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中被人铺上一层厚厚的毯子,尽避马车在道上奔驰,但车厢中的人儿也绝对感觉不到那可怕的颠簸。
丁怜儿生着闷气,幼稚地背对夏祈儿以及夏荷、冬梅而坐。
她在生气,还在生众人逼着她来参佛的气。
她都已经说了,她肯乖乖地练曲,她肯乖乖地上台唱曲,也不会因为一些无知的宾客坏了她的规距而拂袖而去,可是,她的“保证”一点都没有打动阁内任何的人。
因为,只要夏祈儿打定了主意,再也没有人可以劝她改变初衷,所以,丁怜儿就被逼着来了。
一想到,接下来的好些日子,都要跪着抄经念佛,她的头就一阵阵的疼,她的手就一阵阵的酸,她的腿就一阵阵的麻。
思及此,她好哀好怨地往后,看向已经在悠然自得,拿起了一本佛经细阅的夏祈儿一眼。
轻叹一声,她如此哀怨的目光,夏祈儿怎可能感觉不到?只是,她还是自顾自的看着佛经,不让小妮子感觉到她的反应,就怕小妮子会没完没了的闹下去。
轻哼了声,丁怜儿忿忿地拿过冬梅递上来的莲子茶,看着杯中那颗颗浑圆可爱、晶白透光的小小莲子,她的气就消了一大半。
因为,这莲子,是在夏末初秋时,夏祈儿不惧寒又不怕冷地涉水到荷花池,亲自给她采来的;因为莲子具有镇静安神、补中益气、健脾养胃等等的功效,那对她的嗓以及中气都好。
她爱生气,娇蛮任性,可她却也心软,一点点的小事都足以教她气消,教她驯服,孬孬地,她爬到夏祈儿身边,软软地坐着,像只可怜的小长毛猫儿似的依偎在夏祈儿的身边。
见状,夏荷与冬梅相视一笑,庆幸自己都有把莲子给带来。
夏祈儿则是爱怜地模模小妹的头,唇边忍不住地露出一抹宠溺的浅笑,“你这妮子,就懂得骗人对你掏心掏肺的。”这是众人的心声,尤她最是。
丁怜儿努努鼻尖,心底纳闷她什么时候骗人对她掏心掏肺了?如果真是,她怎么会落得到寺庙参佛的下场了?
车上无人出声,一派的安宁自在。
然而下一刻,奔驰中的马车冷不防地刹停,巨大的冲击力教车上四个女子无不摔个东西不分,头昏脑胀的。
众人好不容易坐起身,却听到,车外传来一声的吆喝声。
“把车上的人交出来,否则格杀勿论!”
丁怜儿心底一惊,揪紧了夏祈儿的衣袖,“怎么回事?”
夏祈儿皱起眉,她们都不敢掀开隔开车厢与外界的一幕垂布,蓦地,一只染血的大掌探了进来,撩起了垂布。
“四位请在我们拖延来人时,速速逃跑!”脸上染血的侍卫大口地喘着气,显然正陷于苦战之中。
夏祈儿点头,牵起丁怜儿,要夏荷、冬梅跟牢在自己身后,便在侍卫的掩护下逃出车厢,往一旁的丛林跑去。
丁怜儿死命地跑,不懂为什么只是一趟的参佛之行,却会变成一场的追捕,身后传至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更是教她怕得直发抖。
夏祈儿也听到了,也知道以她们四个的体力,根本就不敌那些训练有素的追兵,侧首看了眼丁怜儿眼中的恐惧,双眼看到了不远处有一丛的树丛,大小罢好让一个人躲起来。
当下,她想也不想,将丁怜儿推到那树丛当中。
“怜儿,躲好,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许出来,只要一听到那些人离开,你马上回美人阁,听清楚了吗?”
丁怜儿含泪,直觉地捉紧夏祈儿的衣袖,她不想与夏祈儿分开,尤其,她知道,夏祈儿这样做,是想去引开追兵的注意力,让她可以平安无恙地回到美人阁。
她安全了,可是夏祈儿跟夏荷、冬梅呢?
扯开丁怜儿紧捉住不放的衣袖,夏祈儿诀别似地模了模她的小脸,而后领着夏荷与冬梅,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丁怜儿瞪大了一双眼儿,从树丛的隙缝间,看了到十数个身着黑衣的人,追往夏祈儿那边的方向。
“那里少了一个女人,你们赶快在四周瞧瞧,看那个女人会不会躲在这里。”
她听到其中一个看似头目的人这样说道,然后三个的黑衣人便往着她这个方向走来。
她摀住自己的小嘴,不敢让自己的呼吸声或者是喘息声被这些人听到,但她无法控制自己巨大的心跳声,她好怕,好怕这些人会听到她的心跳声而找到她。
在初冬里的阴天,一颗颗的冷汗,淌下她如玉的小脸,再被棉袄吸走。
其中一个的黑衣人,越走越近,甚至开始拿长剑,劈扫过一丛丛的树,眼见,那长剑的剑尖,快要扫过她的面,她阖起眼,等待下一刻会发生的事。
“够了,头目说捉到那三个的女人了,咱们走!”
一个嗓响起,阻止了那挥向她的剑尖,却同时诉说着一个残酷的消息。
他们,捉到了夏祈儿跟夏荷、冬梅!
“还有那一个呢?”
“不打紧,只要有那三个就够了,咱们快走,免得东窗事发!”
“是!”
耳中听着那些对话,眼中看着那些黑衣人离开的背影,还有三具显然已经昏了过去的软软女体,丁怜儿呼吸一窒,多想冲出去救回她们。
可是,她不能以一敌众,更何况,她不像蓝绫,她不懂武,她的冲动,只会教自己同时也陷入困境,帮不了她们,咬着唇,她强自地压下眼泪跟呜咽。
她一定要保住自己,然后回美人阁,向众人求救。
她一定要回夏祈儿,以及夏荷、冬梅。
一定要!
北陵飞鹰皱起了一双剑眉,抬头看向那一朵朵从天而降的初雪。
这场的雪,来得比预期的早,虽然再大的风雪,他的商队也不放在眼里,他们训练有素,能克服最克难的天气与各种状况,但在风雪下行走,始终会对货物不好,尤其,这一趟,他进了大量的绫纙绸缎。
这些昂贵的布料,虽然就抵御不了北方严酷的天气,根本就做不成衣服,对飞鹰堡而言,这些东西搁在堡里,根本就一点用处也没有,然而,对一些大商家而言,它们却是身分的象征,只有有钱有势有权的人,才能买得起绫纙绸缎。
这是人的贪婪、人的爱现,所以,尽避这批的绫纙绸缎对他们而言毫无实用可言,但他还是很乐于买下这批的货,再转卖给西北方的小柄或者是大商贾,做这笔的大买卖。
“加紧前进。”他沉声地命令,为了保这些布料的干爽,不被雪风侵坏,必须在初雪变成大风雪前,赶到下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闻言,跟在他后方的人个个迅速抖擞精神,不敢怠慢。
只是,前进不久,他胯下的骏马,忽地骚动起来。
“追风?”他轻唤爱马。
这匹马,本是野马,是他费了很大的心力才能驯服下来。
牠好像通晓人性,认得主人似的,除了他,其他人只要一胯上牠的背,便会被牠给甩下背,摔断脖子,通场…都不会忤逆他的命令,可是现在牠却不听话地往一旁的树林走去。
他阻止不了牠,只好抬手示意下属继续往前走,自己在稍后才追上前。
任由爱马在树林里走走停停,像在寻觅什么似的,忽地,一袭不该在这树林里出现的披风,掳住了他的目光,而胯下的爱马,则走往那袭披风。
越走,越近,也益发看到那披风底下的人,是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