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人會喜歡上什麼樣的人真的很難控制。就像是明知很多食物對健康沒幫助,但有時就是會想來份炸物或燒烤。如同寫稿的最後一天,正是台風最大的一日,南部淹大水,我坐在電腦前卻拚命地想吃泰國料理一樣,充滿罪惡感但沒法子阻止。
我想,如果許恩恩有選擇,一定不會找上費杰這麼難搞的人物。(不過,迷上了就沒法子逃月兌啊。哈∼∼)因為嘴巴不好、個性又有某種程度憤世嫉俗的費杰,一開始鐵定不會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幸好許恩恩是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她會秀自然地包容身邊的一切,把身邊需要照顧的人一並納入羽翼里。
當然,我也很喜歡費杰那種不服輸,一定要闖出一番名號,會為了所愛而不顧一切努力的拚勁。(有沒有人發現,我寫作時其實也在對男主角發花痴啊,哈!事實上,我肚子餓的時候,更想有費杰在身邊。)我喜歡這樣的故事,喜歡費杰和許恩恩守護彼此的感覺,也喜歡一歲小天使費廷。
我覺得一歲正是孩子們很可愛的一個時期。這個時候的女圭女圭們,懂得什麼叫玩耍了,可還在牙牙學語地探索這世界,傻憨憨的模樣,誰看了都愛。更遑論現在的孩子跟以前比起來,模樣其實愈來愈可愛了。媽啊,我的口氣好像老人喔。
寫完故事之後,我一直以為它只有十萬字,因為我寫得挺順暢,也不覺得字數很多,直到完稿的那一刻才發現——
什麼,又十一萬字了。
字數從來不是故事好看的關鍵,但可以寫到欲罷不能,還滿痛快的。可以來個讓自己都覺得甜蜜的結局,也讓人像吃了開心果巧克力慕斯軟糕一樣的幸福!
其實,有時我還持續寫作的原因之一,鐵定是因為這份工作可以接觸一些許多平時不會踫觸到資料與書籍。因為寫作時,除了相關背景資料要閱讀之外,我會去找和主角相同行業的人物專訪或者是相關的傳記或書籍來閱讀。這樣通常會讓我比較容易掌握主角的生活環境,模擬出背景,進而建立他的個性。如果有興趣朝寫作發展的朋友們,不妨參考一下嘍。
最後,我要幫我自己拍拍手!因為我之前只要寫到認識多年的男女主角時,要不就是忍不住嗦地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落筆,要不就是先來采用一段「現在」當楔子,然後再倒述回過去的寫法。天知道,我一直想從相識多年後的「當下」開始寫起,而這本《美男逼我嫁》讓我挑戰成功,耶!
希望你們喜歡這個我也喜歡的故事。如果沒突發狀況的話,咱們下回應該很快就能再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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