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的一位相識十多年的好友告訴我,她被迫談離婚了!
她的婚姻對我而言是閃電的,婚後的懷孕也是閃電的,沒想到連婚姻的最糟狀況也是如此閃電!
其實,在她婚前,不論是她的家人,或是我們這些朋友,都曾直言不諱的告訴她這段婚姻的缺點,但樂觀的她,卻還是相信人是會改變的,但沒想到,問題還是一一的浮現。
看著她擦干眼淚堅強的模樣,我為她難過,她不該得到這樣為愛付出的傷痛。
我一直相信人與人之間是由緣分的聯系才得以有所交集,即使是匆匆一瞥的陌生人也是緣分,而之間的差別只是在于緣深、緣淺罷了。
案母與子女的緣分,情人、夫妻之間的緣分,朋友之間的緣分,在這世上,每一種關系都是一種緣,只是親情是難得的,愛情是美好的,付出更是沒錯,有緣當親子、有緣當愛人,不都是一件很美好幸福的事嗎?那麼為何不能更加珍惜彼此的相遇呢?
近年來,離婚率節節攀升,為何之前相愛的人能突然不愛就不愛?!為何從前的海誓山盟,換得的卻是拳腳相向?!
單親的孩子愈來愈多,誰能真正懂得這些單親孩子內心的孤寂?
兩人在相愛時,期待著擁有孩子的那一刻,為何不能再冷靜的仔細想想,兩個人到底有沒有能力為孩子帶來一輩子的幸福?
孩子不是商品、不是玩具,孩子沒有選擇能力的來到世上,理應得到完整的疼愛;但是一旦婚姻破碎了,除了受傷的一方外,最無辜的終究還是永遠都無法牽著父母的手,得到幸福快樂的孩子。
相愛容易相處難,人的感情之所以會如此的復雜,親情之間出現了問題,情人、夫妻之間會愈來愈遙遠,絕大多數的原因都在于自私的想法。
案母從不听孩子的心聲,認為自己的決定才是對孩子最好的,然而父母卻忘了,即使是自己的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著獨立的思想,而父母一味的決定,傷害的只是親子之間的關系。
愛情也是如此,自以為是的以為自己的決定是對對方最好的選擇,卻忘了自己愛人的方式是否是對方最需要的?自私的過著自己不願改變的生活,無法接受對方的心聲,期待對方的付出與回報,這些都將會重創相愛的本質。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是一門困難的課題,而這門課題里還有太多、太多必須要學習的習題,但最重要的還是如果永遠都學不會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對方要的是什麼,無法懂得尊重,懂得什麼是「愛」,那麼苦痛與煩惱也將會永遠的纏繞著。
人們常說,「我不需要他(她)回報我,我只要他(她)愛我、對我好就夠了。」然而,「愛我、對我好」,不也是一種回報嗎?
激情就像仙女棒一樣,燦爛的火花總有熄滅的時刻,但它是可以不用淡去的,只要兩個人有心,一根接著一根的相互點燃,那麼愛將會永遠的綻放著最絢麗的光芒。
我在此衷心的祝福所有有愛的朋友,都能擁有一份屬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