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绮雯朝他背后做了个吐舌的鬼脸。
稀罕啊,她乐得不用再跟著他,只不过这下可苦恼了,她本以为关亚谦是受害者,可是他并没有蓝黑色的格纹衬衫,也没有登山靴,但那一晚被杀的那个男人穿的就是这种衣服和鞋子呀,难道她认错人了?关亚谦只是长得像而已,但并不是他?
倘若不是这个关亚谦,那么她要去哪里找受害者,然后警告他?
虽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但是既然让她知道了这件事,就得想办法先找到受害者,救人家一命。
她翻开手中的行事历,在九月六日这天做了个大记号,然后转身走回自己的大办公室去,却又突然停住,像有什么事突然闪过脑海,但她一时之间又模不著边。
她回过头,望向关亚谦离去的方向,有些疑惑。
罢才她好像想到什么,但仔细想的时候,却又想不起来……
耸耸肩,转身走向女用厕所,假装拉肚子去,她要好好的计划计划。
在宽敞气派的客厅里,仆人送上沏好的进口茶,用的是欧洲进口瓷杯和瓷盘。
在维多利亚沙发上,坐著两个男人,一名中年人,一名年轻人,中年男子用著欣赏的目光望向年轻人。
“对于欧洲方面,你有什么看法?”
“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最好将义大利的投资比例降低,甚至撤回,转往法国和德国会比较妥当。”
“美国方面呢?董事会的人希望暂缓对美国企业的投资,你怎么看?”
必亚谦想了下。“我的看法刚好相反,我反而觉得现在正是在美国大力置产的投资点。”
“为什么?经过次贷危机和第一次金融风暴后,正当所有财经专家都在警告二次金融风暴即将降临美国时,你却认为这是投资的好时机?”
“美国的景气的确很不好,但是综观世界各国,美国的产业结构依然是世界数一数二的,虽然美金贬值,通货膨胀可能导致二次经济衰退,其他人不看好它的未来,但我认为,最坏的情况反而是一个转机,别忘了,它的黄金准备率是世界第一。”
董事长眼中有著赏识,频频点头,嘴角扬著笑,对眼前这位年轻人十分赏识。
必亚谦是他亲手从美国挖回来的人才,这年轻人有敏锐的眼光和独特的见解,才二十七岁,但个性却很稳重,是个难得的人才,可以看出他具备领导者的特质,很有他自己当年年轻时的风范。
“你很有才华,又有见识,也很努力,依我看,你比那些经理级以上的干部还要有出息。”
“董事长过奖了,我还年轻,需要学习的还很多。”
董事长摇头。“错了,我用人首重才能和见识,不看年纪,以你的才华,当一个部门的经理或是副总绰绰有余,你可知道,我今天找你来家里是为了什么吗?”
必亚谦深思了下,疑惑的摇头。“我想不出来,请董事长明示。”
“那是因为爸爸有意培养你当他的接班人。”柔女敕的嗓音吹拂他的耳,连带一双白皙的美臂从身后圈住他的肩颈,带来迷人的香气。
必亚谦转头,闻著扑鼻而来的女人香气,唇角勾起笑。“思瑶。”
王思瑶是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她的美丽遗传自母亲,身为千金小姐,自幼受母亲及一票阿姨姑姑们的耳濡目染,从小就懂得保养之道,让她从头发到脚趾头,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
她坐在沙发扶手上,靠著亚谦的肩膀,搂著他的脖子,用著娇柔甜女敕的嗓音对他笑道:“爸找你来,是要让你心里有个底,也是让你有机会站在他的位置上,用他的角度去看事情,好让你更贴近一个经营者和领导者的角色,我说的对不对呢?爸爸。”
董事长但笑不语,抽著烟斗吞云吐雾。
“接班人?”关亚谦感到非常意外。
“爸爸是个爱才的人,他看好你的未来和能力,只有他最赏识或是最信任的人,才会邀请到家里,可不是因为你是我男朋友的原因呢。”
必亚谦心中无比震惊,他从没想过董事长有意让他当接班人,因为思瑶上头毕竟还有三个兄长,要当公司的接班人,也应该是由那三位公子来接任才对。
“谢谢董事长,我很荣幸,可是……这样好吗?您三位公子都很优秀,他们才应该当您公司的接班人。”
董事长露出深深的一笑。
“这件事我自然有我的想法和道理。我女儿说得对,我是爱才的人,虽然我有意培养你,但也不见得百分之百。”董事长的神情忽地转为严谨。“不用谦虚,在商场上要当仁不让,有能者占上风,虽然我看重你,但我赏识的人不只你一个,要当接班人,也得看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既然我给你这个机会,你就好好的争取,否则你若犯了错,我也是会不客气的把你踢走的。”
“呃……是。”
“爸,你干么吓亚谦嘛!”王思瑶噘起小嘴,不依的向爸爸抗议。
“怎么?你心疼啊?”
“当然啦,我怕你把我的男友给吓跑了。”
董事长摇摇头。“女大不中留,八字还没一撇,就怕人家跑掉。”
王思瑶绕到前头,直接坐在关亚谦的腿上,抬高下巴。“因为我跟爸爸一样,就爱有才华又优秀的男人。”
对这个女儿,即使是在公司具有威严的董事长,也要举手投降。
“那就看好他,提醒他要多点野心,别放过这个机会。”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还有,爸,不要每次亚谦来就抓著他谈公事,偶尔也该让他喘口气呀,而且今天是假日耶。”
“我没关系。”关亚谦道。
“可是我有关系呀,今天你的任务是陪我,不准谈公事。”
董事长大笑出声。“看来亚谦今天不能休假,得继续加班了。”
“什么加班,他陪我是休闲。”她站起身,拉著亚谦的手。“走,准备出门,今天你要好好的陪我才行。”
必亚谦向董事长礼貌行个礼后,便随思瑶而去。
他和思瑶是在美国念研究所的同学,两人相识相恋,他出身小康之家,不像思瑶是出生豪门,也因为思瑶的关系,所以他有机会认识了她父亲,进入王氏企业。
在别人眼中,他是个幸运的人,不但交了一个身世显赫的女朋友,还被她父亲看中才华,有心栽培他。经由董事长女儿的关系而受到重用,甚至有意培植他当接班人,这是多么大的幸运。
他该感到庆幸才是,但事实上,他却没有自己预料中的那么高兴,因为他进公司的目的,除了多磨练磨练,也是想多存些钱,毕竟公司给他的待遇很优渥,这对他未来的计划有帮助。
他从没想过要当公司的接班人,因为他的心中另有规划,而这个规划他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包括思瑶。
他被女友拉著走进卧房,脑子里还在思考刚才董事长对他说的话,直到思瑶将一件衣服秀在他面前。
“你看,好不好看?”
必亚谦这才回过神,望著思瑶秀给他的东西,不由得怔愣。
“这是……”
“我昨天去逛街,第一眼看到这件衬衫就爱上了,这是TOD'S这一季的新品,你穿穿看。”
“买给我的?”
“当然啊,这是男人的衬衫啊。”王思瑶开心拿著自己为男友精挑细选的新衬衫,却发现他没有动作,只是呆呆的瞪著衬衫,不禁感到奇怪。
“怎么了?你干么这么惊讶啊?”
必亚谦当然惊讶了,因为——
“这是格纹的?”
“是啊,今年流行格纹的款式,我还买了一个格纹包呢。”
必亚谦感到不可思议,脑海中浮起那女人说的话——
你是不是有一件格纹衬衫?
当时那女人问他这句话,他只当她无聊,想不到现在眼前出现这么一件蓝黑色的格纹衬衫,而且是给他的。
是巧合吗?他内心吃惊不小。
“快穿穿看呀。”
在思瑶的催促下,他只好月兑下自己的衬衫,换上这件新的格纹衬衫。
站在镜子前,格纹的衬衫穿在他身上,别有一番雅士风味,加上他有健身的习惯,体格厚实挺拔,把这件衬衫衬托得更为出色。
“我就知道你穿起来很好看,我的眼光没错,喜欢吗?”
必亚谦从镜子里望著女友的笑容,也缓缓逸出一丝微笑,点点头。
“喜欢。”
“太好了,我挑的东西你哪会不喜欢,是不是?”
他微笑著,心想这大概是巧合,既然现在流行格纹的衣服,那就没什么稀奇了,一定是碰巧。
“走,我们去买你的鞋子。”
“鞋子?”
“我看上一款登山靴,走,带你去试穿。”
一听到登山靴,他再度呆住。
“什么登山靴?”
“Timberland的登山靴,黄色的,很好看,休闲时也可以穿喔。”
榜纹衬衫?登山靴?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他心中惊异不已,正在思考这是怎么回事时,还来不及反应,便被拉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