思考一個問題︰Miles和這家餐廳到底有什麼關連?最簡單的假設是他到這家餐廳吃飯,隨手帶回了這張名片。但這個假設很快被我推翻,因為Miles的文具中有「名片簿」這樣的東西,而且他確實有利用。那個假設只能勉強解釋名片的由來(而且還不一定對),並不能說明它被慎重其事地夾進備忘錄的原因—它和Miles一定關系非淺。
會是清理東西的人不小心夾進去的嗎?還是這張名片真有什麼特殊意義,甚至和那個不完整的神秘檔案有所牽連?相較于Miles箱子里其他檔案的完整和翔實,這個案子明顯地有蹊蹺;但是依Miles對事情的謹慎處理態度,他會任由一點疏忽讓人窺得嗎?不過他的空難事出突然,難保
想著、忙著,轉眼間就到了我的下班時間。步出醫院時和Nauder打了聲招呼,他摟著小護士女朋友正要去吃消夜,靦腆地回了我一笑。Miles出事之後這個小男生(其實他才小我一歲)「關愛」的眼神讓我益發厭煩,曾經挺不客氣地回絕他不少好意,不過年紀輕復原快,我也樂見他「轉移目標」,松了好大一口氣。
九點過一點,不早了,可是又離上床睡覺還有段時間。握著口袋里那張卡片,我決定趁現在到唐人街那家餐館探探,即使是證明與Miles完全無關也好,這個不早不晚的時間正適合我去東瞧西看而不引人注目。不知道為什麼我至今仍舊把Miles視作我生活的重心,潛意識里知道自己某些行為實在荒謬—例如打算夜探龍蛇雜處的唐人街,但是又做得理直氣壯—因為它和Miles有關。固執的源頭?也許芬說得對,我是個一旦付出真愛就無法回頭的人;但我總覺得我的愛尚未逝去,我是指—我「希望」Miles還在,甚至能自己感覺到他的存在老天!我想我該去看看精神科了。
九點多的紐約市,路上已經難得看到行人了—誰都知道紐約的治安有多差。我開車從上城到下城,走的是有名的百老匯大道,散場劇院的人潮把我堵了一陣,也把入夜的時代廣場的恐怖驅走了些。我更不敢繞道走小路小街,那里頭的死亡數字夠嚇人了。一路飛車到中國城,比正常時間少了將近一倍。
大部分店都已經關門,燈火通明的是那些不變的水果攤。我按著名片上的地址尋到了那家縮在角落里小小的、不起眼的中國餐館;我沒記錯,門上掛著大大的「結束營業」。我伸手去推了推鋁制的玻璃門,鎖住了。倒退幾步往上頭看,二樓緊閉的窗戶透出了一點若有似無的光線,有幾個晃動的影子—里面有人!憑這點我就不打算打退堂鼓,非得進去瞧瞧我才甘心。餐館緊鄰著小巷,一般都會有扇後門開在巷子里,我沒有多想就一頭晃了進去。
少了路燈和招牌,小巷里暗得教人汗毛直豎,頗有恐怖片中爆發事件的氣氛。我小心地邊走邊東張西望,手在大衣口袋握緊從車上隨手拿下來的小刀,準備隨時應付突發狀況。後門是有,不過還是鎖住了,我停在門口開始思考是要走回前門用發夾弄開玻璃門上的鎖,還是找個重物來撞開面前這個好像不怎麼牢靠的門。
我就知道不該放松緊戒的!當我雙手抱胸望著小巷出口,盤算我開前門的速度夠不夠快到不引起別人注意時,一雙大掌已經無聲地捂住我的嘴,扣住我的腰,把我拖進剛剛我想用東西撞開的那個後門里。
我用自由的雙手和雙腳拼命向後勾、向後踢、向後捶、向後踹,被捂住的嘴也努力地想叫出聲。這時候熟練自如的空手道竟一點兒也發揮不出,我只能盡力扭動全身,想辦法擺月兌這家伙的鉗制。我打倒他了!我確定!他被我用肘關節狠狠頂了好幾下。但他只是停頓零點零零一秒,依然毫不放松地把我拖進門內那個燈光幽暗的廚房,用他的腳踢上門。我的聲音總算發揮了一點作用,不過還是些哼哼啊啊的怪聲,奮力掙扎也沒有停。但是,這時候,一個聲音讓我凍結在當場,無法動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