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大地,陆浔封放慢马蹄,看着熟悉的村子,嘴角微微勾起。
他是个孝顺儿子,他一直想成为母亲的荣耀,如今功成名就,他愿意将所有的成就与母亲分享。
深吸气,村里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五年过去没什么太大的改变,李叔家的黒狗还是喜欢窝在王家的大门口,张大婶还是老在院子里晒鱼干,风一吹,连空气都带着腥臭味儿,不知道大娘会不会又咧咧骂上,想着想着,眉毛微弯。
弟弟在家书中报喜,说他考上秀才、娘身体痊癒,而对姚知书的描述仍然带着责备与恶意,弟弟说:“娘坚持哥哥回家后要立刻与姚知书和离。”
说,他与姚知书尚未圆房,欠债可以还钱,而陆家并不欠她情分,所以不休弃,只和离,已是对姚知书最大的宽容。
话说得理直气壮,但母亲弟弟可以忽略,他却不能视而不见。
他很清楚,若没有姚知书的嫁妆,母亲无法延医买药、身体不会顺利康复,而弟弟恐怕早就无法念书,这就是恩、是情,是无法用银子一笔抹灭的部分。
他懂得知恩图报,因此弟弟、母亲再讨厌姚知书,他也不做忘恩负义之人。
何况那一年、那一眼……眼底浮上一抹温柔,笑在他平板的脸庞渐渐扩大。
姚知书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他喜欢她的眼睛、喜欢她的傲气,也喜欢她因为不满所以挑衅。
那年她才十岁啊,十岁的女娃儿,不惧比自己高上两颗头的大男人,小小的、白白的手指头用力戳上他的胸口,用最笃定的口吻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丈夫!”
他很想笑,不管她的口气再笃定,她都已经是他的媳妇了啊……童养媳。
他不清楚姚家为何会挑上自己,为什么女儿年纪那么轻,非要将她嫁出门去,但陆浔封觉得自己很幸运。
她的美丽会让所有男人怦然心动,而她的固执让他时时想起。
不知道经过五年,她的固执有没有被岁月硬生生磨去?不知道十五岁的她会出落成什么模样?
心跳加快,他在家门前下马,将马拴在篱笆上,他没有敲门,手一撑一跳,翻进屋里。
知书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每想到什么就提笔记下,偶尔皱眉、偶尔用笔头敲敲脑袋瓜,昏黄的烛光照在她的脸上,带出甜美温柔。
她比记忆中更美丽,一双灿亮的眼睛看起来很聪明,而专注的模样……说不清地,深深吸引他的心。
这是他的妻子,而这句话莫名地让他有了无比的骄傲。
大步一跨,他走进屋子,知书听见声音抬眉,对上他的眼睛。
她先是一惊,紧接着联想到张猎户,额头的伤口突突地抽痛起来,她下意识抓起笔指着他,步步往后退。
陆浔封一笑,她以为手上的是是刀吗?
“你是谁?我警告你,你不要再靠近哦!”
她不敢太大声,因为湘儿一沾枕就是七级地震也晃不醒她,倘若喊来的是陆家母子,他们非但不会帮忙,还会落井下石,直接把罪名扣在她的头顶上,也许再抓个硬碗往她的右额上也砸出个血洞。
如果她是穿越在奇幻小说中,或许左右两个血洞会迅速冒出两只角,好好的一个铁扇公主立刻变成牛魔王。
陆浔封哪会听她的话,再往前两步,他把她逼到墙边。
知书用力吞下口水,一双眼睛睁得比谁都大,只是眼珠子骨碌碌转着,试着在小小的房找到其他武器。
“不记得我了吗?”他轻声问。
她应该记得他吗?所以他是姚知书的青梅竹马?所以当年没嫁成,如今新人未归旧人至,他是来带她月兑离苦海的?
“不记得。”她实话实说,眼看两人的距离不到五十公分,她急道:“停!不要乱动。”
这次他果真停下,她瞪着他,背慢慢移动,从墙挪到柜子上、挪到床边,他没有阻止,她的手伸到枕头底下模索,下一刻她抓起匕首指向他。
匕首?他皱起眉头,这会儿才发现她额头上未癒合的血洞。
应该包扎起来的,但她怀疑赤脚大夫的药会污染伤口,因此选择让它自动癒合,至于会不会留下疤?能不留吗?这里又没有整型医院,也没有零八零除疤软膏,再伤心也改变不了现状,幸好铜镜效果不好,不会天天看着、时时揪心。
“为什么在枕头底下藏匕首?谁让你感到危险?”
很难理解吗?不就是对付坏人,像他这种的!
不过在他出现之前,她想对付的人是陆老夫人,她严重怀疑陆老夫人有被害妄想症加躁郁症,因此藏着刀子预防下一波危险。
他越走越近,近到……她闭起眼睛、鼓起勇气,抓起匕首往他胸口一刺。
但是,手被抓住了,下一刻匕首被夺,他的目光教人害怕。
所以躲不掉了吗?她害怕得紧,但骄傲不允许自己示弱,她死命瞪他,并且开始考虑枕头棉被的杀伤力有多强。“不要再过来,如果、如果再靠近……”
一样啊……隐在大胡子底下的嘴扬起,她还是一样勇敢,一样美得让他怦然心动。“如果我再靠近,你打算怎么样?”
他在她耳边说话,暖暖气体喷上她的耳窝,带动一阵心悸,她脸红了……
“我警告你,我有武功,如果你再靠近,我会、我会……让你不死即残……”
不死即残?哈哈!对不起,他真的很想笑,在这么“危急”的情况下,他的笑有伤人尊严之虞,但她的威胁真的很可爱。
不玩了,他退开两步,说道:“娘子,你家相公回来了,去帮我烧点热水。”
相公?他是……陆浔封,京城三杰的男主出现?
迷糊片刻后,她猛地抬头,对上他的眼睛,努力在“姚知书”的记忆中捜寻陆浔封的身影。
原主记忆中的陆浔封没有这么高、这么壮啊,当年离家时,他的身子还称得上单薄,不过……那双浓眉深目,和记忆中的他慢慢叠合起。
“不早了,轻点儿声,别吵到娘和浔嘉,快去吧。”他又催促她一声。
知书点点头,傻乎乎地走到灶间烧水。
陆浔封寻来铜镜,拿她的匕首刮掉满脸胡子。
留大胡子是秦宁的建议,说长得太美,无法教敌人胆颤心惊,虽然秦璋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但什么叫死党?就是“你做什么我也得做”的关系,于是三人同时蓄起大胡子。
不久她提热水进屋,倒进屏风后头的大浴桶中,浴捅是姚知书嫁进来后添费的,倒完水后,—起空木桶折返厨房。
罢清醒时,看湘儿煮饭、洒扫、伺候自己,她有虐待童工的罪恶感,于是跟着学习烧水做饭、打扫里外,她本质就是个农家女,学这种事没有太大困难。
看她来回倒水添水,陆浔封眼底出现几分微涩,弟弟总在信里说,姚知书千金小姐的习性半分没改,甚至变本加厉,让人烦不胜烦。
但哪里没变?连烧水提水这种粗活都做了,一个千金小姐活成乡下妇人,无人怜惜还批判连连……男人无用,女人就得能干,是自己无用,才教她受尽委屈。
抱歉的感觉更甚,他大步走进厨房,接手她的事儿。
捧着小脸,耳里听着屏风后的水声,心跳得急促,从陆浔封进去沐浴后,知书就满脑子想着要怎么开口提和离。
她不想撕破脸,她明白男人自尊不能轻易践踏,所以该如何委婉道出所求?她想得很认真,连陆浔封走出来都一无所觉,于是他又看见她专注的神情,眉心微蹙,被什么事困扰了似的。
“在想什么?”
陆浔封走近,淡淡的官角香飘进鼻息,知书猛然回神,一抬眼,天……这位小扮哥长得真的好帅气,浓眉大眼,深邃的五官有几分混血儿的味道,硬要归类,可以把他归到金城武那个区块。
他灼热的眼神带着侵略意味,让人的心脏不自觉地加重了节奏,不知道在白天阳光下的他会是什么模样,但在跳跃的烛光里,他带着炫惑人的魅力。
她并非视觉型动物,对于美男的需求远比不上务实男,她看人真的真的不看脸(咽口水)。
可是他靠近……心脏速率乱得一塌糊涂,是二尖瓣月兑垂?她呼吸喘得厉害,是肺叶发炎?她的血液集体往头顶冲,她的血压不正常狂飙,她的脑袋一片混沌,原主罹患代谢症候群?
“对不起,这些年你辛苦了。”
他的声音低哑醇厚,他的眼神专注撩人,他的唇……软得像她檀长的龙须糖,又绵又软,甜得让人想吞下肚。
怎么了?是脑内啡大量分泌,是催产素不正常运作?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机能在做什么重大变革,她只知道……好饿……
看她傻成这副模样还能这么美丽、这么动人心魄,怎能怨他为她迷醉?
所以他故意提早回来,故意把夫妻关系落实,他想,只要做到这一步,娘对知书再不满,也不会逼迫他们和离。
只是……她还会不会像五年前那样,用小小的指头戳上他的胸口,满脸倨傲地对他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的丈夫!”
应该……不会吧,看她没喝酒却一脸的微醺,他的小妻子长大懂事了。
知书最讨厌心口不一的人,但她心口不一了,她说:“你不要碰我。”身体却向前倾三十度角,靠近他两寸。
他决定接收她的肢体邀请,忽略她的言语拒绝,他伸出手贴上她的脸。
粗粗的掌心在她细细的脸颊上磨蹭,磨出她一阵阵……慾求不满。
死定了,她喘不过气,不是因为鼻塞,但必须张开小嘴用力吐气,然后他想也不想,把她柔女敕的嘴唇含进嘴里。
轰!血清素也好、荷尔蒙也罢,不管是什么东西泛滥了,都已经迅速地把她的理智给淹没,他打横抱起她,走向床边,他的吻带着侵略,不断攻城掠地。
在战场上,他是个成功的大将军,在床上他也不输人,没错,他这个人有强烈的好胜心。
于是她被他吻出兽性,她不服输地圈上他的脖子,不服输地回吻他的唇。
他哪是能够被挑衅的角色,于是更加激烈的反攻出现,一波接着一波……
她的衣服不见了,他们果裎相对了,他在她身上烙下无数印子,勾起她的情慾,他强行进入她的身体,在疼痛初初占据时,他立马改变战术,用温柔逼回她的眼泪。
这种事对她而言很陌生,不管是前世今生,她都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两分迷茫、三分恍惚,她气喘吁吁地看着完事的男人,一看又入迷了。
她其实不太认同一见钟情,如果一夜代表的是生理上的纡解,那么一见钟情应该界定为心理上的发泄。只是妤解、发泄,只是生物本能的某个活动,不必太认真看待的,但是她认真了……
因为心理加上身理的双重认证?因为憋在身体里面的“瘀塞”获得疏解?因为心口突然涌上的东西得不到正解……所以她认真了?
她试着用混沌脑袋寻找答案,很可惜,许是混沌得太厉害,因此当视觉接上他的脸,心……再度沦陷。
不知道钦,他明明是个大将军,她偏偏觉得他好可怜,他明明是个高冷酷哥,她偏偏认为他是得不到母爱的小男孩。
泛滥成灾的母爱让她很想立刻下床,为他做个松软香甜的大蛋糕,迅速将他心里的苦涩给通通排除掉,让她很想把脑袋里面那个跟“京城三姝”有关的大计划丢掉,专心玩起宅斗,让她与这个自己想要认真的男人来个一生一世、天荒地老、永垂不朽。
轻易改变主意并非好事,她很清楚,只是……手指轻轻抚上他的疤痕,莫名地疼痛袭上,分明伤在他胸口,怎地疼在她胸口?
迸代医学不精进,没有美容胶和整型医院,由着伤疤一条条爬满他全身,狰狞的、扭曲地爬着,真是可惜了他的人鱼线和六块肌,现在他只能当脸部潘安,当不了大卫雕像。
他一把握住轻触自己旧疤的小手。
她抬眉迎上他迫人的视线,不禁皱眉,忍不住发问:“很痛,对吗?”
四个字,耳朵不好的一下子就闪过去了,可是他的耳朵很好,他听到了,他……不痛,是酸,他的心脏酸涩得很厉害。
从来没人问他痛吗?好像他的人生本该承受无数疼痛,让他以为苦才是人生正确的组成因素,他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是一条每个人都该经历的道路,从小到大、每天每刻他都是这样相信的。
他没想过向谁撒娇,他甚至认定这是宿命,所以他习惯吞苦咽痛,习惯用刻板的表情掩饰疼痛。
可是……她在乎了,在乎他痛不痛?
他不说话,只是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怀里的妻子,他把气氛给弄僵了,但她喜欢圆融、不爱僵化,所以她来说话。
“军队里没有好军医对不?你的伤没有好好养对不?你怎么这么傻,打仗时别一个劲儿往前冲啊,能躲就躲、能闪就闪,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闪躲立不了大功。”
“立功做什么,会比命重要吗?没了命什么都是假的。”
“不想我替你争个诰命?不想要荣华加身?”
“我要诰命做什么?是能让别人羡慕还是让人尊重?如果是羡慕,不必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是尊重,我宁可别人尊重的是我的品德而不是名头。
“至于荣华富贵,你不在时,碍于名声,我什么都不能做,可你回来了,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你信不信我能亲自把荣华富贵给挣到手?”
她这样自信、这样笃定,这样的……让他心动……
激动在心头翻涌,不爱笑的他控制不住地拉出一个大笑容。
粗粗的掌心抚上她的脸,她不要呢,不要他当人上人、不要他利禄加身,她说没了命什么都是假的,她在乎他的性命甚于他给的光荣。
“除了砍人,我什么都不会,你希望我吃软饭?”
当她是傻子啊,又不是没读过《京城三杰》,那么有野心的男人,日后还要把秦璋捧成皇帝的呢。
“如果你不嫌弃软饭口感不好,我供得起,你好好活着,慢慢吃……”
霸气的话没说完,他一抱住她,翻身覆上。
这个晚上,一次两次无数次的对战,他越战越勇,而她节节落败,却不能不硬着头皮上战场。
当兵两三年母猪赛貂蝉,可他身下的女子比貂蝉更貂蝉啊,怎能怪他想要直捣核心、全面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