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還是假日,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她又打了電話約他出來。天氣其實不大好,一大早就細雨紛紛,沒有片刻放晴的時候。
黎曙天把他心愛的一五○重型機車丟在家里,改開吉普車出門。心里盤算著,下雨天很難叫到計程車,說不定就有機會送她回家了。老是處于這種被動狀態,什麼都不知道,實在太沒安全感了。
方為若比他還早到。他們約定的地點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只是社區公園中一座小小的涼亭,旁邊植著一叢叢灌木,滿開著濃紫色的花朵,在細雨中格外有一種楚楚可憐的味道。
她坐在石制長椅上,腳邊擱著一把滴著水的大黑傘,照舊一襲簡單的洋裝,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烏亮的秀發用一條黑色的發帶松松的束著。乍看之下,像是一張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沒有色彩,沒有溫度。
「天氣很好。」她沒開口打招呼,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黎曙天把傘收了起來,和她的雨傘並排。「沒有一個機車騎士喜歡下雨天,只有女生才會這麼不食人間煙火。」
「你撐傘騎機車?表演特技嗎?」
「我今天開車來的。你想上哪兒去都可以。」
「我哪兒也不打算去,就坐在這里——賞雨。」
黎曙天轉頭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心想︰雨水的分子式和自來水應該沒什麼不同吧?「你曉得吧,這是酸雨,絕對喝不得也淋不得。」
「放心吧,我帶了飲料,絕對不會要你陪著我一起喝雨水。」她邊說著,邊從隨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只保溫瓶和一個粉綠的保鮮盒。
「太好了,我還沒吃早餐呢。是你自己做的嗎?」
「嗯。」方為若點點頭,「是我自己煮的豆漿和剛烤好的隻果派。反正我一個人也吃不完,當成廚余回收又很麻煩。」
「下一回,請你省略後半句話可以嗎?」他無奈的道。「你確定盒子里只有隻果派,沒有別的?」
「真的沒有毒舌派。你這麼念念不忘的話,等我找到配方,再做給你吃。」她打趣的回道,一邊幫他倒了杯豆漿,又切了塊隻果派。
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適中又濃又熱的豆漿,再咬了一口熱熱的派咽下,才開口道︰「小方,你真的滿賢慧的。」
「當然啦,我是整天閑閑在家,除了張羅吃的,什麼都不會。」
「你知道,現在的女孩子能夠搞得清楚水燒開了沒,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一大早就甜言蜜語,是不是豆漿里頭加了太多糖了?」
「絕對不會。我發誓。」
「為了這麼一點小事你就發誓?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樣。」
「好吧,這樣說你不信,那難道要我說你煮的豆漿喝起來像馬尿你才信?」
「我才不信你真喝過那種東西。」
「唉,真被你打敗了。你不相信我的話,總該相信你自己的味覺吧?」
她所能相信自己的,大概也只有味覺了。她恍惚的想著,她曾經一廂情願的相信過一個男人,相信他……一直到他挽著他的新嫁娘出現在她面前……
可是眼前這個男人,她無須相信他的真情實意。就像一只包裝精美的禮物,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裝紙,又何必在乎內容物是什麼?就算空無一物,或是塞滿過期的舊報紙也無所謂……「豆漿和隻果派的確是我滿拿手的點心,希望它們足以彌補你接下來這一天的無聊。」
黎曙天很有興趣的追問︰「你已經安排好整天的活動?想去哪兒玩?我今天開的是越野吉普車,上山下海,哪里都去得。」
「我們哪兒也不去,剛剛不說過了嗎?就坐在這兒賞雨。」
「啊?!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嗎?一年到頭難得看到一場雨?」
「早想過你會覺得很無聊……」
和程宇明分手——或者該說被他拋棄之後,她足足有五年的時間仔細去思索︰談了四年的戀愛,何以竟會落到那樣一個結局?唯一的結論是︰在所有的男人眼中,她是一個極端無趣又毫無風情的女人。光是一張好看的臉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她從來不喜歡人多的地方,連去看電影都堅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見不到黑色的人頭晃動她才甘心。
程宇明對她提過幾次,坐在前面離大螢幕太近很不舒服。她告訴他他可以去坐後面的位置,而他總是很體貼的繼續坐在她身邊。
然後有一天,他找到了一個女子,願意陪著他坐在後面的位置。
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電影,她還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仍舊受不了視線中有人影,更受不了旁邊坐了個陌生人。她一點也不想政變,而黎曙天看在錢的份上,或許不以為然,卻仍是一聲不吭。她知道他很委屈;但既然收了錢,受點委屈也不算什麼了。
陪著她無聊終日也是應該的。
「也不見得會無聊。」他瞄了一眼並排立著的兩把尺寸幾乎一模一樣的五百萬級大黑傘。「早知道要出來賞雨,我一定會準備一把小得多的美濃紙傘,漂亮又有情調,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錯。你知道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咱兩人,作陣撐著一支小雨傘,雨愈大,我來照顧你,你來照顧我……」
「嘴巴說說很不錯。但傷風感冒、紅紅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噴嚏實在談不上什麼情調,只會讓你成了辦公室里頭的萬人嫌。」
「我身強體壯,就算淋一場暴風雨也不怕。倒是你看起來弱不禁風,雖然是夏天,在這邊坐太久真的不要緊嗎?」
「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騙了,我從小到大難得生病。」也已經生不起病。孑然一身,病倒了,除非雇用職業看護,否則根本找不到人來照顧她。
「你不覺得自己的臉色太蒼白了嗎?」
「真的?早上洗臉時沒仔細照鏡子。下次我會記得上點粉底的,讓你對著一張死人臉,像是從太平間跑出來的,的確太為難你了。」從小到大,她一直都被稱贊是漂亮的女孩,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頭看她。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原來她已經月兌離現實太久,所以沒發現自己唯一的長處也失去了。
「喂,你不要隨便曲解我的話好嗎?我的意思是,你平常一定很少曬太陽又缺乏運動。下個周末,如果沒有下雨,我帶你去慢跑,好不好?我會選一條幽靜的路線,讓你見不到閑雜人等。你一定沒有慢跑鞋,對不對?今天我就陪你去買一雙。一開始跑不動,用走的也行,一定不會讓你太累的。」
「要是我連走都走不動呢?你背我?」
「那有什麼問題!三個你我也背得動。」
「看不出來你還是個大力士。」
「沒騙你,我從小就是運動健將。田徑、籃球、游泳,沒一樣難得倒我。」
「我可不像籃球一樣,可以由得你在指尖上耍弄。」
「雖然我比你高壯得多,卻被你用一根小手指要得團團轉。」真是!怎麼也沒料到他居然會耐煩陪著女人在涼亭中賞雨!要是讓他那一票損友知道了,不笑掉他們的大牙才怪!
方為若正想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可話到嘴邊又吞了回去。她還是盡心當個好老板吧,別老提這些讓他面子掛不住的事。「好,等下午雨停了,就去買鞋。」
「說不定雨會下到晚上。」
「氣象報告說,下午會出太陽的。那時候公園里會有很多人,很吵,還是下雨比較好。」
「這個公園你很熟?常來?」
「嗯,下雨沒人時,我偶爾來,平常並不是這麼安靜的。一大早就有人跟著唱機跳土風舞,假日時還有小孩子在沙坑里玩沙,尖叫聲哭喊聲嘻笑聲,熱鬧得像游樂場,真是一群小惡魔。」
「你這樣不行的,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怎麼辦?用馬籠頭把他們的嘴巴罩住?其實小孩子雖然愛吵又很頑皮,還是很可愛的。只要多一點耐心,你一定會喜歡他們的。」
「怎麼听起來你很有經驗似的?」明明他的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白的。不過听說結婚只需要有公開儀式,不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也算數的。「你該不會結過婚了吧?」
「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家有四個兩歲以上、八歲以下的小表頭喊我叔叔,我當然有經驗啦!」
「所以你還要幫忙撫養小孩?」她的語氣有些同情,「听說養小孩很昂貴的,難怪你要出來兼差。這樣吧,你要是表現良好,我會幫你加薪的。」
「你這女人少自作聰明了。雨好像小多了,要不要去散散步?唉,我怎麼這麼快就被你傳染了,好像在演瓊瑤的小說哦,不食人間煙火又浪漫過了頭。」
「到底是誰自作聰明了?我敢說你連一本瓊瑤小說都沒看過。對于你沒看過的書,請不要胡亂批評。」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實我真的看過,我還會唱它的主題曲——綠草蒼蒼,白霧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沒唱錯吧?」
「別用唱的就沒錯,旋律沒一處是對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來,我看你倒很有潛力去當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亞害慘了我。為什麼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這種人,該怎麼辦才好?」
「莎士比亞沒幫你出這種餿主意。不過你也別太悲觀,你是說的比唱的好听。」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還會背另外一首︰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麼知道?」
「我還知道,這兩首詩你不是從詩經里頭讀來的,多半是從情書大全里背來的。」
「別說笑了,這種時代,還會有誰在背情書大全?根本沒有人在寫情書了好不好?你年紀明明比我小,怎麼還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剛開始追求她時,讓她心動的就是一封長達五頁、親筆所寫的情書。連信封上的郵票都是費心挑選餅的楚辭郵票。
——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
在機場上生別離,悲淒的只是她,他正與他的新相知「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她是還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廣告,不是嗎?「去散步……」她把自己的傘收了起來,用帶子系好,把他的傘遞給他。
黎曙天高興的把傘接過來打開,撐在兩人頭頂上,小心翼翼的不讓她淋到一點雨,而他的半個肩膀則露在傘外。
「你帶路吧,這里我第一次來。那種紫色的花開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嗎?」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點也不像。我喜歡牡丹花,人家說它是國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歡,太俗氣了。」
「我喜歡牡丹花,它一點也不俗氣。」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過。他說他其實並不喜歡這種富貴花,雖然他後來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醫院院長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並不會讓方為若比較好受,那只是更加證明她愛錯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應景的歌,唱給你听。白牡丹,笑吱吱……」他的眾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為他的歌聲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愛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時候。
方為若不客氣的打斷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別唱了吧,祖師爺沒賞你這口飯吃。」
「可是,這是一首台語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來。要不,你唱給我听?」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听?」
「哪一首?」
「國歌。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後,我們一起去KTV練唱好了。」
「你,練不出名堂的。」她嘲笑的說,「除非重新投胎。」
「喂,我好歹不只會唱國歌,你別五十步笑百步了。」
「但是我曉得要藏拙呀。」
「有那麼嚴重嗎?又不是去參加歌唱比賽,沒事哼哼唱唱真的滿快樂的,你要學會放輕松點,反正天塌下來也輪不到你這個哈比人去頂。」兩人同在一把傘下,他才發現她的個頭真是嬌小得可以,頂多一五○出頭——因為她雙腿修長,隔著一段距離看,並不會覺得她矮。
「誰是哈比人?」她停下腳步,仰頭看了他一眼。
「電影魔戒里頭的哈比人啊,你不會真住在什麼蠻荒小島吧?」
「沒看過。」她低聲咕噥了一句。「這個哈比人,他怎麼啦?」
「他很矮。」可是沒你的嬌小玲瓏,他在心里頭加上一句。雖然老是穿著寬大的暗色洋裝,卻掩不住她姣好的曲線。
「我要去買一雙四寸的高跟鞋。」她低頭看了一眼因為下雨而穿出來的荷蘭木鞋,高度不足五公分。
「踩高蹺也沒用。你打算穿著高跟鞋和我去慢跑嗎?那我是不是還得先去聯絡救護車在一旁待命?」
「好像是你應該來遷就我才對呀。」出錢的就是大爺。
「我能怎樣遷就你的高度?把我自己變成武大郎?」
「高跟鞋給你穿,那我敢肯定你連站都不會站了,走路也只能用滾的,到時候我可不就比你高了嗎?」她正經八百的建議道。
「那我還是變成武大郎好了,只要你別當潘金蓮。」
「男人不是都喜歡像潘金蓮那種女人嗎?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不過潘金蓮也不是壞,只是倒楣。最壞的是那個武松。」
「因為打死了一頭吊楮白額虎?你是綠色和平組織的成員嗎?我以為女人都喜歡英雄人物。」
「英雄是供小學生拿來寫作文用的。喂,到上頭的亭子休息一下好了,那邊的視野比較好。」
「好,你要小心點走,階梯很滑。」他一手撐傘,另一手輕輕環著她的肩頭。
這是一座人工堆疊起來的小土丘,覆著青草,一朵朵或黃或白的小野花點綴在草叢間,煞是可愛。公園四周盡是兩三樓高的透天住宅,沒什麼高樓大廈,視線還算開闊。
在椅上坐好,方為若打開手提袋,一邊問道︰「豆漿還夠熱,你要再喝一杯嗎?」
「好啊。不過你太瘦了,應該多喝一點鮮女乃,才能增加體重。」
「那對你沒好處的。我多了一肚子牛脾氣,你可就要遭殃了。」
「我才不信你會胡亂發脾氣,頂多是牙尖嘴利罷了。你家是在這附近?哪一個方向?」
方為若胡亂的隨手一指,「那邊。」
「唉,我都跟你這麼熟了,你還信不過我嗎?連地址都不讓我知道。」
「除了知道你寧可挑一擔豆腐上街去賣,也不肯穿高跟鞋,我對你一點都不了解。」
「好吧,那我先自我介紹。黎曙天,身高一八三,體重七十三。雖然四肢發達,頭腦卻一點都不簡單,又聰明又專情的AB型天蠍座。」
「停!別拿什麼血型星座之類的鬼話來騙我了,我對于統計數字沒有興趣。」
「好吧,那你對什麼有興趣?除了電影以外。更正,除了侯麥的電影之以外。你沒看過魔戒,我猜你也沒看過哈利波特?」
「我看過當哈利踫上莎莉……」她防衛似的說道︰「我想男人都會認為我很無趣。」
「我才是男人,用不著你替我下結論。你沒有上班,除了翻譯之外,都做些什麼事?」
「煮飯、種花、打毛衣……」
「哇!真是宇宙超級無敵的賢慧!」
「是當管家的好人才,」她繼續說著,「沒有一個男人受得了的枯燥乏味……」
「喂,我一點都不覺得你枯燥乏味。」
「那是因為你拿了我的薪水。」
「你可不可以別再提那點撈什子的薪水。」他沒好氣的回道。
「你嫌錢少,早該說清楚的。別指望我會立刻幫你加薪,我看我還是重新登報好了……」
黎曙天強忍下怒氣。「我沒有嫌錢少,我很滿意,這樣可以了吧?」他要是讓自己被炒了魷魚,可就連一點點機會都沒有了。
「真的?」她懷疑的問,「你要是覺得委屈的話,就直說好了,用不著勉強。」
「一點都不勉強。你還帶了什麼吃的?我又餓了。」他立刻轉移話題,不想繼續這個殺風景的話題。
「還有洋芋泥、水果沙拉、鮪魚三明治。你比較偏好肉食嗎?對不起,我還不曉得你的口味。下次我會準備一些烤雞腿什麼的……」她有點討好的說著,忽然發現自己其實並不想讓他走。
「不是應該我來遷就你的飲食習慣的嗎?別麻煩了,我對食物並不挑剔。」只有對女人才十分挑剔。也不知怎麼搞的,方為若就是對了他的胃口。「你準備什麼我都吃,簡單一點就好了。」
「不麻煩的。我喜歡烹飪,那很好玩的。」特別是煮給喜歡的人吃。以前程宇明也很欣賞她的廚藝,可這是一個職業廚師可以取代的工作。
「你若是肯讓我跟在旁邊幫幫忙,一定更好玩。」說穿了,他仍是想要進她家門。
方為若听出了他的意思,居然很想答應。也許是因為那雙澄澈的眼楮吧,怎麼看也不像是壞人。她告訴自己。
「雨好像停了。」她沒有直接答覆,「我們去買慢跑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