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他这一无所知的样子,她不敢相信的拍了拍额头,暗叫完了,人人都说曾思齐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这会竟连杨柳枝是做什么用的也不知,这连草包都不如了,自己究竟造了什么孽,嫁了一个可能一辈子都没洁过牙的肮脏家伙!“这让你洁牙用的!”她咬牙切齿的告诉他。
“牙……牙刷?”他拿着杨柳枝,猛然想起曾经在网路上看见过一篇文章,杨柳枝为中国古代洁齿工具,古人把杨柳枝泡在水里泡软后,用牙齿咬开树枝,杨柳纤维会产生细小的木梳齿,藉此刷净牙齿表面的脏污,此称“晨嚼齿木”。
他难堪的站起身,想保持最后一点的男性尊严,抓着杨柳枝,迅速进屋去了,她瞪着他僵硬的背影摇着头,苦恼着这分明是个白痴,将来自己与他的日子怎么过啊?
“你说要做什么?”她吃惊的问。
“我要出门瞧瞧。”洗完澡,也学会怎么穿古装后,范祖远打算出去逛逛了,路上顺便想想该怎么在这谋生,毕竟总不能真如曾思齐所打算,当个让妻子养的小白脸吧?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问你前一句,你说备车?备什么车?”
“自然是跑……马车,最好连司机……呃,车夫都给找来。”他理所当然的道,他要出门当然要车,以前自己光跑车就七、八辆,高档房车也有十来辆,司机就养了两、三个,到了古代没有跑车,总该有马车吧?
她为难的看看他。“马车没有,咱们老马倒有一匹。”
“老马?”
“没错,你买了咱们住的这间屋子又下聘娶了我,身边就没什么钱了,连抬我来的花轿都没钱雇,只用这匹马将我驼来了。”她残酷的提醒他这件事。
他脑中电光一闪,想起来了,原主用了曾家给的最后一点钱买房娶妻后就涓滴不剩了,连这匹老马好像都是赊来的……
自己一辈子没穷过,这会居然也有一穷二白的时候!
他脸一沉。“晓得了,为夫的这就出门想办法挣钱去!”为博得妻子的敬重,他决定出去讨生活了。
她听了有几分感动,这家伙总算有点出息,不如外头传的那般不负责任。
只是,他话说得大声,来到老马面前却站立了好久都没有动。
她不知他在发什么呆,好奇的走过去。“不是要出门,怎不上马?”她问。
“呃……好。”他硬着头皮点头。
“那去吧。”她催促。
“嗯……”他咬着牙的爬上马背,那爬上去的姿势奇丑无比,好几次险些摔下来,瞧得她胆颤心惊。
“你……你会骑马吧?”问出口后她又觉得自己傻了,这年头谁不会骑马,更何况是像他这样的公子哥,他自己在曾家时少说养来玩的马匹也有四、五匹吧。
等他终于坐上马背后,脸色已经有点发白了。“老实告诉你,我这是……这是第一次骑——啊——”他话还没说完,老马瞬间蹄子一抬,他没来得及抓稳缰绳已经惨叫一声摔下马了,这一摔不仅扭了腰,胸前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又裂开,这下当真爬不起来了。
她大惊失色的赶忙去扶他,但他身子高大,怎么也扶不起来,还是叫了苏伯过来帮忙才将他扛回屋内去的。
经由这一连串的事,她已经完全确认了,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废柴!
这日,苏伯带着一篮鸡蛋过来探望,两夫妻养伤的这阵子多亏苏伯热心相助,还不时送来食物让他们果月复,这才能专心养伤。
“这是我自家养的鸡生的蛋,可新鲜着,特地拿了些来让你们补身子用,咦?怎不见可儿,她出去了吗?”苏伯没瞧见人,关心的问起。
范祖远脸色有些尴尬。“是出去了。”嫁了废物丈夫,那女人只好认命的自己去找事了。
见她一早出门的背影,他无地自容到都想寻死了,而这也不知是自穿越后第几次不想活了,想他在未来是天纵英才的人物,到了这里却成了一无是处的蠢材,这教他情何以堪?
“这样啊,这是去找事做了吗?”苏伯一语道破。
他更羞愧了。“欸。”
其实苏伯并不觉得如何,莫可儿是穷人的孩子,出去工作是正常,而曾思齐是大少爷,哪里见过几个大少爷出去找事做的?大少爷自是养尊处优让人侍奉惯了。
“人说男主外,女主内,你们颠倒也无妨,可儿在外挣钱,你把家顾好也是一样的,这篮鸡蛋你待会拿去煎一煎,可儿回来可以吃,也算照顾到她的身子,尽一点心意了。”苏伯说。
范祖远点点头,晓得苏伯的意思,这是让他做家庭煮夫分担家务了,其实这他也还能接受,在自己那时代,老婆出去赚钱老公在家煮饭带小孩是稀松平常的事,自己就暂且先做做家务以表对家庭的贡献吧。
接过苏伯的那篮鸡蛋,说了几句道谢的话后,苏伯先回去了,他认分的拎着鸡蛋去厨房,心想煎煎荷包蛋应该不难,若能再顺道做出几道菜来那就更好了,那女人回来有饭菜可吃,就不会认为他一无是处了。
提起一无是处,他就想起摔马之事,自己在现代时嫌马太臭,于是没兴趣学骑马,想不到此刻就栽在这上头了!早知道他当年就聘请最好的马术教练来教,以他发达的运动神经若肯忍臭学习,拿个两三面的奖牌应该也不是难事,哪知,唉,如今是后悔莫及了,瞧瞧自己摔马后那女人愕然的表情,好似他是天下第一等的白痴,曾几何时,自己受过这等屈辱?
他苦叹,生不逢时、时不予我、虎落平阳被犬欺!
叹归叹,还是不得不振作,他开始生火做菜了——
“我说可儿啊,虽说你之前在我这当过采茶女,但毕竟是之前的事了,你那相公是个祸精,被曾家赶出来后不务正业就算了,竟学人家去烂赌,这才会让人在喜堂上差点将你们夫妻打死,你若在我这儿做事,万一恶霸又找回来,可怜我这个小茶庄可禁不起受连累,你想回来,我瞧还是算了吧。”莫可儿之前的老板,怕事的将她打发出去了。
“可儿,你嫁的可是曾家嫡长孙,曾氏茶行家大业大,你做少女乃女乃就好了,哪还需要工作,去去去,别开咱们玩笑了,咱们这小庙容不下大和尚。”她找上别家茶园应征采茶女,同样吃了闭门羹。
饼去自己是大户人家的庶女,从没在外头找过事,如今为了生活也只能厚着脸皮到处求人,可哪知找个事还得受家里那废人连累,让她到处碰壁,可见这家伙积恶多深,名声多坏。
她正要再去找找其他机会时,忽然听见后头有人喊她。
“可儿,可儿——”
她回过身去瞧,见是苏伯正惊慌失措的跑向自己。“苏伯,出了什么事,跑得这样急?”她讶异的问。
苏伯年纪大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时还搭不上话,直喘了好几口气才能道:“不好了……不好了……”
“你别急,慢慢说,什么事不好了?”在阮家那是非地待了十几年,她早练就处变不惊的功夫,这会也只是不急不躁的问。
“这事慢不得,你……你家的屋子……烧了!”
“什、什么”饶是她再处变不惊,这时也不禁变脸了,那屋子可是他们唯一的安身之所,若真烧了,可就一无所有了!
“你……你开玩笑的吧?”她颤声问。
“这能开玩笑吗?你家相公为了煎蛋,把屋子给烧了——”
不等他说完,她已拔腿往家里跑了。
那蠢蛋,为了煎一颗蛋竟然烧了屋子,这果然是他干得出来的事!
她没命的跑,本想见了那蠢蛋后先给他一阵臭骂的,可等一回到家,看见一片焦黑,原本两房一厅一厨的屋子被烧毁得只剩废墟,担心他被烧死了,她开始慌张的在废墟中找人。
“相公,相公——”她揪心狂喊,虽说他是个没用的东西,但既已拜堂就是自己的丈夫,况且两人才成婚不到二十日,她可不想这么快当寡妇!
她心急如焚的在烧焦冒烟的废墟中找人。“相——”
“我在这里。”范祖远由一堵没被烧塌的墙后头走出来。
见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她一激动,没多想就奔向他,一把将他抱住。“太好了,幸亏你没事,没事就好!”她压根忘了之前还想着回来教训他的,这会惊魂未定,竟是吓得流下眼泪了。
对范祖远而言,“莫可儿”虽然名义上是他的妻子,但根本是陌生人,可此时被她这激动的一抱,他动容了。
自从只身来此,这一刻他才有了自己不是一个人,他还有家人,还有人在乎的感受。
“我……我没事。”他告诉她,让她别紧张。
“以后不准你进厨房了。”她哭说。
“好……”
“也一辈子不许你吃鸡蛋了!”
“这……也可以。”瞧她哭得可怜,不过就是担心自己,吓坏的小女人罢了,他满腔歉疚,不吃鸡蛋就不吃鸡蛋,依她了。
“呜呜……你怎么没一件事干得好的,光会拉屎不生蛋,你与鸡屎有什么两样……”她越哭越伤心,最后嚎啕大哭起来。
鸡屎,他与鸡屎一样?
这下,他笑不出来了。
而接下来他脸色更是铁青了,因为这女人要他写家书
范祖远坐在唯一没被烧毁的仓库地板上,眼见那女人不知去哪借来纸笔墨,双手交叉于胸前,盯着他严肃的说:“你写吧,向曾家求助去,要不然咱们真要餐风露宿饿死街头了。”
此刻他恨不得自己就是那颗被煎毁的蛋,现在也用不着面对这分难堪,这一烧,等于烧光他的一切,自己这会是真正的山穷水尽、一贫如洗了。
但要求助曾家谈何容易,记得原主曾思齐被赶出家门时,曾家祖母就已经言明生死不问,要他就算死在外头也不必让人回去报丧,曾家连收尸都不肯的。
本来莫可儿要他亲自回去磕头求饶,瞧能不能求得祖母的原谅,可他是有骨气的,既已被赶出来就没脸皮再回去,因此一口回绝了她的要求,谁知,她便改要他写信。
她让他写一封文情并茂的认错信由她带去曾家,替他开口借些银两回来救急,这女人为了五斗米连他的脸面都不顾了,可恨自己之前还愧疚让她吃苦,打算将来好好对待她的,这会却觉得可笑了,这女人哪里与他同心了,不仅瞧他不起,还不肯与他共患难,这女子无德,就算落在未来也是让人不齿的!
“快写!”她板着脸面催促,现实是残酷的,脸面几两重,得先求生,后才能求脸。自己若能回娘家求,她也会回去的,只是莫可儿的娘家也穷,否则就不会图聘金卖女儿了,既然回娘家没用,当然就只能向曾家求援了。
见她态度坚持,范祖远气愤的拿起笔来,咬牙的开始写了。
“慢一慢。”她瞧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喊停了。
“又怎么了?”她让他不顾廉耻的写信向曾家摇尾乞怜,他都奋力的写了,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的字……”她像是有点惊吓到的表情。
他瞧着自己歪七扭八的字。“是丑了点,但又如何?”凭着曾思齐的记忆,这朝代的字他还是会写的,但毛笔字他没写过,未来人连钢笔都少用了,哪里会用毛笔?
这就跟骑马是一样的,曾思齐会的知识他都仍保有,但需要身体力行的,就有待训练了。
“何止丑,简直不能看!你到底练过字没有?”这比六岁孩童的字还不如,这家伙可是曾家嫡长孙,读书写字是基本的课业,怎会将字写得丑成这样?
要不是自己前生为了替二姊牵线与曾家联姻,曾费心的带二姊见过这小子,确认这张脸是曾思齐无误,否则她真怀疑这人只是顶着曾思齐俊俏的面皮,其实骨子里住的是另一个人——一个比曾思齐还没用的废人。
他满脸通红。“练过……只是没练好。”想不出借口,他只得这么说。
“可你以前不是写过书信给阮家二小姐?那字没这么丑的。”她见过他写给二姊的信,内容是关于退婚的事,虽然字迹普通,但至少还能见人,哪像现在,这信送去曾家,曾家的祖母看了肯定先吐血,想借钱,那不是说笑吗?
“这……我找人操刀的,咦?不过,你怎知我写过信给阮家二小姐?”他随便搪塞后,忽然想起他写信给谁,她怎会知道?
“我……”这一问,让她想起自己的身分,她是莫可儿,不再是阮玫祯,以后关于阮家的事自己不可再提,免得重生的事被发现。“算了,还是我来写吧,你只要最后署名就好。”她无奈的说。
他臭着脸丢出毛笔,心想,这女人也不过是个采茶女,自小没受过什么教育,就不信真能写得比他好。他冷笑着等着看她笑话,瞧她究竟能写出什么来。
可这一瞧,眼睛登时越睁越大,这还真是一手好字!
她的字娟秀中带着刚劲,字迹十分好看,令他瞧直了眼。这真是她的字?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还真不相信!
“你练过?”
“嗯,是曾花了点时间练过。”她边写边点头。
“稍微练而已?”
“嗯,我自小学习力强,练过就不会差。”
“这怎么可能?”
她放下笔,斜斜睨他一眼。“何必大惊小敝,你都能将字练成蚯蚓字形了,我会写字,写得还比你好,这有什么不可能的?”
他一张脸红得像是要渗出血来,这妻子样样比自己强,难道,老天真安排让他到这来当小白脸的吗?
他心凉了凉,丢人现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