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蜜糖夫 第6章(2)
作者︰千尋

周用春笑笑,想了想,遲疑半晌後,月兌口道︰「我還是覺得,這件事妳處理得不漂亮。」

程芯頤明白他指的是什麼。「有人說過,結論才重要。反正都要分手,做菟絲花,牽牽絆絆的有什麼意思?我比較喜歡快刀斬亂麻。」

「這似乎是妳單方面的決定,李赫同意嗎?你們有沒有撤底溝通過。也許他並不想結束。」

鋇通啊,如果吵架也是一種溝通,那麼他們溝通的次數大概多到可以寫進世界紀錄。

累了,三年的婚姻生活已經把她的心磨平磨韌,磨得即便有再多的情感,也能逼自己視而不見。

「周醫生,別忘記我是做什麼的,制造故事轉折,讓男女主角爭執、誤會、和解……是我的專業,我已經寫過太多那樣的內容,實在沒有意願讓它們在自己的身上發生,所以,哭鬧、哀求、心碎……兔了吧,能省則省,反正繞了一大圈,到最後,還是會畫下同樣的句點。」

「妳憑什麼如此肯定?」

不懂,為什麼每個人都問她這句,難道她的所見所聞、經歷與感受,都無法確定這麼簡單的事?是不相信她的判斷力嗎?

李赫對她啊,有恩義、無愛情。

他們沒有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愛過,他們之間的道義責任遠勝過感情,她不喜歡比較,但她同意那天江國賓的論點,嚴欣和她之間,是男人都會做出正確的因定。

何況,李赫不也表明過態度?是他親口說過的——不是嚴欣,是誰都無所謂。

她既驕傲又敏感,絕不願意成為李赫的「無所謂」。

「換個話題吧。」她搖頭。

「嗯……」周用春從善如流。「小痹的心髒病發作了。」

他說得平和,但她看見他眼底的哀慟。

「嚴重嗎?」

※※※

揚揚離去一個星期後,李赫拿到「薪水」。

以前揚揚送到公司里的錢,扣除房租、人事費用,剩下的,曾小妹會存進公司帳戶,以備不時之需。

至于他的花費,由于揚揚很細心,每天都會檢查他的皮夾,讓里面保持有一塊錢,因此他從來未為錢傷過腦筋。

現在揚揚不在了,沒有人檢查他的皮夾,有幾次吃飯,點了菜後才發覺皮夾里空空如也,因此月底,曾小妹給了他一個薪水袋。

錢不多,只有五萬塊,他和國賓領等薪,但這是他人生中一次特別的經驗。

他問國賓,拿了薪水要做什麼?國賓瞪他一眼,說︰「除了回家繳公庫,你以為能做什麼?」

他問小趙,小趙說要繳房租、繳保險費,把該繳的全部繳清,剩下的五分之一定存,另外的五分之四,吃吃喝喝剛好用完。

他問阿享,阿享和父母親同住,他賺的錢打算用來購屋、娶老婆,他笑著取出五張千元大鈔,神秘兮兮說︰「這個用來吃飯坐車,剩下的,存購屋基金。」

曾小妹最有計劃了,她把錢分別用幾個信封袋裝好,外面寫著「吃飯」、「租屋子」、「繳水電費」、「意外開支」、「存款」。她拍拍最後一個信封袋,意有所指說︰「老板,哪天它的厚度超過一公分,就代表我們事務所成功了。」

他大方接受她的暗示,點頭說︰「我會努力的。」

下班回到家里,他拿出信封,學曾小妹也在上面寫「吃飯」、「繳水電費」、「意外開支」、「存——」……

他不需要存款,因為他名下有很多基金股票,錢多到數不完,只不過那些東西現在不在自己手上。

把寫著存款的信封撕掉,他一遍遍數著鈔票,分配、計數、分配、計數……突然,想起什麼似的,他把其他信封收進抽屜里,再把信封外的錢放進皮夾,換上鞋子往外走。

從計程車下來,他走進百貨公司。

李赫很少逛百貨公司,他的衣服以往都由揚揚打理,她打理他的荷包、他的日常所需、他的食衣住行和夢想,如果不是意外,她會繼續打理他一輩子。

罷結婚時,他陪揚揚來過幾次,自從事務所開張後,百貨公司對于他只是個地標。

搭乘電梯上二樓,他逛進女性服飾專櫃,他看得很仔細,每一家、每件衣服、每張展示圖,他像看刑案報告一樣認真。

他來來回回挑了很久,都挑不到滿意的,直到在經過IRIS時,不自覺停下腳步,這一櫃的衣服偏日系,款式簡單但剪裁大氣,型錄里的女孩子,每個看起來都典雅大方。

他想起洋洋那套白色洋裝,就走進櫃里。雖然一個男人進女性服飾區很怪異,幸好他長得不猥瑣,否則一定會被異樣的眼光注視。

專櫃小姐此時朝他走過來,客客氣氣問︰「先生,想看什麼款式的衣服嗎?」

他搖搖頭,走到洋裝的架子前,一套套翻看,看中一件雪紡紗洋裝。

它是小圓領,七分袖,袖子的地方透明鏤空,裙長及膝,腰間系著一條質感不錯的腰帶,有這套洋裝,再搭上一雙銀白色高跟鞋和淺色包包,一定很好看。

他滿意地取下衣服,左看右看後,問專櫃小姐,「我的太太一百六十五公分,五十公斤,應該穿什麼型號的?」

「我知道了,請稍等。」

百貨公司打烊時,他提著三個紙袋,里面有他想要的洋裝、鞋子和包包。

他是吹著口哨回家的,卻意外的在公寓門口遇見嚴欣。

口哨停下,他盯著嚴欣滿懷喜悅的臉,想起小趙的話——「李律師,如果你對嚴小姐沒有意思,就不要表現得太紳士,那會讓女人懷抱希望,感覺你們到最後一定會復合。」

他不要和嚴欣復合,他要和揚揚復合。

那年嚴欣讓他傷痛欲絕,讓他對人性與愛情徹底失望,他不想再相信任何女人,是揚揚把他的不信任轉為信任,是揚揚讓他再度相信愛情與人性,不管是基于「愛情」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原理,他都沒道理和嚴欣有任何發展的可能性。

「國賓不是已經告訴妳,我不幫妳打官司了?」

「是,他打過電話,但我想問你,為什麼不幫我?你不幫我的話,我會一無所有的。」她的臉上浮起一絲無助神色。

「妳不會一無所有,如果妳願意好好談談,我相信妳丈夫會拿錢出來解決。」

如果嚴欣沒騙人,王崇臨真的讓外遇對象有孩子,那麼,他相信王崇臨一定更逼切想解決眼前婚姻,而為了聲譽,他會選擇私下和解。

王崇臨給的那點贍養費,不是她要的,她要一半,要他總財產的一半。「那麼孩子呢?我會連孩子都失去,你忍心見我們母女分離?」

「妳確定王崇臨要妳的孩子?那孩子與他有血緣關系?」

李赫一問,嚴欣驚嚇不已,向後踉蹌了幾步,直到後背踫上牆壁才停下腳步。他……怎麼會知道?

「李、李赫……你怎會講出這麼殘忍的話,你是懷疑我還是恨我?」她流下淚水,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

差一點,李赫就想上前扶她,但腳步方跨出去,他想起父親交給他的照片、想起曾小妹的誤解。不行,他沒有本錢再讓人誤解,不管誤解的人是嚴欣或揚揚。

「我既不恨妳也不懷疑妳,我只是說出實情,放手吧,妳越是固執越會一無所有。」他勸她接受現實。

「不,你恨我,你恨我在你當兵時離開,選擇了別人,可是……真的不能原諒我嗎?我已經得到報應了。」她硬是把話題扯到過往。

李赫嘆息。他已經不想談過去,可她既然要談,也好,一次把事情說清楚,讓她死心,不必再時常向他母親獻殷勤。

「是的,嚴欣,我恨過妳,在妳離開後的幾年,事事篤定的我,對人性產生嚴重懷疑,那我我堅持的信念有很大差異,幸好揚揚來了,她走入我的人生,讓我重新相信。

「她常說︰『幸福的人才會遺忘不幸。』如果她可以讓我幸福,那麼她就是個成功的妻子。嚴欣,我的揚揚很成功,有她在,我的心、我的眉、我的人生與事業才會飛揚,她帶給我無可比擬的幸福,因此我遺忘了過去的不幸,真的,我已經不恨妳了。

「至于王崇臨的事,我是個律師,只相信證據與事實。對不起,我私底下見過妳丈夫,也親眼看過那張DNA證明,基于道德良知,我無法為妳打官司。」

「你、你……你怎麼可以去見我丈夫?」完蛋了嗎?兩邊都落空的話,以後她要倚恃什麼?

李赫嘆氣。「我明白失婚的女人很辛苦,尤其妳又要帶孩子,不過以律師的立場,我還是建議妳,如果妳丈夫願意付瞻養費,不管數目能不能讓妳滿意,都盡快接受吧,不然妳丈夫若提出那張證明,妳在法庭上失去立場,到最後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說完,他繞過嚴欣,用鑰匙打開公寓大門,在走進公寓前,他想了想,又轉過身,把話挑得更明白。

「我母親那里妳不必費心了,她從來就無法控制我對愛情、婚姻的選擇,而且我父親是支持我的,遲早,揚揚會回到我身邊。」

李赫恢復自信的口吻,就像他在當事人和法官面前一樣,他不再把揚揚當成對方辯護律師,他要把她當成自己的當事人,一心一意,為她爭取最大幸福。

再不看嚴欣一眼,他進公寓、搭電梯、打開家門、回房間。

他把新買的洋裝掛在他的西裝旁邊,把包包放在他的公事句旁,把鞋盒放在鞋櫃上,他走進書房、打開電腦、寫信。

「揚揚,猜猜看我去了哪里?答案是百貨公司!

曾小妹給了我五萬塊薪水,我學她用信封把支出一筆一筆裝好,很麻煩,妳以前是怎麼搞定這種事的?剩下的存款部份,我帶著它們去了一趟百貨公司,給妳買了洋裝、鞋子和包包。

買包包的時候,我才想起妳那個黑色斜背包的表面早已磨破了。真是的,女為悅己者容,妳從來都沒有為我好好打扮自己,是不是篤定李赫這輩子只愛揚揚一個,便漫不經心?

我是個富家公子,這輩子從來沒有為錢的事煩惱過,婚前我有個富爸爸,婚後有個拚命撈錢的富老婆,我任性恣意地做著自己想做的事,從沒想過錢會替人們制造困擾。

直到曾小妹一天到盯著我念,「房租交不出來了啦」、「水電快被斷了」、「發薪日快到了」……第一次,我發覺沒錢真的很可怕,我可不可以問一句,以前妳是怎麼應付過來的?

我硬著頭皮接下幾件不愛接的case,然後打羸官司,在當事人臉上露出笑容時才發現,原來不管收不收費,只要能夠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都能夠得到莫大的快樂。

接著,今天收到薪水,買了送妳的禮物後,我第一次發覺,賺錢是件讓人很有成就感的事,以後,我要賺更多的錢,給妳買新衣服、買車子、買房子,讓妳做所有想做的事。

我發誓,我會改變,也許改變得不夠快,但我一定會拚命加快速度。

罷剛嚴欣來了,她問我是不是還恨她?

我回答她,「是的,在妳剛離開的時候恨過,事事篤定的我,對人性產生嚴重懷疑,那和我堅持的信念有很大的差異,幸好揚揚來了,她走入我的生命,讓我重新相信。

「揚揚常說︰『幸福的人才會遺忘不幸。』如果她可以讓我幸福,那麼她就是個成功的妻子。我的揚揚很成功,有她在,我的心、我的眉、我的人生與事業才會飛揚,她帶給我無可比擬的幸福,因此我遺忘了過去的不幸。」

我鄭重告訴她,我早就不恨她,而對她的愛也已經隨著恨消失。

揚揚,還生我的氣嗎?

沒關系,妳有這個權利,也許妳還沒有看過我的信,也許妳不相信我所講的每一句,但請妳同意,我真的很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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