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乒乓乓的聲音,吵醒了正好夢的俞晨曦。
這是她從敦煌回來的一個星期後,現在才早上六點,她的神智還沒完全清醒,就被先傳來的尖叫聲給嚇醒。
「你是誰?」一個歐巴桑的聲音在她的後腦勺尖叫著。
「什麼事?什麼事?」她猛的從床上坐起來,整顆腦袋還墜在五里霧當中。
「啊!有鬼呀!」歐巴桑一看到俞晨曦的臉蛋,這下不只尖叫,更是嚇得連退五步地縮到了牆邊。
「鬼?鬼在哪?」她也被嚇到了,抱緊被子就往床下跳,縮到了書桌邊,完全沒察覺從哪里憑空冒出一個中年婦人。
「你……你就是鬼呀……我可沒有害你……你要找去找別人,別來找我呀……」歐巴桑顫抖著,完全不敢再多看俞晨曦一眼。
「我是鬼?我什麼時候變成鬼了?」她想了想,才想到不對勁。「啊!」她也放聲大叫。「你是誰?你怎麼進來的?」
「我……琴珍呀,你已經死了這麼多年……你……你……好好去投胎,別來找我呀,不是邵媽媽害死你的。」歐巴桑就是邵維倫的媽媽。邵媽媽用雙手掩面,這一嚇老命已經去了半條。
「琴珍?」她總算從五里霧中鑽了出來。「我不是琴珍,我是俞晨曦!」
听她這麼一說,邵媽媽才悄悄打開掩面的指縫,透過指縫偷偷瞄看了眼前的女孩。
早陽下,她的皮膚透著潤紅的光彩,而且還會生氣,因為她的胸口正一起一伏著。
邵媽媽這下才敢把雙手完全放開。「你不是琴珍?」
「我不是琴珍,我是俞晨曦,就是早晨的陽光。」她慢慢走近邵媽媽。「不信你模模看,我有心跳的。」她比看自己的胸口。
邵媽媽真的伸長手貼在她左邊的心口,有心跳真的有心跳。
「怎麼會這麼像?世上怎麼有這麼像的人?」邵媽媽從驚嚇到不可思議。
琴珍的相片還留在老家邵維倫的房間里,所以邵媽媽想忘也忘不了琴珍的長相。
邵媽媽怕兒子的房子太久沒人住會生蟲長霉,所以每隔一段時間,總是會來打掃一次,沒想到剛剛被活活的人給嚇掉了三魂七魄。
「你是維倫的媽媽?」她問。
邵媽媽點點頭。「你怎麼睡在這里?你跟維倫什麼關系?」
俞晨曦拉著邵媽媽短短肥肥的手,在床鋪上一起坐下。
「邵媽媽,我是維倫的朋友,我一時找不到房子住,維倫他去大陸拍照,
就先把房子借給我住,我不是小偷,不信的話,你可以打電話跟他求證。」
「不用求證啦,就憑你這張和琴珍一樣的臉,我就知道你不會說謊。」看著她,邵媽媽長長嘆了一口氣。
「邵媽媽也認識琴珍?」她從書桌上拿來了琴珍的相片。
「當然認識,她這麼乖巧的女孩子,當年我們家維倫愛她愛的這麼慘,只可惜……」
「只可惜紅顏薄命?」她在嫉妒,嫉妒過去琴珍,能得到邵維倫滿滿的愛。
「你……」看著晨曦,邵媽媽恍惚了。
她沒跟邵媽媽提闊于前世今生的事,怕嚇壞了邵媽媽。
「維倫第一次看見我的時候,也把我錯當成琴珍了。」
「晨曦,你今年幾歲?」
「十八歲。」
「十八呀!怎麼這麼剛好?」邵媽媽老臉全皺在一塊了。
「邵媽媽,你願意多告訴我一些關于琴珍的事嗎?」
「琴珍呀!」邵媽媽把思緒拉到遙遠的十八年前。「她真是個好女孩,听維翰說,就是維倫的弟弟,維倫有一次搭公車時,忘了準備零錢,還是琴珍見義勇為幫他付了車錢,後來在維倫的同學家又遇到了琴珍,原來她是維倫同學的姐姐,你說這明明是緣分嘛,只可惜跟我們家維倫就是沒緣分。」
這真是上天的安排嗎?難怪她那時自然而然的就會幫他付車錢,他竟然什麼都沒說,隱藏在他心中的秘密是需要多大的意志力。
「然後呢?」俞晨曦問。
「兩個小孩子愛得死去活來,後來被琴珍的爸媽發現了,她爸爸當然阻止她和維倫的來往,還到我們家來找維倫的爸爸理論,要維倫別再去糾纏琴珍,讓琴珍好好的考大學。維倫的爸爸性子很直,差點把維倫打死,說他年紀輕輕不好好念書,就會想著談戀愛。」
「後來呢?」俞晨曦糾著心窩,痛苦慢慢擴大成無數的圈圈。
「哎!」邵媽媽又嘆了一口氣。
其實不用問她也知道,年輕的感情根本沒有自主的權力,完全得听命于父母。
她替邵媽媽繼續說下去︰「後來,琴珍要求維倫帶她私奔,可是維倫不肯,琴珍因此重感冒,最後一病不起。」
「你怎麼知道?」邵媽媽吃驚地問。
「維倫告訴我的。」她沒說是她夢見的,維倫其實沒有告訴她任何的事。
「是我的不好,我怕維倫會想不開,更怕維倫會帶著琴珍離家出走,就威脅維倫,要是他敢離開家半步,我就死給他看。」
俞晨曦的眼楮睜得好大,原來夢境是真的,可是卻不是她想的那樣,她以為是他沒有擔當才會拋棄琴珍不顧,原來背後的真相是這樣。
邵媽媽沒有發現俞晨曦的情緒轉折,又說︰「維倫那年才十六歲,自己都照顧不好,哪有能力帶琴珍私奔?是我自私,他是我的兒子,我怎能看他在外頭吃苦受罪,可是我真的沒想到琴珍會這樣一病不起,早知道就干脆讓他們兩個在一起算了。」
原來他是為了邵媽媽才狠心離開琴珍,天啊!這十八年來他是如何走過來的?
像她這種什麼都不知道,一走了之的人反而幸福,而留在世上的他,得受多少良心上的折磨和思念上的痛苦?
她好心疼他,她不該離開他的;她不要跟他當朋友,她想當他的情人。
「邵媽媽,你千萬別自責,我想琴珍不會怪你的。」她看見了邵媽媽眼角閃閃的淚光。
「你真的跟琴珍好像。」
「我知道。」她撫模著琴珍的相片。「她就在這里。」
******
九月的台北,雖然已經是晚上九點,但溫度依然熾熱,跟吐魯番的熱氣有得比。
俞晨曦在速食店里打工,她料想媽媽和陳志順絕對不會來這種賣漢堡和可樂的地方吃東西,尤其她在廚房工作,更沒有被抓到的危險。
她已經盡量減少出門,除了去大學報到之外,還有上下班必需經過的路線,非得必要,她幾乎是全天候的躲在邵維倫的家里,或許現在該說是她的家。
可是今天她走了狗屎運,才剛走出捷運站沒多久,在離家里不到兩百公尺遠的巷子里,迎面讓她撞上了陳志順!
她拔腿就想閃,可是陳志順像抓賊似的,將她逮了正著。
「晨曦,你跑去哪了?害我跟你媽媽找了你一個多月。」巷弄里,陳志順還不敢太囂張,忍下滿肚子的火氣,還是強裝起笑臉。
「我有留字條告訴你們,我不要去日本,我想自己生活。」她左右看了一下,找尋著逃跑的方向。
「你說走就走,你知道我們要跟日本那邊賠多少錢嗎?小孩子不懂事,我和你媽媽是為了你著想。」陳志順抓緊她的手腕,不想到手的人又跑了。
「放開我!」她扭動手腕,她再也不是那個假裝听話的乖女孩了。「再不放手我就要大聲喊救命了!」
「我是你叔叔,我就有權利帶你回家。」陳志順一向笑盈盈的臉色,慢慢變狠了。
陳志順想俞晨曦想了很久很久,她的單純甜美,笑起來的樣子更像奔放的向日葵,他想到心癢難耐,本想把她拐到日本後,她就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一切就在他的掌握里,沒料到到手的肥羊竟然跑了。
「笑話,你是哪門子的叔叔,你只是我媽媽的男朋友,你憑什麼管我?」她長腿一抬,就往陳志順的小腿踢去。
陳志順雖然被她踢中,但她的力道不足,只讓他狼狽的搖晃了一下,他還是緊緊握住她的手。
昏暗的路燈,半掩門的店家,幾個路過的行人。
俞晨曦考慮要不要大喊救命。可是若警察來到,一定會詢問事情的始末,到時她的住處會不會就此曝光?
「你敢踢我,別以為我不敢打你,我這就把你帶回家,交給你媽媽。」陳志順沒想到一向乖巧听話的她,竟然敢跟他這麼大聲說話,還敢動腳踢他?難道以前的她都是在演戲?他除了錯愕外,還升起了滿滿的征服欲,他就不信對她沒有辦法。
「我已經十八歲了,連我媽也管不著我,你敢動手打我的話,我會去報警。」多年來忍受的委屈及怨氣,全在這一刻間爆發出來,她再也不是需要監護的小女孩,她再也不需要看他的臉色搖尾乞憐。
「跟我走,跟我回家去。」陳志順用力地拖著她,打算將她拖到他停放轎車的地方。
她的雙腳用力地抵在地面。「放開我!你這個濫人。」
縱使有過路人,誰也不敢多管閑事,大家都視若無睹,就怕惹了是非。
「我從來沒說過我是好人。」
「放開她!」男人鏗鏘有力的聲音,在陳志順的背後響起。
俞晨曦看著邵維倫,那個該在絲路上的男人,現在竟像白馬王子般的出現在她的面前。
陳志順回頭,看著比他高半個頭的邵維倫。「別多管閑事,她是我女兒,我要帶她回家。」
俞晨曦猛搖頭。「他不是我爸爸,我爸爸早已經過世了。」
「先生,你這麼年輕,也生不出來這麼大的女兒吧?」邵維倫濃眉緊蹙,看著俞晨曦被抓緊的手。
「你別多管閑事,我是她媽媽的先生,當然是她爸爸了,爸爸管教女兒有什麼不對?」
「不是,我媽媽還沒跟你結婚,你放開我!」俞晨曦用力地掙扎。
「我再說一遁,放開她!」這已經是邵維倫忍耐的極限了。
「我不放呢?」陳志順還繼續叫囂。
邵維倫擺出跆拳道的架勢,飛腳一踢,正踢中陳志順的手臂。
跑遍大江南北,時常會遇上一些無賴或流氓的搶奪,學會自保是首要的條件,雖然不用有多好的身手,但基本的功夫一定要練好。
陳志順吃痛,放開鉗制住俞晨曦的手,俞晨曦連忙跑到邵維倫寬大的背後。
「要我報警嗎?說你當街擄人!」邵維倫作勢拿出手機。
「晨曦,你別想躲,我會找到你的。」陳志順自知打不過眼前的男人,只好夾著老鼠尾巴趕快上車落跑。
看著陳志順的車子開遠,俞晨曦在驚嚇過度下,雙腳差點軟倒下去,站在她身邊的邵維倫單手一扶,扶上了她的腰際。
「有沒有受傷?」他的思緒在翻騰,只能極力保持鎮定。
「你不是還在西安的嗎?」她是又驚又喜,臉上的表情很復雜。
昨天她還跟他通電話,他並沒有說要回台北來。
「幸好我回來了。」兩個人好像有點答非所問,不過那不重要,重要是他們懂得對方的話。
「陳志順這個濫人,虧我小心翼翼的躲著他,要不是有你,我一定會被他抓回去。」
「先回家再說!」他已經將那超重的行李先拿回家,由于他沒有鑰匙可以進門,只好將行李先擱在門口,然後他再出來找吃的。
「小心點,我怕他還在附近跟蹤我。」
「嗯!」他先去超商買了兩碗泡面,再帶著她繞了兩圈巷子,在確定沒有人跟蹤後,他才和她一起回家。
******
必于俞晨曦的近況,邵維倫都知道;關于邵維倫的生活點滴,俞晨曦也都了若指掌。
雖然兩人分隔兩地,但電話可從來沒有斷過,除非邵維倫在偏遠的山區,收不到訊號。可是盡避如此,邵維倫在隔天也一定會想盡辦法在夜里十二點打電話給她。
兩人沒有約定,卻習慣午夜十二點一到,由她撥電話給他,與其說是一種習慣,不如說是一種掛念。
只要听到對方的聲音,一天的疲累、一天的思念,就可以獲得滿足的解放。
沙發上,他看著她被抓紅的手腕。「痛不痛?」
「還好,只是有點扭傷。」她轉了轉手腕,傳來微微的刺痛,這陳志順力道還真重。
他找出藥膏,輕輕地幫她推拿,直到揉熟了她的手腕。
「好點了嗎?」他問。
「嗯。」她收回自己的手,跟他天天熱線是一回事,真的見面了,還是存在著幾許尷尬的情愫,害她連連咬到自己的舌頭。
「昨天你又沒說要回來,否則我就翹班在家等你。」
看著她,他有種身處夢里的不真實感。他怎能說他是因為想她,想到快發狂了,才會不顧一切的奔回來?
「臨時決定的。」他深深地看著她。
以前,她處之泰然,跟他牽手擁抱,她完全不在意;現在,她欲語還休,連眼神都不敢和他對上。
「你肚子餓了吧?我去燒開水。」她落荒而逃,跟他距離太近,她都快要忘了該如何呼吸。
一人一碗泡面,填飽了饑餓的五髒六腑。
「你要小心點,陳志順不會就這樣死心的。」
「我知道,我會隨身帶噴霧器,他下次若敢再抓住我,我一定讓他好看。」
「快開學了,你的學費夠不夠?」
「放心啦!我省吃儉用,而且你房子給我住,我省了很多租金。」
「你知道,我願意照顧你的,所以,你可以盡避開口。」
「謝謝!」她盡量讓自己放輕松,否則她很怕自己會不顧一切地投入他的懷抱,她暫時還不想嚇走他。「糟了,你的房間被我弄的很亂,我先進去收拾你的房間,等一下你才可以休息。」
「不用了,我睡客房就可以,我待不了兩天的。」他看盡她眼底閃過的情緒,她這麼活潑開朗的女孩,卻被他弄得死氣沉沉,他不該回來的。
「這麼快呀,你才剛回來。」她掩不住落寞。
「這是我的工作。」他可以不走的,可是他竟害怕留下來,他寧願透過電話線和她聊天,听著她銀鈴般的笑聲,就是不願看見她的愁眉苦臉。
在電話里她還忍得住相思之苦,可是明明他就近在眼前,為什麼她還得忍受?還得假裝矜持?
他又要離開她了,她接下來又要忍受多久的寂寞?一想到這,她再也無法把持自己。
「我後悔了,我不要當你的朋友,我要當你的情人。」她主動握住他厚實的掌心。
他沒有拒絕她的小手,只是驚訝于她的表白。「可是,你說前世已經沒有機會可以挽救,今生你不會再讓悲劇重演。」他將她寫給他的字條,記得一清二楚。
「愛上你也許是前世今生的錯,前世已經過去了,今生我不能再讓悲劇重演,所以我要好好愛你,也要讓你舍不得放開我,這樣悲劇就不會重演了。」
她要彌補他這十八年所受的苦。
「晨曦,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你只是太久沒見到我,一時的沖動。」他是成熟理智的男人,他不該隨著她的三言兩語而沖動。
「我不要逃了,更不要躲著你,我在今生好不容易才又遇見你,這是老天爺賜給我們的機會,不管你要不要愛我,我都會全心全意地愛你。」說著,她撲進了久違的胸口。
他抱緊她。「你真傻,你還年輕,你會遇到更適合你的人。」
「我不要,我只要你;我不要,我只要你。」她以無比堅定的眼神看著他。
「我不該回來的,你只是一時的錯覺。」
「你是不是只喜歡琴珍,根本就不喜歡我?雖然我和琴珍長得一模一樣,但是我畢竟不是琴珍!」
「我喜歡你,你比琴珍好太多了,可是我不能愛你,你還這麼小,你還沒經歷過愛情,你以為你自己適合我,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好呀,那就讓我被陳志順抓回去好了,你不留下來保護我,就讓我等著被他欺負。」她耍賴,用這點來威脅他。
唉!對于她,他總是沒轍。「很晚了,我們明天再談這個問題,一切順其自然吧!」
她點頭,這不是一時半刻就會有結論的事,他說的沒錯,需要順其自然更需要時間來證明,證明她想愛他的決心。
「你搭這麼久的飛機一定累壞了,你的房間還給你休息,我先去整理一下。」她沒讓他有說不的機會,就跑進了原本屬于他的房間。
「晨曦!」他跟著走進主臥室。「別忙了!」
「還是你要像之前在敦煌那樣,跟我擠一張床睡?」她要一步一步打開他的心房,她要蠶食鯨吞他的感情,她要他忘了琴珍只愛她。
「在敦煌是不得已,我睡客房就好。」
「這里給你睡。」她拿了自己的換洗衣物就跑了出去。
他看著她,事情有這麼容易嗎?這可是十六年的鴻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