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饲养守则 第一章 不食人间五谷(2)
作者:楼雨晴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有些家长会揍小孩了。

面对听不懂人话的熊孩子,真的除了揍,没有别的办法。

可是他大概也打不赢她。管教失败的顾庸之悲伤地想。

大概是他脸上的挫败太明显,苏绣把撇开的脸转回来,看着眼前的五谷粥沉默几秒,才拿起汤匙,一脸不情愿地开始进食。

你的表情像是我逼着你吃大便。

厨神魂觉醒的男人,自信心严重遭受打击。

同样的画风重演了几次,有天他出门时遇到房东孙旖旎,打招呼聊了几句,对方忽然告诉他:“对了,你家的宠物不必食用人间五谷,正确来说,什么都不吃也不会怎样。”

大概是苏绣向邻居抱怨了,说她家的坏饲主,一直一直逼她吃难吃的东西吧。顾庸之用膝盖都猜得出来。

“不食五谷?但是她吃甜点。”甜点不也是人间五谷吗?

“喔,那是一种执念吧,或许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和甜的东西有关,而那记忆很美好,所以被连结了起来,吃甜点可以让她感受到那种美好。”

所以,她吃东西不是为了维持生理机能,只不过是吃甜点时,让她有愉悦感而已。

好吧,甜食能促进脑内多巴胺的分泌,所以吃甜食确实能使人心情愉悦。他理性且科学地说服了自己。

“是说……我养的到底是什么宠物啊?”除了神和鬼,他没听说过有什么动物是不用吃东西就能活的。

“你不知道?”孙旖旎挑了挑眉。

“不知道。”因为不觉得那有什么差别,现在会想问,也只是认为自己对自家宠物的了解不足,需要科普一下,增加饲养知识。“请赐教?”

孙旖旎似笑非笑地瞥他,那表情看起来有点坏。“吉祥物。”

呿,有说不等于没说。

不过这次的闲聊,也让他有点小收获,他后来没再逼苏绣吃饭,放弃纠结饮食均衡这件事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立下家规,一餐只能选一种甜食吃,一次只能吃一份。

会有这条规定,也没别的原因,就是一文钱逼死一名英雄汉而已。

他穷,他很穷,他非常穷。

然后他家那个原本一份三十元糖糕就能打发的宠物,自从打开了舌尖味蕾之甜点的奇幻之旅后,挑的食物愈来愈高档精致、价钱也愈来愈昂贵,他的荷包一天一天在消瘦。

毕竟他目前的身分是失业人士,眼下的存款虽然勉强能撑一阵子,但还是要开源节流,他毫不怀疑哪天若连泡面都买不起时,他家宠物会现实地弃他而去。

他已经看透这残酷的人生了。

苏绣刚开始还有一点看他的脸色,但现在是完全踩熟地盘,知道他就是个软柿子,直接伸手一指:“我要吃那个。”

奴才就得认命地乖乖给她买回来。

现在经过巷子前的那条街,他都得快步走过,万一稍稍慢了点,又让她瞄到西点坊有新货上架,她就黏住脚跟不肯走了。

他怀疑若不买给她,她可能会贴在冷藏柜前,跟那块新蛋糕深情凝望到地老天荒,那太丢脸了。

说到钱,不得不连带再讲一下房租这件事。

在他问起缴房租的相关事宜时,她说:“不用缴。”

“为什么不用缴?”孙旖旎看起来可不像那种会收容流浪动物的善心人士。

“是她自己叫我过来住,帮她安家镇宅,我在这里,脏东西不敢来。”

他想起孙旖旎那句意味深远的“吉祥物”。

“安家镇宅……怎么听起来,有点像门前的石狮子?”

“那你听过石狮子占了地,要缴房租给屋主吗?”

“……”好像是这个道理。

于是,他就很心安理得地假装忘记,无耻地当作没有房租这件事,省下这笔开销给他们当伙食费。

一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绮情街44巷原是聚阴之地,是这一带人尽皆知、出了名的鬼巷,原先住在这里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54号甚至还是上过社会新闻灭门血案的凶宅……

这些八字不够重、镇不住煞的前屋主们,一个个的搬走了,接着孙旖旎一间一间将它们买了下来,再然后,就是他现在看到的这样,新居民一一入住,每一个看起来都很奇怪,但也每一个都不是坏人。

他们只是想安安稳稳过日子,只不过刚好有些异于常人的特殊之处而已,就像他——一个八字硬的七绝命,煞气重得飞天遁地,带赛自己也带赛别人。

这样的地方,适合他们居住。

然而这样的地方,同样也容易招来一些不好的东西。

所以孙旖旎请来苏绣。

也因为苏绣在这里,那些带凶带煞的阴诡邪物、妖魔鬼怪,全都不敢靠近,虽然偶尔也会有几只迷路的鬼魂晃进来,祂们很无害,就权当开放观光了。

不过最初的顾庸之并不知道,只知道她很不喜欢睡觉,从搬来这里至今,他从来没有一晚看她安安分分躺在床上睡觉过。

她最常做的,就是窝在院前那棵古朴的大树上,那棵树很高,比绮情街的屋子还要高,她总是坐在最高的枝桠上,晃荡着双腿,黑色的裙摆与夜色融为一体,飘飘然随风轻曳。

那一刻的她,看起来既空灵,又缥缈,带着高不可攀的傲然,让他不禁联想到某些只存在于神话之中、古老而神秘的上古神灵……

神灵?他想起今天晚上,因为没吃到芋泥女乃冻卷而嘟着嘴生闷气,不想跟他讲话的傲娇小女孩,脑海中的奇幻想像,立刻如泡沫般啵啵啵——尽数破灭。

反正睡不着,他站在二楼阳台,双肘搁在半墙上,很有聊天的兴致,仰头问:“半夜不睡觉,坐那里干么?”

苏绣闻声,侧首睨他。“吹风。”

“那么高,不怕跌啊?”

“不怕。”

他猜,她应该是某种飞禽类,只有鸟,才喜欢栖高枝。

“你可以飞很高?”

她点头。“嗯,很高、很高。”伸手指向天际。“到那里。”

九重天之巅。

她飞过最高的地方,别人飞不到。

“我喜欢高,可以吹风,可以看见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就算身处绮情街,也是这方圆十里最高的地方。

“那一天,你就是坐在那里,看见我的?”看见他,狼狈又凄惨地倒在暗巷。

她点头。“嗯。”

是什么吸引她前往?他觉得自己当时的状况,可能连狗经过,都懒得嗅一嗅鼻子。

话到了嘴边,又觉得答案好像不是那么重要,同情心也好、好奇心也好、捡屍癖也好、甚至单纯的乱枪打鸟也好,反正结论就是她来了。

他很高兴她来了。

“谢谢你选了我。但就算如此,我还是要说——你晚上偷吃了一块起司蛋糕,别以为我不知道。下不为例!”

苏绣立刻假装没听到,转头望向远方。

彼庸之扬唇,无奈地浅笑,无声低喃:傻鸟。

就算知道有人会忍不住偷吃,还是会有个傻饲主默默在冰箱里储备粮食让人吃。

说好一餐只能吃一块就是一块,至于偷吃的——嗯,反正他严正声明过自己的原则了。

伸出的指掌,微微抚过老树蔓至阳台边缘的枝叶,动物百科里没有,总有植物百科,脑子是个好东西,他很庆幸他有。

不过,这些枝微末节的,一点都不重要,对他们的生活毫无影响,他依然要每天翻看银行存摺发愁、依然得庸庸碌碌为五斗米折腰。

现实到不能再现实的人生。

他深吸一口气,迎着晚风,闭上眼。

整个城市彷佛睡着了,安静得可以听见夜半情人私语间的呢喃情话。

夜凉如水,万籁俱寂,傻人傻鸟,相互为伴,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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