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邱芙洛的第一眼,绝对会令人惊艳。
她的美丽如此与众不同,源于混血儿的血统。她父亲是移民美国的中国人,一个典型的东方美男子,而母亲是金发褐眼的美国人,异国恋情孕育了她,使她拥有白皙的肌肤、乌黑的长发、黑褐色的眸子、精致而细腻的五官,兼具了东方古典美以及西方的立体感。
出生加州的芙洛,拥有西北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是北卡罗莱纳州医事检查处的刑事人类学家,也是美国刑事鉴定协会的成员,更是全美刑事人类学检定合格的十五位法医之中,最美丽年轻的一位。
初次见到她的男人,没有不为她的美丽动心而展开追求的,但在接触之后,尽避有如此显赫的学经历,一干有意追求的男人还是被吓跑了。
因为,她是个冷静又不苟言笑的冰山美人,再加上工作过于特殊——专做验尸工作的法医,更显得她和正常人格格不入。
毕竟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女友在跟自己约会时,对话是这样的——
“对不起,我来晚了,等很久了吗?”男人说。
“还好。”
“怎么了?在想什么?”
“想死人。”女方平静地回答。
“才两天没见而已,这么想我?”男人心花怒放地轻握住她的手,想不到表面看似冰冷的她,也有如此热情的一面。
“不,我想的是死人。”
“咦?”
“昨天发生一宗凶杀案,受害者死状很特别,内脏部分几乎有一大半都露在身体外面。”
“啊……”呆愕。
“从表面上看,死因好像是遭到酒醉驾车撞击,但我怀疑另外有致命原因,因为内脏外露的情况很特别。”
“喂……”汗颜。
“感觉像是被人事先剖开肚子挖出来的,肝脏和胃都破了,肠子直接拖在座位下,更奇怪的是他的肾脏泛黑,我来之前做了血清鉴定,吃完饭后还要赶回去做毛发、、牙齿等鉴定,对了,要吃什么?牛排如何?这家餐厅的沙朗牛排很有名,我要三分熟的沙朗,你呢?”
“……”食欲全消,冷汗直流。
所以,一个月不到,第一任男友很轻易地阵亡了,毫不意外的被她的工作性质和态度给吓跑。而接下来谈的几段感情,同样尚未开花结果,便都在类似的情况下夭折。但她的美丽高贵依旧吸引不少追求者,其中也不乏适应能力较好之人,不过对方虽然能容忍她的工作充满了“血腥”,却禁不起太过刺激惊险的恋情,例如以下类似的情况——
“在看信吗?谁寄来的?”男人温柔地问着女方。
“是一封匿名信。”
“情书?”
“不是。”
男人松了口气,华竟不希望自己有情敌出现,想不到女方又接了一句——
“是一封恐吓信。”
“呃?”先是愣住。
“威胁我不准重新开棺验尸。”
“什么?”进而讶异。
“重新开棺的意思就是死者已经入土,但因为案情有疑点,必须再把棺材挖出来,然后把尸体——”
男人忙打断话,强压下胃酸翻涌的恶心感说道:“不,我是问……你说那是恐吓信?”
“是的,肯定是一些做贼心虚的人怕真相被查出来,所以想阻止我追根究抵,这刚好证实了我的怀疑,果然另有案情。”
男人开始冒冷汗,但仍强装镇定。“这还得了,得报警——不,要公诸媒体,不对,不够,找国会议员,我有认识的人——”
“不用那么麻烦,这种事只要去警局做个笔录就行了。”漫不经心的语调。
“呃……是吗?”
女方毫不在意地回答:“我常收到这种信,不足为奇。”
“常收到?”男人目瞪口呆。
“平均一个月起码有十封吧!”
“十封?”男人背脊泛凉。
“跟刺杀相较,这还是小case。”她真的如此认为。
“刺、刺杀?”男人冷汗涔涔。
“嗯,我习惯了。”
“……”男人全身僵硬。
“小心!”女方反应迅速地拉着男人往地上趴,因为有人突然朝他们开枪。
幸好,附近巡逻的警察刚好路过,立刻逮捕了现行犯。
女子拍拍衣上的灰尘,站起来安慰男友道:“别担心,其实这种情况是第一次发生,一般都只是寄恐吓信来而已,没有实际行动,这次是例外——啊?”
她回头看看男友,才发现他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正等着送医急救。
一场约会,没有浪漫,充斥着暴力,男方的心颤与女方的冷静呈强烈对比,所以第五任男友又吓跑了,这段恋情又宣告无疾而终。
追求者一个一个被她工作狂的态度和敬业精神吓得就地阵亡,即使她的美丽声名远播,男人还是望之却步,就连同业的男性同胞也不敢追她,毕竟即使当了十几年的法医或刑警,在面对极度惊心可怖的死相时,也依然会捏一把冷汗,她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每逢夜深人静与死者共处一室之际,别人是毛骨悚然,她却是处之泰然,当别人看到凄惨的死状跑到一旁去呕吐时,她早已埋头认真研究起死者的死状有什么特别。
笔事一再重复,男人一再吓跑,她的追求者逐渐减少,直到如今三十二岁了,她美丽如昔,却乏人问津,最后连她的同事都看不下去。
“芙洛,不是我爱说你,偶尔你也该找个男人约会一下,不要老是工作好吗?”
“这不是工作。”正在解剖尸体的邱芙洛,头也不抬地回答助理大卫的话,正色地强调:“这是我的兴趣。”
大卫翻了个白眼,摇摇头。“难怪男人都被你吓跑了,正常女人是不会这么说的,要不是我和你相处了这么久,我一定会把你刚才的话解读成喜欢解剖尸体的意思。”
“有差吗?”
“差了十万八千里。”大卫忍不住提高音调,留着性格胡须的他跟邱芙洛同样专攻传统法医学,以探究人的死因为主,是邱芙洛的好助手、好同事,更是好朋友。他佩服芙洛,因为她除了是洛杉矶刑事鉴定法医成员里唯一的女性之外,更是一名优秀又敬业的法医。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芙洛又和男友分手了!
此时在验尸房里,两人穿着全套的防护衣、戴着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虽然尸体已经过洗涤和处理,但绝对不怎么好看,大卫不明白为何芙洛总能如此投入,就算有正义感,但恐惧是人类的天性,连身为男人的他都不敢在三更半夜一个人待在验尸房里,对芙洛而言却是家常便饭。
“我知道你将查出死因,帮含冤的死者揪出凶手视为己任,但是偶尔你也该像一般女人一样过正常的日子,不要连周末也待在验尸房。”害得身为助手的他也得跟着牺牲周末假期。
“那你告诉我什么叫一般女人?”
“很简单,不要跟男人说你如何解剖尸体、不要谈死人的事,更不要把话讲得太直接,例如刚才那句‘这是我的兴趣’,我听了都冒冷汗了,更何况是不了解我们这个行业的外行人。”
“我讨厌说谎,更讨厌做作,要当我的男朋友,就得接受我是法医的事实,若不行,最好早点分手,免得浪费不必要的时间。”邱芙洛直言不讳,充分突显她耿直的个性。
别看她外表高贵有气质,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起码少了五岁,她的胆子却比任何男人都大,个性比任何男人都理智,也许就是太理智了,让她缺乏女人专属的娇怯和柔弱;另一方面又因为常帮警方供证,所以向来只说实话,不懂得拐弯抹角,每每约会时语不惊人死不休。
她也晓得一般人无法接受这样的女人,但她改不了呀!
虽然知道大卫是为她好,可大卫不明白,其实每次跟男友分手,她并不太伤心。为什么呢?她也常这样问自己。
也许……她是在等待一个能真心了解她、接纳她、支持她的男人吧!交过几任男朋友下来,她逐渐了解到一件事,只有心胸够宽大的男人,才适合当她的伴侣。
很多男法医都有家室,如果女人可以接受男人成天与血腥为伍,那男人又为何不能接受她的职业呢?
这只说明了一个事实,大部分的男人比女人小气。就拿大卫来说,大卫也曾爱慕过她,但始终无法接受娶一位女法医当老婆。
苞一个小气的男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如果男人娶妻,只是想把她们关在家里,那她怎能不怀疑真爱的本质?真爱应该是给对方一片广大的天空,让对方快乐,而不是剥夺对方的快乐和本性呀,如果遇不到对的人,她宁愿继续与尸体为伍,独身一辈子也无妨,反正,她一向与死人相处愉快。
“你应该去钓个男人约会。”大卫依然坚持他的想法,这也是性开放的美国人普遍的观念,一名单身女子应该要有一个适合她的性伴侣,这样才正常。
“我正在约会呀!”邱芙洛漂亮的明眸眯出迷人的笑容。
大卫一怔,进而尴尬地脸红。“你这么说我会不好意思……”
“抱歉,我不是说你,你已经结婚了,我是说他——”邱芙洛用下巴指指解剖台上冷冰冰的尸体。“瞧,胃在说话了,喉头以上呈现坏死的黑色,胃部却没有,他告诉我他是死后才被人灌毒药的。”
将胃放回肚子里后,她轻松地扒开头皮。“喏,头骨这儿有裂痕,表示受过重击,这告诉我他是被人打晕的,依裂缝来看,是某种钝器,很可能是石头一类的东西。”
大卫瞧了死者一眼,禁不住眼角颤抖,低问:“你不觉得……他很恐怖……”每次解剖,他都尽量避免看死者的脸,因为那是最恐怖的部分,尤其是处理这种死状惨不忍睹的case,即使已当了两年的法医,他依然会发毛。
“不会。”
“为什么?”虽然这句话他问过不下千遍了,还是忍不住想问。
邱芙洛用不解的眼神望向他,理所当然地回答。
“因为他死了啊。”
拜托,就是因为死了才恐怖好不好!
大卫知道再解释也是徒然,这就是邱芙洛,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美丽女子,也许就因为如此,她才适合当法医吧!身为她的助手,只好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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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芙洛一直忙到半夜两点多,才决定将检验的工作告一段落,大卫要开车送她回去,但她婉拒了,叫他早点回家陪老婆和孩子,因为自己就住在附近而已,她想走一段路散散步。
虽然晚上一个女人单独走在街上很危险,不过这里是她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方圆五百里内哪一条街有什么店、总共有几个红绿灯,她都了若指掌,况且附近都是高级住宅区,每八分钟就有警方巡逻车经过,她口袋里也有防身的电击棒,加上她职业特殊的关系,警长特别给她一支可以直接连络警局的通讯器,只要她按下按钮,警方会立刻赶到。
斑跟鞋的喀喀声在静谧的街上显得格外响亮,她抬头仰望,今晚的月亮圆得不像话,美丽得很魔性,让她一时瞧得痴了,压根儿没发现有人跟踪她。
好一会儿后,她回神,才警觉地听见后方传来脚步声,她回头一看,是个男人,不怀好意的男人。
她停下步伐,发现前方也传来脚步声,出现两个男人,左边也传来脚步声,右边也是,前后四周共出现了七个男人,堵死她的路。
邱芙洛并没有因此而胆怯,反而悄悄将手伸进袋子里,按下通讯器,让警方锁定她所在的位置并尽快赶来救她,只要她可以用电击棒拖延五分钟的时间。
“有什么事吗?”她问。
其中一名大汉显然是带头者,沉默的对其他人比了个手势后,所有男人立刻一起上前抓她。
“Shit!这女人有电击棒!”当其中一个男人被电倒,有人气得大骂:“他们说的没错,这女人不好搞,她一定已经通知警方了,快把她带走!”
邱芙洛当机立断月兑掉高跟鞋逃跑,前路被挡了,她必须绕道才行,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她住哪里。这群人必是某位有权势的嫌犯为了阻止她向警方供证而派来的,被抓到铁定死路一条,她必须争取时间。
仗着对附近地形的熟悉,她左弯右拐,暂时将他们抛在身后,但抬头一看,却也把自己逼进了死巷,发现前无进路、后无退路时,她背脊一凉,心就像掉到了谷底。
“臭婊子!看你往哪逃!”没多久,其他六位凶神恶煞的大汉追上来将她团团围住。
她手上只有一支小小的电击棒,对方人多势众,她没把握可以少敌多,该怎么办呢……
就在她冷汗直冒,以为自己死定了时,突然一阵阴恻恻的风袭来,扫起地上的纸屑,纸屑不停地打转,让气氛霎时感染了一份诡异。
气氛不对,似乎有什么人来了?
众人虽然没看到任何诡异的景象,但一致感觉到周围的空气令人不寒而栗,莫名的寒意侵袭着每个人,由脚底凉到头顶,六名大汉彼此面面相觑,想确定对方是否也和自己一样有着说不出的恐惧。
他们胆战心惊地看向同一个地方,因为沉重的威胁感从那儿传来,只见黑暗中蓦地睁开一双火红的眼睛,令众人为之屏息。
“那是什么?”
“怪……怪物!”
畏惧像一张看不见的网朝他们笼罩而来,心跳没来由地加速,“那东西”越来越近,其中一名男人似是被吓到发狂了,掏出手枪对准“那东西”就要乱射一通,但还来不及扣下扳机,便恍若着了魔似地定住,枪管倏地转向其他同伴。
砰砰砰——砰砰——
“哇——你打我腿做什么!”
“妈呀!你打中我的了!”
“干XX!你疯了!”
“别开枪——哎哟!”
“救命啊!我流血了!”
吓得屁滚尿流的大汉们霎时哀鸿遍野,中枪的部位虽不致命,鲜血却流得沭目惊心。
一把枪六发子弹,一人一发,还剩最后一颗子弹,持枪的男人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把枪口指向自己的左手掌心。
砰——
“哇哇哇——好痛啊!”男人痛苦地叫着。“我操他妈的祖宗!是谁射我!”
“干XX!你自己射的居然不晓得!”
“我怎么可能射自己!”
“就是你!居然敢用枪打我大腿,我饶不了你!”
“我不知道啊!”
“别吵了,快打电话叫救护车啊~~我的开花了!哎哟喂呀~~”
现场响起一片凄厉的惨叫,但只不过是一瞬间,男人们突然全成了哑巴,惊恐地瞪着满天的蝙蝠,以及从黑暗中缓缓走出的男子。
斑大的男子有着一头黑色及肩的长发,俊美的面孔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过分晶莹剔透,他披着中古世纪风格的贵族披风,缓缓移近的动作优雅而诡魅。
闪着红色光芒的眼睛不是那人最可怕的地方,而是他血一般鲜红的唇瓣,散发着致命吸引力,当他微笑时,可见到两颗尖锐的虎牙闪着魔魅的青光。
那些流氓像是被催眠似地动也不动,表情皆定格在惊见他真面目的那一刻,众人无法置信,一向只出现在电影或小说里的吸血鬼,如今竟活生生地站在他们眼前,体温霎时从全身抽离,死亡的阴影朝他们笼罩而来。
法尔满意地噙着笑,从容的扫视过眼前这一群美味可口的猎物,缓缓弯,鲜血的味道扑鼻而来,令那对火红的眼闪起澎湃的光芒。
每逢满月的夜晚,他都会出来吸血补充元气,血液供给他力量,而满月则能使他的力量达到最高峰。
今天的狩猎纯属巧合,正当他在四处寻找猎物时,恰巧看到这六个男人在追逐一个女人,他向来最不屑以强欺弱、以多欺少,看了令人生厌,所以他锁定他们为猎物,催眠了所有人。而现在,他既然出马了,就要得到应得的代价。
缓缓地在第一个人的面前蹲下,他弯下头,锐利的牙往对方的脖子一咬,感觉到血液汩汩流出,他兴奋地一吸,不料,原本神采飞扬的俊容瞬间变了脸色。
“呸呸呸!我的天!难吃死了!”
法尔低咒一声,转向第二只猎物,咬!
“偶……呸!马的!这人有糖尿病!”
换第三个。
“呕……Shit!好难闻的大麻味!”
换第四个。
“恶……爱滋病带原者……”
第五个。
“狗屎!是个酒鬼!”
最后一个。
“呕……呕……呜恶……”
法尔反胃的跑到一边去吐,这些血难喝到他说不出话来,胃酸都快呕出来了。
他们的血都被污染了,不是吸毒就是酒精浓度太高,要不就混浊、味臭、病菌多,令他难以下咽。
身为吸血鬼,鲜血是他力量和元气的来源,血液越纯净,他能获得的力量就更大。一个月必须进行一次的吸血仪式已经持续了几百年,但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到处充斥着垃圾食物,环境污染严重,加工食物变多,纯净的鲜血越来越少了,害他吸这个也痒、吸那个也痒,可恶……
“唉……今晚又要饿肚子了……啊咧?”
什么香味?
邪魅的身影转向角落,那儿还呆站着一个女人。对了,他差点忘了,还有一个女人呢!
一瞬间,他已来到邱芙洛面前,像沉重压来的黑夜将她包围。她的香味惹得他的眼睛更加焰红,牙齿更为锐利,全身热血沸腾。
天!这熟悉的香味是……最顶级的处女之血!
他不可思议地嗅着,好纯净的味道,好清新的感觉啊!
罢才他的注意力只放在那六个臭男人身上,所以没仔细看她,现在才发现她好美,是个漂亮的东方美人。
他定定地凝视着她,眼里闪着惊艳的光芒,水女敕水女敕的肌肤,月牙弯弯的眉毛,秀气有型的瑶鼻,水蜜水蜜的唇瓣,组合成精致迷人的五官,让她看起来更加“可口”。
炳!他最喜欢吸美女的血了,女人的血比男人的血好喝,而美女的血又益加美味,若是处女,更是极品了。
这年头要找年轻貌美的处女有够困难,未成年的,血液里还有乳臭未干的味道,所以他只找成年女子,偏偏成年女子大多已经不是处女,记得上个月他吸了一个刚满二十岁美女的血,结果对方不是处女就算了,私生活还十分婬乱,堕过三次胎,害他全身长麻子,不禁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在过去他那个黄金时代,处女满街都是,现在则是一女难求哩,逼不得已,只好男女通吃,这个时代好喝的血太少,不容他挑食。
今晚运气实在太好了,眼前这女人身上没有任何人工香水味,只有自然的清新味,可说是色香味俱全,极品中的极品呀!让他情不自禁心花怒放。
她已经被催眠了,不怕她恐惧尖叫或逃跑,贪婪的红瞳锁住她的眼,尖锐的指甲轻轻划过她白皙的颈项。
“别怕,让我尝一点点就好,只会有点麻麻的感觉,事后,你将不记得今晚所发生的一切……”
他咧开魔魅的笑容,露出慑人的尖牙,缓缓地要往她秀美细致的颈项咬下,不料,“食物”突然开口,传来一句冰冷沉静的问话——
“你想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