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好逑 第四章
作者:乐心

程思婕正式谈恋爱了。

当然,她又不是当红偶像,不用开记者会公开这件事;不过,在精英会里,大家还是奔相走告,俨然本季最新最热门的八卦题材。

传言五花八门,精采绝伦。程思婕的新任男友身分,从开面店的、夜市摆地摊的、黑道兄弟、牛郎……应有尽有,流言掺杂着笑声,在水晶灯下的空气中回荡。

但不管怎么荡,都荡不到程思婕本人耳中。因为,她已经跟水晶灯、精英会等等都月兑节很久了。最近她的生活重心,在别的地方。

比如说,钻研厨艺。或者说,观摩厨艺。

她几乎每天下班就往北投郎家跑,带着细心采买的材料,说是来讨教,但其实私心是要两人共享美食佳肴。

今天精心挑选的牛排肉,又高级又新鲜,所费不赀;但想到可以和他一起共享,程思婕就狠下心付钱了。

没想到买来之后,居然没有得到认同。

“为什么不要?”此刻,程思婕一脸失望地站在小厨房中央,质疑着。

“我不会煎牛排。”郎敬予一口拒绝。

“怎么可能?煎牛排不难啊。”程思婕还是不死心。“你芋头排骨、各种面食……我吃过的,都煮得那么好。”

郎敬予板着脸。“芋头排骨的配方跟作法是我妹夫家传的,我只是照着做。煮面,小学生都会。我不见得一定会煎牛排。”

“可是你不会想换换口味吗?”她以为厨艺这件事是一通百通,没想到还分门别类的。“试试看嘛,真的不难,我保证!以前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我们常常自己买牛排肉回来煎呢。”

郎敬予紧闭着嘴,脸色更不友善了。他径自转身去开冰箱,寻觅自己想煮的食材,把程思婕晾在一旁。

随着两人的熟稔程度加深,程思婕近来已经不会被这种脸色吓到了。她尾随过去,伸出手指,戳了戳那坚硬的冷背。“那不然我煎给你吃,好不好?”

“不好。”还是拒绝。他回头冷冷横她一眼。“上次是谁自告奋勇要炒饭,结果饭都还没下锅,就烫到手的?”

“我啦,就是我。”她笑得很心虚,乖乖承认。

其实只是稍微被喷到一点点油,根本连红肿都没有,算不上烫伤的;但郎敬予立刻下令不准她碰厨具,甚至把她赶出厨房,好几天之后才解禁。

如今她才开口,就被狠狠驳回了。本来确实让人有点不解加扫兴,但在发现他冷淡表象下的温柔之际,程思婕的不悦早就烟消云散。

“我会小心,让我试试看好不好?”她的嗓音软了。绕到他身边,撒娇地拉着他的手。“我不是第一次煎牛排,不会有问题的。”

“妳出去。”郎敬予还是坚持。不过,他放下了刚拿出来的菜,犹豫片刻,伸手去拿流理台上被冷落很久的牛肉。“要吃几分熟?”

“啊?你要煎吗?”她好惊喜,笑得更甜了。“我来帮忙!”

结果是越帮越忙。厨房已经很小,转身都有困难,她又在旁边递锅铲递叉子、翻箱倒柜找盐找胡椒的瞎忙,好几次都撞上正在大展身手的郎敬予,锅子又烫,实在有点惊险。

“不要动那些!我来就好!”郎敬予最后终于忍无可忍,挥汗煎着牛排,一面怒斥:“妳出去外面等!不要在这里烦我!”

滋滋声响中,香气已经开始冒出来,程思婕却被凶得脸上微微变色,笑容僵住。

郎敬予侧目,瞥见那双闪烁着委屈的明眸,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长腿一跨,靠了过去,在小姐的粉脸上很快亲了一下,低声说:“去外面坐,乖。”

“你……”每次都用这招,太贼了,偏偏每次都管用。

“妳脸上擦了什么?太香。”偷香得手还要嫌弃,郎敬予皱着眉说,好像刚被逼着吃了一口粉似的。

程思婕吓一大跳,立刻摀住脸。她的妆已经越来越淡了,还是被抱怨?!当下立刻转身奔出厨房。“我去洗脸。”

待她把脸洗得干干净净、一点粉饰都没有之后,走出浴室,已经满室都是牛排的诱人香气了。

“有点焦掉。”郎敬予端着牛排上桌,不太满意。照他的标准,没有煎出高级餐厅的水准就是失败。这人不知到底要把自己逼到什么程度才甘愿。

“看起来好好吃,你真的好厉害。”程思婕的崇拜可是货真价实,开心得在他身边绕来绕去。“我就说你一定会嘛,比我们以前煎的还漂亮。”

“『你们以前』?你们是谁?妳跟谁?”忍了大半天,还是忍不住。他的问句虽然轻描淡写,却有着难以忽略的不悦酸意。

是了,这就是让他心情不爽的关键。以前,和她一起共享牛排的,另有其人。

程思婕愣了愣,随即,嫣然一笑。“不重要的人,一点都不重要。”

闹了大半天,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享受了。环境虽然简单朴素,没有水晶灯或烛光,餐桌上更没有闪亮银器或高级骨磁杯盘,但,这一餐,却比所有吃过的名贵餐厅、昂贵餐点都棒。

牛排果然如郎敬予所说,外表有点焦黑,吃起来应该苦苦的;但是一刀切下去,那漂亮的色泽、柔软的质感,被封在里面的鲜美肉汁、迷人的香气……简直让人口水都要喷出来了。

切下一小块,程思婕迫不及待送入口中。还来不及细细咀嚼品味,舌头就是一阵热烫。

好、好烫!

她反射性地噗一下把肉吐出来,烫得苦脸皱眉,手掩着唇,连叫都叫不出来,整个人傻掉了。

而看她这样,别说怜香惜玉了,郎敬予根本没有开口急忙安慰或询问,只一言不发起身离开餐桌。

在那一刻,程思婕猛地深深吸一口气,要不然,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郎敬予简直就像这块牛排,内在那么吸引人,但外表却又硬又苦。她不介意耐心挖掘、细心切开,但有些时候,真是……好辛苦啊。

当她还在努力忍着委屈的眼泪时,郎敬予回来了。冷着脸,把盛着冰块、开水的玻璃杯放在她面前。

原来,他是去拿冰水给她。

她喝了一大口,含着冰块,舌头还是麻烫,委屈通通化成了酸意,冒上鼻梁,眼泪突然忍不住,滚落。

“吃得那么急做什么?谁跟妳抢。”他顺手处理掉刚刚被她吐出来的肉,一面责备着,一面拉过她的盘子,开始帮她切牛排。等整块都被切成一口大小的尺寸时,才推回她面前。“先放一下,等凉了再吃。”

“可是凉了就比较不好吃了。”她鼻音重重地说,有种难言的撒娇味儿。

郎敬予冷冷看她一眼,眼神充满谴责。

“好啦,我等一下再吃。”她被瞪得乖乖就范,赶快再喝一口冰水。

“让我看看。”他下令。程思婕没有再做无谓的抵抗跟争辩,很合作地张嘴,还吐了吐舌,让他看已经红了起来的小舌头。

郎敬予一看之下,又要起身,连牛排都不吃了。“我去附近西药房买药。”

“没有事啦,只是有点烫到而已,没有很严重,现在已经好多了。”她之前的委屈早就蒸发得清洁溜溜,赶快伸手拉他。“我们先吃完再说嘛。”

“真的没事?”他似乎不是很相信。

“真的,你看。”她赶快叉起一块凉了的牛排肉送进嘴里,咀嚼着,还露出陶醉的表情。“嗯,好好吃喔,你也赶快吃吃看嘛。”

她的表情真是又多又生动。刚刚楚楚可怜的掉眼泪,现在又那么享受的样子,随之起舞的话,真的会很麻烦。可是……

可是,还是忍不住。忍不住为了她,丢掉了平静的心情。起伏上下,都是为她。郎敬予若有所思地望着眼前干干净净的清秀脸蛋。

“真的很好吃啦。”她见他都不动手,干脆拿叉子叉起一小块,送到他面前。

她的手腕被抓住了。下一瞬间,他的唇覆上了她诧异的红润唇瓣。

这个吻很轻、很柔,浅尝即止,带着没说出口的心疼。

“你……”她瞪圆了眼。

“帮妳擦个药。”郎敬予轻描淡写地说。放开她,低头径自吃起他的半凉牛排,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只不过,他的耳根子,有着一抹可疑的红。

程思婕好半晌才回过神来,甜蜜笑意已经迅速晕染上脸。她打蛇随棍上,靠过来撒娇。“不太够喔,还是有点疼,可能需要多擦一点药。”

“别吵,吃妳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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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的人都巴不得全世界只剩下彼此,闲杂人等全部消失;而好一阵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问世事的结果就是,程思婕被通缉了。

当然,精英会的通知一直没断过,只是程思婕完全不在乎,忽视到底;但好友的关心,就不能装聋作哑了。

“妳不去精英会,至少也要接电话或回E-mail吧?失踪这么久,到底在忙什么?”好友罗可茵在电话中口气爽朗,并没有责怪之意。

“就……忙嘛。”她刚刚下班,一面讲手机,一面往捷运站走去。高跟鞋清脆地敲击在地砖上,脚步轻快,丝毫没有疲惫之感。

当然了,要去跟心上人见面,怎么会累呢?

“回答得真敷衍。”对方啧啧作声,调侃着:“怎么?谈恋爱谈到天昏地暗、山崩地裂了?都忘记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叫朋友?”

“罗可茵,妳真的别再跟那个草包公主混了,讲话变这么酸,一点都不像妳。”程思婕虽然抱怨着,但脸上还是不由自主流露出笑意。

“妳们俩真奇怪,见面就斗嘴,好像看对方不顺眼;可是,偏偏又很关心对方。她问起妳好几次了。”罗可茵笑着说。

“谁关心她!谁要她关心!”程思婕尖叫。

“好好,不关心,那我关心妳可以吧?”罗可茵外表虽洒月兑英气,但其实对这些娇滴滴的朋友都非常有耐性。“周末湘柔过生日,一起吃个饭好不好?顺便也把那位帅哥老板带来给大家认识一下。就几个朋友而已,跟精英会没关系,不用怕。”

她的脚步缓了下来,后面的行人差点撞上她。闪身到人行道的边边,程思婕握紧手机,犹豫着。

“我不知道……”

“思婕,我不跟妳拐弯抹角了。妳交男友是很好,但对象我们都不认识,难免会有点挂心;加上妳又是一谈恋爱就整个栽进去,毫不保留的个性……”

好友语气中的忧虑清清楚楚,程思婕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好强的她冲口而出:“是,我是容易冲昏头,又蠢又冲动,不像某人,喜欢也不敢说出口,蹉跎多年,还是那个在原地踏步的胆小表。”

话才出口,程思婕立刻就后悔了。手机这一端,她听见对方倒抽一口凉气,然后,是一阵难堪的沉默。

为什么如此莽撞呢?好友只是关心而已,何况,当年失恋时,罗可茵从头到尾没有取笑或指责过她一句,只是安静陪伴她疗伤;她真的太不应该了。

“对、对不起,可茵,我刚刚……我……”一急就说不清楚,程思婕差点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算了,妳说的也没错。”罗可茵笑笑说着。“不讲那些了。周末,到底来不来?在湘柔家,就三、四个朋友而已,都是妳熟的人。湘柔已经放话了,说这次一定要盛装出场,狠狠把妳比下去呢。妳可别认输,我们都很期待妳们的对决。”

听出好友的逞强、故作轻松,程思婕的心阵阵疼痛着。自责加上愧疚,她冲动地答应了。“好,我去。”

“别忘了带妳那位小吃店老板来。”

“他不是小吃店老板。”程思婕忍不住纠正。

“没关系,是什么都好,记得请他一起来就是。”

币了电话,程思婕站在灯火通明的捷运站外发呆。城市街头充斥着汽机车的声响与废气,周围不断有行人匆匆经过,而她只是茫然地望着对街的商店。

老朋友与新情人。而今,两边独立的世界要交会了,为什么她不开心兴奋,反而有着隐约的忐忑不安呢?是有隐约的预感,知道孤傲安静的郎敬予不可能跟她的朋友打成一片、甚至看不起她们吗?

只要再走几个街口,就可以到达明亮时尚的百货公司。这条路她已经走得太熟了,以前常常在下班后先去逛街再回家,甚至趁中午休息时间,为了周年庆冲过去……

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完全没有走过去,都是一下班就直奔捷运站,把握时间,想要早点见到郎敬予。

此刻她却突然想去逛街,就算看看橱窗也好。在心情浮躁的时候,做什么事都定不下心,如果去瞎逛一阵,通常都有奇异的疗效,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

顺着路走下去,温暖的冬夜里,不少情侣手牵着手,甚至搂着腰在逛街。程思婕慢慢走着,一面欣赏已经提早出现的耶诞节布置,闪烁的七彩灯泡宣告着热闹气氛,让人看了,忍不住要期待起来。

今年的耶诞节……她应该不用再一个人度过了吧?

变进百货公司,女装与精品部门居然没能引起她的兴趣,完全没想要为自己挑选一套适合出席生日聚会的衣服,反而是走上了平常几乎没来逛过的男装楼层,开始流连。

某人的身材她很清楚。东看西看,总觉得每件在他身上都会很帅气。而想象到了周末,他一身平常穿惯的T恤、旧牛仔裤在她朋友面前出现……

不,不行。开什么玩笑!

像着魔似的,程思婕掏出了信用卡。离开百货公司时,手上多了两个大袋子,心情也轻快多了。果然逛街、花钱还是有疗效的。

一路坐车、转车到郎敬予住处,本来以为他应该已经回来很久了,没想到在巷口遇个正着。

面对兴匆匆的程思婕,郎敬予皱了皱眉。“妳也这么晚?”

“对啊,去买东西。你呢?”程思婕诧异地问:“加班吗?还是去客户那边帮忙?”

郎敬予摇头,表情有些阴霾。“车子有点问题,处理了一下。”

两人一起上楼。郎敬予比平常更沉默,心情不佳的样子。吃过简单而安静的晚饭之后,程思婕被闷得快要生病了,她试图要活络一下气氛。

“我帮你买了东西喔。”大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好像献宝一样,把她精心挑选的衣服从袋子里拿了出来,摊在沙发上给他看。

素净、有质感的浅色衬衫,让肩膀又宽又平、胸膛宽阔结实的他穿起来一定很挺拔。另一件是休闲风的POLO衫,漂亮的宝蓝色配上牛仔裤,超帅气的!

“这是什么?”郎敬予站在沙发前,皱眉问。

“衣服啊。好不好看?”她开心回答。“我今天下班去逛街,帮你选的。你先试试看合不合身。”

相对于她的容光焕发,郎敬予却没有被感染,毫无高兴的样子。

“妳帮我买衣服?”他缓缓地问:“很贵?”

从纸袋、还没取下的吊牌来看,衬衫的价钱说不定要破五位数。他根本不需要、也不喜欢这么昂贵的奢侈品。

“还好啦。而且我常常来你这边吃饭,算是我回送你的礼物。”她笑咪咪的说,拿起衬衫,往他走过来。

“不用。”一贯的冷酷又出现了。“妳也常买菜过来,没有欠我什么。”

“可是……”脚步停了,讨好的笑容有点僵住。

“我也用不着这么高级的衬衫。没有场合穿。”难道要他穿亚曼尼去小吃店帮忙吗?还是穿Prada去修电脑?

“啊!忘记跟你说,周末我朋友过生日,邀请我们一起去。我想刚好……”

此言一出,郎敬予的脸色更沉冷了,眼眸中,有着即将刮起的风暴。

“对不起,我没有空。”他直接拒绝了。

僵立在客厅中央,程思婕捏紧了手中的衬衫。此刻,衬衫有如烫手的山芋,她的手心开始出汗,却是冷汗。

“你不高兴?”她轻声问。“不喜欢我帮你买衣服?”

“我是妳养的小白脸?”他反问。“不用名牌好好打扮,就没办法见人?”

认识这段日子以来,除了他骂人那次之外,程思婕还没听过他用这样的语气、这样的声调说过话。一时之间,她几乎窒息,脑中一片空白。

“有这么严重吗?只是两件衣服而已……”好半晌,她终于找回一丝仅存的力气,微弱辩解。

“对妳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抱歉,我承受不起。”面对她惨白的脸色,郎敬予却毫不留情地下逐客令:“已经很晚了,妳该回去了。”

他从不让她留下来过夜,平常再晚也会送她回去;今天他的车子坏了,她得自己搭捷运,再不走就会错过末班车。

低头默默折好昂贵的衬衫,放回纸袋中。程思婕强忍着几欲夺眶而出的眼泪,背起包包,转身离去。

他还是陪她走到车站。一路上,黯淡月光拉长了身影,虽有两个,却一前一后,居然那么孤寂。

“我车子最近在修理,交通不方便,妳这几天先不要过来了。”在捷运站门口,郎敬予淡淡交代。口气那么冷淡,好像她是陌生人一样。

“嗯。”她低着头,手上提的袋子彷佛有千斤重,害她肩膀都垮下来。

只不过是两件衣服……

搭上明亮干净、乘客也不多的捷运,她坐下之后,一抬头,便望见车窗上反映出自己的脸。

因为他不喜欢她化妆,所以她脸上此刻毫无色彩妆点,连嘴唇都惨白,只有眼眶是红的。

鼻梁一酸,视线很快模糊了。用力眨眨眼,把一切委屈都眨回去。

她不是爱哭鬼。真的。她一向乐观进取,这次也不可以例外。

那么……一滴滴落在衣服前襟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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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柔却孤单的身影一走进捷运站,从视野中一消失,郎敬予就后悔了。

被强烈的自责阵阵冲刷,他冲动得差点追上去,但被冬夜的寒风一吹,又冷静了下来。

追上去之后,又怎么样呢?

如果今天母亲没有又打电话来兴匆匆的说要买新房子;如果傍晚时妹妹没有传简讯跟他说想出国玩;然后,如果他没有发现车子雪上加霜的坏掉,又是一笔额外支出……那么,他就不会这么轻易失控。

如果、如果、如果。人生就是有这么多的如果。如果父亲没有突然意外过世、如果他家里这两位女士比较有概念一点、如果他可以无忧无虑,那么,他也可以试着去了解、参与程思婕的世界。

可惜,“如果”就是纯假设,根本不会成真。

慢慢走回家的路上,郎敬予一直在盘算着收入与支出,却是想了一下就又放弃。他的心情太糟了,完全无法集中精神好好思考。

看吧,女人就是麻烦。家里的麻烦有血缘相连,生来就具备了,根本甩不掉;但是自找麻烦的话,明明大可不必。

呃……程思婕算是主动跑来的麻烦,不是他自找的,何况挡也挡不掉……

当然了,他也没认真挡过。谁要此“麻烦”这么可爱呢,饶是铁石心肠的他,都忍不住要心软、屈服。

想到她的笑靥、她如珠的笑语,心满意足吃着他煮的菜时,陶醉又愉悦的模样……有她在,一切的困境和压力好像都暂时消失,连周围的空气都甜了起来。

真是个麻烦。郎敬予叹着气,上楼回到家时,已经开始在找手机,准备打电话给程思婕了。

也没什么事,就确认她转车顺利,走路回家没问题而已。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即使路途很短、光线充足、地点也不偏僻……还是一面讲电话会比较放心一点。

结果,还没来得及打,他妹妹就打电话来了。

“哥,我已经跟旅行社联络好了,明天他们就会传确定的行程给我!”他妹妹兴奋地报告着。

郎敬予听了,火气上涌,几乎要骂出脏话。他揉着眉心。“小芬,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目前并没有这笔预算。”

“没关系,我跟你说喔……”妹妹难掩兴奋,好像宣布什么大秘密似的。“我,决定请你一起出国玩,帮你出所有费用,就当是答谢你之前帮忙照顾宗德的店。”

可惜电话那头的兴奋,根本没有传达到这一头。郎敬予静了两秒。

“郎敬芬,妳听好。”之后开口,他的语气冷硬得像万载玄冰。“没有预算,意思是说妳没有钱可以浪费。现在你们有小孩了,就算有收入,也该存起来为将来打算。当妈的人,不准再这么任性。”

“我也只是……希望你跟我们一起去玩啊,你工作那么累那么辛苦,而且,宗德也同意了。”他妹妹完全是个水蜜桃,碰都碰不得,说个两句就要哭了。“每次都这样!什么都泼冷水,连妈也说你越来越难沟通了,动不动就教训人,我不要跟你讲了啦!”

“妳不要任性!傍我听清楚!不准乱来!”

他一教训就是长篇大论,本来要打给程思婕的,也拖到太晚,终至忘记了。

这一拖,就拖了好几天,又好几天。

而这一边,别说是朋友的生日聚会了,程思婕连上班都不想去。如果可以躲起来疗伤,不吃不喝,光是睡觉,不用面对外界的话,那就再理想不过了。

不过,可惜世界没有这么完美,她也不是家财万贯、不用工作的富家千金。每天早上,不管前一晚睡得多糟,还是得挣扎着起床去上班。

起床之后,精神委靡到极点,别说要化妆了,连洗脸都觉得好累。镜中的自己憔悴到令人心惊。二十七岁,平日光鲜亮丽、全副武装的粉领丽人,遭遇了一点挫折,就立刻显露疲态,眼圈、细纹、没有光采的肌肤……真是可怕!几天而已,就老了这么多。

苞当年与前男友Jacky分手时的状态,真是有天壤之别。那时她以逛街、狂买、狂花钱为治疗良方,每天都打扮得美艳到极点,伤心还在其次,逞强才是重点。美到刺眼,最好把讲闲话的人都刺瞎、刺哑。

结果这一次,她整个人提不起劲来打扮了。连赵湘柔一天到晚的刺激、取笑都没用。赵小姐是标准米虫,闲闲没事做,老是掐准时间打电话,在程思婕离开办公室之际,用娇滴滴的嗓音问候:“思婕,下班还要去买菜吗?是不是赶着回家煮饭给一家老小吃?好能干哟。”

想到平常都是郎敬予煮给她吃,程思婕便一阵心痛。一个人吃饭多少年了,现在却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让她一时之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没有的话,那要不要跟我吃饭?”赵小姐的嗓音还是软绵绵,令男人骨软筋酥,可惜程思婕不是男人。“我今天好闲喔,刚好没饭局呢。上次生日会妳没来,算是欠我一顿,今天让妳还。”

“妳还缺人请吃饭吗?”她没精打采的说。“妳要是保证闭嘴不啰嗦,那我就去。”

“什么嘛,我一点都不啰嗦的。”对方不服气。

赵湘柔呢,虽然表达方式很诡异,虽然斗嘴斗得凶,不像罗可茵一样总是贴心安静陪伴;但,却是真正在关心程思婕最近的消沉低落。她还是心存感激的。

当然,冤家般的两人都绝不会承认,她们的交情,就是如此奇怪。

辛苦撑过一整天,下班后,心情虽然惨澹,还是依约去赴晚餐约会。

赵湘柔选的,当然是高雅又昂贵的时髦餐厅。两个妙龄美女吃烛光晚餐,画面很美,气氛很佳,感觉上却有点怪怪的。

用餐中,频频有爱慕者来打扰。请喝酒的,请侍者送纸条的,甚至直接过来搭讪的,一个接着一个。她们俩却一点兴趣也没有,非常不解风情。

吃完食不知味的大餐,面对赵湘柔的提议,诸如去夜店玩、去LoungeBar喝点东西,甚至赶个午夜场电影……这些以前都很受欢迎的休闲娱乐,程思婕却提不起任何兴趣。她摇摇头。“我想回家了。”

“妳真的变无趣喽,这么早就回家?”赵小姐很扫兴的样子。

“嗯,上班很累。”她随便找个理由。

赵湘柔没有继续跟她唇枪舌剑,只是耸耸肩。“好吧,那就算了。我找可茵去看电影。妳搭我的车吧,老头等一下会来接我。”

“妳也太爱奴役人了,厉特助是你爸的特助,又不是妳的。”

“反正他已经下班了,闲着也是闲着。”

结果,气质优雅的厉特助果然没有任何怨言,先送赵湘柔去电影院跟罗可茵会合,然后,还很好心地把程思婕送到住处楼下,绕路也无所谓。

“真的谢谢你,其实你可以送我到捷运站就好的。”面对绅士风度一流、还下来帮她开车门的厉特助,程思婕千谢万谢个没完。

“真的不用客气。”对方只是笑笑。“最近好像不常看妳跟大小姐一起?大小姐老是挂在嘴边,很担心妳。是工作忙吗?”

程思婕安静了,脸上露出落寞的神色。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那,请保重了。”厉特助也没有多问,闲聊两句之后,就请程思婕上楼了。他的礼貌无懈可击,站在车门边,目送她安全进去之后,才上车离开。

第五章

居然是男人送她回来!

郎敬予站的位置其实并不隐密,但程思婕没有注意到他。他就独自站在一边,把两人的所有互动尽收眼底。

这场景虽然该死地没新意,却又万万出乎他意料之外。老套到极点的戏码,居然会在他身上、眼前演出。

也是要到这一刻,郎敬予才猛然发现,苦苦压抑多时的情绪和占有欲已经如此深重。看着程思婕跟别的男人靠近、在夜色中谈心的模样,他怒得几乎要忘了一切。

照说郎敬予应该冲上前去,跟陌生雄性动物斗个你死我活,然后把自己的女人抓起来狂吻,狠狠“惩罚”一番的,好让她知道,谁才是……

才是什么?他是她的谁?

从头到尾,都是她主动接近、她委屈讨好,他给过她什么?未来?又能给她什么?以他的状况,根本无力去照顾另一个娇滴滴的女性。而女人都需要照顾、都要人疼爱。他做不到的,若有别人能做到,他不该从中阻止才对啊。

何况,虽然只远远的没看清楚正面,但那位男士不论身材、打扮都和程思婕相配到极点。以旁观者眼光看起来,果真是一对璧人。

当郎敬予还处在个人的冰火五重天、又冷又热的煎熬中,程思婕已经翩然消失。她的男伴在门口驻足了片刻,随即上车离去。

因为郎敬予一直盯着那人,快把人瞪穿了,所以,不是太困难地便发现,那件帅气的衬衫,非常眼熟。

和之前吵架导火线、程思婕帮他买的衬衫,似乎……一模一样。

因为他不收,所以就转送了吗?郎敬予知道这样的猜测很无聊,但,就是忍不住。嫉妒的意念就像一条蛇,开始盘绕在心头,噬咬着已经疼痛的心,毒液渗入血管,开始在全身奔流。

转身,他也大踏步离去,坚决得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走回捷运站时,手上的票已经快被他捏烂。

天知道要他搭上这趟车过来找她,是经过了多么辛苦的天人交战;来的时候,在车厢内,他一面把玩着车票,一面想象着她一趟又一趟辛勤换车去找他──

想象着,当她独自坐在车内,爱笑的脸蛋上是怎样的表情?期待、甜蜜、还是带点疲惫?光是这样,一股难言的温柔就涌上来,让郎敬予一向坚硬的心都软了。

阴错,阳差。没想到来了之后,会遇到这么尴尬的场景。

重新坐上车,心情已经两样。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像是气球被刺了一个洞,空气全都漏光光,只剩下令人不忍卒睹的残骸。

在郎敬予坐车远去之际,程思婕正爬上楼,回到自己住处。强撑了一整天,上班加上跟好友的晚餐,耗尽她全部体力,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一倒上床就睡了,连棉被都没盖。

到了半夜冷醒,发着抖缩进被子里。隔天起床,头重脚轻,她病了。

单身女子最怕生病,平时再光鲜亮丽、精神奕奕,一病起来,完全兵败如山倒。本来还硬撑着去上班,去了没多久,就被上司学姐皱着眉赶回家。

“回去休息,脸色太可怕了。算我拜托妳,请一个下午的病假吧。”

“可是,下午还有会议……”她微弱地抗议着。

“我自己可以去。部门不会因为一天没有妳而倒掉的。”学姐打断她。

是啊,没有她也没关系。她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重要。

就像郎敬予。郎心似铁啊!这阵子她照他的命令,不敢过去找他,他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之前都是她一趟趟的、厚着脸皮过去。是打扰到他了吧?现在,他是不是乐得轻松,不用再招呼她这个不速之客?

回家途中,坐在正午的计程车上,冬日阳光暖洋洋的照耀,城市的节奏依然明快俐落,大家都很有目标地前进着,只有她茫然失措,觉得眼前一切都好荒谬、好讽刺、好不真实。

“小姐,身体不舒服?”计程车司机是个爽朗的中年大婶,此刻热心询问:“感冒对不对?这一波流感很多人中奖,要小心身体啊,要不要载妳去医院?”

“谢谢。我还好。”突如其来的关心,让程思婕莫名地感动,硬挤出一抹单薄的微笑。

“还是跟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大婶自顾自地high着,爽快的大嗓门充斥整个车厢内。“妳别惊讶,我呢,开计程车十年了,懂点看相,妳这一看就是眉目不开、心情郁闷的样子。感情的事情不用太勉强,妳长这么漂亮,又是福气相,一定会遇到好男人疼妳的啦,要有信心。”

“啊,我……”

说也奇怪,这么空泛、不着边际的安慰词,居然让程思婕眼眶一热。然后,非常丢脸地当场掉下眼泪。

她也好希望是真的,希望有好男人来疼她。

如果她那么好,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努力,还是没用?

怎么真的变成爱哭鬼了……

“不要哭嘛!事情没那么严重。这个不爱妳,就换下一个啦。”大婶趁着停红灯时,抽了几张面纸给程思婕。

她放纵自己的眼泪,就这一下下,哭完,她一定就会继续坚强的。

“男人都比较笨,当女人的,就多忍耐一点了。”下车前,司机给了她最后的忠告与推荐。“对了,这张算命老师的名片给妳,这人听说满准的,有空可以去找一下,当作参考也好,说不定可以解决妳的感情问题。”

下车之后,程思婕握着名片,呆呆地站在公寓楼下。

留学美国的高级知识分子,自认一向走在时代尖端的她,居然兴起了去算个命的念头。是不是无力改变现况的时候,都会想要寻求比较超现实的帮助?

但此刻实在没有体力。她拖着虚弱的脚步上楼,随便吃了药,倒头就睡。单身女子的治病良方,就是睡觉。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醒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不舒服的感觉好多了,浑身轻松不少,只是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她终于深刻体认到“饥火中烧”的意义。

吃点东西吧,不过,这么晚了,要吃什么?

一面想着,程思婕一面换上干净的运动服,随手把汗湿的衣物都丢在床上。最近没时间、也没心情整理家务或洗衣服,房间真的很乱,加上都没有去采买,也根本没有食物。

最好是热的、有饱足感的、新鲜好吃的,美味爽口的……总之,是她煮不出来的东西。

去吃芋头排骨吧。

突如其来的念头化成了冲动,以及肚子里响得更震耳的咕噜声。事不宜迟,兵贵神速,套上袜子球鞋,抓了外套,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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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还是一样热闹。灯火通明,夜里出来觅食的人还真不少。

程思婕才静静走到自己以前常坐的位子旁,三两闲聊吃面的熟客都被狠狠吓了一大跳。

有人当场傻住,一口芋头咬了一半、筷子停在半空中;有人瞪大眼像见鬼一样瞪着她;有人则是立刻往她身后搜寻,看郎敬予是不是会紧跟在后。

结果,没有。小姐是一个人来的。脸色相当苍白,似有病容。面对雷射般往她身上招呼的眼光,她只是微微一笑。

“小姐,请问……要吃什么?”郎敬予的妹夫宗德是个安静内向的年轻人,他擦着手,过来小小声的问。

“芋头排骨,小份的。”“小菜要海带卤蛋豆干丝,不要花生。”程思婕根本不用开口,旁边立刻有好几个声音抢着帮忙回答。

程思婕被吓了一跳,转头望望他们,几个大老粗立刻装出“刚刚我们都没出声”的无辜样,不是低头唏哩呼噜猛吃,就是突然忙着数零钱、找钥匙、讲手机。

她笑了。这些可爱的陌生人啊……

“咦!咦!这位不是程小姐吗?”隔壁牛仔裤店已经要打烊,胖老板拎着一大串钥匙,叮叮当当地走过。一看到程思婕,小如豆的眼睛立刻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她面前。

“纪老板,好久不见了。”

“妳一个人啊?”胖胖的纪老板也忙着看她身后,巡视一圈之后,没发现郎敬予的身影。“阿郎呢?没跟妳一起?”

听到这称呼,程思婕脸上掠过一抹黯淡的表情,但随即,她努力露出微笑。“没,我是自己想吃东西。好久没来了,真的会想念呢。”

“可是……”胖老板拉过椅子坐,凑近,压低声音问:“跟阿郎吵架了?”

程思婕眨着眼,病中虚弱,反应迟钝,一时无法消化、回答这么直接的问题。

“说到阿郎,他脾气是有点古怪没错,但人是很好的,又负责又认真,脚踏实地;现在像这样的男人太少了啦,妳要好好把握。”

她有啊。从一开始,就是她对他有好感的,一直都是她主动,还要怎么好好把握?何况,人家不领情的话,也没有用啊。

“老板,我想……我应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程思婕婉转说着。

“不是才怪!妳听我一句话,他很喜欢妳、对妳是很特别的。我看着他长大,不可能看错。”纪老板拍胸脯保证。附近几个低头猛吃的老粗们都默默点着头。

“可是……”她还是犹豫着,不能相信。

“我跟妳说,妳看,这一排店家,”纪老板知道该是时候下猛药了。粗壮的手臂一挥,指着一整排生意不错、地段很精华的夜市店面。“这些,以前都是郎家的。他们以前是大地主,阿郎可是少爷啊!结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命运的锁链,就这样紧紧的缠绕着他们……”

没想到老板英文好,成语也用得不错,她以为自己打开电视在看“玫瑰铜铃眼”,听得一愣一愣的,连芋头排骨汤端上来了都没反应。

“妳先吃嘛,一边吃一边听。”胖老板示意要她动手。

所以程思婕举起汤匙,傻傻的吃着,也傻傻的听着。

“反正就是他读高中时,他老爸突然死了。妳也知道,有钱人都搞什么投资啦、以钱滚钱那一套,结果毫无准备的意外死了,一大堆问题都跑出来;最后搞到薪水没办法发、公司被查封……阿郎他妈跟他妹这么多年来都是千金小姐,家里出事之后还是活得跟白痴一样,照我看,当初把那两个蠢货一起打死就轻松多了。”

程思婕被吓得差点把汤喷出来。这话也讲得太……太直接了!

“妳不要以为我夸张。妳有听过一个男生帮妈妈、妹妹洗内衣裤、床单、买卫生用品的吗?上课上到一半被广播叫到训导处,因为妈妈忘了带钥匙,打电话到学校要儿子回家开门?这些都是在他高三时发生的,还是他妈妈自己当笑话讲,我们才知道;要不然,阿郎那个个性,就算累到死也不会开口。”粗勇的纪老板很豪迈地叹了一口长气。“所以,他根本不可能喜欢普通的女生。这妳可以理解了吧?”

“普通女生不行,那不然……他喜欢男生吗?”程思婕小心翼翼地问。

纪老板一愣,然后,豪放大笑起来,笑声震耳。

“不是。而是要很坚强、很有能力、很会照顾自己、不麻烦、不乱花钱、一点都不任性的女人。我们以前都觉得这种条件的女人是不存在的,要等到以后科学家发明出机器人。”纪老板笑着,很有深意地看她一眼。“后来,他就遇到妳了。”

这下换程思婕发愣了。她呆了半晌,才有些落寞地说:“不,我想我还不够特别。”

“妳已经是最特别的了。阿郎对妳的另眼看待,我们全都清清楚楚。”又赢得一阵无声的点头浪潮。纪老板赞许地环顾一周之后,继续苦口婆心劝道:“程小姐,妳要有信心,对阿郎有耐心一点,他是吃过苦的孩子,也许嘴巴不甜,不会追女孩子,不会买花、买首饰送妳,但……妳如果喜欢他,就忍耐忍耐吧。”

“不是这个问题。真的、真的是我不够好。”说着,她突然觉得口干舌燥,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或许是手艺不同,她真的吃不惯;或许,这话题太尖锐,她的伤口还新鲜,无法承受这么直接的冲击。

程思婕放下汤匙,罕见地没把一小盅吃完,她把椅子往后移动,正想站起来去结帐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她被困住了。

身旁的客人们本来各自在聊天或吃喝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位置都移动过了,她好像身处在五行八卦阵中,每个方向都有桌子或椅子或食客挡路。

“我……我要走了……”她微弱地宣告着。

问题是,这话讲了好几次,大家动都不动,连看都不看她。程思婕无助地望着四周,束手无策。

“再坐一下嘛,我们再聊一聊,我还有很多阿郎的事情要跟妳说。”纪老板热情招呼,就是不放人。

在一群装没事的粗人中间,她好像罚站一样;僵持了好一会儿,直到……巷口出现一个缓缓往这边走来的潇洒身影。

角色对调。今天,是她在这儿看着他走过来。

之前,他每天看着她,是怎样的心情呢?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胖老板这才如释重负,起身准备离开。临走,还横了面摊前的妹夫一眼,低声嘀咕:“早就打暗号叫你打电话,还拖这么久。”

“我也有其他客人要招呼啊。”妹夫小小声辩解。

一阵扰攘,众人挪椅子、移桌子,三两下把剩下的东西吃完,速速结帐离去;没多久,现场净空,简直比导演在拍戏现场喊清场还干净、迅速。

终于,只剩两人遥遥相对。

好一阵子不见了,他还是很好看;双手插在口袋里,姿态闲散自在,好像全世界的纷扰都只是小意思,再多的难题他都能轻易解决似的。

“什么紧急状况,需要我立刻赶过来?紧急在哪里?”郎敬予凉凉问着妹夫。妹夫不敢多说,低头整理东西,也想赶快逃离现场。

他的眼光终于投向她。太远了,又是夜里,看不清楚,程思婕却莫名其妙紧张起来,心儿怦怦跳,当下只好随便找点话说:“你、你下班了?”

“嗯。”他还是远远望着她,没打算走近,也没打算多说似的。

平常惯用的撒娇或耍赖手法,此刻好像全都离她远去。程思婕手足无措地站着。

“妳一个人?今天怎么有空来?”好半晌,郎敬予终于开口。

咦!嗯?他的语气,是不是有点……有点酸酸的?为什么啊?

“是啊,不然呢?”

“不晓得。妳不是常有『朋友』找妳吗?”

语气还是平平的,程思婕却听出了隐藏的酸意。她很困惑。

她有来往的朋友只剩赵湘柔和罗可茵,他为什么要不开心?不喜欢她的朋友吗?还是什么其它原因?

“你是说谁?”她偏了偏头,还是忍不住委屈。“不管是哪个朋友,我都没有见到面啊。我最近在生病,连饭都没吃了,哪里还有力气跟朋友出去。”

连男友都不理她死活了,她哪有心情跟别人出去饮宴作乐?

郎敬予的表情终于有些波动。他的眉一挑,“生病了?”

“对啊,好几天了,还请假不能去上班,到今天晚上才好一点点。”

有人听着,安静地往这边移动了几步。

只见她越说越委屈,眼圈儿又红了。“睡醒之后饿得要命,可是家里又没有东西,想找泡面吃都没有,只好出来一趟。”

“为什么没去买?妳不是常去逛超市吗?”他说着,又靠近了一些。

她怨怨地看他一眼。之前去逛超市,都是要买东西去给他煮的。换成自己,她就没心情、也没兴致买了。

“老是要别人煮给妳吃,妳这样行吗?”语带责备,刚硬的手臂却伸了过来,轻扶住有些摇晃的小姐。

他就是没办法丢下楚楚可怜的她不管。虽然痛恨女人撒娇,但她一撒娇,他就没辙。

“不然怎么办?『别人』又不教我。”说是这样说,但郎敬予就是她的克星,程思婕完全没办法跟他赌气。她软软地靠进他怀里。

没骨气就没骨气吧。她真的很累了。

他没有推开,只是顺势搂住,双手像是有自由意志,根本不听大脑使唤。

“那妳现在吃饱了没?”他在她耳边低声问,明显地心软了。

“还没。吃到一半就……”程思婕望着空空的桌面,有点啼笑皆非。刚刚郎敬予一现身,她的小盅就立刻被收走了,根本不给她机会继续吃完。这一群人啊……

“我还是饿,怎么办?”

“怎么办?『别人』煮给妳吃喽。”他好像有点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跟着郎敬予回去了,吃了一顿热腾腾的、专属于她的好消夜。

然后,那一夜……她没有回自己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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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日清晨。

郎敬予抱膝坐在床上。的强壮肩膀、手臂沐浴在晨光中,静止的他彷佛一尊充满力与美的雕像。他转头,注视着身旁睡得正甜的人。

到底是怎么发生的?老实说,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虽然百分之百确定两人都没有喝酒──除非他监督她喝下的感冒糖浆也算的话──但郎敬予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昨晚他从头到尾都很清醒。

几百次发誓、下定决心,他以后的伴侣,一定要是独立刚强的女子,在野外可以自己接生那种,完全不用他照顾、费心伺候为最佳。外型一点都不重要。

结果,看看现在发生了什么事!

一开始以为程思婕就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女子。虽然有点太漂亮,但每次看到她,都是刚下班、带点城市粉领的疲惫,好像刚在会议室里打赢了一仗似的。笃定自信、从来没有废话,安安静静吃完就走,干净俐落。

直到两人走得近了,郎敬予当然很快发现,她也是个平凡女子。聪明人──尤其是身上有包袱的聪明人──就该立刻收手,快快疏远;但,怎么就是做不到?

就像昨晚吧。明明两人在冷战的,为什么后来他又带着她回家?煮了东西给她吃也罢了,吃完就该送她走,为什么……

为什么到后来,自告奋勇要帮忙洗碗的她会靠在他身边?他不但没有推开,反而搂住她;本来紧闭的唇,为什么会去找到对方的,亲密纠缠?然后、然后……

是那欲言又止的小嘴吗?微微颤抖,却什么都没说;还是那双欲泪的大眼睛?眼圈儿红了又红,却死忍着不肯掉眼泪。

他以为自己想要的是坚强的女人,结果,却没办法抵抗逞强的她。

这么多的疑问,却没有任何解答。此刻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美丽的大麻烦,正挤在他不大的床上,抱着被子,睡得好熟。

长长睫毛掩下来,在眼下遮出淡淡阴影。她瘦了,憔悴了些。素颜的她竟有点楚楚可怜,郎敬予忍不住伸手轻轻碰触她的脸蛋。

昨夜,当纠缠结束,激烈喘息渐渐舒缓之际,这张红通通的脸蛋埋在他胸口,倾听猛烈的心跳声。拥着她,一时之间,郎敬予竟然有晕船的感觉。

他到底在做什么?晕眩而迷茫的感受,为什么该死的这么舒服?

“你不用自责,是我主动的。”那时,她幽幽的嗓音传来。

郎敬予搂紧她,闭上眼。“胡说八道。”

“一直都是我啊。我知道你最想要的不是我这样的女生。可是我会改,真的。我不会再没问你就乱答应朋友的邀约,也不会自作主张,帮你决定要穿什么衣服;如果你愿意教我的话,我也会认真学煮菜……”

“妳对所有的男友,都是这么听话吗?”他知道这问题不适当到极点,但实在忍不住,在他能控制之前已月兑口而出。

承认吧,郎敬予,其实自己介意得要死,就是在吃醋。

程思婕略撑起身子,眨着眼,静静望着他。过肩的发披散下来,彷佛帘幕,把他们密密遮在两人的小世界中。

“我忘记了。”她坦白说着,黑白分明的眼眸率直而诚实。“遇见你以后,以前的事,我就都忘光了。”

“我应该是脾气最不好、最没办法宠妳的……”男友。

说着说着,莫名的焦躁突然又涌上,郎敬予成年以来还没有这么幼稚过。明知不该说,却又控制不住。

温软的小手轻轻按住他的唇。她清楚知道这男人的不安与自责,心疼毫无来由,却如此尖锐难忍。她俯身亲吻那刚硬而苦恼的眉眼、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

棱角与伤痕,都在亲密热吻中融化、消失,只剩炽热的彼此,纠缠不清。

然后就是早晨。她在他的注视中缓缓醒来。

“早。”她还没完全清醒,看见晨光中的他,嘴角就忍不住微微上扬,绽露出一个甜得不可思议的笑。

看着那个专属于他的笑颜,郎敬予再度确认了自己的处境,叹了一口无声的、无奈的气。

“早餐想吃什么?我去弄。”郎敬予料定她要赖床,认命地问,一面准备起来。

程思婕却出乎他意料之外,眨了眨眼,很干脆地翻身坐起。“我帮你。”

“妳不再睡一下?”

“六点了,我每天都是这时候起床。”她简单地说,不过,粉脸上微微一红,嗫嚅片刻,才小小声加了一句:“不过今天……确实比较想赖床。”

郎敬予回头瞄她一眼,看她尴尬羞涩的样子;刚清醒的她头发有点乱、毫无打扮、连眼睛都稍微肿肿的,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眼中,却比平日精心打扮过的程思婕还可爱万分。

实在忍不住,他俯过去吻了一下她光果的肩。她肌肤的触感、她的气息、她微微畏缩的怕痒反应……对他来说,已经非常熟悉。

就这样。他认了。

两人的早餐简单而饱足。他们没有多交谈,空气中荡漾着淡淡的暧昧羞涩,和饱满的食物香气。之后,他简单收拾一下,拿起车钥匙,准备和她一起出门。

“我自己走就可以了。”程思婕诧异地说:“我还要先回家换衣服,而且我有请假了,晚点去上班没关系,你也要去工作,不是吗?”

“今天是去客户那边看上线状况,不忙。”他轻描淡写,不容分说地握起她的手,领着她走出大门。

她被拉着走,落后一小步在他身后,望着他宽厚的肩、他刚硬的侧面、淡然的表情……程思婕的心头满满的。

这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缺点、也很惹人生气的男人。可是,怎么办?他笑,她就想跟着笑;他脸色一沉,她整个人就down下来。一向被说作风强悍的她,在他面前,就什么都不管、不在乎、也不坚持了。

不在乎他是不是对她不好,两人的付出是不是不平等,条件有什么差距……只想依偎在他坚强的怀抱里,赖着一辈子,看他似笑非笑的表情,遇到她撒娇时又无奈又懊恼的模样。

“晚上几点下班?先过来吃饭,然后去买东西。”他回头看她一眼。

“好。”

“家里怎么可以什么都没有。像这次这样,妳打算在床上睡到饿死?就算放点饼干、泡面也好。还有,要买几罐运动饮料放着,发烧时可以喝。”

“知道了。”

“煮点简单的东西又不难,妳真的都不会?最近要好好帮妳恶补一下。”

这就冤枉人了。程思婕低声嘟哝:“不是不会啊,只是……”

“有意见?”浓眉一挑。

“没有。拜托老师教我。”她立刻改口,笑得眼儿弯弯,干脆抱住他坚硬的手臂,脸蛋都快贴在他肩头了。

郎敬予叹口气。最近他的叹气量是这辈子以来的新高。“走好,注意旁边的摩托车,不要撞到。”

“好──啦。”声音拖得长长的。

“思婕。”他停步,第一次非常正色地叫她,严肃而清楚地说:“我不是一个好男友,以后也不会是。妳如果不想被人管,想要护花使者、白马王子那样的男友,我劝妳最好……”

程思婕咬着唇。清晨的阳光下,她的眼眸中闪烁笑意,顾盼间,简直像是有光点在睫毛上跳跃。

“我早就知道,你不用一直强调。”她笑咪咪地说。“那我跟你说,就算你想要的不是我这样的女朋友,也已经太晚了。”

郎敬予扯起嘴角,无奈地笑了笑。

“我也早就知道了。”

一次一次磨合之后,感情会更进一步。这次,他们又跨过了一个关卡。

下一次呢?

他们,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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