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易行云不但没将任晓年送走,反而还让她在他家住了一星期。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因为接下来的七天,任晓年的心痛次数竟不断增加,而且每次疼痛时间也愈来愈长,送她去家扶中心的事只好一延再延。
他不知道她为何死都不愿就医,有天傍晚,他下班载着她正要回家,她又痛得蜷在后座,他吓得直接开车冲到医院,结果她却在他车子刚抵达医院时,踉跄地跑下车拼命狂奔,到后来整个人都趴倒在地上了,嘴里还直嚷着她不进医院,绝不能进去。
“你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他焦急又生气。
但她咬着下唇,倔强地就是不说理由,他没办法,只好将她带回家,什么事都不能帮她做,只能一次次地看着她熬过疼痛,也一次次地忍过他因她的痛而不断增加的焦虑。
对,每次看她痛,他就烦躁又焦虑,心情坏到极点。
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样被一个小女孩影响,他向来我行我素,从来就不理会旁人的感觉,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公事如此,私事更是如此。
但自从遇见任晓年,他觉得他的生活开始失控,他的情绪也倍受干扰,他不懂,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被一个小女孩搞得团团转?
像今天,他居然还为了她而请假在家,只因任晓年身体不适,他要出门时她仍未醒,他不放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家中,又不忍心叫醒她,只好打电话给李明宗,说他今天不上班。
看吧,他果然疯了,连“不放心”和“不忍心”这种该死的感觉全出笼了。
包夸张的是,他此刻还在为她煮着白粥!
要是说出去,谁会相信?连他自己也难以置信,他堂堂斯曼集团总经理,居然会为了一个小丫头亲自煮粥?
“我现在到底在干什么?那小丫头的病痛关我什么事?她又不是我女儿,我究竟是哪里有毛病?”
他双手擦腰,瞪着锅子里咕噜咕噜冒泡的粥,怎么都无法替自己的行为找出合理的解释。
“易行云,你在做什么?”
任晓年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他一怔,转头看她。
她穿着粉红白点睡衣,头发披散,小脸惺忪,脸色依然有些苍白,正睁着一双清亮的眼睛盯着他。
他的心很诡异地抽了一下,不由得蹙眉暗忖,难道,他坏掉的不是脑子,而是心脏?
“你怎么没去上班?”任晓年走向他。
“我今天有事,不进公司了。”他不想让她知道他还特地为她请假。
“哇……你在煮稀饭耶!是要煮给我吃的吗?”她望着锅子,惊讶又欢喜地低呼。
“是我自己想吃,顺便就多煮一些分你。”他哼道。
“哦,好香哦……我好久没吃稀饭了耶!”她眼睛一亮。
“去坐好,我盛给你吃。”
“好。”
“吃稀饭要配半熟的荷包蛋,这样才有营养。”他挟起一颗荷包蛋放到她碗里。
“哇哇!我爱吃荷包蛋!”她开心地喊着。
“还有,一定要配酱瓜,没这罐头酱瓜,就少了中式早餐的感觉了。”他将一罐酱瓜罐头打开。
“我也很喜欢吃这个耶!”她欢呼。
这顿早餐,她很捧场地吃了两大碗,坦克说,看她吃得津津有味,还真有成就感。
“哦,好饱,吃完我精神就来了,谢谢你。”她笑眯眯地道。
“精神好点就去换个衣服,今天我带你去医院彻底检查。”他真的觉得她的病痛不寻常。
她笑脸一僵,急道:“不要!我不要去医院!”
“为什么不去医院?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害怕进医院?”他真想知道理由。
“我没事啦,根本不用检查……”她鼓着小脸。
“你现在几乎每两天就痛一次,而疼痛的时间不断加长,昨晚更痛得在床上打滚,这还叫没事?”他瞪她。
她脸色微变,心里浮起了不安。
次数增加很正常,但时间加长就不对劲了,以往,疼痛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分钟的,但这一星期来,她痛的时间不断攀升,昨晚甚至痛了快半小时……
她的身体反应开始出现不规则变化,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怎么?”他发现她脸上竟闪过一丝恐惧。
“没什么……”她挤出微笑,摇摇头,“我很好,真的,你别担心。”
又是那种小大人的虚假笑容,他不懂,一个七岁小表怎么老是会出现这种表情?仿佛有什么痛苦的隐情不便让人知道,只能自己忍着、承受着。
他更不懂,为何每次看到她这种神情,他的心就会一阵窒闷。
“谁说我担心你了?我没那么多闲工夫去担心一个小表。”他轻啐一声,翻开报纸,边看边喝着餐后咖啡。
看他臭脸恶言,她也不生气,反而觉得心暖。
相处久了,她早就知道他只是嘴利,事实上却很照顾她,也对她很好。
虽然,这种照顾和这种好,纯粹是大人对小孩,不是男人对女人,也不是她想要的,可是,她真的很感激了,感激他没丢下她一个人,感激他陪在她身边。
于是,她跳下椅子,走向他,趁他不注意,踮起脚尖,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他惊愕地看着她,呆住。
“这是谢谢你帮我煮早餐。”她冲着他嫣然一笑。
这笑一点也不天真,反而非常妩媚,非常娇柔,也……非常美!
“碗我来洗,等我洗好碗能不能带我回家看一下,我想找些东西。”她偏着头继续道。
他呆看着她,一时回不了神。
“可以吗?”她见他没反,凑近他的脸再问一次。
近在咫尺的脸,只是个小孩的,但他的视线竟然定在她那红女敕女敕的双唇上,久久无法移开。
“易行云,你怎么了?不舒服?”她小手模了模他的脸。
他如触电般轻震一下,心跳暂停了两秒,接着,又莫名其妙地急速收缩,吓得他气急败坏地向一旁避开她的碰触。
“喂,小丫头,别乱亲我,也不准碰我,你不知道人的嘴和手有很多细菌吗?”他恼怒喝斤。
她挑起小眉,对他可笑的洁癖真受不了,索性扑向,伸出双手,小掌紧按住他的双颊,用力搓着。
“哪有什么细菌?你就这么怕细菌啊?我偏要模你、碰你咧,怎样?”
他一惊,连忙丢开报纸,抓住她的手骂道:“喂!你干什么?”
“把细菌传给你啊!”她双手被攫住,更想闹他,于是再凑向他的脸,用吻攻击他的脸。
“喂!任晓年……”他脸颊冷不防被她吻了好几下,急着偏头闪避,不料这一偏,却正好和她对上了嘴!
顿时,两人都一怔,面面相觑,四眼相对,石化地定住。
一秒,两秒,三秒……
她首先惊醒,急急忙忙向后弹开,小脸涨得像红苹果。
他则愣杵在原地,呆瞪着她。
“我……我去换衣服。”她羞窘地转身逃回房间。
他一个人傻坐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但一回神就发现自己的心正如疯马齐奔,踩得他胸口狂震凌乱。
“见鬼了!不过是吻了个小女孩,有什么好心悸的?”
按住自己咚咚乱跳的心脏,他忽然觉得,他也该去医院做个检查了。
任晓年被易行云强制留在家中又休息了一星期才回到石楼,原来想带些大件的衣裳,因为她担心自己可能再过不久就会变身,她得先做好准备。
可是,回到家才发现,所有的东西都被清空了,而且已在进行设计改装,整个客厅全都变了个样,而她原来的房间也空无一物,就连地下室,也一样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
靶觉已不像原来的家了,她有些怅然,更有些沮丧,总觉得五年来的研究全都付诸流水,自己要回复二十六岁的机会也近乎渺茫。
“你要找什么东西吗?屋子里原有的物品已收进箱子里,就放在后院,你去看看还有没有重要的东,没有的话就要清掉了。”易行云转告她之后就去审视施工情况。
她点点头,又看了房子一眼,才闷闷地走向后院。
几个大箱子分别装着她和神武、小白的东西,她大略翻了南宫神武和方夜白的箱子,里头全是些杂物和生活用品,还有一盒神武自制的药箱,与研究相关的重要资料都已被拿走,让她更担心他们两人现在的处境。
都一个多星期了,他们仍音讯渺茫,不知所踪,而那些闯进房子里的人是谁依旧成谜,还有,一直在找她的人也毫无动静,一切都变得非常平静,平静得令她不安,仿佛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假像。
怔怔地将药箱里的各种药全都塞进她的小拼布袋里,这些神武制造的药比医生开的药还有效,五年来他们三个人的大小病痛,内感外伤全都靠这些,就这样丢掉她觉得太可惜了。
最后,她打开自己那一箱,没找到什么衣物,倒是在杂乱中发现了一个相框,里头是她在美国中学毕业时,爸爸帮她拍的照片。
她怔了怔,轻抚着照片中笑得清新灿烂的自己,对命运的变化感慨良深。
那一年,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啊!
如果没有跟父亲回台湾,她的人生是否就会完全不同?
十八岁的,正是意气风发,中学毕业就因成绩优异,被推荐进入美国著名大学生物系就读,但才读半年,父亲突然决定回台湾定居,要她一起回国,她回来后才知道父亲接了一个新工作,受聘研发人类细胞生物学,由于缺少助手,她于是应父亲要求,暂时休学协助父亲进行研究,等研究到一个段落再回大学就读。
日子在不断的研究和实验中很快地过去,就在她二十一岁那年,南宫神武和方夜白突然不约而同地从美国来拜访父亲,根据父亲的介绍,他们两人是父亲在美国大学任教时认识的孩,虽和她同年,但南宫神武早就已是医学系博士班的学生,并且副修人类细胞生物,父亲在美国时曾是他的指导教授。
至于方夜白,听说曾是个古怪的问题学生,十六岁就跳级进入大学就读,本身学的是计算机信息,却偏偏在大学里什么系的课都去旁听,经常会问些无厘头的问题,令许多教授头痛不已。
可是,这样的怪胎却意外地和她父亲非常合得来,到后来竟赖在父亲的系上听课,还和她父亲成为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