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赴約前一刻,沈青珊差點改變主意,想放小芬鴿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親照片……她還是提起勇氣走進福華飯店。雖然,今天也叫「相親」,至少這相親是她請人安排的,是一種出于不得已的自願。
她並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著她「最漂亮」的行頭。
基本上來說,沈青珊沒有所謂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種場合適用的套裝,而這些套裝也跳月兌不了黑、深藍和深棕色這三色——是有幾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兩套是當朋友伴娘時買的,穿在這種「初相識」的場合中,有點太過「喜氣」的嫌疑。
最後,她仍是選擇穿一套各種場合通用的套裝,為表慎重,她還花了些時間在臉上弄些較不同以往的色彩,並且用一根翠玉發簪,將一頭微卷的長發給盤了起來。為了不使身上的套裝過于嚴肅,她偷偷到母親的衣櫃里,偷渡了一條金黃色系的絲巾披在頸子上,一方面當裝飾,另一方面還有保暖的作用,著實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撫平衣服上的小皺折,深吸了口氣,走向有兩個小弟站崗的大門,進了大門,便看到一盆做門面用的大型花卉,上頭有香水百合、火鶴之類的比較持久型的花種。
沈青珊之所以注意到這盆花,仍是因為她現在仍處于緊張情緒中——因為緊張,所以不敢四處張望;只好把目光集中在這盆花上。
「青珊,你來了啊。」小芬正和男友坐在正對櫃台前的沙發上閑聊,不過眼尖的她還是看到一身黑的沈青珊。于是拋下男友,自個兒起身走向沈青珊。「老天,我不是要你穿得美美的來嗎?」她夸張地上上下下審視沈青珊。「要不是你脖子上的這條絲巾,我差點以為你是來參加某人的告別式。」
「我沒有別的衣服好穿,」沈青珊無奈地攤手。「再說,現在去買衣服的話貴得要命……所以,就這樣了。」
她不是個小氣的人,但是她的確是個「物盡其用」的人,凡是衣服一定要穿到它壽終正寢,再不然就是她身材變型時。因此,她每件衣服,都算得上是有歷史的了。同時,她認為一件衣服可以用一千元買到,就不必花上個兩、三千元去買。也就是說,她這人買衣服的季節就是每個百貨公司所謂的「季末出清」時節。
現在不過十一月中,冬裝剛上市沒幾個月,價格正高著,她當然不願意在這時當個被坑的大頭。
「好吧,就算這是個理由,可是你也可以穿得比較……」小芬不是很滿意地瞧著她身上的黑色套裝。「悠閑一點吧。」她穿得實在太嚴肅了,感覺挺沉重的,這樣無形中會給對方莫大的壓力。
小芬听到她老媽說,她這個表哥就是想結婚了,才四處放消息,要大家幫他找個溫柔敦厚的女孩子,看看能不能共組一個和樂家庭——沈青珊的本性絕對是溫柔敦厚的,但是她的穿著只會讓大家以為她是個精明干練的女人,壓根和溫柔敦厚扯不上什麼關系;再加上她遇上陌生人時,總是一副有禮但生疏的表現……今天的相親……小芬在心里嘆了口氣。心想,這只能听天由命,看兩人的造化了。
「來這里總不好穿得太悠閑吧?」沈青珊不顧四周,男客至少穿個西裝什麼的,女客好歹會弄件比較正式的衣服……要是她真把在家中穿的「悠閑」衣服給穿出來,豈不是會貽笑大方?
「哎呀,你管別人穿什麼。」小芬對這方面的細節倒不是非常在意。
「好了,那你也別管我穿什麼。」和她這麼一扯,沈青珊心情放松不少。「你表哥到了嗎?」心一寬,自然而然會關心一下今天的男主。
「還沒,大概等會兒就到。」小芬看一下手表,「反正現在離七點還有十來分鐘,不急。我們到那里先會一會兒。」她拉著沈青珊走向她先前坐的位子。
簡崇浩在約定前的十五分鐘已經到達目的地,幾乎和沈青珊是同一個時間到達飯店的,不過一前一後,兩人錯開,並未于中途相遇。
到這地方來,他的心情是復雜的。
照理說,他剛結束一段長達七年的愛情長跑,短時間內理應不再對女人展露任何興趣;或者是說,他還是能愛另一個女人,但不是現在。
說他健忘也好,說他寡情也罷,只是他的年紀也不小了,該是找個好女人,共組一個穩定、溫暖家庭的時候。
對于上一任的女友,他已經不想再多說什麼,孰是孰非都不重要,要緊的是未來的日子該怎麼走下去。人嘛,總是會有聚散離合,他和她沒有緣份成為夫妻,也不必執意強求,弄得大家反目成仇,好聚好散是最好的。
以上,叫表面話,是說給一些以為他是被女人拋棄的好人們安慰他的時,他拿來應對的話。
實話是,他終于解月兌了。
七年來的戀情對他來說,雖不至于水深火熱,但是也夠瞧了。他是個凡事實事求是的人,不喜歡用些外來的價值標準來衡量自己,更不喜歡事事和人比較。
他的人生目標並不像大多數年輕人那般的充滿報負以及理想。他的目標很簡單,找個正當的工作,有分穩定的薪水,等有點積蓄後,聚個老婆、生幾個小孩……他的目標就是過一般人會過的生活。不要有什麼大起大落,也不需要多采多姿,因為他堅信平安就是福。
所以,他選擇當個職業軍人。相信依他自己的能力,要安安穩穩做滿二十年不是什麼大問題;再加上,從軍和一般的公務人員也沒啥太大的不同;而且,也不必擔心經濟不景氣被裁掉,還是什麼精簡省愛組職之類的問題——因為,中華民國的政策是,軍隊國家化——雖然薪水的彈性很差,不和外頭的私人企業比起來……還算過得去吧。
在二十五歲以前,他的人生就如他所計劃般的前進,或許小細節有點不同,但大原則沒改變。
直到二十五歲那年,認識了他第一個女友(他差點以為那是最後一個),他的人生才起了巨大的變動……
「過去都過去了,想這有什麼用。」簡崇浩不知自己怎麼會突然想起以前的事,不過,他很快地笑了笑。「事情都過去了。」的確,他的人生也許曾經月兌軌過,但是它終究還是導向一個他要前進的路線。
今晚,正是一個起點。
他媽媽和妹妹的先生的嫂子的姐姐……老天,他差點被這層親戚關系給弄昏頭了。總之,就是他的某個親戚知道他想結婚了,便透過層層的關系,幫他介紹女孩子,好讓彼此能認識、認識。
據他母親告訴他,為了避免兩人不自在,所以將不會有任何的表輩出席,好降低彼此的壓力,這樣他們才會「比較」有得聊。由于男、女雙方在先前都不認識,因此這些好心的長輩們特地安排了一位「表妹」,充當介紹人。
這位表妹……說來好笑,簡崇浩對她並不是那麼的熟悉,只是在某些親戚在聚集的場合見過幾面,隱約知道她的名字及長相……其它的,就一片空白了。這位表妹的出現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她是女方的同事,也就是促成今天這場「相親宴」。
調整好自己的呼吸,他走向集合地點。
☆☆☆
「啊,人來了。」耐性向來不是小芬的優點,雖然她嘴巴上說離約定時間還有十來分鐘,可是她仍舊四處張望,想從其中找出一張有點熟悉,又不是太熟稔的臉孔。「青珊,我表哥來了。」她拉起自個兒的男朋友,匆匆忙忙走向同她一般也在尋找張熟悉臉孔的男子。
「小芬,你走慢點啊。」小芬這表現,不明就里的人可能會以為今天相親的女主角是小芬,而不是沈青珊。「人就在前頭而已,不急嘛。」小芬的男朋友的個性恰巧和她相反,連忙要小芬別這麼沖動。
孰知小芬哪管得了這麼多,見著了人便大聲地嚷了起來︰「簡崇浩!」甚至高舉右手朝空中揮舞。
「你是小芬?」簡崇浩看到這個有點熟悉的臉孔,試探性地問。
「是啊。」小芬這會兒和她的男朋友走到他的面前。「你是簡崇浩沒錯嘍?」其實她也不是很確定,只是覺得這人很眼熟,再加上他也是一臉尋人樣……大概就他了。
「是的。」簡崇浩一板一眼地回答。「我是簡崇浩,應該也算得上是你的表哥。」他們沒有血緣關系,純粹姻親關系,親等大概也在八等之外。不過,中國人總喜歡攀親帶戚的,非得把這些復雜至極的親屬關系給弄得一清二楚,才肯善罷甘休。
「表哥好。」小芬恭恭敬敬地道。」對了,表哥,我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未婚夫,陳建銘。」她挽著男友的手臂,自動將他的身分往上提升。「還有,就是今天的重點人物……」她朝後一看,沈青珊拿著提包,快步地走向他們。「我的同事——沈青珊。」反正,來這里的目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沒必要個迂回曲折,弄一堆拉拉雜雜不相干的事。
沈青珊沒小芬的行動迅速,當小芬像顆火箭般的拖著男朋友,抵達目的地時,她才剛從沙發上站起身來;而等到她終于趕抵三個的會合處時,恰巧趕上小芬的介紹。
雖然有點倉皇,但是她還是勉強地露出個笑容,來回應小芬的介紹。「你好。」時間正好足以讓她對他問聲好,而不會讓人有倉猝的感覺。沈青珊心里可是捏把冷汗,怕一開始就給人不好的印象。
人嘛,總是希望給別人好印象,不論對方是不是她的相親對象,這種心態都是相同的。
「既然大家都到齊了,那我們去吃飯吧。」小芬見全員到齊,沒道理繼續在這里等著,再說今天到福華吃飯的人還真是不少,雖然她事先預約了位置,可萬一被分派到邊陲地帶,那她到食物區拿東西吃,可要走上好一段路。
今天她的任務可以說是圓滿達成——她只負責介紹兩人認識,其它的後續動作,便不在她的責任之內——理所當然可以大吃一頓。
☆☆☆
簡崇浩一直盯著沈青珊瞧,總覺得她有些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經見過她,可是又想不起到底是什麼時候,或者是在哪個地方……他認人的本領一向不差,可是卻一時想不起到底哪里曾經見過這張有點熟悉的臉孔……
沈青珊被他看得有點不自在,緊張地低下頭看看身上是不是沾到醬汁還是什麼的,要不然為什麼他會直盯著自己猛瞧?「表哥,你干什麼一直瞧著青珊啊?」一直忙著吃東西的小芬,趁著盤中食物告馨的時候,用點空檔時間擠出這句話。不是她喜歡當個超級大燈泡,喜歡插嘴,只是這兩個人除了自我介紹時開了點金口外,其它時間都是相對無語,害得她要是不講點,別人還以為他們是仇人同桌。
「喔,對不起。」簡崇浩這時才察覺到自己失禮之處。「不過,我總覺得沈小姐好面熟,好像在哪里曾經見過她。」而且,應該是最近而已,只是他完全無法將她和記憶中的任何一張面孔連結起來。
「我和簡先生應該沒見面,」沈青珊遲疑地開口,她的記憶力雖遠不達到過目不忘的地步,但是有點特色的人,她應該是會記得住的。「如果我們曾經見過,我想,我大概不會忘記。」
簡崇浩的氣質沉穩,總會不知不覺地感染他人。本來她在見到他之前,心跳比平常少說要多出個幾十下。後經小芬攪和,有稍微減緩的跡象,但是還是滿緊張的,因為她這是第一次出來相親,要是這次的相親不成功,那麼她母親會領著她參加多次的相親宴,直到她終于找個男個嫁了出去為止。
和長輩出去,總讓人不太自在,再說一個開始便是以結婚為提,即使兩人對彼此有好感,認為能交往下去,好好地了解對方,再來決定是不是適合結婚。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父母們總是等不到那個時候,通常只要得知男女雙方對彼此有好感後,就會催著結婚,根本來不及談得到合不合適的問題。
小芬替她找的這個男人,她對他的印象還算挺不錯的,除了看起來相當穩重外,五官輪廓分明,身材也不錯。雖然有些嚴肅,不過,她想一個嚴肅的男人只要能溝通的話,總比一個會油嘴滑舌、花言巧語的男人好了。
對于丈夫,她自有一套標準。
丈夫,首重責任感,這個要求比其它額外條件都來得重要。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會自覺對家庭有分責任,當他在做任何事時,都會考慮到這事對家庭的影響為何。
其次是要求他的人品。沈青珊出社會也有段不短的時間了。人的歷練一多,看的自然也跟著多了起來。她的觀念,和她某些朋友比起來,算是傳統許多,雖然她到這年紀都不曾和誰論及婚嫁,或是和誰有什麼浪漫綺事。但是,她仍認為,一個女人最大的幸福及歸宿就是擁有一個美滿的家庭。
她對男人的要求不高,不希望對方得是個擁有三高——身材高、薪水高、學歷高——的男人,也不期望她搶得是個三子登科——房子、車子、銀子——的男人,長相、家世什麼的,更不在她的條件範圍內。而她唯一的堅持,就是對方得是個有責任人、有擔當的男人。她可不要在婚後,像個女戰士般時時刻刻為了自己的家庭健全而奮戰,不但要抵御外侮,還要制止內亂,更要阻止老公的花心等等的。
這太累人了。她的觀念傳統,但她絕不會是個委曲求全的女人。
以前,不是沒人介紹對象給她,由于她的堅持,再加上有些男人根本是抱著「游戲人間」的心理,因此總在見面當兒,就叫她給嚴詞打退。久而久之,也就沒什麼人要幫她介紹男人了。
唉,想到這兒,沈青珊不禁嘆口氣。以前,她可以這麼做,而且可以理直氣壯地做,但是,以前她還是個年輕的女人——不像現在,她是個接近三十大關的女人;是個即將貶值的女人,已經沒有什麼權利再堅持,也不再有人會支持她的堅持了。要是她繼續自己的堅持,那麼她將會有一連串的戰要打,不論是來自父母的壓力,還是來自社會四面八方的異樣眼光……
就這麼點微不足道的小堅持,為什麼她到現在還找不著自己的Mr.Right呢?
如今,她會坐在這兒,和個陌生的男人相會……只能說,她將她的堅持給打了對折,對外放出風聲,她要找對象了。幸運的話,她或許會找到她理想中的對象。
反正堅持都只剩一半,倒不如把對方的底細給模清,省得浪費時間——而現在,她最缺的就是時間。
「對了,我還不知道簡先生在哪兒高就?」要是她手上有本記事就好了,那她就可以把她問的問題統統給記錄下來。
「不要叫我簡先生,叫我崇浩就可以了。」簡崇浩覺得沈青珊挺賞心悅目的,簡直就像他理想中的太太該有的樣子。
他同沈青珊一般,對自己的妻子也有些要求。
妻子,無非就是共度人生辣苦酸甜的伴侶。既然妻子的定位,在他的心目中是如此,也就是說,她得是個和他自己合得來的女人。
他自認不是能夠寵溺女人的男人,他會愛自己的老婆;但是,不是那種完全無條件地付出,不求回報的愛。有些女人可能不會喜歡他們的老公說這些話,不過,這絕對是事實。他愛她,當然希望她也要愛他,他對他們的家庭付出,同樣的他也會要求他的妻子盡一份力。如果,只是他單方面的努力,時日一久,一般正常的男人絕對受不了。
而他自己,只是個普通人,絕對無法像言情小說中的男主角那般寵溺女主角。有時,他真是搞不懂,會有哪個男人能做到這種程度?不管對方如何的刁鑽、使小性子、無理取鬧、自以為事……全部接受!
他不是墨子,更不是耶穌,無法兼愛天下,更沒有那般替世人背負所罪惡的能耐,所以,他不是言情小說中的男主角——基本上,他認為那些小說家筆下的男人,真的稱得上是聖人;除了聖人外,大夠沒有什麼人能做到那種程度了。
「我目前在軍中服務。」簡而言之,他是個職業軍人。而女孩子听到男方是個軍人時,總有兩極化反應,一是趨之若鶩,另一個避如蛇蠍,就不知沈青珊是哪種。
「喔,原來你在軍中工作。」沈青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簡崇浩只是在某個公司上班,沒有特別的反應。「應該很辛苦吧?」電影中演的軍教片,好像每個職位較大的都會被那些個菜鳥兵給煩得半死。
「嗯,還好,工作都一樣。」簡崇浩的職務不算太吃重,要是他選擇到外就業,面對的壓力也不下于當個職業軍人吧。
「表哥,你是軍人啊?」小芬這會兒才知道這個三千里表哥原來是軍公教的一員。「現在軍人的福利不錯吧?」應該是不錯才是,雖然要開始課稅,不過據說他們用加薪來補課稅的部份,也就是實質所得沒有變動。
「是比幾十年前好,」簡崇浩中肯地說。「但是真要和外頭福利制度健全的民營公司比,恐怕還是差了點。怎麼說,圖它的穩定吧。」一般社會對男人的印象,必須得在外頭沖鋒陷陣,努力創造一番屬于自己的事業,要不是這麼做,或是不試圖這麼做的人,都會讓人覺得是個沒什麼前途的男人。
「是啊,穩定很重要。」他的說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讓她不禁頻頻點頭,以示支持。
她不像時下有事業企圖心的女人,沒什麼錢和成就,出手也不闊綽,不過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給自足的。有些小錢讓她偶爾可以買些小東西,吃點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幾個好朋友出國玩個幾天。在她的想法中,這些小小的奢侈已經足夠了。人的愈多,痛苦也跟著多了起來。做人嘛,不過短短幾十年,清心寡欲過日子,人是快樂得多了。
小芬見這兩人的談話已經稍微上了軌道,該是讓兩人獨處的時候,便連忙使眼色給她的男朋友,要他說出她事前交代他說的台詞。誰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盤上,壓根沒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氣得小芬從桌下狠狠踹他一腳。
「哎喲喂——」
「建銘,你不是說和人約好了要去看家具嗎?」小芬不理會他的哀號,將原來屬于他的台詞照本宣科。「要是我們再不走的話,會遲到的。」
「呃……」陳建銘這時才恍然大悟地說︰「對啊、對啊。」這會兒,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連忙照先前套好的劇本給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約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離開。」還算他會看臉色,他要是真的將小芬交代的事情給忘了,搞不好會被她念上個十天半個月的。
沈青珊機靈地看向陳建銘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個底,知道這八成是小芬的臨時月兌術,好讓她和男方有單獨共處的時間。因此,她也聰明地不做聲,讓他們兩個放手去演戲。
「既然這樣,你們就先走吧,免得待會遲到就不好了。」這方面,簡崇浩還算善解人意,他活到這個歲數,豈會看不出來他表妹的小把戲;不過相親本就是這樣,介紹人見情況在控制的話中,總是會找借口開溜。「今天就由我作東。」
「那就謝啦。」小芬愉快地看著這個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銘就先走了。」說著便拉起她那動作慢了好幾拍的男朋友離開現場,留沈青珊和他兩人獨處。
☆☆☆
沈青珊本就不是什麼多話的人,不到必要時刻,她向來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準則,當個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現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詞不可避免地多了起來,不說不成。
「崇浩,你在軍中服務幾年了?」看來,他也不是什麼多話類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點能吸引他興趣的話題,接下來的時間會很難熬——早知如此,當初有接觸異性的機會時,她不該拒絕的。
「今年剛滿十年了。」她似乎相當不習慣這樣的場面,以致她給人的感覺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卻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對了,剛才忘了問沈小姐是在哪兒高就?」簡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過他卻不知道小芬是做什麼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總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卻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貿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個會計、或者是負責內勤的工作,她當然也是。這種工作,談不上抱負,只是種機械式的工作。「對了,崇浩,」整件事情進行到現在,至少有件事進行得挺順利——她叫他的名字還叫得挺順的。「據我所知,職業軍人好像常調來調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調到哪里,大抵上來說,每個軍人一定會有段時間待在外島,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視情況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學院剛畢業時,到了馬祖待了兩年後,才調回本島來。「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來這樣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這未免遠了點。看來,小芬這次苦心安排的相親,恐怕要無疾而終了。
「我兩年前申請到購屋補助貸款,在台中買了層公寓。」她的想法立即顯示在他臉上,簡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經在考慮距離的問題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麼房子會在台中?」怎麼有這種人?在高雄工作,房子買在台中?他想買來喂蚊子嗎?「買在高雄不是比較好嗎?」
「買在高雄也可以,不過我想我繼續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說我的親戚大多都落腳在中部,而且我認為台中的房價算合理。不過,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後,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錯的。」沈青珊不曾到別的城市居住餅,不過她听到幾個朝北發展的朋友說過,台中的天氣真是難得的好,什麼台風、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時候都是艷陽高照。雖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會有污染存在,不過它的空氣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災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業方面的公共安全問題。「雖然沒台北那麼進步,不過……怎麼說?這里我熟吧。」她的確沒有什麼雄心壯志,就連出去闖一闖的想法都沒有,超級的戀家、戀土情節。
先前,簡崇浩總認為她讓他有種熟悉感。當然啦,可不像小說中寫的一見鐘情,他真的認為他在哪里見過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來。
「青珊。」她的名字有點武俠小說中女俠的名字,古典卻略帶英氣。「我好像在哪里見過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麼時候、在哪個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許她會有印象也說不定。
這樣說自己,的確有點自戀……不過,他不是那種過目即忘的男人。
為了方便,他理了個五分頭——長度比新兵的三分頭要多上那麼一、兩公分——由于發質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認為自己的頭發活像一個洗衣刷,可是不知怎麼的,有為數不少的人,相當欣賞他這個洗衣刷。他的臉……他也看了三十來年,怎麼看都不覺得他是個帥哥。了不起就是額頭比別人高些、鼻子要比別人挺些、眼窩比別人深些……前些時候國防部在拍招生廣告,總部找的廣告商不小心見到他後,想盡辦法要他出馬客串男主角……就連偶爾走在街上,也會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問他想不想當模特兒之類的……也許吧,他或許是個長得不錯的男人。
「對啊,你這麼一說,我好像真的在哪兒見過你。」沈青珊連忙贊同他的說法,他要是不提,她還不覺得,可是他這麼一說,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見過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們兩個都有印象,那麼我們應該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們彼此不認識。」
這時,兩個人真的聚精會神地努力回憶。
「我想,我們兩個應該是最近才見過。」應該是最近沒錯,因為沈青珊對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兩個禮拜,所以是最近幾天沒錯。「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們應該是在台中踫面的。」把範圍縮小到只有一個城市,總比環島好。「你最近到過台中嗎?」她的數理能力向來不強,不過這不代表她沒有邏輯推理能力。
「我上個禮拜一來過,當晚就趕回高雄了。」簡崇浩那天是受他母親之托,幫她從國外帶回來的名產交給他的阿姨,順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過的地點就是百貨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貨公司嗎?」他試探性地問,或許他們是在百貨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點頭,那可真是個難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這麼毀了,怎麼洗也洗不干淨,現在的地位則淪為大掃除用衣。
「那天是去過,不過我倒寧願沒去過。」害她報銷了一件好衣服。
「為什麼?」依他以往的經驗來說,女孩不是都喜歡逛街嗎?
「我到那家百貨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飲料,卻被一對在吵架的情侶給潑了一身的果汁。」沒有任何一個人喜歡受池魚之殃的。「不僅如此,還害得另一個客人的手帕給弄髒了。」對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滿懷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潑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這情景,簡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個客人」,他知道為什麼今天會認不出她來了!
因為,那天她並沒有將頭發給挽起來,也沒有戴著眼鏡,穿得也比較隨興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這樣的對話,似乎有些蠢,不過除了這麼說之外,真不知要說些什麼了。當日,他們並沒有預料到會由陌生的過路客,一躍成為今日的座上賓。「那天真是謝謝你的幫忙。」沈青珊連忙起身要學習的日本女人,給簡崇浩一個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別客氣,只是舉手之勞而已。」他趕緊制止她的大禮。「再說,那條手帕值不了多少錢,你就別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種米養百樣人,沈青珊就是這百樣中的一樣,因為她認為受人點滴恩惠,當涌泉以報。
「再說,你已經和我道了那麼多次謝,這也夠了。大恩不言謝,這種小小的恩惠,一個謝字也就夠了,不必這麼介意。」
「那……今天這頓飯至少我作東。」
「不,我說過今天我請客。」不是他凱,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見面便讓女孩子請……他實在不習慣這麼做。
「不行,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堅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別人的邀約,更別說請客這回事了;更何況,這人還曾經幫助過她。各付各的已經相當失禮了。怎麼好讓他再破費。
「那這樣好了,」簡崇浩想出個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請,改天一定讓你當東道主,我絕不和你爭。」的確非常折衷,還順道將下一次的約會也給敲定了。
「好吧。」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解決了錢的問題,簡崇浩認為他們不該繼續在誰請客這上面打轉,技巧性地將話題給帶開。
「青珊,我都還不知道你平常做什麼消遣?」聊點不相關的準沒錯。
「消遣?」沈青珊對于這個問題有些遲疑,她哪有什麼消遣。
平時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內務,要不然陪父母看看電視,有心情時看點書,每天大約十點就寢……這幾年來向乎都是這種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樣的情形。要是看電視、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話……不過,現在好像沒人會將這種東西當消遣……可她又做不來說謊這事……唉,和男人單獨在一起真是麻煩。
「我應該沒什麼消遣才是。」照實說吧,就算簡崇浩認為她是個無趣的人也無妨。
「沒有?」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該接些什麼,以前他和女人接觸的機會不多,雖然交過一個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況,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導著話題,他只要負責當個忠實听眾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書嗎?」看來她應該有閱讀的習慣才是。「你喜歡看書?」
「還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電視。」她念大學不知怎麼地交了幾個和她截然不同個性、行為思想的朋友,和那幾人在一起慣了,長時間下來無形中被她們幾個同化了,雖然她自認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應該是屬于特立獨行的人。「我滿喜歡看電視的。」像衛視中文台的櫻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節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時間許可,我大多不會錯過。」
通常一般人,不太會承認自己喜歡看電視,因為承認這一點,簡直是間接承認自己是次文化的愛好者——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稱之為有文化的似乎對于電視這東西,有排斥現象。簡崇浩終于找到一項能讓她侃而談的話題,因此也樂著讓她去發揮。「看電視不錯。」他不常看電視,因為在軍中時,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麼就一定能做什麼。例如看電視的時間,都會有限制,再說,電視節目的選擇通常要尊重多數決。並不是自己想看什麼就看什麼,與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時間去做點別的事。「既然打發時間,又不必太傷神。」
「嗯。」沈青珊點點頭。「在公司里的工作雖然不是非常困難,但是滿煩瑣的,而且又有壓力,看電視不是什麼解壓的好方法,不過卻是最方便的。」有些人會選擇上KTV,將自己受壓制的情緒統統給吼出來。不過,她個人倒是認為這種方法傷了荷包,又傷了喉嚨,不值得鼓勵。
「是啊,要是電視看累了,可以倒頭就睡,不必再花段時間回家。」簡崇浩在軍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著他上圖書館借來,或是書店買的書,可以培養氣質,又可以打發時間,挺不錯的。
「我也覺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動滿浪費時間的。」這就是她不怎麼喜歡出門的原因,嫌麻煩又嫌累。「不過,偶爾會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個月也才一次、兩次。」
「聯絡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確,人的感情要不是經常持續加溫,感情再怎麼好都會變淡。」
「說的也是,時間、空間的不同,是會讓人變得疏離。」
原本有點雞同鴨講的對話,至此終于有點共識,順順當當地聊上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對沈青珊來說,是滿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單獨談上一個小時非關公事的話題。
雖然沒有達到相談甚歡的境界,至少對她來說也是個創舉,值得紀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