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通俗小說,和文學是有本質區別的。通俗小說的目標是能打動人心、令人過目難忘的故事情節,而文學上卻稱之為「枯槁的花架」。這感覺頗像通俗小說和文學是井水不犯河水,甚至有點互相敵視的味道。
為什麼看不懂的就是好的,看得懂的、大眾化的就不是?害我這種想附庸風雅的人偏偏成了受害者。
也許是夜深的緣故,所以有點胡言亂語,說的都是些廢話。
在決定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在決心寫出好的故事情節時,另一個目標就是塑造有深度、個性化的人物。
壹青聰的酷並非我要他酷,他才酷的;他有天生好強而驕傲的性格,卻偏偏被命運安排在分家,終生被月光的宗家所制約。能力強大的他,身體和靈魂卻並不屬于他自己,是不公平的命運造就他自我封閉的個性;他從不向人坦白,更不會向別人解釋他的心情,一切獨自承受。
其實在小說中看似最耀眼的他,我認為他是最可憐、最令人同情的角色。我一度愛上我一手塑造的這個角色,就是因為作為最強者卻敗給命運的無奈,以及他永遠難以參破的內心世界。
比起敏感多疑的綠羅,我反倒更喜歡開朗大方、不記仇的月光舞,雖然她的愛極端殘酷了點。但在故事結尾,當她悟出自己一直愛戀了五百年的人永遠都不可能喜歡上她時,那種一夜之間劇變的性格和她眼中第一次出現的絕望足以令人心軟;縱使她曾經犯下滔天罪惡,此時也只有流著淚原諒她了。
我是個有雙重性格的人,所以我寫的東西不會完全傷感,是傷感中帶著喜悅,正如櫻花在開到最絢爛的時候雖然凋謝了,但它把美麗永遠留在人們心中!
寫這個故事,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我深知我在它身上所投注的時間和精力,這對我來說既是一種折磨也是一種享受,因為我在每一個角色上都傾注了心血。
這便是寫作的樂趣吧,痛苦著並快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