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那个杀千刀的混蛋,我要炒了他!让他没钱付房租,睡在大马路,最后横死街头!”
深夜十一点,原本正是小区居民洗漱上床、准备睡觉的宁静时刻,可水家公寓的客厅里却传出一阵阵凶狠恶毒的咒骂声。水清浅正在客厅里团团乱转,下午受了黄昏的气,直到现在还无法平静。
水妈从厨房里出来,手捧一杯凉茶,笑眯眯地走到女儿身边说:“乖女儿,来,喝口茶顺顺气。”
水清浅一把接过茶仰头灌下,然后气鼓鼓地一坐在沙发上,“老妈你说吧,什么时候炒他?反正这个店,有他没我,有我没他。如果你还是坚持留他下来,那我以后再也不去店里帮忙了。”
“女儿,事情没那么严重吧?他只是不小心踩坏你的隐形眼镜……”水妈说到一半,见女儿的杀人眼光“嗖”
地射过来,赶紧缩了缩脖子改口:“我承认,他踩坏你的隐形眼镜是很过分。不过,隐形眼镜嘛,你知道的,‘隐形’就是看不见的意思,既然人家都说了是‘看不见’的眼镜,你也不能怪人家不小心踩到吧?”
“老妈,”水清浅轻哼,“我现在这个样子,连班都不用上了。你说我还能到店里帮忙吗?”她缓缓转过脸,客厅的落地镜中映出一张俊美帅气的女性脸庞,惟一的遗憾是上半边脸看不太清楚——因为被眼镜遮住了。
笨拙的方形黑框,比啤酒瓶底还厚的镜片,比半张脸还大的占地面积——这么丑的眼镜,她自从高考过后就没有再戴过了。放在眼镜盒里蒙尘了数年,积灰厚得简直擦不掉。
然而现在,拜黄昏所赐,她又得请出这尊老古董架在鼻梁上了。哦!还真是该死的重。
水清浅哀怨地再瞥一眼镜中的形象,那硕大的黑框就像-只黑蜘蛛似的盘踞在脸上,呆傻可笑极了。
她这副尊容,明天要怎样去上班?办公室里的那群鸡婆一定会在背后嘲笑她到死!水清浅申吟一声,歪倒在沙发上。
而水妈却是个十足的乐观主义者,笑呵呵地上前扶起她软声安慰:“乖女儿,不怕不怕。明天早上眼镜店一开门,妈就陪你去买隐形眼镜。这样好了,你不如趁机换个形象,就学那个甜甜,换那种戴了眼睛会发蓝光的——”
“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破眼神儿,有两百多度的散光,一定要戴专门订做的隐形眼镜才可以。”而订做,至少要等上一个礼拜。
水清浅叹了口气。一个礼拜不去“橘子”帮忙没关系,但一个礼拜不去上班?那她就永远都不必去了,直接在家等着收退职信和遣散金就好。
想到这里,她对黄昏的怨恨不禁更深了一层。这个混球,诅咒她失恋,嘲笑她像男人——这些部属无形伤害,她都可以忍。可是,他怎么可以踩烂她的隐形眼镜,害她变成四眼妹见不了人?
原本她就算长得中性了点,可好歹也算一名伪帅哥吧?现在可好,戴上一副这么挫的眼镜,连帅哥都没得当了,直接被划人“书呆子”、“老古董”那一类人种。
正在此时,门铃声响了起来。
水清浅望一眼墙上挂钟,发现已是深夜十一点半。
这么晚了会是谁?母女俩面面相觑。
丁冬丁冬,门铃又响。这一回伴随着黄昏嘹亮的大嗓门:“水妈妈,快开门,我负荆请罪来了!”
“黄昏?”水清浅岂会不认得这个声音?她连忙从沙发上跳起来,双眼冒出兴奋的火花,“很好很好,我正要找他算账,他却自动送上门来。”说着小跑过去开门。
水妈有些担心地跟上她。她们住的小区平日里一直是出了名的“无噪音、无暴力”文明小区,只怕这个纪录将要在今晚给破了。
门一开,门外的黄昏先是踉跄地后退一步,“哗!”
然后瞪着水清浅,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我认识你吗?”
“黄、昏,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水清浅一字一句地从牙缝中挤出声音。和他相处,似乎连一秒钟的预热都不需要就立马可以引爆怒气。
“呵呵,你不是水清浅,我走错门了。”没想到他嬉皮笑脸地说完,果真转头就走。
水妈连忙迈出门槛拉住他,“好了好了,两个小家伙都别闹了,要说什么进来说,要打架也进来打。三更半夜的别站在楼道里大吼大叫。”
黄昏被水妈拖进门槛,立刻笑嘻嘻地往水清浅身边凑去,“喂,你以前念书的时候,就是戴这样一副眼镜?”
“是又怎样?碍着你了?”他那是什么表情啊,要嘲笑她何不痛痛快快地说出来?水清浅不爽地踹他一脚,却被他身手敏捷地闪开,躲到沙发后头贼笑。
“我严重同情那些不幸和你做过同学的男性同胞,你这个样子,还真是,还真是……噗!”他埋头一阵闷笑,说不下去了。
“喂,黄昏,你很嚣张哦!站在本姑女乃女乃的地盘上,也敢嘲笑我?”她生气地双手叉腰,回头冲水妈喊:“老妈,家法伺候!”
“不用了吧,来者是客嘛,呵呵!”水妈连连摆手打圆场。
“什么来者是客?我只知道来者不善!”她毫不妥协。
“我哪有来者不善?我可是诚心诚意来赔罪的。”黄昏从沙发后探出身子,高壮的身形配上小男孩般的无辜神色,还怪委屈地皱着鼻子,好不可爱。这副模样叫水清浅看得手痒极了,直想拖过他来海扁一顿。
“那好,你赔的罪在哪里?”她大手向他一伸,脸色依旧很酷。
“喏!”他从身后拎出一个袋子,“我买了啤酒和卤味,一起吃吧。来,消消气!”
“算你还有些良心。”正巧她也有些饿了,就顺势下了这个台阶,饶他一命。她勉为其难地接过袋子,看了看内中货色,指出美中不足之处:“为什么不是红酒和牛排?”那样才够诚意。
想不到这不怕死的家伙居然说:“如果是拜访美女的话,我自然会准备红酒和牛排。不过如果——对象是你的话,那就不用花那个冤枉钱了,你说是不是?”说完下巴还朝水妈扬一扬,似在征求长辈的同意。
水妈显然很没大脑地跟着起哄:“是啊是啊,我们家浅浅平时最喜欢喝啤酒,啃鸡爪鸭翅膀。”
水清浅没啥想法地看了看老妈,再瞥一眼笑得有恃无恐的黄昏,沉默半晌,突然丢一句:“黄昏,你跟我进来。”率先往自己卧室走去。
黄昏漂亮的墨色眸子闪了-闪,笑着起身相随。认识她这么久,这还是第-次邀请他进她的房间呢。
“女儿,那个,来者是客哦!”水妈在后头追着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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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一脚踏进水清浅的卧室,立刻被门口横着的一具船模绊到,踉跄了一下,扶着门框才稳住身子。
“你确定这是你水大小姐的闺房?不是你家仓库?”
黄昏一双黑眸环视着房间内的摆设,嘴角扬起嘲讽的轻笑,“床上——堆满衣服;地上——摊满杂志;橱柜——
像被小偷翻过,啧啧,简直比乱世佳人还乱啊!还有这个——”他用脚踢了踢刚才险些绊倒他的船模,“你对拼装模型有兴趣?唔,果然是个男人婆!”
水清浅根本不理会他的絮叨,径自在床上坐下来,表情严肃地说:“黄昏,我叫你进来是要把话说清楚,有些话当着老妈的面不方便讲。”
“什么话?你暗恋我?”他立刻插嘴。
水清浅翻个白眼,懒得跟他斗嘴皮子。
“算起来我们认识也蛮久了,你知道我这人习惯有话直说,不爱绕弯子。我问你,你踩坏我隐形眼镜的费用何时赔给我?”
“别这样嘛,谈钱就伤感情了不是?”黄昏根本不管她有多严肃,依旧嬉皮笑脸,“说实话,你戴这副眼镜也蛮可爱的,虽然大了一点,但好歹也算是复古风潮的回归……”话没说完她就一脚踹过来,他连忙闪开,笑嘻嘻地捧出手中美食,建议:“不如我们一起喝酒吧!杯酒泯恩仇,怎样?”
水清浅想了想,点头道:“喝酒可以,不过眼镜的钱要另算!”
“你真是一点都不可爱。”他不满地嘟嚷着,但还是笑呵呵地找来几张报纸垫在地板上,把啤酒和卤味摊了一地。
水清浅毫不客气地享受他的服务,抓起-个鸡腿大啃。反正做错事的人是他,让他服务一下也是应该的。
也许是真饿了,她手捧鸡腿,大口大口地咀嚼,吃得好不开心。没注意到边上黄昏看她的目光隐隐透着深意。
直到他嘲笑的声音响起:“喂,你这个样子,真的是失恋了吗?一般女人失恋,好歹也该流几滴眼泪出来表示一下吧?哪像你,啃卤味啃得满嘴流油,活像济公似的。”
她嘴里尚嚼着肉,含糊不清地反驳:“失恋又怎样?
反正我也习惯了,下一个男人会更好嘛!”
“哦?”他双眸染上笑意,“那你的下一个男人在哪里?”
她骄傲地挺了挺胸膛,“这很难说的哦,也许明天就遇上了。”
“更也许一辈子也遇不上。”
“你少乌鸦嘴了。”她白他一眼,放下鸡腿残骸,又抓起一罐啤酒仰头灌下,“我有信心,下一次肯定能遇上一个好男人。”
“好男人?”他不敢苟同地扬了扬眉,“这年头稍微有点条件的男人都被美女收服了,哪里轮得到你?”
“不对不对。”她摇着一根手指道,“会轻易被美女勾走的男人,在我眼里根本算不上好男人。条件再好又怎样?男人,懂得交心才最重要。”
“你想得太天真了。”他摇头嗤笑,才拉开啤酒拉环,却被水清浅一把抢过去,抱着罐子猛喝。
他笑了笑,续道:“对于男人来说,交欢永远比交心来得重要。女人漂亮的胴体永远比智慧的头脑更能吸引男人的注意。”
“你说的那是肤浅的男人,就像你这种。我坚信,这世上还是有懂得欣赏女人内在美的好男人的!当然了,不可能是你。”她的手开始胡乱比划,头也有几分晕了,开始咧嘴傻笑。醉眼朦胧中望过去,黄昏居然也挺帅的。只见他半倚在地板上,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嗯,这个POSE摆得不错。水清浅不禁在心里赞叹。
赞叹完了,她捧着发重的脑袋,小声嘟囔:“好奇怪哦,好像我每次失恋,都是跟你一起喝酒。”她不是一向很讨厌他的吗?怎么每次最不开心的时候,他都那么巧的陪在她身边?
“是呀,我的命不好,每次你喝醉我都不幸充当你的呕吐袋。”黄昏弯起唇角浅笑,口气微微抱怨,神情却十分柔和。见她眼光开始迷离,他不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喂,你这次别又来了哦,我可不负责清理现场的。”说归说,他仍是跪行上前两步,扶住她即将歪倒的上身。
“醉了?”他问她。
“没有,几罐啤酒而已,哪有那么容易醉啊?”她说着一跃而起,身躯是很轻快没错,可舌头已经大了。她挥舞着双手,高声叫道:“黄昏,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
“好,就玩真心话大冒险。”看来她是真的醉了。
“第一个问题,”她傻笑着比出一根手指,表情十足神秘,“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
“愿闻其详。”他再度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子,心中苦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酒后吐真言?
“我说、说了哦!你不要生气,就是、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呃!”她打了一个响嗝,身体绵软无力地躺倒在他怀里,“你……”说完这个字,双眼正式合上。
“喂,水清浅?男人婆?”他拍拍她脸颊,她却一动不动。
“睡着了?”他连忙抓起她脚边的空啤酒罐来看,“这是什么啤酒?比吃安眠药还管用!”
“水清浅,你醒醒啊,别睡在地板上,难看死了!
喂,你该不是要我抱你到床上去吧?”他没辙地瞪着她在地上瘫软成一团的睡姿,半晌,终于长叹一声,抱起她往床上拖。
“想不到你看上去瘦瘦的,抱起来还真重!”他边“搬运”她的身体边抱怨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她扔到床上。完了以后,他双手叉腰,瞪着瘫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她。
“水清浅,你不当自己是女人吗?居然在一个男人面前睡得跟死猪一样,也不怕我非礼你。”
水清浅在梦中咂了咂嘴巴,不知是否在怀念刚才吃过的鸡腿。
黄昏翻个白眼,转身出门。可走了没几步又折了回来,扯过床脚的被子胡乱地往她身上一盖,小声地自言自语:“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总是叫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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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程氏企划公司人事部门口。
“阿水好可怜哦,你看她,眼睛都哭肿了!”
“不过她就算是被男人抛弃了,也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吧,还戴了那么丑的黑框眼镜,瞧她那个比古装戏还老土的扮相,怎么找得到第二春哪?”
“什么第二春?人家那都数不清楚是第几春了!”
水清浅捧着咖啡杯站在办公室外头,不知是否该敲门进去打断众同事的八卦。看样子她们正谈到兴头上,可她已经在门外站了半个钟头了,脚酸得很。
想了想,她还是决定不再虐待自己的双脚,清清喉咙低咳一声,成功地引起室内众人的注意力后,才悠哉游哉地踱了进来。
她把咖啡杯往桌上一放,办公室里立刻出现了一阵极为尴尬的静默。所有人只敢拿眼角偷偷瞄着她,连屁也不敢放一个。
罢才她们说的话——好像确实是过分了那么一滴滴,不知道阿水会不会生气?小胖妹窥着她的脸色,见她好半晌也没有发作的迹象,才大着胆子说:“阿、阿水啊,你的脸色好差,要不要请半天假回去休息一下?”
这话倒不是虚伪,同事这么多年,基本的关心还是有的。水清浅感激地冲她笑了一笑,随即拿起桌上镜子端详。
镜中的自己脸色灰败,眼皮浮肿,头发乱得像梅超风——这就是昨夜宿醉兼今天早上睡过头的下场。水清浅低低哀号一声,用手捂住脸,简直不敢回想自己昨天晚上做了些什么好事。
她——“好像”和黄昏一起坐在地板上喝酒;然后,她“有可能”喝醉了,不仅忘了要向他索赔,还说了些神志不清的话;再然后,她“依稀仿佛”记得自己问他: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讨厌你吗?”
噫,这真是无聊的问题。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非要有理由呢?她讨厌黄昏,莫名其妙的就是讨厌了,何必还巴巴地跟他解释缘由,好像错的人是她?
事实证明,他就是很令人讨厌嘛!不然她也不会把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记得那么牢,还时不时地要拿出来回忆一番,每次想起来都咬牙切齿——
她记得那是在两年前,当时老妈的咖啡店刚开张,急需人手。一天下午,一个叫黄昏的大男生兴冲冲地跑来应征。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黄昏。
午后的阳光下,他黝黑的肤色闪着古铜色的光泽,短发凌乱,额头上挂满汗珠,看上去就像刚从运动场上下来的大学男生。他很爱笑,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比电视上牙膏广告里的模特更显帅气。
那个时候,水清浅非但不讨厌他,甚至还可以说对他颇有好感。因为他的性子很是开朗易相处,两人见面聊了只几句话,他就说:“我们两个很有缘哦,你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句诗里正好镶嵌着我们俩的名字。”
当时,她对他刮目相看,真心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长相好,个性好,还懂古诗词。而且,他说他们两人有缘呢!那时的她还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年纪,听到他说“有缘”二字会脸红心跳。正在芳心暗喜之际,突然他-把揽住她肩头,对水妈大咧咧地笑道:“水妈妈,您不用特地为我安排员工宿舍了,我和‘他’住一间就好。
我们一见如故,是好兄弟啦!”
他此话一出,水清浅的脸顿时黑了一半。原来,他根本是把她当成男人!
这、这也未免太侮辱人了吧?就算她长得像男生,可是他已和她说过话了呀,难道从她的声音竟听不出一点女性特征?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直到现在水清浅回想起这件事来,依旧恨得牙根痒痒。
不过,这件事可无论如何不能让黄昏知道。他若知道她还在为两年前的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记恨于他,八成会加倍地嘲笑她。
正在这个时候,案前的电话分机响了起来,水清浅接起,彼端立刻传来高分贝的女子叫声:“阿水,是我啊!
我现在就在你公司楼下,买了好多东西哦,快点下来接我!我们中午一起去达令港吃海鲜好不好?”
听到这个声音,水清浅的头一下子胀成两个大。此女名叫林语欢,是她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室友。两人一路从高中一起读上来,有七年的同学情分,如今也算是走动相当频繁的好姐妹了。然而遗憾的是,林语欢似乎从来不把她当成姐妹——买了东西要她帮忙提,上餐厅吃饭要她付账,和男朋友吵架要她出面摆平——基本上,说她是她的护花使者兼自动提款机还更为恰当些。
“语欢,我……”她才刚开口,听筒那头已传来嘟嘟的忙音。她这个“好”姐妹总是这样,说完了自己想说的就挂电话。水清浅不禁泛起苦笑,伸手到口袋里模了模不甚饱满的荷包。吃海鲜呢!不知道钱够不够?
然而尽避如此,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完东西,然后对小胖妹说:“麻烦你替我请半天假,下午我有个朋友要陪,可能回不来了。”
朋友,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在失恋的第二天,她的确很需要朋友——即使这个朋友本身并不那么使人温暖,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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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戴上这副黑框眼镜,还真让我想起了高中时代,哈哈!”
快餐厅内,林语欢趴在桌上笑得花枝乱颤,险些连手里的汉堡也拿不稳。
“喂,你笑够了没有?”水清浅没好气地瞪着坐在她对面抱肚狂笑的姐妹淘。就知道她会嘲笑她。以林语欢这种凡事只顾自己爽、丝毫不考虑别人的性格,她没笑得趴在地上打滚,已经算是给足她水清浅面子了。
不过说起来,她还真要感激语欢的手下留情呢。至少,当语欢知道她身上的钱没带够时,居然同意“纡尊降贵”地和她一起来吃美式快餐——懂得为他人的荷包着想,实在是-大进步呀。
林语欢揉着笑痛的肚子,好一会儿才找回正常声音:“阿水,你就算是给男人抛弃了,也不用这么自暴自弃吧?这副眼镜,我从七年前就一直看着你戴,每次看到都很想揍你。你知不知道?它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男生勿近’四个字。你确定要挂着这块牌子和我一起逛街吗?”
她本来也没想陪她逛街呀,明明是她大小姐主动要求的好不好?水清浅无奈地耸了耸肩,“我也知道我现在这个样子很丑,你不用再刺激我了。”
“不过我是无所谓啦,有句话叫‘好花还需绿叶衬’嘛,我们两个走在路上,一定是——”林语欢依然笑个不停,毫不顾虑听者的感受。而水清浅也只是在心里小小的受伤了一下而已。没办法,习惯了嘛。
“对了,你和你的摩托车骑士发展得怎么样了?”尽情笑过以后,林语欢终于想起关心朋友的感情生活。
“分手了,就在昨天。”水清浅黯然地回答,心想:
现在你总算可以说两句好听的来安慰我一下了吧?
“分手就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用难过,反正你们也不合适。”林语欢潇洒地-挥手。
这句总算还像人话。水清浅同意地点点头。
林语欢啜了口可乐,继续出言宽慰:“像摩托车骑士这样好条件的男人,一看就知道很花心,光凭你那点道行是绝对守不住的啦。阿水啊,我给你一个良心的忠告:下次找男朋友呢,要脚踏实地-点,不要奢望太高。人家说什么锅配什么盖,你又没有多少资本,干吗总是和那些又帅又有钱的男人交往?就算曾经在一起快乐过,到最后还不是被他们一脚踢开?”
她这算是安慰吗?一席话听得水清浅脸黑了大半。这么“直截了当”、“一针见血”的安慰她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昏那家伙虽然嘴巴毒,但也不至于毒到这么彻底。
唉,果然是“最毒妇人嘴”。
她再度叹了口气:为什么她水清浅的人生总是和一条条“毒舌”纠缠不清呢?
不过话说回来,林语欢的确很有自傲的本钱。这妮子自打高中时期就是班上男生竞相追逐的“班花”,大学毕业后在外企工作了两年,更修炼出优雅不凡的气质——当然了,不包括她那张嘴。
此刻,她身着一袭色调粉女敕的名牌洋装,姿态柔媚地倚在椅上,立即成为整间快餐店的焦点,所有男性的眼睛都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瞧。
林语欢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螓首顾盼,连连向在场的男士送去回礼的强力电波。
水清浅可是看不下去了,连忙推推她手臂,“喂,你忘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吗?还这么招摇。”
“男朋友?哪一个?”林语欢两排长睫毛眨呀眨的,无辜地看着她。
“就是上次那个嘛,什么电脑工程师呀,斯斯文文的那个。”
“哦,那个呀,早吹了!”林语欢轻松地一摆手,还反过来怪她,“拜托,那都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耶!这年头,哪有人交男朋友超过两个月的?除非他有永远刷不爆的金卡,本小姐还可以考虑。”
“哦。”她像个傻子似的点点头。原来换男友是当今流行趋势。那么——她也算是跟上潮流咯?
“我现在可是自由身哦!怎么样,你现在可以把那个肌肉猛男介绍给我了吧?”林语欢放下可乐,眼中闪现出狩猎的光芒。
水清浅正咬着吸管喝汽水喝到一半,冷不防给呛了一下,连连咳嗽。好一会儿才顺过气来,诧异地瞪着林语欢,“猛男?你、你说的是黄昏那家伙?”
“不是他还有谁?”林语欢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难道你还认识比他更威猛的?快介绍给我!”她立即又虎视眈眈。
水清浅连连摇手,“他不行的!绝对不行!”黄昏和林语欢?蹩脚推理小说家和时髦的上班女郎?不配不配!
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
“为什么不行?我可垂涎他那身结实有力的肌肉好久了呢!”林语欢双手捧颊作花痴状,随即眼珠骨碌一转,绽开别有深意的笑,“难道说……你也垂涎他?”
“我才没有!”
突然暴发的“豪迈”叫声压过了快餐店里喧闹的音乐声,所有顾客都转过头来,愣愣地看着这个莫名其妙大叫的疯女人。
水清浅连忙用双手抱住头,将脸埋于双肘内。天,好丢脸!她居然忘了这里是公共场所,就这么失去控制地叫了起来。
林语欢也被她连累,遭到众人眼光的无声指责,她气呼呼地小声嘟囔:“阿水,你知不知道这样很丢脸呐——
摩托车骑士?!”目光陡然往上。
“摩托车什么?”水清浅顺她目光向上望去,下一秒钟,立刻吓得倒抽一口冷气——
“AN……ANDY?!”
眼下站在桌边的帅气男子,不正是昨天刚在电话里甩了她的旧男友ANDY?
“你是——水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