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维埕没注意刘如晴几时离去,也不关心赵四叔正拿着桃木笔对着神桌上的沙盘写些什么鬼画符,他的目光紧紧盯着两人交握的手,静静感受自己身体里那奇异的变化。
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什么事,但随着两人手交握得愈久,他身体里某种长年积存着的凝滞感正一丝一丝地被抽走;整个人,从脑袋到身体,从内到外,四肢百骸,缓慢地产生了正在被一遍一遍洗涤着的感觉,有一种干净清爽的愉悦感在全身流动。
沈维埕看不到的,不代表正瞪大眼看着自己身体与沈维埕的赵子昀看不到。
原本死死笼罩住沈维埕的那团乌嘛嘛的黑雾,竟然一丝一丝地经由两人交握的手指流淌到她身上来。
赵子昀瞪着沈维埕英俊的脸因为黑雾的消失而慢慢变得清晰,也瞪着那黑雾如江河入海般流进入她的左手,然后再流进那只正在变成深紫色的玉镯里。这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急急如律令!”这时,不知何时已经停止跟神明沟通、转而抓着一把桃木剑跳来舞去的赵四叔,在喃喃念完一长串咒语之后,长剑遥指赵子昀的眉心,大喝一声……
“魂归魄定!拙!”
赵子昀整个人就在这一声喝令下,觉得自己好像被硬生生抛进月兑水机里正被急速月兑水似的,天旋地转、头昏脑胀、眼冒金星。她一直在旋转,转啊转的,失控而无止无尽地转着。这种痛苦已经深到难以言喻了,竟还有一种被强制挤塞的感觉,更加重她的苦难。她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的头摁住,一直往下摁着,好像一只24码的脚正被强迫塞进23码的鞋子里,疼痛,不适!那巨力不肯放过她,不管她怎样挣扎都没用,一直不断挤压着她,每一寸都不放过,企图让她在那容器里夯实……
好难过!好闷!她快要窒息了!她想要发出一点声音,却只能像只离水的鱼一样张大嘴巴,却吸不到氧气,每一个吐纳,都是窒息的过程……
不行!不可以这样!她要活着!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一定要活着!
谁也不能阻止她!
终于……
“啊!”随着一声愤怒的嘶吼从嘴里发出,她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蹦了起来,却是撞进一堵坚实的怀抱里,然后,“碰”的一声,狠狠将那没有防备的、怀抱撞倒在地,两人狼狈地跌成一团。
赵子昀瞪大的双眼,只看到一只牢牢捣着她脸孔的大掌——事实上,是一双男性的大掌始终护着她的脸与头颅,让她在暴冲的力道下,没有跌个头破血流。
她是完好的,没撞到头、没伤到脸,但那双护着她头颅的双手却因为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而磨出一片血肉模糊……
结果,到底还是免不了去镇里的医院走一趟。
小镇的医院不比大城市的医院,向来不会有太多病人就诊,整间医院就寥寥几个病人与医护人员偶尔行走,宽敞的候诊间一片空荡荡。
沈维埕从诊疗室包扎好受伤的左手走出来时,就看到坐在等候椅上闭目沉思的赵子昀。他无声走到她面前,也不开口叫她,就静静地望着她。
他与她之间,在今日产生了一种奇特的连系……
他们交往了近十年,在十年里,他们是尘世间寻常无奇的一对情侣。没有热情如火,没有爱得死去活来,却是有打算就此过一辈子的。他不是个完美的男人,她也不是个没有缺点的女人,日子囫囵凑合着过,过着最普通平凡的生活,日子到底也应该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若不是她移情别恋,对其他男人起了心思,沈维埕是想跟她过完一生的。
饼去十年,他对她的感觉就是不好不坏,就算身边一堆朋友都说她不适合他,不会是个贤妻良母,但其实是不是贤妻良母又怎样呢?反正他也不会是个理想优秀的丈夫。歪瓜配劣枣,其实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有打算跟她过一生,但是决定分手时,也放手得很干脆俐落。瞧,他就是个这么无情没心的男人。十年的情谊,也没能让他对她有多一点的情绪,包括愤怒或依恋什么的。
可是,就在分手之后,他们却因为一只镯子产生了奇怪的连系。
她变得非常奇怪……可能,正如叶知慧所臆测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也可能,她撞邪了,被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邪祟之物给沾惹上了。不管答案是哪一个,总之都很离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赵子昀,真的与他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完全不一样。
虽然还没有正式交谈的机会……至今两次见面,都是以她昏倒做结,打断了让他深入探索她的所有机会。可一个人的神态转变,还是看得出来的。
至少,她的表情变得很冷厉,目光冰冷得有些刺人,整个人给人一种倔强与愤怒的感觉。他认识的赵子昀,从来不会有这样显得深刻的表情;他所知道
的赵子昀,是个比较肤浅简单的女孩,她的快乐或生气或轻蔑嘲讽等等的情绪表现,都很浅白浮面,让人一看就透。不像眼前这个,看得到她的冷厉,却望不透她的内心。
现在的她,像个谜。
包糟糕的是,他竟然想要解谜……
难道他只是在好奇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力乱神,所以才对她产生好奇吗?
静静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直看着,似乎想看出个答案才肯罢休。
当那两道注视打量着她的目光强烈到再也无法忽视之后,赵子昀不得不从冥想里回神,将脑子里逐渐在领悟的许多事给暂丢一边,抬头望着那个不知道已经看了她多久的男人。
沈维埕……
她以为她已经可以平心静气看待他,甚至做到无视;但显然她是太高估自己了。当此刻她终于能完全清楚地看到沈维埕的长相,再没有那层层黑雾像面纱一样将他的模样遮去七八分时,每次看他,都得小心控制自己跳得略快的心律,以及偷偷急促起来的呼吸。
“你的手还好吧?”她问。目光往下移,看着他包着纱布的左手,以及露在纱布外的、涂了优碘与紫菌素的四个指关节。她那一撞力道太大,两人跌得很重,甚至还在粗砺的水泥地上滑行了一下,才会将他的手背磨得血肉模糊。虽然只是不算严重的皮肉伤,但看起来实在吓人。
“没事。接下来自己换药就好了。”他淡声道。
见他就这样一直站着,没有移开的意思,也不说话,就看着她。赵子昀觉得浑身不自在,便道:
“那……我们去缴费等领药吧。”
“还不急。”
他没退开,反而微微弯下腰,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在她的瞪视下,执起她的左手,捏着她的四根手指,不知道是在看她的手背,还是在看手腕上的玉镯,反正就是看了许久,却没说话。
赵子昀不自在地动了动左手,发现他虽然没有把她抓得很紧,却也不肯在她微微挣扎时放开手。
“你在看什么?”
“我记得……”沈维埕目露沉思,盯着那只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镯子,以及她光洁而苍白的手腕,道:“上一次见你,你这里多出了一块紫黑色的斑。”
他左手手指轻轻点上她曾经长紫斑的手腕处。
赵子昀心口猛地一揪,屏息瞪着被他手指点着的左手腕,咬唇不语。
“现在,它不见了。你认为,它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死死瞪着手腕,就是不抬头与他眼睛对上。
“我有个猜测。”他低声道。
她没应,低头以沉默与他僵持。
“那块斑,或许也被手镯给吸纳进去了。”
她身子一僵,暗自祈祷他感觉不到她情绪的波动;可是,他就握着她的手,密切注意着她的变化,又怎么会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我说对了。”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这些……又关你什么事!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她艰难地开口道,力图不让自己声音发虚。
“你这是在过河拆桥吗?”沈维埕没有在意她的恶声恶气,反而有些想笑。
“什么过河拆桥!”
沈维埕见她一直不肯抬头,极力回避与他目光对上,于是蹲,利用两人高度上的视角落差,让她眼神无所遁形,没给她反应的时间,一下子就攫住了她惊惶的目光。
“虽然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倒是看清楚了,你手上这只镯子有些离奇。至少,它变色了,对吧。”
“我还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变色,你问我也没用。”她吞了吞口水,想避开他的目光,却没有闪躲的地方,除非闭上眼,但……她就是不肯让自己示弱得那样狼狈,只好死死撑着,任他一双沉静眼眸捕捉着她的眼波。
“既然你‘还’不清楚,那我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得到答案。”
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说着做势要起身。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
“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沈维埕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埕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尸还魂了——”
“才不是借尸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埕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埕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埕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