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就抵达了目的地,选择了海边的一家酒店里住了下来。
在前台开房间的时候,清歌理所当然认为两个人应该各住镑的,可是陆之成却让前台开了一间双人房。
理由是,方便照顾。
住对面或隔壁照顾起来不是一样很方便?
不过清歌心情好,也没有跟他多作计较。反正在陆家也是这样住的,早就习惯了。
吃完中饭之后,清歌爬在餐厅窗户上往外看。外面的太阳仍然很大,但似乎一点也没有影响海边那些人的玩闹情绪。
她忍不住转身对陆之成道:“我们也去海边吧。”
扁在里面吹着冷气干看着,实在太浪费了。
陆之成慢条斯理地喝着饮料,回了一句:“再等一下比较好,外面现在很热。”
清歌有些哀怨地想,看他长得一副白净斯文的样子就知道肯定不喜欢运动,果然吧,让她猜中了。看他的表情,一点也不想是想去海边的样子。
“那要等多久?”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最好等到太阳下山。”
清歌立刻放弃了邀他同行的念头,“好,你等到太阳下山再出来吧,我先出去转转。”
她站起来要走,却被他伸手拉住,“你第一次来,对环境不熟悉,最好不要到处乱走,”
顿了一下,她看着她扬眉一笑,“万一走丢了怎么办?”
清歌没好气地回道:“先生,我二十三岁了,不是三岁。”
他气定神闲地回道:“方向感是天生的,跟年龄好像没多大关系。我记得你好像到现在也没记清去我家的路,所以你确定自己真的不会走丢吗?”
清歌心虚地眨了一下眼睛。她是个路痴,很不幸,但的确是事实。
偏偏他还在那里用一副好心劝诫的口吻说道:“承认会走丢不丢人,如果真要走丢了,那才是真的很难看。”
清歌挣开他的手,睨了他一眼,“是你带我来的,万一真把我弄丢了,那也是你的罪过。”
陆之成好笑地想,她倒是挺会挑中重点耍无赖。
“算了,一起去吧。”他跟着站了起来。
清歌转过身,露出一抹得逞的笑。
酒店旁边有一家超市,里面就可以买到泳衣什么的。
清歌站在货柜前扫了几眼价格牌,连连摇头,“太贵了。”
不过也就是说说而已,下手挑衣服的时候却是半点也没见犹豫,因为不是她付钱。
见陆之成站在旁边不动,她便道:“你怎么不挑?嫌款式太难看了?凑合着穿吧。”
他摇摇头,“不用了,你去游泳,我在沙滩上走走就行了。”
“特地跑来,不玩水怎么能算来过海边呢?”
他还是微笑,很坚定地摇头。
清歌怀疑地上下看了他一眼,道:“难道你是旱鸭子?”
他脸上的微笑收了起来,很不客气地瞪了她一眼,“不会水不犯法吧?”
清歌差点笑了出来,勉强憋住,回道:“的确不犯法。”
不要怪她大惊小敝,实在是一直以来他给她的感觉都是从容自若很能干的样子,好像没有什么事是能够难倒他的。终于发现了他的一个短处,虽然嘲笑是很不厚道的行为,但机会总是难得啊。
陆之成睨了她一眼,开始放话:“如果你不怕一个人出去走丢掉,尽避笑吧。”
清歌识时务地转过身,不让他看见,然后闷声笑了个够。
清歌觉得自己实在很够义气。
到了海边,她也没有一个人跑去玩水,跟陆之成一起沿着海边往前走。
太阳已经偏了西,落日的余晖将海面染上一层橘红的颜色。
几个孩子在堆沙堡,可惜能力有限,堆起来的东西完全瞧不出形状,模样不是普通的难看。
清歌忍不住凑了过去,摆出笑脸问:“要不要我帮忙,我会堆出很漂亮的宫殿哦。”
大一点的孩子看了她一眼,带着怀疑之色,犹豫了一下就批准了她的加入。
清歌兴冲冲地开始动手了,见陆之成远远站着,便扬眉一笑道:“你要不要也来帮忙?”
他看着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
她二十三岁,刚从学校毕业不久,性格里存着几分孩子气还勉强说得过去。他都奔三十岁的人了,衣冠楚楚的样子却跟着一堆小毛头凑在一起玩沙子,万一传出去他也不用混了。
不过看着眼前的她神情专注的样子,看着一个沙雕城堡当真渐渐在她手下成型,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摇晃了一下。很细微的一下,却是真实存在的。
人是感情动物,相处久了,总有一丝情愫会不由自主地越过理智的围墙,令人阻拦不及,看着它发生。
这个认知让他突然莫名有些烦躁起来,退开一步,打算悄悄地离远一些。
沙雕已经堆得差不多,清歌刚好看到他撤步后退的动作,笑着道:“你不会是打算没义气地丢下我自己跑掉吧?”
他的目光闪了一下,匆匆道:“弄好了就走吧,该回去吃晚饭了。”
清歌拍了拍手上的沙,跟那几个小萝卜头们挥手道别,眼见他已经转身离开了,她才小跑着追上去。
她走在他旁边,想起一件事来,便问道:“听酒店的人说,晚上有乐队表演。”
他随口应道:“你想去看吗?”
她却神采飞扬地回道:“光看有什么意思?听说游客有兴致的话,也是可以上去唱歌的。”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来,侧脸看着她,有些怀疑地道:“你该不会是想上去唱吧?”
清歌扬眉回道:“不是想,是就打算这么做。你大概不知道,我在学校的时候可是文体委员。”
他实在是很诧异,诧异于她三不五时就冒出来的异常举动。
“你确定你的五音是全的?”
她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道:“等着吧,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酒店有五层高,在顶楼的露台上布置了彩灯,摆满了藤制的桌椅,供客人纳凉。
不远处是一个木制的小舞台,乐队已经开始表演了。吉他声响,弹奏着舒缓悠扬的曲子,非常适合夏日的夜晚来聆听。
他们来得算早,位子还有一半是空的。
清歌四下寻望一番,看到了一处靠露台旁边的位置,于是开心地走过去。晚上虽然看不见海,但坐在那里可以很清楚地听见海浪的声音。
她穿着吊带衫配波西米亚风格的印花大摆裙,走起路来裙摆摇曳,笑容灿烂,美好得一如这令人心旷神怡的夏夜。
陆之成缓步跟在她后面,看着她的背影,无声地微笑。
清歌已经坐下来,服务生很周到地立刻走到桌边,询问点什么饮料。
她帮自己点了一杯橙汁,抬头看到陆之成迟迟没跟过来,于是笑着问:“哎,你要喝什么?”
陆之成收起分神的心思,走过去坐下,对服务生抬头微笑,“冰咖啡,谢谢。”
清歌不赞同地道:“大晚上的还喝咖啡啊。”
他听似随意地回道:“提神醒脑。”
服务生退开了,清歌于是托着下巴,享受地听着乐队的演唱。
“唱得真不错,堪比专业乐队了。”
陆之成好笑地问:“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专业的?”
清歌深沉一笑,压低声音道:“我来之前就特地打听过了,酒店的人说,他们只是一支自组的业余乐队,周末的时候才会来演出。别看现在穿得很朋克,平日里可都是个个衣着光鲜的公司白领精英呢。”她伸手一指,眼睛放光,“看到那个主唱没?长得真帅啊,我可是连他的名字都顺道打听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