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我就快死掉了,發燒到三十九度半。頭痛、眼楮痛,連腳趾頭都痛,都這個時候了,你再不說點好听話,就沒機會了……」電話那頭的人啞著嗓子念了一串,听起來像是個精神很好的病人。
「肯定嘴巴和喉嚨是不痛的,說話的聲音好听極了,又低沉又有磁性,這個時候唱起歌來一定不輸給洛史都華。」方為若根本不把他的無病申吟當回事。這人表演苦肉計過了頭,一點都沒有說服力。
「沒良心的女人,這個時候還只關心我唱歌好不好听,你可別等到替我唱挽歌時才追悔莫及。」
「這也是可以安排的。我猜你鐵定不會喜歡莫扎特的安魂曲,那就來首歡樂頌,頂頂有名的合唱交響曲,夠熱鬧吧?」
「熱鬧得足以把我從棺材里吵醒是不是?就知道你這女人只是嘴硬,還是舍不得我的。」他自得其樂的解釋著,得意的笑出聲,雖然他的頭痛一點也不假。
「嗯,有人愛自說自話,我也管不著。就準你一個禮拜的假,好好在家里養病好了,免得以後真來找我討喪葬補助金。」
「這麼多天不見面,我會想你的。」
「生了病都還這麼盡職,沒忘記要甜言蜜語?你真是太敬業了。」
黎曙天又好氣又好笑。「女人,別擔心我會病死,我會先被你氣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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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豬八戒出巡嗎?你的釘耙呢?不是準你的病假了嗎?」方為若打開門,驚訝的望著全身重裝備的男人——一副醫療級的口罩遮住他半張臉,圍巾手套樣樣不缺。
黎曙天從口罩底下呼吸不順的含糊說道︰「我想你嘛,所以來看看你,就走了。」這次感冒來勢洶洶,他早就被辦公室的同事列為拒絕往來戶,可他一點也不想讓小方和他有難同當。戴著厚厚的口罩簡直快讓他窒息了。
方為若沒有心情嘲笑他的甜言蜜語,反而皺著眉望著他蒼白的臉色和疲憊的眼神。「你真的生病了?快進來吧!」她沒好氣的瞪他一眼,這人生病了還不安分,竟到處趴趴走。
黎曙天回絕了。「不進去了。听說我感染的這株病毒非常厲害,我不想傳染給你。」
方為若不再跟他羅嗦,一把將他拉進屋中。「坐下,看過醫生了沒?」
「看過了,也吃過藥了,害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覺。」
「那你還出門?真是一點身為病人的責任感都沒有!」
「我現在不是在作夢吧?」他假裝吃了一驚,「我以為我作夢跑到你家里來了。」
「還有心情說笑!特地來找罵挨的嗎?」
「你就算是罵人,聲音也像是天籟。」他討好的說道。
「把你的好口才用來對付那株病毒吧,說不定可以說服它投奔它處。」
「唉,病毒都比你愛我。」他說得有些哀怨。
方為若見他一嘆氣更顯得呼吸不順,伸手抓下他的口罩。「你戴這個像什麼,你知道嗎?」
黎曙天雙手搗住口鼻,從指縫中說道︰「我不怎麼想知道答案。」
「家有惡犬中的那只惡犬,嘴上戴的是防它咬人的東西。」
「早知道絕對沒好話……」他喃喃說著。「你都不曉得,我那幾個小佷兒小佷女知道他們的叔叔生病了,他們的爸媽一不注意,就會跑進我房間來安慰我,就你一點同情心也沒……」
「他們怎麼安慰你的?幫你端茶?喂你吃藥?」
「太沒創意了吧。七歲的小潔把她最心愛的運動芭比留下來陪我,她說啊,只要我跟芭比一樣愛運動,細菌一定跑光光。還有五歲的文文給我兩只口袋怪獸,只要我學怪獸變身,馬上就頭好壯壯。兩歲的小維,可憐他話都說不清楚,也不知拿他的泰迪熊怎麼辦好,我只好告訴他,熊熊會捕魚,吃了病病就跑掉了,然後就把他拎出去,再把門鎖上。他又敲門,非要我收下他的絨毛小白兔不可,還告訴我,要跟小白兔一樣吃很多紅蘿卜,就不會生病啦!所以啦,現在我床上就成了動物園了,差不多找不到可以睡覺的地方了。」
「你家好熱鬧……」她听得既羨慕又同情。
「小朋友沒什麼抵抗力,我實在很怕把病毒傳染給他們。」
「你來住我家好了,我不怕你傳染。」她忽然建議道。
「那怎麼可以!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憐啊。」
「我看你在家里也沒辦法好好養病的,而且我爸對中醫也很有研究,從小我就吃他的食補方子長大的,幾乎沒有感冒過。以前我也讓朋友吃過,你放心,藥材當中沒有蛇肉這一項。」
黎曙天听她說得自信滿滿,十分心動。既然不怕把病毒傳染給她,他可不想錯過這個登堂入室的機會。
「那就打擾了。」
「用不著客氣。我這也是為自己著想。員工請病假愈久,老板損失愈大,這個你知道吧?」
他已經知道,她只是嘴硬。「隨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他漸漸發現,她心里想什麼比較重要。這個女人是標準的口是心非。
「還有,現在凡事我說了算。叫你什麼時候吃,什麼時候睡,不許有半點異議,知道嗎?」
「我好像進了集中營……」他喃喃說著,「那犯人可不可以回家拿些換洗衣物?」
「別麻煩了,牢頭會提供你囚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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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度半……嗯,體溫還是有點太高……」
黎曙天在心里偷笑,只要靠近她三尺之內,他的體溫大概很難維持正常。
「可是明明看起來很健康,聲音很宏亮,也不會咳嗽流鼻水……」
黎曙天立即咳了一聲,故意壓低了聲音,「誰說沒有……」
方為若也沒那麼容易被唬弄。「所以該收拾包袱回家了。」
「喂,這個禮拜我不是一直都是模範房客兼模範病人?怎麼急著趕人了?就算沒別的優點,好歹也是個很夠格的保鑣吧!」他當然知道她暫時收容他只是迫于情勢。如今好不容易病愈,正是一層身手的良機,怎可白白錯過?那些肉眼見不到的小小病毒,真是他的良媒啊。
「喂,你別得寸進尺。」她不怎麼認真的警告。
「為若,你也知道我家人口眾多,房子又小……」四層樓的獨棟洋房加起來不過一百七八十坪,「我本來就想到外面找房子,」這也是實話,結了婚,他就要另覓新居的。以她的性子,大概也不大能適應大家庭。
「你這里有這麼多空房間,就當是分租,不是皆大歡喜嗎?我省一筆租金,你多一個保鑣,我有免費的三餐,你多了一個使喚的雜役,誰都不吃虧。」
好像不該吝于給他一個方便。「好吧,就當我提供宿舍,算是你的員工福利之一。」
他喜歡這兩個字︰之一。意思是還有別的。「那我們出去慶祝一下?找家餐廳吃飯?」
方為若心想這幾日來他淨是吃些清淡的食物,也著實難為他了。
「想去什麼餐廳由你決定吧。」
「當然是找家燈光美氣氛佳的法國餐廳嘍。還有小提琴在一旁演奏……」
她怎麼也想不通,一旁有人虎視眈眈,客人怎麼還吃得下飯?可是,當然啦,他是專家,以販賣浪漫為業……
「先上街去幫你買幾套正式點的外出服,要不讓你穿著睡衣出門,只好去吃路邊攤了。」
黎曙天其實很不喜歡逛街,他買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準——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絕對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兩人是要地久天長的,他當然不能放她一個人上街,提著大包小包,一路氣喘吁吁的回家,還是早點習慣的好。
「要去信義區還是東區的百貨公司?」真的都滿遠的,會浪費很多的時間在路上。
「干嘛走那麼遠?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會喜歡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裝品牌。品味不俗,昂貴。
到目前為止,她還付得起。
她似乎已經走上一條豢養男人當寵物的女人會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裝,然後是高價手表、汽車,接著是豪宅。最後一樣她負擔不起。
她一點也不知道,她的財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氣。他真的很不願意把兩人可以單獨在一起的時間浪費在銷售員無意義的口水當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為若把他快樂的神情解讀為見獵心喜。她不該太意外的,他的表現值得她給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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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這件好不好?」她拿著一件設計簡單的圓領衫在他身上比劃著。身材得天獨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這行飯吧?名牌服飾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連他本來穿著出門的平價運動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麼?來服裝店大搬家嗎?我現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廳吃飯的衣服罷了,買這麼多干嘛?我又不是什麼神棍,有七八個分身,一次穿得了這麼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著身邊堆著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條長褲,居然還有一條絲巾。他一向對男人系絲巾最是反感,拿來當手帕用,都嫌它不夠吸水呢。
「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現在買了,幾年後都還可以穿。」
「幾年後要穿的,就幾年後再來買就好了。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會倒。」他開玩笑的回答,招來售貨員一個白眼。
「真的不要都買下來?還是,你要不要換一只手表?櫥窗里那幾只,都滿別致的……」
「就這件黑色上衣和休閑褲好了,絲巾給你,它比較適合你。」他把選定的衣物拿到櫃台打算結帳。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夾,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門本來只打算去看醫生,身上就放了一張健保卡和準備掛號的幾百塊,這下可真是糗了……
方為若本來就沒打算讓他付錢,他身上這套運動服當天換下來時是她清洗的,憑他那幾百塊,連絲巾都買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遞給售貨員。「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說道。
黎曙天尷尬的抓抓頭發。「忘了帶信用卡了,改天還你錢。」不,不可以還,那樣就顯得太生疏了,好像兩人只是有通財之義的朋友。「不,我不還了!」他理直氣壯的宣布。反正以後他的收入都要歸她管的,也不用那麼麻煩把錢從左邊的口袋換到右邊口袋了。
方為若微微一笑。她當然知道他不會還。「你到試衣間去把衣服換上吧,我們直接去餐廳好了。」
黎曙天點點頭,抓著衣服閃進試衣間。方為若漫不經心的對著櫃台上的鏡子把絲巾系上;質料輕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緊,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緊了,幾乎讓自己喘不過氣,荒謬的想到社會版的標題︰精品店命案,女客頸間綁著美麗的蝴蝶結,死于窒息……荒謬得連她自己都忍不住發笑。
「為若……」略微遲疑的呼喚,聲音有點熟悉……
方為若慌忙的把絲巾解了下來,讓自己松口氣,可以說得出話來。她一開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過頭,看見一個熟悉的頎長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發往後梳得服服貼貼,一身純手工雙排扣西服,身材維持得很好,似乎連一公斤的體重都沒有增加。當然,他是醫生,懂得所有的養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說的話。
「程宇明。」同樣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沒什麼可說的。
「你……好嗎?」遲了幾乎六年的問候,听起來只是一句應酬話。
「我很好。」標準的回答。外籍學生的中文會話。
「你結婚了?」程宇明朝試衣間看了一眼。
方為若一時很想點頭,猶豫了幾秒鐘,還是誠實的搖搖頭。
「男朋友?」程宇明皺眉。剛剛他看到方為若替那個男人買的衣服付帳。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覺得很對不起你……」程宇明有一絲彷徨的說著。他對不起的不只是她,還有自己。
「都過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嗎?還住在加拿大?」他和方為若交往的時候三天兩頭就往方家跑,兩名長輩幾乎已經把他當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著。
「他們……都過世了。」
「怎麼會?!」程宇明驚喊著,他們都才五十出頭,一向身體健康,「什麼時候的事?」
方為若有點不大情願的回答︰「好幾年了,飛機失事……」
飛機失事?程宇明隱約記得他們分手的那個暑假,方為若離開台灣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國內航班失事,地點就在溫哥華機場,和為若所搭的飛機降落的地點剛好一樣,他特別注意到了……
懊不會……最後一次見面時,她穿了一身他從沒見她穿過的黑衣……
程宇明終于驚駭的發現自己對她做了什麼!「就是那一年對不對?我們分手的時候……為若,對不起!對……不起……」顧不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他激動的擁著她的肩頭。出事的時候為若一定打了許多通電話給他,可是他卻一通也沒接,因為他正忙著和珊妮計畫婚禮,忙得沒空接她的電話,也不願接她的電話……
方為若對他這句老掉牙的對不起無動于衷。他不是早就說過了嗎?奮力的掙月兌出他的懷抱,她冷冷的回道︰「這種事沒什麼好對不起的,我——」
「為若,他是誰?」黎曙天其實已經從試衣間出來了幾分鐘,見她正與一個和她顯然關系匪淺的男人談話,暫時沒有去打擾,只是靜靜的在一旁听著。原來這個男人就是那個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個讓她成為一個遁世者的罪魁禍首。
「校友。」方為若一點也不想多加解釋,草率的丟下兩個字,抓著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門。
黎曙天當然不是隨便就可以搪塞的,他恨恨的瞪了那個男人一眼。長得是人模人樣,卻做了對不起為若的事……到底是什麼事?可他當然不能在這里和那人狠狠打一架,雖然他有十足把握自己絕對會是贏家。
他們一口氣快步走到路口,方為若始終低著頭,連紅綠燈都沒看,就要闖過去。
「為若,紅燈!」黎曙天氣急敗壞的拉住她。那個男人怎麼可以對她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她呆呆的抬頭盯著他,彷佛從沒見過似的;像看陌生人的眼光,讓黎曙天以為她要說︰你是誰?
「去哪兒吃飯?」
「吃飯?」黎曙天冷哼了聲,她還有心情吃飯引魂魄都給她的前男友勾走了。
「你不想吃飯?那吃面好了。義大利面、牛肉面、日本涼面、烏龍面……」
「你要以為我現在還有心情吃什麼鬼面,才真是擺烏龍。」
她像是沒听見他的話。「好,就吃烏龍面好了。」
「為若!」他終于忍不住大喊一聲。
兩滴淚水忽然從她眼眶滾了下來。
黎曙天頓時手足無措。「為若……」
「我要吃面……」她哽咽的說著。
「好,我們去吃面,你別哭啊,什麼都听你的。」
「全都是假的,沒一句真心。」她喃哺自語,小小聲的,除了她自己,誰都听不見。
「怎麼說哭就哭,像個娃兒似的,連我家小潔看到都要笑你的。來,乖乖,把眼淚擦一擦。還好你沒化妝,要不成了張大花臉了……」他打開她斜背著的小包包,掏出一條細致的繡花手帕,四個角落里是她親自繡上去的一朵一朵小小的鈴蘭。他還沒見過現在還有哪個女生出門是會帶手帕的。用手帕揩干了她的淚眼,輕輕環著她的肩頭,將她送進吉普車前座。
黎曙天很快的上了駕駛座,先替她系好安全帶,她兩只大眼仍迷迷蒙蒙的呆視著前方,一句話都不說。這個時候就算要把她帶上天王星冥王星,她都不會有意見。
不過二十分鐘的車程,在一家法式餐廳的停車場停好了車,方為若仍是被動的坐著,像個洋女圭女圭似的。「為若,到了,下車。」這是他們原先就訂好了座位的餐廳。他知道這里不賣義大利面,唉,他敢說以她目前心神恍惚的狀態,根本分不出吃進嘴里的是蝦是蟹。
她果然沒抗議吃不到面條,一口一口把他幫她點的開胃菜卷釀扇貝配香檳汁吃下肚去,沒有一句抱怨,也听不見任何贊美。黎曙天也跟著食不知味。接著是一道香草鮮蘑菇濃湯,喝了一半,她冷不防的冒出一句︰「我要喝酒……」
黎曙天懷疑她有任何酒量,不管她是要藉酒澆愁還是怎的,還是先順著她的意好了,橫豎有他在身邊,喝醉了也無妨。喚來服務生,點了一瓶香檳,他先幫她倒了小半杯。
方為若端起酒杯,像是很渴似的,幾口就把香檳喝得見底,快得讓黎曙天來不及阻止。「喝慢點……」他徒勞無功的說道。
「這明明是果汁的味道,你騙我……」她不滿的指責道。
「香檳酒是葡萄釀出來的,當然有水果香啊。」他無奈的解釋著。
「哼!你最會騙人了。」她無理的遷怒。「我要喝高粱酒,你幫我點一瓶,要大瓶的!」
黎曙天听得傻眼。這是法國餐廳,哪來的高粱酒?她真的醉了,還一大瓶呢。他敢打賭,光是一小口,就夠烈得讓她喝不下。「為若,你知道法國人不種高粱的,所以呢,他們也不會釀高粱酒,你愛喝,等我們回去好好研究該怎麼種高粱,在園子里種一小片,收成時再拿來釀酒,讓你喝個過癮,好不好?」
「可是我不會釀酒……」她忽然又哭了起來,「我什麼都不會……我很笨……他才會嫌棄我……」還被蒙騙了那麼久……到底有多久?程宇明和楚珊妮到底背著她交往多久了?他們三個人幾乎是同時認識的,是不是一開始就……她不知道,永遠都不會知道了……
黎曙天拿她的眼淚毫無辦法。「怎麼了?怎麼又哭了?你不會釀酒沒關系,我會,到時候我教你……」
她哭得更厲害,抽抽噎噎的說著︰「到時候……到時候你已經走了……」
黎曙天連忙安撫︰「我發誓,我哪兒也不去,永遠都陪著你。」
「可是,我買不起你的『永遠』。」
「免費的,真的!」
「我還要喝酒……」她自言自語道,「喝醉了我就會相信了……」
黎曙天急急抓著她的手,不讓她把杯子斟滿,「先把湯喝完,好不好?味道不錯的,雖然沒你煮的好喝。我的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廚子,誰也比不上……」
他又在騙人了。她的眼底仍閃著淚光,唇邊卻漾出了一抹微笑,拿起湯匙喝了幾口濃湯。人家的雞上湯恐怕是花了好幾個鐘頭熬出來的,可能還加了香草西芹百里香之類的,但她煮湯通常不會這麼費事,哪里比得上?
「他煮的比較好喝……」她又連喝了幾口,努力的辨認里面還加了哪些材料,打算改天也花半天的工夫來熬一鍋。他說他的為若是天底下最好的廚子……
黎曙天不和她爭辯,見她似乎有了胃口,他也就覺得這道湯真的滿好喝的。兩人像在比賽似的,沒兩分鐘便都把湯盤喝得見了底。
喝完湯,他又幫了她添了半杯酒。「Cheers!為若。」兩只水晶酒杯的踫觸聲清脆而悅耳,唉,這才像他計畫中的浪漫晚餐吧。
方為若這回只輕啜了一小口,卻仍是醉意醺然,但無關美酒。他是一樽佳釀,醇厚、迷人、後勁十足,容易讓人上癮……而她的唯一後果是酒精中毒……可是你沒辦法叫一個酒鬼別喝……
「你點了什麼主菜?」剛進餐廳時她精神恍惚,菜色全由他作主。
「香煎鮭魚柳和紅酒燴雞。你喜歡哪樣?」
兩樣都好,但她偏偏要和他抬杠。「你害牙疼是不是?好像全是些老人家吃的東西,而且和香檳酒不太搭呢。」
「我本來以為你連啤酒都沒喝過,原來你挺懂得點酒配菜。那再叫一瓶紅酒好了。不過,不許你像剛剛第一杯那樣,灌蟋蟀似的喝,那很容易醉的。」他邊說著,再度招喚侍者過來。
罷剛……她忽然想起自己有兩次當著他的面流淚。怎麼會這麼無法自制?她從來就不是個愛哭的人。這幾年來,她固然常常想著程宇明和他的背棄,可就算是一個人時也不曾哭過。為什麼今天竟輕易在他面前流淚?想來想去只有一個理由——搏取同情。可是,一個在愛情上遭受挫敗的女人,招來的只怕是輕視遠遠多于同情吧?
她又是蹙眉又是抿唇,臉上既懊惱又後悔的神情讓黎曙天模不著頭緒。她不喜歡他點的紅酒嗎?九五年的LouisJadotBeaujolaisVillages,听說這一年溫度較高、雨量較少,種出了最適合釀酒的葡萄。
「怎麼啦?還是你比較喜歡白葡萄酒?那我們換一瓶好了,別去管它什麼主菜要配什麼酒了。」
她需要的其實不是酒,而是一桶冰水,將她兜頭淋醒。「紅酒很好……」從頭到尾都是她自找的,怨得了誰?現在,她能做的就是及時行樂,下一秒鐘的事先別去理它。她曾經為自己和程宇明想了許多計畫,可是到頭來又如何?還不是一場空。
侍者開始上主菜,鮭魚柳放在她面前。
「要交換嗎?」黎曙天指了指他前面的紅酒燴雞。
「你擔心他們用的是什麼特殊的雞肉嗎?」她微笑的揶揄著。
「唉,你就不能把那天的糗事忘了嗎?」他無可奈何的苦笑。「好,改天我一定去找個厲害的弄蛇人,拜他為師,嘿,到時候一定讓你把我當偶像崇拜……」
「嗯,你怎麼看也不像是印度人,戴起頭巾可能不大好看……要不要我先幫你縫一條?你喜歡什麼顏色?」
「除了綠色,什麼都可以。」
「我可不會去搶你的飯碗,販賣綠頭巾好像是你的專利。」
「方——為——若,我最後一次鄭重告訴你,我從來沒有,以後也絕對不會為了錢勉強自己和任何女人在一起,更別提是什麼有夫之婦。」
方為若心里想︰她又踩著了他的痛腳。「你明明來應徵當我的男友……」她恨恨的指控道。
「絕對不是為了錢。」
「還能為什麼?」
「因為我對你一見鐘情……」他的右手橫過桌面,輕輕握著她的。
方為若想說︰如果他會對一則冷冰冰的白紙黑字廣告一見鐘情,那他該愛上的其實應該是印刷廠的工人。可是假裝相信他的甜言蜜語比較容易。
這不也是她當初的目的嗎?對她而言,一個美麗的包裝就已經足夠了,何苦要將它撕得支離破碎,讓兩人都失望?
所以她沒有把手收回來,她白皙的縴手放在他寬厚的大掌中,對比異常明顯,卻又十分協調;為了這畫面上的美感,她靜靜的任由他握著,然後發現他不只單純的抓握,還用拇指從她指間一根一根輕撫,粗糙的指月復滑過她細致的肌膚……這人的確是訓練有素的職業情人……她的手微微顫抖著,卻還是沒有收回的意思……
最後反而是他先把手收回去,然後拿起刀叉,從盤中切下一塊雞肉卷放到她嘴邊,「來,吃一口……」一點也不在乎合不合西餐禮儀,他只想和她分享一切。
方為若順服的張嘴,慢慢咬著,滑女敕柔軟,酒香濃郁,是一道讓人沉醉、無法自拔的佳肴。「是雞肉沒錯,很好吃……」
黎曙天被取笑慣了,只要她高興,說什麼都無所謂,別再把他當吃軟飯的小白臉就好。他把叉子收了回來,也跟著吃了一口,「真的好吃……」仿佛她用過的叉子格外有種芬芳的氣息……
方為若禮尚往來,也主動叉了一塊自己盤中的鮭魚柳放到他盤子上。她可還沒那麼大膽,敢親昵的喂進他口中。黎曙天雖然不怎麼滿意,仍是滿臉的笑容。沒關系,這證明她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這頓飯他們吃得很慢,一瓶紅葡酒有大半瓶讓方為若喝掉了。黎曙天可沒忘記自己是司機,因此只淺酌了小半杯。雖然喝得少,卻仍是有些醉意。剛上桌的檸檬塔細軟如棉,他吃了一口便停手,雙眼只顧著凝視對面的人兒,見她正把一顆沾了鮮女乃油的紅色桑椹送進口中,粉色的柔唇染上鮮紅的汁液,襯著她雪白的面頰,讓他再也移不開目光。
一枝春雪凍梅花,滿身香霧簇朝霞——他腦海中忽然浮現這兩句詩,不知不覺的念出口,然後立刻尷尬的紅了臉。都什麼時代了,他居然還用這種老掉牙的方式在談戀愛……
真的不大可能是從情書大全里頭背來的。方為若低垂下頭,抿著唇不好意思笑出來。她雖然不是念中文系,卻還是覺得會對女生念詩的男生實在很可愛。瞧他滿臉困窘,以為自己說了什麼蠢話,讓她忍不住笑出聲來。這一定不是他有心要說的,只是一時不小心,她真喜歡他的不小心。
「呃……」她的笑讓他越發臉紅。「桑椹甜不甜?」他隨便找了話開口。
「你自己盤子里頭也有,吃吃看不就知道了嗎?」雖然她的甜點是焗肉桂雞蛋布丁,和他的不一樣,但搭配的一樣是鮮紅的桑椹。可是他好像不大喜歡檸檬塔,對她的布丁比較有興趣,眼楮老是盯著不放。
「你吃的那顆看起來很甜……」而且能被放到她口中,真的好幸福
「嗯,其實有點酸。桑椹要變成紫黑色的才夠甜,不過那可能就不那麼好看了。你不喜歡檸檬塔?」甜點送上桌已經老半天了,他才吃了一口。「要吃布丁嗎?」她把剩下的小半個雞蛋布丁推到他面前。
只是戀愛中人的傻氣,他老覺得她吃過的東西特別好吃。以前偶爾見到情侶同喝一杯飲料或是共吃一客冰淇淋,他從來只有一個評語︰惡心。然後還一邊計算著,這會交換多少口腔中的細菌。可是,愛情本身就是一種最霸道的病菌,其它的全都得要俯首稱臣……
「他們做的檸檬塔沒你做的好吃。」他心滿意足的吃了一口布丁。
方為若有點懷疑的把檸檬塔拿了過來,她覺得這里的檸檬塔很好吃啊,挖了一小匙送進嘴里,嗯,味道淡雅清新,她自認還沒這等功力。「你今天特別挑嘴。」她笑著搖搖頭,心情很好的把剩下的檸檬塔吃完。香檳還剩小半杯,她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把它喝完,感覺味道和檸檬塔很搭。她以前真的不知道酒原來是這樣一種好東西,難怪世上有那麼多人會變成酒鬼,此刻她差不多也快要變成其中一個了;也幾乎忘了早先的時候遇上了什麼人……到底是什麼人呢?她努力的回想著一個明明應該很熟悉、她不該忘記的名字,長得像基努李維……不,基努李維跟黎曙天比較像……醉態可掬的瞅著他,他含笑的臉孔、清澈的眸子深情的凝視著她,眨也不眨的……她真的醉了……喝醉的感覺真好……
「為若,我們該走了。」黎曙天仍是滿臉溫存的笑意,她迷蒙的雙眼快讓他招架不住了,若她再這樣看著他,他一定會忍不住在這里……
唉,就算不在人來人往的餐廳,他又能做些什麼呢?能趁人之危嗎?他是很想當個君子,但,難度真是高啊。
仍舊是她付的帳,方為若歪歪斜斜的在帳單上簽名,心中恍恍惚惚的想著︰這個男人這麼的這麼的可愛,由她付錢也是應該的……
兩人一路無語,方為若只是傻傻的望著他笑,黎曙天則根本不敢再看她一眼,雙手緊握著方向盤,嘴里喃念著連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麼的話。
直到他把車子開進車庫停好,打開車門,快步跑到另一邊將半醉半醒的人兒扶了出來。她的眼皮已經合上了,全身柔若無骨的靠在他懷中。他索性一把將她抱起,半走半跑的進她房間,將她輕放在床上躺好,又立刻拉來一條薄被把她全身遮得密密實實,像是要遮住什麼會引人犯罪的東西似的。香檳的後勁很強,她現在已經完全不省人事了,只能任由他擺弄……他真的一點也不想當個君子,而唯一能阻止他為所欲為的,是她清醒後的淚水……他才不要為了一時的痛快毀了自己的大計……
將她單獨留在臥室後,他走回客房,洗了個冷水澡,覺得自己已經比較有自制力了,于是又走進她的臥室。該幫她換件舒適點的睡衣……不,這一項還是省略好了,除非為若的院子里頭有一個冰窖。那……煮一壺濃茶好了;然後再幫她洗把臉、擦擦手腳,讓她舒服點——雖然這樣一來他真的會很不舒服,但至少她會睡得好一點……
薄薄的涼被被她踢了一半到床下。他把被子抓回來再幫她蓋好,又開了電扇。看來他的酷刑還沒有結束。若半夜她再踢被子怎麼辦?真是會折騰人的小東西。他在心中發誓,除非到了可以名正言順在她床上待著的那一天,他絕對不許她再沾一滴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