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要负责!?他跟她是什么关系,要不然号称“冷面无情”的厉杰竟然肯帮她出头?
厉杰的这个举动不仅让讨债公司的人傻了,也让张君黛呆了,更让跟随在他身边多年的护卫田战惊诧不已,他何曾见过这么慷慨仁慈的厉杰来着?
“老大,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向来不过问大哥行事的田战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
“阿战,你觉得我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吗?”厉杰微勾嘴角。
“当然不是。”这一点,他敢拍胸脯保证。
“那就没问题了。”
“没问题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走了?”那几个讨债公司的人虽然惊讶于他突如其来的举动,不过只要能捡回一条小命,他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他们绝无异议。
可是还是有个人不识好歹,开口粉碎了那几个人举步想走的美梦。
“这位先生,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张君黛并没有被这喜讯冲昏了头,在爸妈死后,她早已养成一切都靠自己的习惯,而且她深信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好运更不会平白无故从天上掉下来,至少不会掉在她身上。
“哦!”厉杰挑高一眉,不敢相信竟会有人拒绝他少之又少的“善心”。
“或许你会觉得我不识好歹,但我们素昧平生,实在没有理由让你为我偿还如此庞大的债务。今日你肯浪费宝贵的时间为我这个陌生人执言,我就已经非常感激了,至于其他的,谢谢你的好意,我没有办法接受。”从她有条有理的讲话内容,实在让人猜不出她的年龄,因为她成熟得令人咋舌。
“难道你比较喜欢被他们抓去当『鸡』吗?”他诘问道。
“当然不喜欢。”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人会蠢到愿意作贱自己!包何况她妈妈生前曾告诉过她要珍惜自己的身体,不能让男人随意碰触,所以他们想抓她时,她才会屡屡跑给他们追,不肯如他们所愿的出卖自己的身体还债。
“你不喜欢当『鸡』,又不要我帮你,你认为自己还有第三条路可走?”
“没有。”张君黛摇了摇头。“不过你可以帮我一点小忙,帮我创造出第三条路。”
“什么样的小忙?”他邪气的扬起一抹慵懒的笑容。
大忙、小忙还不都是帮忙,真不知道有什么区别?
“虽然很无理,可是能不能请你叫他们再宽限我一段时间,我一定会努力赚钱把债务还清的。”都是欠他人情,她宁可欠小一点,所以她宁可要他帮这个小忙,也不愿要他帮她还债这个大忙。
“你认为以你一个小孩子真能独自还完那么一大笔债务吗?”不是他看不起她,而是那么一大笔数字就算对一个有赚钱能力的大人而言都是很吃重的负担,遑论她只是个瘦弱、无谋生能力的小女孩。
“你不要瞧不起我,我已经十四岁了。”张君黛觉得自己够大了。
“十四岁……”她理直气壮的样子让他莞尔。“十四岁能做什么?恐怕只能当童工吧?当童工能赚多少钱,你预备花多少年还完债务?你不要太天真了,没有我的帮忙,你还不了债的。”
“可是我没理由接受你这么大的恩惠啊!”她知道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是她就是不想欠他这么大的人情,这会压得她抬不起头来。他是她喜欢的人,她真的不愿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
“如果说我并没有要给你这么大的恩惠,我只是把你的债主改变了,这样你愿意接受吗?”他难得做好事,没想到却还得浪费唇舌在讨价还价上,看来好事最好是不要做,以免损人不利己。
“你是说你要当我的债主?”欠债还钱,这倒不错,至少比积欠人情债好得多。
“我想我的意思应该是这样没错。”他微微点了点头。
就这样,厉杰在他二十六岁生日那一天成了张君黛的债主,一直到现在。
张君黛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原来她不只欠了他钱债,还欠了他感情债,要不然她怎么会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决定了她情感的归宿,还注定了她绵绵无尽期的苦恋命运。
之所以称为苦恋,纯粹是因为这条感情路根本可以说是她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厉杰是一点儿也不知情;就算他知情,他也不会有那个闲暇去理会一个十几岁小女孩的恋慕,毕竟他多的是成熟妩媚的美女左拥右抱。
对他而言,她的事不过是他心血来潮时难得的善行,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带她回帮里之后,就直接将她丢给帮里唯一的女人,亦是厉风帮的总管兼各大夜总会的负责人──姚怡,她日后称之为姚妈的人。
姚妈是厉风帮里唯一的女干部,但除了个性比较直爽、不拘小节外,并没有印象中黑帮女人的凶狠与粗鄙,所以厉杰虽然对她不闻不问,可是姚妈却给了她家庭的温暖与母亲般的呵护,让她无忧无虑的长大,因此她很庆幸他把她交给了姚妈照顾。
在姚妈的保护下,她虽然身处人人闻之色变的厉风帮,却没有沾染到一丝江湖味,依然保有纯洁无瑕的身心,而且还重拾了她荒废已久的学业。
不过为了早日还清欠下的债务,她不顾姚妈的反对,坚持在她主持的夜总会打工,当个递茶水、毛巾的小妹,以求多少赚点钱还债。
这样的赚钱方式当然赚不了多少钱,而且恐怕只是债务的九牛一毛罢了,但这样至少可以让她觉得安心,因为这表示她并没有忘记他施予的恩惠。
虽然他从来没向她催讨过一毛钱,彷佛他借钱给她还债这件事不曾发生过,可是她绝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再加上她总盼望着,当有一天她还清他所有的债务之后,她不再觉得有亏欠他什么时,她能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提起勇气向他吐露她的感情。
***
六年来厉杰从来没主动关切过张君黛,可是这并不代表他遗忘了他偶发善心下的“二十六岁生日礼物”。
在姚怡的报告中,还有眼角余光曾瞥到的身影,他知道她的一切,他看见她的成长与益发出落得明媚动人,就像一朵清丽月兑俗的水莲花,在夜总会那堆庸脂俗粉中更显得出淤泥而不染。
只是她出色的外表并不是只有他看得见,帮中的弟兄、夜总会的客人从他刚把她带回来的那时起,个个就对她充满了浓浓的“性趣”,觊觎她的野心昭然若揭,但他们之所以按兵不动,不敢太过造次,全是因姚怡对她保护得固若金汤,再加上知道人是他带回来的,所以多少有点顾忌。
可是她竟然愚笨得不知该远离“狼群”,反而逞强的硬要在龙蛇混杂的夜总会中当什么小妹,然后每个月偿还他那一笔小得连塞牙缝都不够的债务,真不知该称赞她有骨气呢,还是该耻笑她不知好歹?
那笔钱他压根儿就不想要回来,只是她非得要还钱不可,因此他当然没理由不收,否则岂不伤了她脆弱的自尊与傲气?
他太清楚她那一切想靠自己、不愿积欠他人情债的心态,因为这一点,她跟他很像。
他自十八岁出来闯荡,即凭藉着他过人的勇气、冷静的头脑、组织的能力及知人善任的眼光,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发展成为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帮派,这完全是他不想寄人篱下的心理在作祟,所以他才会在他妈死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他继父家,独自出来闯荡江湖。
他始终相信人若一辈子依靠别人,就只有看人脸色的份,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唯有自立自强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他不甘当人手下,他就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帮之主;他不愿意领导的帮派永远是个不成气候、被大帮欺压的小帮,他就想尽办法让自己的小帮取大帮而代之。因而厉风帮才会有今时今日的规模,也才能成为台湾第一大帮,势力甚至拓展至东南亚一带。
或许就是因为张君黛跟他在这方面的个性很相似,因此他才会在帮她还了债之后,还将无依无靠的她带回帮里。
他还记得当时自己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全帮兄弟哗然,连他自己都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不明白向来冷酷无情的自己怎会有如此破天荒的“异行”?
也因此,他将她交给帮中唯一的女性──姚怡之后,就不再跟她有任何的接触。
他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斩断和她的一切牵连,不必去深思自己破天荒的行为所为何来。
偏偏鸡婆的姚怡动不动就在他面前细述她的种种,教他想充耳不闻都难,所以他知道她考上了高中、考上了大学,更知道她在夜总会打工时,有多少不轨之徒对她虎视眈眈。
就当作是他的良心还未完全泯灭吧!
他不能让她再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她的地方,唯有离开这里,她才会有美好的未来,否则她迟早会沦为他们当中的一份子,成为一朵被污泥覆盖的水莲花,这样的结局是他所不乐见的。
这个决定让他心中莫名地泛起一抹不舍之情,但他却不得不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