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邵云开回到家,女主人斜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棂洒了进来,刚好斜照在那块空置的地方,看来她是有歪过角度的,还会随着日照改变睡卧姿态。
他不觉勾起唇角,就这样傻站在那儿,凝视她的睡容许久。无论再过多少年,这永远是他人生最美的一帧风景。
这房子其实不是条件最好的,屋龄老、保值性不佳,还有轻微的西晒问题,但无论他走得多远,心总是绑在这儿,离不开。
这里,有太多太多属干他俩的美好回忆,人生的选择,大多时候都不是选最好的,而是最想要的。
对他而言,她是。
对她而言,他或许不是,但他已经成全过她一次,既然她找不到最想要的,那他至少可以努力成为最适合她的。
放缓脚步,重新回到她身边,轻轻地,不惊扰她,在她身前席地而坐,打开他带回来的宠物笼子,掌上托起里头的小东西,搁住她胸前,安抚地来回轻挲。
“嘘,乖乖的,不要吵醒她。”
余善舞还是被蹭醒了,眉目一动,看向在胸前钻动毛绒绒的小东西,一时没意会过来、
“这是?”
“要不要养?”他问。
“可以吗?”她眼神一亮,连忙坐起身,将小家伙捧了满掌,直呼:“好可爱、好可爱”
“云开,它在跟我撒娇耶。”小脑袋顶蹭她掌心的萌举,把她逗笑了,爱不释手地直模。
“哪来的?”
“路上经过看到,就买回来了。”他淡淡地说,没让她知道,他找这只小可爱找了多久,从知道余妃被前主人讨回去后就一直在找,只要看到宠物店就进去,找了很久才找到这只和余妃同品种,毛色相似的小小西施兔,来填补她内心的空缺。
他忘不掉她那时的语气和神情,惆怅又失落,她说那不是她的,她留不住。
他走了,余妃也离开她,她被遗留下来,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每每想到这里,心总是泛疼,想要为她做点什么。
“它多大了?”好小一只喔。
“六个月。”之前没有人养过。“它是你的,你可以养它,叫它余妃,它会视你为唯一的主人,信任你、依赖你,没人抢得走。”
明亮笑意才扬起,又迟疑了一下。“可是——你会过敏耶。”
“不会了,现在不会了。”他后来试过各种方法,食补、芳疗、药浴、针炙……也不晓得是哪道偏方奏效,总之现在体质有稍微改善,至少不会再接触到毛小孩就喷嚏打不停。
她看起来好开心,直拿脸去蹭小兔子,蹭到一半,很小人地抬眼瞄他。“说好不讨回去的喔!”
“我有这么没品吗?”人格被贬低至此,忍不住白眼她。
“大家先小人后君子嘛。”再被讨回一次,她一定会心碎,这辈子再也不敢养宠物。
“那你尽避放心,给你的就是给你了,分手我也不会讨回来。”心都不讨了,讨一只兔子做什么?
“这种保证听起来并没有比较开心……”她低哝。“分手”二字听着,比“讨回来”更刺耳。
不过算了,这无损她的好心情。
她带笑拍拍身旁的位置,他起身坐到她指定的地方,她随后窝了过来,蜷卧在他臂弯,闲适慵懒地逗兔,有一搭没一搭闲聊。
“我有预感,它现在虽然小小一只,但以后一定还是会被你养成巨兔。”他就是有那个本事,让所有生物在他手中,被养得圆滚滚、肥滋滋,
“是吗?”长指撩痒着她披泄住满掌的青丝,漫应了声,听不出半分检讨意味。
“你知道跟你交往那一年,我胖了多少吗?”
“不知道。”
“三点七。”追加补充:“单位是公斤,公、斤!不是台斤。”
他失笑。“我知道是公斤。”又不是猪肉,算什么台斤。
“你都没听到吗?那时我哥每次看到我,第一句话都是——『你又肥了』!”可是分手之后,哥每次看到她,变成叹气,回她是不是又瘦了?
“会吗?”指掌揉揉她不复丰润的颊。“我觉得还可以再养点肉。”
他喜欢她以前双颊红润水女敕的模样,笑起来很甜,颊畔漾着浅浅的小梨涡,让人看着,也神清气爽,心情大好。
她挪了挪身躯,往他怀里钻,碎语般的模糊音浪自他胸口传岀。“那你就不要随随便便弃养啊……”
掌心一滞,复又轻缓拍抚,低低应了声:“嗯。”
虽说是她要养兔,但大部分时间,余妃——嗯,对,它依然叫余妃——都是邵云开在顾,喂食、梳毛、陪伴、照看……而她就是那种只负责陪小孩玩的不象话妈妈类型。
他们一同整治了一个和以前差不多的宠物房,把冷宫搬到这儿来。
假日清晨,从床上醒来,男主人还在睡,她轻手轻脚离开房间,梳洗完,将长发盘在脑后,先到厨房为自己冲了杯咖啡,也为他打了果汁,做好早餐再到书房找本书,预备用来打发今天的假日时光。
视线扫过排架,定在其中一本。
她记得这血红色的书封,印象太深刻了,想忘记也难——是他谎称有约、放鸟她的那天,看了整晚都看不完的那本书。
从书封推测,是一本恐怖推理小说,但氛围应该营造得很失败,他整晚闪神,根本没有融入过剧情。
她顺手翻了一下,不经意扫到书末蝴蝶页上的字痕。有些人看书时,会在书页前后注记当时的阅读心情,她哥也会。
意迟迟无语凭阑
情切切欲说还休
在一本刺激的恐怖推理小说上,写这种文艺爱情对白,你有考虑过作者的感受吗?
她有些想笑,又莫名想哭。
原来这就是他当时的心情,是他数度搁了书,怔忡失神望着窗外夜色,真正的心情。将书摆回书架,她步履轻巧地回到房内,就着床畔席地而坐,以臂为枕趴靠在床边,无声无息、目不转睛地瞧着他宁逸睡容,数着他一起一落的呼吸频率。
留意到男人呼吸频率的改变,清醒前一刻,先是探向身旁的位置扑了个空后醒来,偏首对上她专注凝视。
“早安。”她给了他一记甜甜微笑。
“早。”他牵动嘴角,本能地起上扬弧线,一醒来便有好心情。
“我有没有说过,你长得很好看。”扬起纤指,轻轻描绘他的眉、他的眼、他每一寸五官容韵。
“……没有。”初醒的嗓,微哑,不知是因为她绵绵温存的眼神凝视,还是无尽多情的举动,心房一阵紧窒。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这辈子最美好的两件事,一是我二哥,另一个,就是生命中出现了你。”
“还有吗?”
“有,我说了很多,但是你都没听到。”
“什么时候?”
“我不要告诉你!”谁教他要走!谁教他不理她!她说了那么多,一边哭一边说,他还是走了,活该没听到。
如果玫瑰是爱情,那女人的小任性,就是被爱情娇养出来的、小小的刺,会让男人疼一下,但不会致命,只会让对方更专注地捧好它,不再将目光移开,轻忽大意。
“好,那就别说了。”他探手压下她,给了她一个早安吻。
不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他会用长长的一生,来听她究竟想对他说些什么。
云开说,晚上要回家陪她吃晚饭。
于是,她心情很好地买了水煎包和贡丸汤回去等他。
他看到,大概心里又会OS:又吃些有的没的!但也只会扫一眼桌上的食物,再睨她一眼,永远不会让OS说出口。
她其实看得懂别人的眼色,只是赖皮装傻,反正现在半夜肚子饿,有人会帮她买消夜了,不怕。
她哼着歌,把食物装盘端出来,看到客厅桌上的传真机启动,于是顺便帮他收传真,顺势瞄了眼。
嘴角笑意僵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