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子上还留有余温。
应该是刚走的客人所残留的。金艳不喜欢这种感觉,无论搭乘公车、捷运,或是其它交通工具,只要短时间能够到达,她都尽量不坐,就是不喜欢那种感受到另一个人温度的异样感觉。
她喜欢人多,又害怕接近,挺矛盾的是吧?
起身想换位子,发现脚边有东西,她拿起来本欲直接交给服务生,却眼尖地看见文件夹上有印上公司名称,她记得是莫立威的公司。
原来这里是他刚刚坐的地方,是她认识的人。
"小姐,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金艳打算将文件夹直接送去他家还给他,因为如果不做点什么事,她还是觉得以后见面恐怕都会矮上一截。
"请问刚才坐在这个位子的客人他点了什么餐?"立美说她大哥是个很懂得吃的人。
"香煎柠檬女敕鸡套餐。"服务生去查了之后回复。
"那我也要一套跟他相同的套餐。"
"前菜、甜点和饮料也都一样吗?"
"好。"
金艳拿出手提电脑,在等上菜的时间,她准备将这间餐厅当作她的工作处。
餐厅很安静,气氛不错,她一边观察环境观察客人,一边想着广告脚本;基本上AE是不负责创意这一环,不过她往往是最了解客户的人,因此也会多少插上一脚,说不定她的意见也能成为其它人的idea。
正当她天马行空之际,冰凉的前菜水果鲜虾沙拉登场,水果鲜甜,鲜虾沙拉很新鲜,逐渐开了她的食欲,紧接着热腾腾、香气扑鼻的番瓜浓汤放在她面前,她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浓郁的番瓜味在嘴里融化,几乎是暖到她心底。
好好吃喔!即使没有镜子,不过她相信此刻自己的表情肯定也是填满这个感觉。
把笔电收起来,她已经无心工作,只想好好犒赏自己的胃,因此当香煎柠檬女敕鸡一端上桌,柠檬的香气以及煎得金黄的鸡肉早就占据她的理智,手上的刀叉立刻舞动起来,大快朵颐。
至于什么美女的形象,早被她扔至脑后了,填饱肚子比较要紧。
真是的,亏公司里有那么多爱吃美食的同事,怎么就没人发现这一间餐厅?待会儿结帐她一定要多拿几张名片去堵住那些自认为美食家的嘴。
虽不到秋风扫落叶的速度,不过也挺快的,没多久,盘子里的女敕鸡只剩下几朵点缀的菜叶,最后服务生端上点心,是千层草莓卷。
她顿了一下,问:"请问你们甜点还有哪几种?"
"今天还有挪威巧克力蛋糕、柠檬酥。您不喜欢千层草莓卷吗?"
"不,没事了,谢谢。"
对于甜点,她没有特别讨厌也没有特别喜欢,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莫立威会喜欢吃这种可爱的点心。
吧层草莓卷怎么看都像是立美喜欢的,咦?她刚刚好象看见莫立威临走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点心纸盒,莫非……
精致的小叉子切了一小块草莓卷送入嘴里,嗯,入口即化,然后她忍不住打了通电话给莫立美。
"千层草莓卷?"对于金艳问得没头没脑,莫立美呆了一下,回答:"有啊,大哥刚才有给我一个草莓卷,不过我吃饱了,明天才打算吃。小艳,你问我这个问题做什么?"
金艳说了没事,挂断电话,继续品尝草莓卷。
没想到莫立威也会有这种贴心的举止,如果他对女朋友也能如此体贴,应该早就结婚了。
不过……她还真无法想象会有哪一种蠢女人肯嫁给莫立威?那么大男人主义,在家里又什么事都不做,既没情趣又很宅,试问,哪种女人能忍受?
最后总结:应该只有凡事需要人帮忙的小女人才适合莫立威,才能满足他喜欢掌控的大男人心态,可惜这种女人太难找。
结束了最后一口草莓卷,金艳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这时刚好九点,酒吧开始营业,灯光暗了不少,她心想这种光线就下好使用笔电,只好拿出笔记本.随手记下脑子想到的灵感。
约莫十点,桌上的饮料喝完,她点了一杯酒精饮料,纯粹是摆着好看,她可是优良驾驶,绝对喝酒不开车,点酒
只是为了有点消费而已,毕竟她坐的是四个人的位子,多花一杯饮料钱也是应该。
不过有人不清楚她的用意,以至于服务生竟端来一杯不是她点的饮料。
"是那位穿着灰色西装的客人要请你喝的。"男服务生说明。美女总是特别受到欢迎,尤其是单身前来的大美女。
金艳顺着服务生示意的方向望过去,朦胧灯光下,她看见一名西装笔挺的男人,一副坏男人的样子,不合她胃口。
"麻烦你退回去,跟他说我不喝酒。"
基于所有人未来都有可能是她客户的想法,她从不随意得罪任何人,只除了莫立威以外,即使哪天他的公司意外成为她的客户,他们两人山不可能有交集。
解决小事,灵感继续想想想,草稿继续画画画,十二点的时候.金艳已经拒绝了三杯酒、两次邀请,这会儿服务生又来到她面前。
"小姐,请问你有看见一个黑色的公文夹吗?"
黑色公文夹?金艳瞄了一下平躺在左手边椅子上的公文夹。"有啊,就这个。"
服务生如释重负地说:"谢谢,这是上一位客人遗忘的,他待会儿会过来取回。"
"没关系,我认识他,你跟他说,我明天早上会送去给他。"差点忘了还有这件事,时间已经晚了,她不能送去他家,那就明天早上送去他公司。
不过都十二点才想起来自己忘记带公文夹回家,这男人还真有些散漫。
"小姐,不好意思,客人还在线上,还是让他亲自过来取回比较妥当."
"好吧,那麻烦你了。"既然莫立威坚持要跑一趟,她再坚持下去就自讨没趣。
交出公文夹,金艳继续忙碌,十几分钟后,她的脚本大致定案,虽然想了五十几次真正采用只仃一次,不过成功的脚本还是有掺杂她的意见。
看了眼冰块已经融化的酒精饮料,浅尝一口应该没关系吧……就当作庆祝她提早完工。正当金艳的理智逐渐也化
为一摊水的同时,有个人影蓦地挡住她的光线,她抬头看,是一名陌生男人,见他手上端着两杯饮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请问有什么事情?"装傻是最好的婉拒。
"可以请你喝杯饮料吗?"
"我不喝酒。"
"你桌上不是有酒?"显然男人有备而来。
"我在等人。"这里气氛还不错,她还不想回家,也不想因为这男人必须提早回去。
"你已经等了快三个小时,看来你是被放鸽子了。"
看来有人听不懂她的暗示,真糟,可能必须提早回家睡觉了。
"应该是吧,那我也该回……"忽地,金艳眼尖的发现一抹熟悉的身影站在柜台前。
这次肯定是她的救星。
"我朋友来了。"她还没开口求援,对方已经朝着她走来。
斑大的身影愈来愈近,他的步伐十分稳健,头发散乱看得出刚洗过澡,剪裁样式大方的黑色外套将他衬得更为英挺,撇除这男人的性格不说,单就外表平心而论,这男人是有九十分以上的高分。而且那张脸非常合她胃口,可惜吃不得,一吃肯定会出事。
莫立威走近,看也不看站在一旁的男人,劈头就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
今天爬山顺利,下线洗过澡,精神还很好,想处理一点公事时,这才想起公文夹遗落在餐厅,打电话确认后,他随即过来取回。听服务生说有一位小姐说明天要帮他送去公司,他转头一看,就看见金艳还没离开。
"等你啊。"有别于面对陌生男人的冷淡,金艳看见莫立威倒是热情得很,男人见状,也识趣离开。
"十二点了还在这里晃?"莫立威大概清楚是什么情况,这女人就是有本事到哪都招蜂引蝶。
"我不是闲着无聊坐在这边,我是在收集灵感画脚本。"回家太安静,她反而什么都想不到,愈吵闹的环境,她愈能专心。
莫立威瞥了一眼笔记本上的涂鸦.乱糟糟,有看没有懂。
"要画可以回家画,你一个人坐在这边真的有时间思考?"他清楚在自己坐下的瞬间,已经有好几双眼睛盯着他。
单身美女坐在这里,只会引来男人的觊觎,哪有可能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谁教我是美女,无论走到哪都是焦点。"对于自己的美貌,她不必谦虚。
"单身女人还点了酒,你要其它男人怎么想?"无论怎么想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们怎么想都不关我的事情,难道有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在酒吧工作吗?"哎呀,这男人真唠叨。"时间不早了,你东西也拿到可以回家休息,不送了。"她原本就希望莫立威坐一下断绵其它男人的妄想就好,这样她就能回到最初的安静继续东想西想,反正她本来就没有这么早睡,一两点睡差不多。金艳低头继续埋入她的世界中,拒绝其它人进入。
般广告、创意的就是要有这种随时都能神游太虚的本事,天马行空是家常便饭,东拼西凑更得是拿手绝活,可惜她功夫不够,所以只能当AE。
莫立威很无奈,非常乐意走人,不过桌上那杯饮料以及附近觊觎的目光,让他选择留下来,只因金艳是他妹妹的朋友,他可不希望她出事,刚好资料在手上,他们各忙各的,倒也相安无事。
音乐缭绕,时间在专注之下流逝,金艳直到抬起头,才注意到莫立威竟然还没离开,正专心地盯着手上的文件,看得出神。
有个广告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她觉得认真的男人亦是迷人。
老实说,莫立威真是上品,他不开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艺术品,值得细细品味,无奈性格不讨喜,如果他能够有立美三分之一的温柔贴心,就会令她心动并且行动了,真是可惜哪。
"你怎么还没走?"她看了眼手表,已经一点半。
"如果我离开,万一你发生什么事情,警察来找我问话,我会很困扰。"
听听,这是人话吗?"莫立威,我建议你这时候最好说"留下你一个人,我会担心"会比较好,要不然我很担心立美这辈子都不会有大嫂疼爱。"
"多谢关心,不过拐弯抹角不是我的个性,如果不是你,我已经回到家休息了。"
"我没逼你留下来。"好吧,说这句话会很欠扁,不过莫立威态度更让她反感,明明一句可以加分的话,为何他偏偏要让自己不及格?
好,算他鸡婆。"现在,可以走了吗?"他心里恼火,偏偏又放不下,因为他注意到对面有个男人到现在还没离去,视线始终落在金艳身上,这时候他更不好先走。
如果今天金艳不是他认识的人,他才没这闲工夫。所以他真的不喜欢自以为自己很都会、独立的女人,这些女人总以为自己很强,什么事都能包办,天不怕地不怕。
男人和女人还是有先天上的不同,这是后天永远都无法弥补的差距。
金艳当然发现莫立威神情不太好,也清楚他是抱持什么心情留下来,对自己的心直口快也略感歉意。
"对不起。"该道歉的时候,她绝不会不好意思开口。
简单的三个字,诚意十足,英立威感受到了,不愉快的气氛霎时减了一半。
他没有开口,只是静静望着她。金艳确实是个美人,不过如果骄傲的气焰可以收敛一些,应该会更讨人喜欢,或许他会对她心动也说不定。
既然她都道歉了,他愿意原谅。
"对了,这个送你。"金艳想到下午去客户那边开会时。客户送她的东西,她立刻拿出来送给比她更需要的人——一个宅男。"这是我客户即将要在明天公测的线上游戏,你拿回去试玩看看。"
莫立威看了一眼光盘的封面"惊天之剑",兴趣缺缺,不过仍是收下。
"玩来玩去还是魔兽最值得玩。"各类线上游戏他接触过不少,最后仍是对魔兽情有独钟,便能想见这款游戏有多好玩。
"我当然知道,要不然它也不会是第一名的线上游戏了。不过美式游戏玩久了换换中国风,尝试不同的游戏不是吗?反正是免费的,你试试看。"
"你怎么不自己玩?毕竟这是你的客户。"
"我玩过了,不过像你说的一样,还是魔兽最好玩。"这叫英雌所见略同,不过这话绝不能让客户听见,要不然她肯定完蛋。
"你玩魔兽?"有女人玩魔兽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但如果是金艳在玩,就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她看起来娇滴滴,实在很难想象她打怪会是什么表情,她应该是每天逛街购物。
"对啊,不行吗?"知道她玩魔兽的人很少,除了立美之外就是舅舅了。工作不忙的时候,她会整天挂在魔兽上消磨时间,玩魔兽也是她另一种能让脑袋放空休息的时间。
当然不是不行,只是颇意外。"你哪一个阵营?"
"当然是为了联盟了。"她是人,当然玩人类,虽然部落的种族天性很强,不过外型实在不美,若是一直对着那张不讨喜的脸,她可能会玩不下去,自动删除角色。"哪个服务器?"
""屠魔山谷"。你呢?"
""众星之子"。"他更加难以想象她会去玩那种可以到处宰杀的PVE服务器。
魔兽有两种服务器——PVE服务器,部落和联盟必须经由插旗才能跟对方决斗;然而PVP服务器可就有趣多了,一旦看见不同阵营的人,只要你想杀,又有本事杀。便能直接动手.无须征求对方的意见,是一个到处都是战场的服务器。
见人杀人,无须心软,一个很残忍、天天有人抱怨双方都爱乱杀人的服务器。
"原来你在和平世界里喔,PVP比较刺激喔。"
"杀来杀去很无聊又浪费时间。"
"现实生活不能乱杀,游戏乱杀人挺有趣的啊。"她托着腮,笑说。
"我喜欢下副本。"
"是喔,让我猜猜看,你一定是主坦对吧?"
"为什么这么猜?"
"因为主坦可以掌控全局,还会受到其它玩家的尊敬。"
"我并没有要其它人尊敬。"掌控全局她说对了,他实在不喜欢让一些连基本观念都没有的人来指挥他该做什么,因此他才会去练战士,并且成为公会的主坦兼RL(RaidLeader团长)。
"是吗?至少我就挺尊敬我家的主坦,虽说如果没有补师没有DD们(DamageDeliverer伤害输出职业)根本就无法出团,但我觉得站在最前线的主坦真的很勇敢,要最接近王,要扛下坦王的重责大任。死一个DD或一个补师都还好,不过若是主坦趴了,差不多就要灭团了,而且每次上线都是主坦在喊出团,所以我个人是挺尊敬身为主坦的RL.认真的人都值得尊敬,对吧?"
金艳单纯的褒奖,听在莫立威耳朵里。让他十分愉快。
"那你是什么职业?"肯定不会是牺牲奉献的补师。
"盗贼。"她不爱乱杀人,只爱杀同行,因为同行相忌。"可惜我们同阵营,要不然哪天上战场还能切磋一下。"
"盗贼不可能打赢战士。"他一句话就否定她的能力。
"谁说不可能?"连切磋的机会都没有,金艳当然立刻反击。虽说盗贼是很难打赢战士,不过也要较量过后才能真正分出胜负,她不接受这种连打都没打就得认输的烂借口。
"我打贼从来没有输过。"
"你没输过不代表我不能赢你。"这种目空一切的口气,真让人讨厌。
"无论如何,我们是没有机会切磋的。"死了这条心吧。
金艳眼眸忽然微眯。"莫立威,你知不知道你的个性很欠揍?"
"我对自己有自信。"事实上,他确实没输过贼。
"做人最好要懂得谦虚。"
"我自信却不骄傲,何必要委屈自己谦虚?"那样做人也太假了。
"你这样不讨人喜欢。"
"我有能力,不需要去讨人喜欢。"泰半都是别人有事求他,他鲜少有求于人。
原本气氛还不错,可是现在她好、好、好……想扁他!
不过她不会真的动手,如果是白天,她会跟他大战几百回合都不成问题,不过现在夜深人静,她有些累了,懒得再跟这种自我意识过强的人辩解,就怕一个疏忽最后反倒气坏自己。
"我想回家了。"她迅速收妥物品,起身的时候,莫立威也跟着站起来。
十二月,入夜的冷风格外刺骨,金艳不禁拉了拉衣襟。
"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的车就停在对……"她顺手一指,对面空荡荡哪有车?不对啊,她记得明明把车子停在对面的日式料理
餐厅外头,怎么回事?
"那边是红线区,不能停车,过去看一下吧"莫立威陪同金艳越过马路,看了看地面,果真留下白色粉笔字。
确认是自己的车牌号码后,金艳差点晕过去,凌晨两点,路上计程车没半辆,要她去哪找交通工具回去?
"我送你吧。"好人做到底了,"不用,我可以自己找车行叫车。"她前看后看,左看右看,没有一间便利商店,很
好,这会儿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车停在对面,要来不来随便你。女人真麻烦。"莫立威说完,绿灯一亮,立刻往前走。
他己仁至义尽了,若她还不懂得进退,他肯定会放生她。就好比每次他在坦怪的时候,后头的DD们都不懂得先让他坦稳就开始打怪,比谁最先OT(仇恨超过主坦),那他绝对会放生,让怪动手修理他们。
金艳看看左望望右,除了路灯、车灯,以及几个还没有熄灯的招牌以外,视线所及几乎一片黑,既然有人要送她回家,她当然要懂得知进氾乖乖跟上,可是一听到他最后一句话,心火立即窜上,一口气闷在胸口,她气得转身。
已经在马路另一边的莫立威看见金艳愈走愈远的身影,恼火地发动车子,然后迅速回转,紧急煞车停在她身旁,摇下车窗命令她上车。
"我家就在附近,可以自己走回去。"半个小时一定会走到。
"金艳,我没耐性跟你磨.快点上车。"他真是受够这女人。
"敬谢不敏,我不想再欠你人情。"欠一次矮一截,再欠一次不就矮了半截。
"别无聊了,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快上车!"
"莫立威,我也不是跟你开玩笑!要来不来随便我,这种话你要说几次都没关系,可是你用不着再补上"女人真麻烦"这五个字。你要给予帮助,别人当然会感谢你,不过如果你很不满,不想帮忙的话,也不会有人怪你。
麻烦的不是只有女人,男人有时候也非常麻烦、非常讨人厌,不要以为你是男人就很了不起,现在的男人已经没什么特别了,你们能做的事情,除了得出卖劳力以外的,女人哪一样不能做?不要以为自己很厉害能将女人踩在脚底下,做人是互相,不要太自以为是,懂吗?"扔下话,金艳头也不回地笔直往前走。
女人是碍到他了吗?他凭什么要将问题牵扯到性别身上。
她十分生气.实在不懂怎么会有人如此欠骂,即使要走断腿才能回家,她也绝对不会搭他的车。
凌晨两点多,金艳独自走在街上,幸好还有路灯的光芒,加上她又是走在大马路旁,并不会特别害怕,然而她却
听见有车子以极慢的速度一直跟在她身后,她回头一看,竟是莫立威的车子,她停下,他也停住不再靠近。
她都说了不坐他的车,他还跟着她做什么?
不打算理会莫立威.他想跟就跟。金艳迳自往前走,只是身后始终有辆车子慢慢跟在后头,她烦躁得故意放慢脚步,想借此逼他离去,可无论她过马路、转弯,车子始终没有离开过她,再笨的人也懂他在想什么了。
两人的气氛已经降至冰点,他大可离去,可是他没有离开,着实令她意外,又不知该如何缓和这僵局,只好加快步伐。
除了车子的声音外,几乎是静悄悄地,身后陪伴的引擎声倒是发挥了安定作用,最后半小时的路程在四十五分钟以内结束。
抵达公寓楼下,金艳开了门进入没有回头,上楼之后,开灯,走至阳台,看见车子的黑影慢慢驶离。
老实说,她依然不喜欢莫立威的个性。
他的外表儿乎无懈可击,能力又很强,造成他自我意识太强烈、太主观,凡事都以自己为中心,先以自己为考量,不太在乎旁人的看法,说得好听是自信,说得严重些便是自私。
可是,刚刚他的行为让她有点意外,依他的脾气,他应该是马上掉头离开,怎会跟在她身后护送?
因为她是立美的朋友吗?这是她唯一能想到的理由。
嗯,肯定是这样,他们对彼此都没有好感,必定是因为她身份特殊才破例获得他的关照,想必他是心不甘情不愿,怕她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警察因此找上他吧?所以,她业无须特别感动特别感谢他,反正一切是他自己做的,她没有求他,她能接受的心安理得。
非常好,想通了之后,她的心情渐渐恢复。
忽地抬头仰望,天上的弯月柔美得令她微笑。
美,却孤独。
她也是独自一个人,然而内心矛盾的想要热闹又同时想保有自己不让人轻易踏入的私人空间,她是不是该认真好
好谈一场恋爱?
什么都别想,专心恋爱,反正事实已无法改变,那就等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她是不是真的该这么做?
倘若又受了伤。谁能帮她疗伤止痛?
寂寞,是最难解的毒;爱情,是最难医的病。
唉……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