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焦急地在沙发上挪来挪去。
她和耿信涤已经在“伊泰”总经理的办公室外等了两个多小时了,可是“伊泰”的总经理始终没有露面。
她忍不住问:“Sherry,我们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们实在太傲慢了,明摆着在欺负人嘛!
“继续等。”耿信涤说得很勉强。
艾米只好耐下了性子。唉,早知道就让可昭陪Sherry一起来了,保准现在已经架着她冲进去,披头盖脸地骂那个该死的男人一顿了,而不是现在像傻瓜一样的被人耍着玩。
“再忍耐一下,艾米。”耿信涤歉意地说。
“这怎么能怪你呢?”事实上艾米很内疚,这么一件租赁的小事都要Sherry亲自出马,她不是个称职的秘书。
雹信涤沉思着说:“要我们在这里等,不仅仅是签订一个租赁合同那么简单。或许‘伊泰’就是在刻意考验我们的耐性。”
“好好好!”陵拍着手不知从什么地方闪了出来,“果然不愧是Sherry!”嘴上说着漂亮话,蕴含着的却是深深的嘲讽。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沈总经理?”艾米板着脸问。
陵看看表:“请吧,Sherry。”他拖着长音强调,却拦住了一同起身的艾米。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艾米有些恼怒了,想要刁难她们吗?
“这位小姐,请问我是否有和你喝杯茶的荣幸?”陵躬身做了个邀请的姿势,用意再明显不过。
“去吧,艾米。”耿信涤稍一沉思说。
“你要小心。”虽然不情愿,可是她还是尊重了耿信涤的意思。
看着陵挺拔的身影和艾米娇小的身子相继出去,她站在陌生的房间里,突然感觉到了孤单。她注视着华丽的灯饰,堂皇的装潢和长及脚面的长毛地毯,这一切都不属于她。
有那么一瞬,她几乎要屈服在心底的那种深刻又莫名的恐惧之下了。她想转身逃走,逃开这陌生的环境和强烈的压迫感。但是,为了“立竿”,为了她的朋友们,她什么都可以做。
努力深吸一口气。她昂起头,带着无比的责任感走进了紧闭的大门。
无声地,门滑开了。
一阵凌厉的气势迎面而至,让她忍不住打个冷战。一名黑衣男子,双手背在身后,昂然立在窗前。
是他!她一时心情激荡。那俊美的轮廓侧面,挺拔健美的身材,和那天人合一的傲然气势,只有他才有!
只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为什么如此凌厉和阴凉,有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雹信涤前行几步,在他身边不远不近的距离停住,缓缓地问:“沈……总经理?”
这句平常的称呼立刻勾起了她的责任感,她马上记起了自己今天来的目的。她是来和他谈判的。
按着拟好的说辞,她机械地说:“我是立竿公司的……”
“很久不见了。”他的声音低沉,“看来你已经成为人上人了。我是该称呼你杏儿,还是耿信涤?”
顿时,她恍然大悟。“你……是故意激我来见你?”
“你认为自己有那个价值吗?”他冷冷地反问。
雹信涤胸口一窒,明白了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侮辱。从一开始,她听到他归来的消息,她就有了这种可怕的预感,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快地应验。
“我是和你来谈公事的,请沈总经理不要公私不分。”她勉强地说,几乎站不稳。
“叫我Dean,我七年前就放弃了我的中文名字。”他语气阴冷,讽刺地扯了下唇角。
他放弃了自己的名字?是因为那个名字让他想起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还是仇恨那个名字曾经带给他伤害?
“你不想……把安乐大厦租给我。”她终于认识到了。
“没错。当初是这么想。”他冷酷得令她心碎,“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他答非所问,自顾自地俯视着高层的景物:“从这里的高度,可以看见整个城市的风貌,将所有的变化尽收眼底。”凌云而居,伴日而所,是他的生活方式。他的眼光远大,一直都有着独到的卓见。
她明白了。
“立竿”所在的楼层正是视角绝佳的位置,可以看遍全市的景物,这也是她当初选择安乐大厦的初衷。她不知道是该为他们共同的偏好高兴,还是为他别有目的的做法伤感。
沉默了一下,她还是说出来:“你变了。”
他冷冷一笑,耿信涤几乎可以听见他话语中的寒意:“我很喜欢这样的改变,耿信涤。”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
沈常朗转过身来,冷冽阴沉的目光直射向她!
“七年前我离开这里去加拿大的时候,的确曾经发誓再也不会回到这片土地了。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回来,”他顿了一顿,深深的眼眸里闪着诡异的光,“来拿回一些东西。”
他缓步靠近她,满意地看着她脸上渐渐泛出的惊慌。
“你要拿回什么东西?”她颤声问,身体已经由于他的接近开始发抖。
“太多了,耿信涤!七年前我掉在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我都要加倍地拿回来!”沈常朗伸出手捏住她的下颌,她痛得闷哼一声,跌进他的怀里。
他手上猝然用力,力道之大让她的脸一下便泛白了:“当初,你背叛我,让我失去了一切。当我正在为世界的颠倒而悲痛欲绝时,你呢?却正在享受出卖我的乐趣,暗自窃喜骗过了一个傻瓜吧?”
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一种微妙的表情,那是混合了轻视、长时间压抑的愤怒和一丝丝隐忍着的痛苦的复杂表情。
雹信涤不禁颤抖起来。这七年,那个开朗、单纯、明亮得像一颗星的男孩子,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深沉、浑身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是她当初的选择将他改变成如此吗?
“我以为你是明白我的……”她挣扎着说。
七年前的事情是思想上的禁区。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一身的疲惫再也不去想起那段伤他至深的初恋,就让那件冷静、深沉、精锐的外衣跟随自己一辈子。
但是当他看到她亭亭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时,七年前被强制压迫住的热情、渴望、及燃烧着的被背叛的炽痛,全部鲜活地复苏了。
那夹杂着年少时初恋的甜蜜,两情相悦的喜悦,对抗家庭的勇气,和最终被抛弃的复杂感觉,一瞬间全部回来了。
七年来一贯的冷静让他相信自己的感情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仇恨。只是当真正面对着她时,他仍是不由自主地着迷。
她还是那么美!
当年短短的“学生头”已经留起了长发盘在脑后,白皙的皮肤丝毫看不出与七年前的分别,依然丝滑柔女敕;还有小巧的嘴巴和下巴,惟一改变了的是那双眼睛!七年前那双眼睛里透着倔强和刚毅,那样执着尖锐的眼神生在一张纯净无瑕的脸庞上,几乎让人感受到力与美的结合。
眼前的这双眼睛呢?竟然清澈、柔弱、纯净得有如天使!
“我是明白了!我要拿走你身边的一切!雹信涤。”他眼中精光一现,“你的财富、地位、名声,还有你最重要的朋友,他们全都会离开你!这是你当初背叛我的下场。”
他放开了她。
雹信涤如受重创,踉跄地退后几步,声音有如蚊呐般:“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
沈常朗则慢慢踱回窗边,阴沉地宣称:“你会知道的,等着瞧吧。”
黯然神伤地,她喃喃着:“我会等的……为了这一天……我已经足足等了七年……"
模索着打开门,她强忍着悲痛,刚刚走出去,身子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七年前——
C大的早晨空气清新,凉爽怡人。
一缕缕阳光,穿过薄薄的树叶丝丝缕缕地照在地上,幻化成各种各样的图案。小草丛里还点缀着些晶晶亮亮的凝露,微风一吹,随着草叶的轻摇细摆,那些露珠便悄悄地滑了下去,无声无息地渗到土地里。偶尔有几只麻雀喳喳叫着,落在地上蹦着跳着。
“唿——!”一声口哨突地响起,惊起了那几只小东西,它们扑闪着小翅膀,忙不迭地飞走了。
常朗骑着自行车,忽地穿过麻雀刚刚停留的小路。车速很快,长发被风撩得乱七八糟,宽大的T恤贴在胸前,后面飘飘荡荡的像只蝴蝶,口中还吹着清清脆脆的口哨。
罢才他的口哨是为了吓跑那些麻雀,免得被他辗到;现在嘛,他又是一声清亮的高音,心情太好了,忍不住发泄一下。
轻柔的晨风,怡人的草香,再加上昨夜加了些雨,虽然不大,也足以让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好闻的味道。他好喜欢C大的清晨!
“涛涛!涛涛!”他刚才就看见操场上有个人影在晨跑,这会儿大概是累了,用手扶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被叫做涛涛的那个男孩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谁喊他,还不是那个整天乐颠颠的室友沈常朗。
“老哥,拜托你不要这样叫我好不好?”他苦着脸,直起腰,“让我多没面子?”
“现在哪儿有人?”常朗骑到他身边停住,从背包里拿出瓶水,“给!”
“哈,刚还说渴死了!”涛涛——大名钟涛,一入学就被热情的室友常朗叫做涛涛,几经抗议无效,一直沿用到大三——眼睛一亮,接过瓶子,毫不客气地连喝几大口,才问:“早上溜够了?”
“我还要再骑几圈,你慢慢跑吧!”常朗笑嘻嘻地说。他早知道钟涛一定会渴的,因为他没拿水瓶。偏偏这家伙什么都能将就,惟独不肯喝自来水,反正他也要晨练,干脆就带瓶水过来给他。
钟涛又喝了一口,瞅着常朗又跨上车子,箭一样地冲出去。
“小心点儿!”他挥舞着瓶子大喊。这死家伙!大早上的飙什么车嘛,知不知道地上很滑啊,还骑那么快,又没有人看,耍什么帅!
“没事的——”声音拖得长长的,人早就转了一个弯,让灌木丛挡住看不见了。
钟涛喝口水又开始跑步。他和常朗同龄,都在C大计算机系,身材比常朗略矮一些,不像常朗有近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不过由于两人是室友又都活泼好动、热爱运动的缘故,在这个略有些死板、分数至上的C大里,自然而然地成了好朋友。
每天早上,其他人还在睡懒觉,他们就已经早起开始晨练了。他喜欢跑步,可以锻炼体能和意志,而常朗却不知疲倦地在校园里疯骑自行车,一连两年都还兴趣不减。
他也觉得奇怪,有什么好玩的呢?常朗只是笑笑说,他只是觉得“近处无风景”这句话不太对,因为在C大,每骑一圈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第一圈看见树根那悄悄长出了个小蘑菇,第二圈看见几只小鸟蹦来蹦去,第三圈……反正他总是能从最平常的景物中挖出新奇来,发现生活的美好来。他实在与那些整天松松垮垮或是哀声叹气的学生不一样!
常朗照旧哼着小调,间或吹两声口哨,飞快地蹬着车子。
他开心地眯着眼睛,从浓密的睫毛中看闪烁的太阳,眼前的一切都那么光亮精彩。转过这个圈儿,就是学校后面的一小块林地了,那里是他最喜欢的幽静环境。
“哈——”他蹬着车从一个小坡上直冲下去,在车子腾空的一瞬,享受片刻飞翔的感觉,像平常一样,感受自由自在的美妙。可是,与平时不一样的是——坡下正有一个瘦长的影子踽踽独行。
“快闪开!”喊声还没消失,常朗慌忙一捏刹车,车子一时失控,一下子连人带车都摔倒在地上,那人连身都没来得及转,就闷哼一声被撞到一边去了。
常朗慌忙爬起来,跑过去把他扶起来:“对不起,你伤到了吗?”每天早上都没有人的,这已经是两年来的惯例了,所以他才会放心大胆地骑,没想到突然冒出个人来,雨后的草地又有些滑,才会刹车不住。
那个人摇摇头站了起来,低着头把膝上的泥掸掉。常朗也好心地帮他把背上沾的草叶拍落,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刚才我骑得太快了……”
拍在那男孩肩上和背上的触感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第一个感觉就是——太瘦了!肩膀窄窄的,更可怜的是不够他身材的一半,拍上去硬硬的,像是营养不良。常朗不自觉地将目光向上移,头发短短的,因为他现在正弯腰而荡下去几缕,看不清面目。
白T恤,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半旧却非常整洁的鞋子。他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勤工俭学的穷苦学生。
常朗满心歉疚,一连串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最好看一下,有没有伤到哪里……”他的话说一半就停住了。
那个男孩终于奋力拍掉了膝上的一大块草,抬起头看他。
他比自己矮一点,大概有170公分,有着很清秀的轮廓,白皙的皮肤、玲珑的嘴巴和下颌,但是那双眼睛隐隐露出的寒芒足以让人忽略这些优点。
冷漠、淡薄,利如寒刀、冷若玄冰,这样一双眼睛应该长在饱经霜折、愤世嫉俗的人脸上,而不是——
他还没想完,男孩冷冷地开了口:“我没事,谢谢。”声音也和他的眼睛一样,冷淡、平板。很明显他的心情不太好,好好地走路居然被人莫名其妙地撞倒,又被人像怪异动物似的参观了半天,无论换了谁也会不高兴的。
常朗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他看起来不太喜欢和人接触。
男孩绕过他,弯腰拾起几本散落的书,看也不看他就准备走人。
常朗这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等一下!”
男孩不解地看着他,可是神情依然冷淡。
“这里流血了。”常朗指着他左臂说,也不等他反应,就从兜里掏出块手绢,三下两下给他扎上,“待会儿拿水洗一下,不要感染了。”
男孩有些尴尬地任他把手绢缠在他细瘦的手臂上。本来要拒绝的,可是这个人显然有些热心过度又责任感很强,根本没给他机会。
“谢谢。”他有些生硬地说,不习惯和别人这样亲近,“你也——”
常朗低头看看,果然自己的身上又脏又湿,狼狈得很,臂上也有一大块血渍,大概是刚才摔车时划破的。
“我没事,谢谢。”他冲口而出,也没多想为何要道谢,更不知道无意中重复了他的话。
男孩的嘴角稍稍扯动了下,冷冷地转过身,步子沉稳果决地走了。
“什么?!”钟涛一手指着常朗,一手拿着药瓶,不敢置信地叫,“你竟然为了看一个男生连老古董的课都迟到?你脑袋坏掉了?”挨骂不说,还累得他拿消毒药水给他擦了这么久,而他居然不顾自己流血,给人家包扎?早知道这样,钟涛发誓自己一定会在药水里给他放把盐。
“要是女生你就不会说我了吧。”常朗伸着胳膊,乖乖地让他上药,痛得龇牙咧嘴。涛涛下手好重,擦那么用力。“‘要是女生’?哼,你会有这么一天?”不怪钟涛不信,常朗平时因为个性热情,开朗活泼,外加十项全能,实在很受女生欢迎,可是他却一直是孩子气十足,完全不懂人情事故,更是从未有过花边新闻,单纯得很。钟涛曾想他大概会这样一辈子长不大,实在无法想象他迷上女孩会是什么样子。
他把最后一个伤口涂好,拧上药瓶盖儿扔到桌上:“好了。我该看书去了,你在宿舍养伤吧!”
下午的体育课。
“常朗,过来!”钟涛蹲在草丛后面低低地偷喊,还一面偷瞧着体育老师,上帝保佑他别转过头。
“什么事?”常朗悄悄溜过来,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问。
“一年级的女生!”钟涛拨开一片草叶。他早就发现了一个长发飘飘,甜美动人的女孩子,刚好她们也在上体育,要仔细饱饱眼福。
原来是这个!常朗背过身去坐在地上,顺手拔根草放在嘴里嚼。
“老哥,你看看嘛!真的是很正点!”钟涛推推他。早该知道这家伙不懂得欣赏“美”!
常朗不再理他,抬头看着蓝蓝的天出神。
“唉。”一声幽幽的叹息从他耳边传来。
哦?听错了吧?常朗很肯定。
“唉。”又是一声。
那是又听错了。
瞧瞧他没什么反应,钟涛干脆也不看了,转过身并肩坐在常朗身边,把头搁在膝盖上,闷闷不乐地说:“美是美极了,就是怎么也追不到。”
常朗纳闷地侧过头瞅着好朋友的侧面。他向来嬉笑的脸上居然有着难得的认真。想了想,他问:“是不是你开学时,跟我提起过的那个学妹?”
钟涛扁着嘴点头。
“一个多月还追不到?”他不是自称“摘花片叶不沾身”吗?
“打电话、送玫瑰、约电影、请吃饭……全部都试过了……就是没有用。她全部都拒绝。”想起最近她被他追得紧了,美丽的眼睛里全是恐慌和不知所措,小手紧张地揪着衣角,连泪珠也隐隐欲现的可怜样子,让他不忍心再打扰她。
“好有气节!”常朗忍不住赞道,又连忙捂住嘴。
这算什么好朋友?钟涛瞪了他一眼。
“为什么不继续追?”常朗想了半天,才想出这么一句。真难为他了。
钟涛摇摇头:“不行。上次我追她追得紧了,她的朋友出面,冷冷地瞪了我一眼,就把我吓跑了。”现在想起来,那种冷冽得足以让任何人胆颤而寒气逼人的目光,还是会让他打冷颤。
“冷冷地盯着一个人,就可以把你吓跑?”常朗想起上午那个男孩,“是她的朋友吗?在哪里?”
钟涛没精打采地用手一指。他沿着手指的方向搜寻着。找着了!在篮球架下独自负手而立。
将近一百七十公分的纤瘦身材,短俏的黑发,清秀的面庞……
“女的?”常朗半晌才喃喃问出来,“他”居然穿着女生的运动服!
难怪自己早上看着“他”走远以后,会莫名其妙地发了半天呆;也难怪自己对“他”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是又弄不清是什么。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是摔跤的时候撞坏了吧?
想起早上她那双冷清清的眼眸,那种温度足以让人打冷颤、拒人于千里,可是却漆黑幽深非常动人。还有那种坚定沉稳镇定的步伐,从后影看她的腰背挺拔得令人惊奇;脚步也沉着有力,一点儿都不像十八九岁女孩的步伐,倒像个行事果敢,英明利落,任风吹雨打百折不挠的勇士。
钟涛纳闷地瞧着他入神的目光,他还从来没见过他这种表情呢。伸手捧起他的脸拖到阳光底下,左瞧瞧,右瞧瞧。
“干什么?放开我!”常朗吓了一跳,挣扎着。
“还好。”他松了口气,放开差点被拉成鹅脖子的常朗,“没脑震荡。”
常朗不甘示弱,两个人在草地上笑着打了起来,滚成了一团。
一大片阴影遮了过来,两个人还没察觉不妙,体育老师已经大吼出声:“你们两个精力太旺盛了是不是?下午放学后到体育馆刷地板!”
雹信涤独步在清晨的校园里,她要到后山的林地去,那里可以让她放松,暂时从繁重又艰苦的生活中解月兑出来。
虽然背着书包,可肩背依然挺直,给人的感觉是不但这沉甸甸的书包无法撼动她一分一毫!她还可以面对更艰苦更困难的挑战和磨炼都丝毫不会屈服,坚定的脚步稳健沉着,她走过的路和未来要走的路,不论多曲折崎岖她都毫不退缩。
是的,毫不屈服、毫不退缩就是她的原则。事实上,她是相当自信的,能够在几万分之一的概率中跻身C大,就是她目前最骄傲的事。别的,她深吸了口气,就先搁在一边吧。
穿过二年级业余园艺部的苗圃,她注意到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精致的雕花瓦盆栽种着的一株含羞草。显然它长得很不好,本来就稀落的叶子只剩下了几片,黄黄的,干干的,像是风一吹就会散掉。
她蹲去,轻触敏感的叶尖。那可怜的小东西费力地收拢起残叶,行动迟缓又徒劳。但是它毕竟还活着,还在顽强地为向上而努力着。她心中不由得生出怜惜之情。
“喂,你的伤好了吗?”突来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她迅速地站起来,可是大概是站得太猛了,眼前忽地一片黑,头一晕她又蹲了下去,胳膊不偏不倚地刚好把那盆含羞草挥到了地上,“当”一声瓦盆碎了。
常朗也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会第二次碰到她,而且刚问了句话,她就摇摇晃晃地低子,还连累了一盆花。
“你怎么样?”常朗赶紧过去扶起她,紧张地问。
雹信涤摇摇头,她时常头晕。她关心的是那盆含羞草。瓦盆已经摔得粉碎,含羞草扎根的整块土落在地上,草叶凄惨零落。本想好好爱护一番,却不想失手打碎了它!
不发一言地,她默默地,小心翼翼地把它连泥带叶捧在手里,丢下常朗一个人自顾自走了。
整个过程常朗一直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他不懂自己在这出哑剧里饰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甚至怀疑她是否看到了他。惟一他看得清清楚楚的就是,她绝不像外表那样的冷漠。
花盆碎了?含羞草呢?
她发疯地翻着花架,甚至连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没有?难道被踩在地里了吗?她把十指深深地插在泥里,疯狂地挖掘着冷硬的泥土。即使是含羞草死了,她也一定要把它挖出来!
她哭着,眼泪奔泄而下,湿润了一片土。她喃喃而嘶哑地乞求着,声音有着听不懂的哀求。跪在地上,不停地挖着土,眼前已经狼藉一片,手指已渗出血,但她视若珍宝的含羞草却还没有找到。
常朗抱着一盆刚买回来的含羞草,想赶在没人发现前将花放下。
老远就看见几个人站在苗圃那里窃窃私语,不知在议论什么。再一看,苗圃的角落里,有个小小的身影正跪在地上疯狂地挖土,几个人只是远远看着却不过去劝阻。
常朗大吃一惊,刚要跑出去,其中一个人一把拉住他:“常朗,你还是别去了。”
他回过头去,是二年级的阿松,他着急了:“干什么?”眼看那个女孩都流血了!
“那种人,不用管她!”阿松旁边的女生带着轻蔑说。
常朗的眉毛皱了起来。
阿松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她是二年级的陈曦芙!”
陈曦芙?那个让老师和所有人都感到头痛的问题女生?那个花名在外的美艳女孩?听说她一向无法无天,大胆狂妄,傲慢无礼偏偏又美得有些过分!男友如走马灯般地换,因此和很多女生结下怨,也让很多分了手的男生恼羞成怒。
所以他们才在这里幸灾乐祸地看她出丑吗?
常朗甩开他们,冲进去一把按住她的手,阻止她再继续伤害自己:“别挖了,你流血了!”
陈曦芙泪流满面,跪在地上挣开常朗的手。她哭着喊:“我要我的含羞草……”又狠狠地扒着土,血都流出来染在地上了。
她已经有些疯狂了!
常朗这回不再避嫌,强行把她的手腕抓住,送到她眼前,让她正视自己的伤口,大吼着说:“你这样伤害自己也没有用!”他十分后悔刚才没有阻止“她”拿走含羞草,那样陈曦芙至少就不会受伤。
她疯狂地拳打脚踢,试图再次挣开他的钳制。可是她的力气已经是强弩之末,一会儿就不住地喘气,无力地瘫倒了。
常朗一放开她,她就掩面大哭了起来,哭声悲恸动人,令人肝肠寸断。他默默守在一边,怕她又做出傻事。
陈曦芙整个人扑到了地上,拳头握着死紧,哭得死去活来:“那是佑豪……留给我的……惟一一样东西啊……”
这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啊!她珍藏着他送的含羞草,细心为它浇水施肥限光,它却始终长不好,总是叶单茎弱。
她一方面在无人的时候对着它黯然垂泪,一方面更加让自己沉溺在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生活中,拼命地显示着自己的美丽和青春。虽然一大票自己的、别人的男友团团绕着她,向她献殷勤,任她支使任她劳役,高兴时疯狂一下,不高兴就一脚踹走,让她俨然就像个女王。可是她一直都不快乐,她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她甚至已经不奢求他的回头,她只是虔诚地希望这株寄托了她所有梦想和初恋痛苦的含羞草,可以健健康康地生长。现在,就连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粉碎了。
陈曦芙已经哭得声嘶力竭。小小的身子弯曲蜷伏在地下,可怜地抽泣着,卷发乱七八糟地披散着,发上已经沾满泥土。
顿时,常朗突然明白了许多事,这一瞬间他对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的理解可能比任何人都多。
李佑豪,已经毕业的C大学生,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富家公子,一直和很多女生纠缠不清。在中学的时候就是有名的浪荡子,偏偏又巧舌如簧,欺骗了很多纯洁少女的心。
常朗突然同情起她来。他明白了她为什么要游戏人间,她为什么会浓妆艳抹,她为什么要玩世不恭,又为什么视那些男孩如草芥……
在她美丽的外貌下,在她艳光四射的旁若无人下,在她大胆又狂妄的举动下,有的只是一个苍白、消瘦、受伤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小片阴影遮了过来。常朗转头一看,瘦削的身材,冰冷的眼神,正注视着陈曦芙,不知站了多久了。是她!她又回来了!手上抱着那株濒死的含羞草,它居然好好地栽在一个精致的、新的瓦盆里!
原来她和他一样,并没有漠不关心地走开,而是去买了花盆!
不发一语地,耿信涤蹲下去,慢慢地把含羞草放在陈曦芙的身边,悄然而去。
陈曦芙的哭声终于渐渐小了。她牙齿还是咬得死紧,但是情绪较刚才稳定了一些,神智也恢复了。剧烈的哭泣让她耗尽了体力,她无力地瘫软在地上。
常朗扶她坐起来,她就顺从地靠在了他身上,抽抽咽咽地。
他看着她低垂的小脸,上面红白黑什么颜色都有,妩媚迷人的眼眸里是一片茫茫然。轻轻拿袖子拭掉她脸上的泥,他深深地看着她:“忘掉他吧。不要活在他的阴影里!”
他把自己买的那盆和原来那株一齐摆在她面前。
非常明显的差异,一株翠绿娇女敕,鲜艳可人;一株却叶黄茎枯,凋零可怜。
陈曦芙无意识地喃喃重复:“……活在他的……阴影里……”眼睛失神地飘忽不定,辗转在两个花盆间。
为什么她没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为什么她只是盯着它一动不动?她应该扑上去把它死命抱在怀里亲吻它,发誓再也不会把它单独留在外面。
常朗的话如一道闪电,打开了她长久以来被痴情蒙敝、混沌的心;如当头棒喝,将她打得醒了过来。
他的阴影?她慢慢咀嚼着,感到自己又能思考了。
是的,在李佑豪玩弄了她的感情之后,他的阴影竟然阴魂不散地纠缠了她这么长时间!而她竟然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公子,浪费了这么多的时间?
陈曦芙慢慢抬起头来,心中渐渐明朗了起来。她诚心诚意地说:“谢谢你。”
常朗也咧开嘴笑了起来,如释重负。他已经听出了她声音虽然干哑,但是却轻松和果断了许多。
今天或许是个开始新生活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