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末,大草原。
白雪凄凉,天地间一片萧索,所幸春天即将到来,到时叶儿绿、花儿开,大地又是一片欣欣向荣。
霜珠──特鲁厄族的别姬(蒙古语:公主)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向远方望去,眼里带着热切、焦急,还有几分不安。
只见苍茫的天际移动着若干黑点,是特鲁厄族的战士!
“回来了!回来就好。”
霜珠深吸一口气,感觉眼眶热热的,视线也模糊起来。噩梦终于可以结束,安详的好日子快回来了。
“呜……霜珠,战争终于结束了。”海棠──霜珠的侍女,不停的抹着泪水。
“是啊!”
族人们也各个神情激动,却一时驻足不敢上前,心中既期待又害怕。
谁都记得,送行的那一天,战士们排成长队,队伍延绵,场面十分壮观,可如今只剩稀稀落落的那一团黑点……
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可还在其中?
黑点越移越近、越移越近……
“阿爸……”认出领在最前头的大胡子正是自己的父亲,霜珠一时间心情激荡,再也克制不住的冲了过去。
其他族人见状也忍不住蜂拥而上。
看着眼前一群又是鼻涕、又是眼泪的老弱妇孺,哲森微微皱眉。
有必要哭成这样吗?原本相貌还算娟秀的几个小泵娘,这下都哭成了大花脸,难看死了,长满皱纹的老婆婆更是惨不忍睹了,这不活生生污染他的双眼吗?
“呜……霜珠,我心爱的女儿。”
“呜……我亲爱的阿爸……”
哲森又机伶伶打了个寒颤──为这肉麻的对话。
奇怪的看了看老族长,只见他张开双臂拥住他的女儿,哭得老泪纵横,鼻子通红,哲森再次抖落一地鸡皮疙瘩。老族长在战场上一向冷静彪悍,没想到……
而老族长怀里的那张脸,虽然皮肤黑了点,可五官还算端正,如果表情正常的话,也算是养眼的美女吧!可惜呀!抹上乱七八糟的泪水后,逊色很多。
“阿爸,忽、忽罕呢?”那张小麦色的脸,抬头四顾。
“这个……”老族长回避女儿询问的目光。
女儿与忽罕的婚礼当晚,塔塔尔人突然侵犯他们的家园,忽罕同族里的其他男子匆匆上了战场。
看到阿爸的反应,霜珠的心底升起不安。
忽罕?这名字他很熟悉……哦!他想起来了,就是他马背里的那个包裹。
“在这里呢!”哲森开口,轻松的跃下马。
“哪里?”霜珠眼睛一亮。她就知道忽罕不会丢下她的!
“不就这里。”他讨厌一再重复,不耐烦的拍拍马背上的大包裹。
霜珠的视线跟着移过去,看到陌生男子的马背上一个用马革裹得密密实实的长形物。
她倒吸一口凉气,退后一步,直直瞪着那包裹。
“忽罕是特鲁厄族的勇士。”老族长哑声道:“勇士的生命应该结束在战场上。”
“不!”霜珠拒绝接受这事实。
“妳没事吧?”哲森难得好心的问,谁教他现在在他们的地盘上,而且还想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呢!
霜珠恍若未闻,咬牙上前。
“算了,不要打开了。”哲森想劝阻她,免得又看到她泪流成河的样子。
说实话,她怎样都与他无关,可一直流泪可就碍了他的眼。
“走开。”她挥手推开了他,声音带着哽咽。
“凶巴巴的。”哲森自讨没趣,模模鼻子。
“霜珠……”老族长担忧的唤道。
“妳会后悔的。”看她小小的身子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哲森忍不住又提醒。
“不会!”似是嫌他碍事,又似是显示自己的决心,霜珠用衣袖狠狠的一抹泪水,瞪向啰唆的陌生男子。
呃?不说声谢谢就罢了,还瞪他!真是好心没好报。他不满的回瞪她。
霜珠无暇理会他,她鼓足勇气,拉住包裹的一角,一扯一抖间就打开了些,入眼的是焦黑的、模糊的……
她急步后退,惨白的双唇微张,却吐不出半个字。
看吧!这就叫“不见棺材不掉泪”,叫她不要看,她偏要看。哲森一个箭步上前,托住她的腰。唉!看她脚步轻浮,就快站不住了,他就当是“日行一善”好了,谁教他离她最近呢?
“我心爱的女儿……”老族长也抢上前来,不过动作没年轻人快。
“我没事……”她喃道,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费了好大的劲才强忍着不让泪掉下来。
“没事才怪。”低头看看她毫无血色的脸,哲森不禁翻翻白眼。
再左右看看她的其他族人,见到亲人的,喜极而泣;没见到的,呼天抢地……放眼望去净是涕泪泛滥成灾。嗟!哭又有什么用?好在眼前这女人并没有做出呼天抢地状。
“我就勉为其难的支撑支撑妳。”
好事总是要做到底的,更何况……嗯,怀里这具身体柔软又温暖,抱起来的感觉不错,还有她身上那似有若无的青草气息……真好闻。
哲森不由得咧嘴一笑。
“我没事,真的……”她低喃,眼神逐渐涣散。
“别烦了。”哲森俐落的伸手往她颈后一砍。
她顿时晕死在他的怀里。
“你、你做什么?”老族长大为焦急,一时顾不得正是这个叫哲森的汉人帮助他扭转了战局,厉声责问:“你怎么可以伤了你的妻子?”
呃?妻子?
哲森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也忘了要解释──他其实没要伤她,只是想让她小睡一下。
“根据我们特鲁厄人的风俗,从战场上驮回战士尸体的人,就可以接收该战士的财产和妻子。”老族长一脸严肃地说。
他驮回了忽罕,而她又是忽罕的妻子,所以,现在她就是他的妻子了?
“就这样?”哲森诧异的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是呀!”老族长理所当然的说:“哦!当然,接下来你们会举行婚礼,那就更名正言顺了。”
其实现在也已成既定的事实──老族长爷爷的爷爷,甚至更早之前就有这项风俗了。现在这个汉人驮回了忽罕,当然就是霜珠的丈夫了。
“哦……”看看怀里的人,哲森忍不住又模模鼻子,“这是特鲁厄族的风俗,却不是汉人的风俗。”
“呃?”对喔!可……这个汉人不知道这项风俗吗?那他为何费劲的把忽罕给带回来?想到这点,老族长就豁然开朗,“虽然你是汉人,但我们不会介意的。”
“可我介意。”居然莫名其妙多了个妻子!
“哎呀!你别介意,”老族长大力摇手表示不在意,“如果不是你忽然降临,还很厉害的操纵烈火帮助我们,塔塔尔人也不会这么快退兵,你对特鲁厄族的大恩,让我不知道该如何答谢才好,现在……呵呵!正好。”
虽说关内的汉人朝廷老是虎视眈眈的觊觎他们的大草原,可人嘛!好人堆里有坏人,坏人堆里也有好人,而这个汉人相当不错。
看看哲森,再看看躺在哲森怀里的女儿,老族长越来越满意了。
嗟!他可不是任人摆布的。哲森对老族长的一厢情愿猛翻白眼,不过,既然他已答应怀里的女人要撑住她,将她抱得好好的,就会说到做到,但不包括成亲。
可这看在老族长眼里,就是一种默许了。
呵呵!别看这个哲森是个大男人,面子还挺薄的,明明喜欢还不好意思说咧!
要说他的女儿,可是草原上会走路的花朵,能不讨人喜欢吗?
几日后,瑞雪渐融,隐约可以嗅到春天的气息。
“马蹄阵阵哟!像春雷滚过山头,带着欢声笑语灿烂容颜,是什么让阳光灿烂?是什么让大草原兴奋……”
特鲁厄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喜怒、他们的生活全都可以放开喉咙,从肺腑里唱出来。这会儿,高亢的歌声伴着悠扬的马头琴声扬了起来。
哲森侧耳倾听,嘴角微微上勾──这歌好听!
“阿旺老爹,唱歌的人心情不错喔!”他闲闲的坐着,与特鲁厄族的老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那是当然。”阿旺老爹笑咪咪的,顿一顿又道:“年轻人,你的腼腆我们早就知道了,呵呵!”听到歌声都在偷笑了,还假装没事人似的。
“我?”他纳闷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他明明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时候怕羞过了?
“呵呵!别不承认,你没听到这歌都在那样唱了。”
“最美丽的花朵只在春天开放,皎洁的白云只在蓝天游弋,草原上会走路的花喔!只有天神的使者可以摘取……”
“胡说。”哲森听了跳起来。
“我哪有胡说?你明明就是天神派来帮助我们特鲁厄人的使者呀!呵呵……”阿旺老爹很坚持。
哲森没好气地嗤声。什么草原上会走路的花,什么天神派来的使者,还摘取?哼!
“你看你,再过十天就要娶新娘了,这时候想不承认也晚了。”说他害羞,还真不是一般的害羞,呵呵!
“谁说的?”哲森又是重重一惊。娶新娘?他这正主儿怎么不知道?
“老族长说的呀!”老族长怎么可能骗人呢?呵呵!
哲森急匆匆的起身走人,“老爹,不陪你聊天了。”
“呵呵!没关系。”阿旺老爹眼睛瞇得只剩弯弯的一条线。
快做新郎的人当然闲不住了,兴奋嘛!想当初,他阿旺老爹娶媳妇的时候,可是兴奋得三天三夜都没睡觉呢!呵呵……
他要去好好的教训那个乱唱歌的人,饭可以乱吃,歌可是不能乱唱;他还要去找那个大胡子老族长理论,怎能硬将家里的闺女塞给别人,也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
哼!他又不是种马,只要是母的都喜欢。
哲森低头疾步,一脸不满。
“不要唱这种歌。”一个清脆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呃!他都还没说呢!倒被她抢先一步。哲森停住脚步,看到不远处有个窈窕身影站在那儿,一脸的阴霾。
“为什么?”唱歌的族人仍是笑嘻嘻的。阻止他唱的不就是歌声里的女主角──会走路的花朵吗?呵呵!霜珠害羞了。
对呀!为什么?哲森也想知道。
“我说不要就是不要。”霜珠一跺脚。
“好好,既然霜珠会害羞,我不唱就是。”唱歌的族人好脾气的收起马头琴。
“才不是……反正,不要把我和他扯在一起。”霜珠气鼓鼓的。她可不是因为害羞。
哦!她不想和他扯在一起?哲森意外得知这件事,莫名有点郁闷。
他有什么不好?照说能和他这样气质高雅、举止潇洒……好处说不尽的男人扯在一起,她该高兴才对,那可是烧了八辈子的好香也不一定会有的好运啊!
“霜珠……”族人瞧见哲森出现,立即向霜珠挤挤眼、努努嘴的,向她暗示。
“怎么了?”霜珠一时没反应过来,顺着族人的视线望去才发现哲森。
“你来做什么?”她冲口就问。
“嘻嘻!当然是……”族人才开口就接收到霜珠和哲森瞪过来的目光,立刻识相的闭上嘴,可还是在心里把话说完:当然是霜珠在这里,哲森才来的,这还用问吗?
“咦?妳能来,我怎么不能来?这大草本来就是谁都可以走来走去的。”他故作惊讶的说。
狡辩!霜珠第一个想法是他故意狡辩。
“你当然能来,”顿一顿,她慢吞吞的说道:“只是你为什么不说出心里的话呢?不过我也不怪你,听说汉人都是口是心非的,我能理解。”
哲森双手背负在身后,瞇起眼看她。这小妮子是欠教训,还是觉得好玩,故意乱说话?或者是……
“妳要吸引我的注意也不必用这种方法。”居然故意污蔑他。
“吸引?”她从鼻子里喷气,“自大狂!”
“自大?我可没有,是谁哭着喊着要嫁给我的?”他很善意的提醒她,不就是姑娘她吗?他若不是香馍馍,她何必这样?
“你搞清楚,谁哭着喊着要嫁给你了?”
是的,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是哭了,可那是因为见到亲人平安回来,一时情绪激动,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事实上,那个时候她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她必须嫁给他的事情也是阿爸告诉她的,虽然她万分不情愿、虽然她好想好想永远的思念忽罕,而不是立刻另外嫁人,但……
“哦!妳不想嫁?”这正好合他的意。
可……不知怎的,心底涌出一点点疑似失望的感觉。不!他立刻摇摇头,这一定是错觉。
“我嫁。”她头一昂。
特鲁厄人是说到做到的,她一定得嫁,因为这个该死的汉人帮助了他们,她不能忘恩负义;因为该死的他还带回了忽罕,她不能因为自己是特鲁厄族的别姬,就擅自破坏族里的规矩。
“那不就对了。”他一听可乐了。这小妮子刚才还想否认呢!这不就自己招了?得意之余,他也把原本打算告诉她,他没打算要娶她的事情忘得一乾二净。
“看清楚──”他指指自己的鼻子,嚣张的大笑着,“看清楚这张俊脸,以后就是妳的天、妳的地。”
看到他猖狂的样子,霜珠恨得牙痒痒的,忍不住出言打击他,“俊脸?该说是小白脸吧!啧啧,像女人似的。”
什么?她居然把他比作女人?他的笑声戛然而止。太可恶了,简直就是侮辱人!
他气得脸都涨红了。
“不用脸红,我都没嫌弃你了。”她凉凉的道。
“到底谁嫌谁呀?”他忍不住吼一声。他还没嫌她呢!
“没有啊!”她无辜的眨眨眼。她不是已经说了不嫌弃他的嘛!
“好、好、好,”他从牙缝迸出三个“好”字,“我决定了,我要做两件事情。”
“你要做什么都与我无关。”她不耐的翻个白眼。
“不,绝对有关,”他故作深沉的一笑,声音忽然变得异常温柔,“我要花点时间好好教导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让她懂得该懂得的事,比如说──低眉顺眼,举案齐眉,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夫君要她往东,她就不能往西;夫君要她往西,她就不能往东……”
哇~~他说这么一大串的是在胡说什么?她心底隐隐觉得不妙。
“第二件事情嘛……”他不放松的上前一步,气势十足的低头盯着她,依旧用温柔的声音说道:“我还要妳明白,我是男人,如假包换。”
“哼!”她不甘示弱的抬头,迎视他隐藏着挑衅的目光。要她做他口中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毫无自我的人?她唯一的答案是──“你、作、梦。”
“是不是作梦,妳很快就知道了。”他坏坏的咧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
“哼!”她才不怕他的挑衅呢!
虽然他并不愿意承认她还有可取之处,但……嗯,她的眼睛闪亮闪亮的,像他昨晚看到的星星;她的肌肤是小麦色的,虽不白皙,却有一种阳光的感觉。
她冷笑,使劲的抬头,与他脸对脸,强烈的展现了她铁铮铮的傲骨,却不小心忽略了两人的距离已太过接近。
而他,更是无意后退。
这一幕看在远处的族人眼里──哇!霜珠和哲森好亲近、好暧昧喔!
“我知道,婚礼在十天后。”哲森漫不经心的回道。老族长慎重的派人请他过来,原来只是要告诉他这桩已经人尽皆知的小事。
“呵呵!原来你也知道了,等不及了吧?”老族长眉开眼笑的。
他年纪大了,最想看到的是女儿能有个好归宿,而现在……呵呵!人家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霜珠的娘亲死得早,换他这个做老丈人的越看越有趣了,呵呵!
“是有点等不及。”等不及要好好教训那个小妮子。
“呵呵!十天很快就过去了。”老族长不知道哲森的用意,还好心的安慰他。他就说嘛!他的女儿是草原上会走路的花朵,人见人爱。
“嗯!”哲森露出一脸期待的样子,“我耐心的等着呢!”
“呜……”老族长感动的大力握住哲森的手,宣告似的喊:“我的女婿呀!”连称呼也改了。
“我还不是您的女婿。”哲森嘴角一牵,小声提醒。
“怕什么?迟早都会是,也不差这么点时间。”老族长大大一笑,大力的拍拍他的肩膀。
“咳咳……”幸亏他习过几年武,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要不被老族长这样热情的一拍,不背过气才怪。
“年轻人,要好好保重身体,你看我这把老骨头都没个咳嗽伤风的。”罪魁祸首还热心叮嘱。
天!哲森一翻白眼。
看在老族长眼里却是他不但咳嗽,还咳到翻白眼。
“哲森,你的身体……”上下打量他一番,这才注意到与草原彪悍民族相比,他明显少了点肉的身材。
“我的身体一点事都没有,您忘了在战场上我以一挡百的凶猛劲?”
“对喔!”老族长一听才放下悬着的心。
毕竟他只有霜珠一个宝贝女儿,还巴望着女儿替他们家开枝散叶呢!因此……女婿的身体相当重要。
“阿爸……”霜珠掀开帷幕走进穹庐,弯腰施礼,“你找我?”对里头另一个讨厌的家伙视而不见。
什么态度嘛!哲森不满的竖起眉。好歹他将是她的天、她的地,她不巴结他也就罢了,居然还当他不存在?
“是呀!”老族长看到自己的女儿进来,心里笑开了花,“就为你们婚礼的事,要和你们说一声呢!”
“阿爸,全族的人都知道了。”自然也包括她。霜珠忍不住抱怨。
“哦!女儿,别小气了,”老族长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大嘴巴”有什么不对,知道就知道了呗!“族人迟早会知道,和族人一起分享也是应该的,这是战后的第一场婚礼,我想要好好的办呢!把战争余下的晦气统统冲掉,把喜悦传给每一个族人。”
“一切听从阿爸的。”霜珠无奈的说,“阿爸,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先走了。”那个自大的家伙越看越不顺眼,不如回避。
“去吧!”老族长笑呵呵的。
“老族长,我也先走一步。”哲森紧随其后。
看着两人双双离去的背影,老族长满意的直点头,可两名当事人之间却是暗潮汹涌。
霜珠高昂着头默不作声,只快步而行。
“小妮子,开心得说不出话来了吧?居然攀上我这样的优秀人物。”哲森抢到她身前。
他就是想逗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看看漂亮的东西也是好的,比如:她生气时那双明亮的眼眸。
她气结,顿时如他所愿的眼中冒火,转脸对他,“你不高兴吗?你这下子牛呀、羊呀!什么都有了,忽罕的财产都是你的了。”
“高兴?就为那几头丑得要死的牛羊?!哦!当然还包括妳,对吧?”他笑得不怀好意。
看他刺目的笑容,以及那若有所指的话,她恨不得咬他一口,“你若是不高兴,可以立刻去找我阿爸说,你不需要这些。”
他长长的叹一口气。
“唉!没办法,我这人就是心肠软,放心吧!我一定会娶你的,”一拍胸膛,哲森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就当是做善事好了。”
做善事?怎么说她也是草原上会走路的花,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丑女!
“你──你胡说八道!”
“我没胡说,我只是想妳一个寡妇可怜得很。”他无辜的模模鼻子,否认她的指责。
“我不需要可怜。”她气得跳脚。
“妳当然不需要可怜了,因为我会娶妳的,”看她恼红了的脸、闪亮的眼睛,他哈哈大笑,决定见好就收,“虽然很勉强,但我还是会接收妳的,就像接收那些牲口一样。哈哈哈……”
他挥挥手自顾自的走了,留下气黑了脸的霜珠。
勉强?说得他好像做了多大的牺牲似的!好,既然这样,她也当做做善事,不为难他就是。
她瞪着他渐远的背影,咬牙切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