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佳人甘作贼 第一章 相思未成闲(1)
作者:秋飞花

穷极无聊的时候,云萝喜欢倚在驿站二楼那扇半闭的窗门旁,竖起耳朵,适时偷听过往客人的闲言。东市菜价几何,西市姑娘嫁人,米铺子的二少爷刚捐了个官做,开善堂的朱家倒欠下了他的人情……

每到这个时候,云萝就觉得,自己活像是朝廷东西二厂派出来的探子,没有什么能瞒过自己的耳朵。

这是大明成化二十二年,夏天。

碧空如洗,万里无云。

云萝早起梳洗罢,照例倚在窗台前做“暗探”。正打着哈欠考虑是否回去继续睡懒觉,倏地,一个尖脆的嗓音扎透了窗户纸,钻进了她的耳朵眼儿里。

探头向窗外一望,前方五六丈的街道拐角处,一个皮球形的东西冷不叮地滚出来,阻住了一位三十出头的妇人。

“喂,张干娘……晚上兄弟几个要到您店子里小聚,准备几样好菜,咱要庆祝抓到那该死的‘采花贼’!”

“呵,赵信使真是厉害人儿——那‘采花贼’是什么人?”

“寄住在万安寺抄写经书的孙秀才。”

“孙公子?哟,小伙子生得可俊俏了,怎么可能去干那见不得人的龌龊勾当。你可别‘杀良冒功’,冤枉好人!”

“这怎么是‘杀良冒功’呢!人不可貌相,记得五年前云捕头追缉的那个流寇么?也是生得人模狗样的。什么潘安、宋玉,我想也不过如此吧。还有他那身打扮啊,啧啧……起码也值个十两银子,谁会想到他来绑票?”

云萝听到这里,拿着妆镜的手颤了一下,空出一只,将窗户缝隙拨开了一点。

“咦,也对呵。奇的是那小子掳了云捕头当年的未婚夫,就是如今咱们陆安州府衙门刚上任的知州周大人……呵呵呵,还勒索二十两银子呢。呵呵呵……这真是……”少妇说到奇处,笑得花枝乱颤。

“正是正是。就因为这桩事儿,周大人才和云家退了亲。”皮球接嘴说。

“哎哟!提起这事儿啊,现在周大人和云捕头还在一个衙门里当差,他们见面也不会觉得尴尬吗?”

“谁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要是换了我是云捕头,我就……”

“你就怎么着?”

“一定要找一个比周大人还风光的主儿嫁了!”那皮球干脆地说。顿了顿,又道:“不过依云捕头的疯劲儿,又是在咱们这穷乡僻壤的,可能有点困难。”

“砰!”云萝气红了脸,怒冲冲地摔上了窗门。

这个碎嘴子的!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比女人家还要多嘴!用鼻子想也知道他们接下来要怎么说。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云捕头真是没福气!”

“当初和那贼小子眉来眼去,勾勾搭搭,结果呢……后悔了吧”

“真看不出周秀才是这么本事的男人!”

“去找找他,兴许……他还没娶呢?”

……

云萝坐在床头用头绳绑头发,想到气处,一拳砸到床头上,直把床板都砸开个大豁口。

要说那“贼少年”当初捉了周秀才,固然不是为了勒索二十两银子这么简单,可也不是为了和她勾搭调情呀。那个家伙不过是被她追得太紧,想快快月兑身,才使出这个绑票的馊招,谁料到被碎嘴的闲人误传!

至于周汝昌,云萝自觉并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相反,要不是为了赎回他而放跑那个“贼少年”,她和老爹也不至于被上一任知州大人认定是“徇私枉法”,降罪撤职。幸好她七大姑的大八姨因故与兴王府的女乃妈套到点交情,她和老爹才没落罪。

保住了差事,父女俩便被赶到这个叫做秦城的小镇来守“铺屋”。

老爹成了驿传的驿长,专门负责朝廷往来文书的接应、递送;而她呢,还是干捕快的老本行。只不过再也不用抓贼了,只管呆在铺屋里,收容一些别的捕快抓到的,州官老爷还没来得及过堂的人犯。亏得这里是靠近巴蜀荒僻之地。深山大泽、穷乡僻壤,往来的公文与差人宁可绕道要去州府也不肯在此停留。因此五年来,她和老爹只乐得白领粮饷,饱食终日。

唉!日子过得太清闲,平时活动就少了,最近她的腰又胖了一大圈儿,简直快成了车轱辘。

“哎,还是少吃点吧,不要长那么肥!小心给那杂种看上把你拉去宰了!”

一个沉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嗯?这是——

再次推开窗户,低头朝楼角一看,便见到她老爹云百川,正站在铺屋旁边的大榆树底下喂马。

“爹,您老人家在骂谁呢?”云萝爬在窗台上好笑地说。

“谁?谁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坐在衙门里耀武扬威,我就骂谁。”云百川一边拨拉着槽中草料,一边说着。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州’,咱秦城驿站是个小地方,这么些年总共才养了五匹马,那陆安的新州府大人才上任就抢了两匹。听说最近城中又来了一批京里的缇骑大老爷,嘿,我怕他们来把我这几匹肥马当野味儿吃了。”

云箩闻言会心一笑。秦城就这么一个破驿站,知州老爷要吃光了这里所有的马匹,岂不正好?驿传的差事,她云家人就不伺候了!

到那个时候,她就可以像米铺老板的女儿一样,没事整天呆在家里绣绣花,打发日子;或者上街逛逛市集,勾搭勾搭俊小子;最后再找一个讲话不带“之乎者也”的相公,或者就是一个贼相公也好,两人一起闯荡江湖,天高海阔去。看谁不顺眼了,“唰——”拨出刀子来,“噼里叭啦”剁个稀巴烂,比起当个穷捕快见了官儿叫老爷,又是跪又是拜的,少生多少闲气呀!

只可惜,她等了五年,一直没有遇到一个讲话不讲“之乎者也”,又愿意带她天高海阔去的男人。

直到那一天……

太阳像一颗煮熟的咸蛋黄一样垂挂在西半边天上,天是红的,地是黄的。极目之处,田里秧苗干死了大半,远近十里地更是一点绿意也没有。

偶有苍鹰打从干裂的土丘上掠过,淡淡的影子投射到一块白花花的大石上,便是这里唯一的阴凉。

云萝骑着马儿在枯黄的庄稼地里打着转,远远的,见到一队送亲的队伍朝这边过来。

“唉,地里的庄稼又干死了。”抬轿放下轿子,大声地喘气说着。

“谁说不是呢!这里年年闹干旱,城外的佃农早就三餐不济了,最近又在传流民闹事……我们也是没法子,才把妹子嫁到外乡去。喏,一共是二十个铜钱,余下的一半,到了州府再给你。”

新娘家的嫂子说完,拿银子赏了轿夫,一扭一扭地赶过来对着云萝赔笑。

“这次多亏云捕头帮忙,小熬人也没什么贵重的东西答谢,这有点散碎银子,小小心意。”

“嘿嘿,那怎么好意思。我只不过是顺便帮忙押送人犯。”云萝干笑着把银子揣进了怀里。

“那该死的‘采花贼’呢,衙门打算怎么处理?”新娘的嫂子咬牙问道。

“一会儿孙七、燕六他们押过来和我汇合,再送到州府衙门去问罪。”

看出那女人有点不放心,云萝又道:“我们走的路和新娘子不一样,你们走官道,我们赶时间要抄近路。”

“那就好,那就好!送去州府,定个死罪!”女人目露凶光地说着。

“哪能这么容易,得过了堂才知道。到时候,您可得上衙门去作证了!”

笑打发走了花轿队伍,云萝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左等右等,不见燕六孙七带着“采花贼”赶来。

正准备回头瞧个究竟,骤然听到一阵快马疾驰声。远处有数名破衣烂衫的家伙被十几骑人马驱赶着,屁滚尿流地朝这边跑。

为首的腐腿大汉蹿到她身前五六丈处,不巧被一匹骏马踏中后腿,硬生生摔了个嘴啃泥,惹得她抚额大笑不止。

大汉面子上挂不住,虚张声势地挑起手中九环刀,指着那马背上那人叫骂道:“小子哎!你也太横了吧!不就是想借你几两银子花花吗,不借拉倒,你还反过来为难咱兄弟?”

马儿被他满嘴臭哄哄的大蒜味儿一熏,终于怒嘶一声,松开了蹄子。

这时,马背上的人却俯身冲他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嘘——别那么大声,你吓着我的马了。”

那声音轻佻中带着三分笑意,惹得云萝不禁回头。

却见声音的主人穿着一袭鸦青底子富贵云纹袍头,戴了一顶白纱罩笠,身背一把三弦琴,正倚在那马背上。身形随着那马背颠簸起伏,宛若一朵摇曳在微风之中的墨色莲花,真个是隽秀风流、潇洒出尘!

正在奇怪他的来历,耳中又是一阵蹄声杂沓。

一群锦袍皂带的骑者迅速向他的身后聚拢,不多时便围成了一个半月形的包围圈。但,显然都是他的随从。

“喂喂喂,咱们老大说得对,不借银子拉倒。别以为你们人多,我们就会怕了!”

一个精瘦小子,躲在先前摔倒的大汉身边后,虚张声势地大吼大叫着。

“就是,你小子究竟是什么东西,咱们可不是怕你!”右手边的独眼的土匪也用力点头附和着。

“瞎了你的狗眼!你知道他……”

“哎——”戴笠人及时伸手,阻止待从说下去。又欠了欠身子,俯下头来仔细端详着地上那名土匪头,以极其低缓的声音道:“咱不是什么东西!可是咱西厂的人走路——向来都是‘横’着走的!”

话音儿刚一落地,候在他身后那十数名番子立即挥刀扑了上去。眨眼功夫,便将先头那两名多嘴的家伙砍翻在地。

土匪头子见状怪叫一声从地上弹起,飞也似的逃了。

剩下几个小土匪也吓得哭爹喊娘、纷纷鼠窜。一人窜的方向不对,立即又给那些番子追上,切瓜砍菜般斩断了手足。

一股鲜血喷溅到一旁看热闹的云萝脸上,惊得她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

“哎呀,这回可真是‘强盗遇上了贼爷爷’!”云萝暗暗叫道。怪不得这些人打扮那么眼熟,原来是西厂派出来的缇骑!

捕快这行,云萝好说歹说也干了五六年,锦衣卫跟两厂的事,也不是没听他们总捕头大人说起过。但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西厂番子这种灭绝人性,近乎屠杀的手段,虽说杀的人皆是土匪。

突地打了个寒战,准备打马躲开,哪知刚一转身就被人从马背上掀了下来,摔了个眼冒金星。

“哎哟——没长眼啊!”

云萝模着受伤的额头试着爬起,忽然发现鼻子里汩汩淌出一股热乎乎的东西。

惨了,流鼻血了……还是躺下去吧!

“就是他!别让那家伙溜了!”

有人吼了一嗓子,跟着呼啦一下,无论番子还是土匪,全都向那秦城方向追去。唯独那个戴斗笠的古怪家伙翻身下马,似观赏风景般朝这边翩翩地走来。

“喂,你还好吗?”

他走近前来,模着脖子,先抬头看看天,再低头看看地,最后才瞄了瞄地上的云萝。

“救……救命。”云萝痛苦地申吟着。

“回大人话,我是这秦城的捕快,执行公务路过此地,刚才不知道被什么人抢了马匹……看在都是公门中人,大人方不方便借我匹马,送我回衙门?”

戴笠人并未立即答话,蹲身扶起云萝,动手撩开她面上沾满血污的发丝,待看清楚她的面容后,突然间怔住了。

咦,这家伙不就是五年前那个绑票周秀才的“贼少年”么?!

同时,云萝也在心中暗暗叫道。

他面容清隽,鼻梁挺直,生得十分好看,只是那一袭鸦青色的袍子,衬得他俊俏的脸上有点失血似的苍白。

似乎是因为他的脸上,还薄薄地浮着一层粉。

但不管怎样,她仍然能够一眼认出他那种混合着孩子似的天真,以及鹰隼般的狡诈的眼神。

真是奇怪?这人明明是个强盗,怎么变成了官兵呢!

“我……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说完这句,云萝面上没来由地一红。

“是么?”

他看似不经意地答应一声,陡然松开双手让她跌回原地,又站起身来连呼“可惜”。

“可惜什么?”云萝以手肘支撑起上半身,茫然睁大了眼问道。

“唉,本来我应该救你。”他狡猾起身俯视她,苦着脸作出一付惋惜状,“可惜夫子曾经教导我‘男女授受不亲’……”

“啊?不妨事,不妨事……江湖儿女,哪来那么多臭规矩。”云萝赶紧拽住了他的袖口,假装申吟了两声。心中暗忖:这个家伙有古怪,可不能让他就这么溜走了!

谁知他却像避瘟疫一样硬甩开她的手,边退边叫道:“哎,你现在满脸是血,一定伤得很重,不宜乱动。我看我还是赶紧进城里,叫个大夫来看你吧!”

说完这句,再也不望云萝一眼,自顾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背,马儿噔噔地扬蹄,慢慢消失在山道间。

“喂,回来!你就这么走了?”

云萝不敢相信地张大了嘴,手指着他消失的方向。

他刚才那么殷勤地跑过来问长问短,现在分明是看到她满脸血污,觉得难看,所以不想救了!

这个男人……这个男人……”

想到这里,云萝猛地愣住。

呀,我说那家伙为什么妖气妖气的。瞧他那打扮,兴许他现在已入了东厂,其实他……早就不是个男人了,而是一个公公!

“咕咚——”云萝气得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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