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當了檢察官。」我又在哥大校園里散起步來;沒辦法!我不能對一個十年前曾是朋友的人說︰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所以請讓我們彼此假裝沒看見對方,好嗎?
「而你當了醫生。」他笑得很自在。或許我該學Mlies,忘掉我們之間一些復雜的情結,只做久別重逢的朋友。
「很難相信。我總覺得你應該會成為運動明星或是電影明星之類的,畢竟你的外貌和體格都棒呆了。」我再笑看著他,沒錯,是Mlies。輪廓不變,一樣的帥臉,成長的痕跡卻相當明顯,證明他這十年沒白活,真的成熟了不少!
「我自己也曾有這樣的念頭。你知道嗎?我是拿籃球獎學金進大學的,原本打算一直打下去,打進NBA。」
「後來呢?是什麼改變了你的志向?」
「大學里的某些事,讓我覺得打一輩子籃球不是什麼好主意,而且我認為該替世界做些更有用的事。並不是說打籃球無益于世界,只是我覺得我還可以做得更好;另外一個原因是你的話。」他笑得有點不好意思。
「我的話?我們吵架那次我說的話?」我很高興我不是唯一記住那次吵架的人,不過我記的是他說的話。
「沒錯,你讓我覺得自己是個一無是處的大白痴,而我想證明我不是。」他像個小男孩一樣抓抓頭。
「噢!你該把我的話忘掉的!你知道嗎?你說的對,當時我是個看不清東西的觀光客,拼命挑剔著平常的事物,很愚蠢,對不對?而且也許是因為你是我的夢中情人,我把所有我要求的完美標準全都加在你身上,Sorry!我告訴他當時我的心理狀況,很抱歉地向他聳聳肩。
「你有沒有想過?是我自己想達到那個標準—你的夢中情人的標準。」他定定地看著我,看得我低下頭去自顧自地繼續走,因為我不知道該有什麼反應。竊喜嗎?是有一點。不過大部分只覺得讓他看得很窘。
他跟上來,我們沉默地走了快三十秒,然後我抬頭問他︰「你是怎麼認出我的我是說,在你看到名字以前。」
「你並沒有什麼改變嘛!只是把頭發放了下來—你以前總是綁著馬尾,T恤牛仔褲球鞋換成大衣西裝褲和短跟皮鞋,就這樣啦!起先我只是把你當成一個很像Kay的人,因為你瘦了不少,像是Kay照比例縮小的樣子。」他比手劃腳地形容他對我的印象,「對了,你呢?」
「我?我根本就知道你是Mlies,只是不肯相信罷了。你知道,你穿上大衣西裝看起來成熟多了,而且你的氣質不一樣了。」我說。
「看來我們都算是」「長大了!」我們同時笑著說了出來。
學校下午一點的鐘聲在這時響了起來,「我們是不是該說後會有期了。」我伸出手想和Mlies道別。
他沒有和我握手,而是在我臉上親了一下—像十年前他每次送我回芬家的道別吻「後會有期。」他說。
Mlies那個道別吻讓我呆了好一會兒。說老實話,這十年來還沒有男孩子和我進展到「親吻」的程度。
苞一個好吧!算是舊情人重逢不是件普通的事,尤其當彼此都有些讓對方驚喜的改變的時候,「重逢」是個很值得深思的時刻。但我沒有什麼時間可以深思;外科的工作本來就不輕松,秋末冬初的時序好像又特別容易發生意外,讓我忙得一個頭兩個大。最近手下又多了個新來的實習醫師—很桀傲不馴又自以為是的新人。現在我已經不再跑步去上課;適應了紐月的天氣是其次,已經沒有力氣了才是重點。
終于結束了忙碌的一天,我最想做的莫過于回宿舍泡個熱水澡,吃頓熱騰騰的晚餐,然後趕快倒上床夢周公去。去他的報告,去他的手術,去他的ThomasMoucler—那個混蛋實習生一切明天再說!想到這兒我不禁加快腳步,想趕快回宿舍完成我的計劃。
我在宿舍區的路口看見倚在專門邊等人的Mlies時,並沒有太大的驚訝。我用原來的步伐晃到他身邊;短跟皮鞋在空曠的柏油路面制造了滿大的聲響,奇怪的是他並沒有回過頭來。挺拔的背影在黃昏的路燈下,有一種不可思議的誘惑力。
「嗨!等人?」我站定在Mlies面前,開門見山地問道。
「對,等你。」他也直接說明了來意。
「有事嗎?」我問。
「有,請你吃飯。」
我考慮了兩秒鐘,「一定嗎?如果你不堅持的話。我今天真的挺累的」
「噢!拜托」Mlies發出了懇求的語調,「你總要吃飯吧?有什麼比和老朋友閑話家常好好吃一頓更能讓人放松呢?而且我保證絕不煩你!」Mlies一本正經地對我承諾。
我在考慮要不要告訴他,和一個能令我心跳加快的迷人男子吃飯是不可能讓我放松的—當然我沒有說出口。最後我還是答應了他的邀請—本人向來是不拒絕有免費晚餐吃的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