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兆邦埋首於手中的文案,里面有几首歌,若再加进几个装饰音,整首歌将变得更为完美。
郎兆邦办公室的门急躁的被敲了几下,却不等他回应,就被推开了门。
邬兆邦头不用抬,就已经知道来者何人。
“小兆,我恋爱了!”学斌旋风似的卷进邬兆邦的办公室,大声的宣布自己的感觉。
“嗯!”邬兆邦头也没抬,只简单的单音答覆。
学斌早已习以为常了,迳自的赞美若涵的一切。他唱作俱佳的说了二十分钟,才满意的停止。
“怎么样?”未了,学斌还徵求兆邦的意见。
“好!”兆邦仍是低著头,单音答覆。
学斌开始敍述自己要如何展开追求计画!又是一篇即兴演说,这一次历时三十分钟。
“怎么样?”未了学斌还是再次徵求兆邦的意见。
“行!”
学斌把兆邦桌子面前的椅子倒转过来,整个人靠坐在椅背上。“今天这套衣服,很适合你!”他故意如此说,看兆邦有何反应。
这一次,邬兆邦连单音回答都免了,只用眼角瞄了学斌一眼,而所代表的意思,即“无聊”。
同事三年的时间,学斌太了解兆邦了,他是标准惜字如金的人。能省则省,有时乾脆用眼神来表达意见,大概练习多了,从来没让人弄错意思。
学斌有时还想刻意激兆邦多说几个字,到目前成功的机率是零。
“好啦!你用眼神骂我无聊。我当然知道这套衣服你早穿过不下百次了。可是我每次赞美你,从来没得到你善意回应!”
这一次兆邦更绝了,连眼神都省了。
“唉!又失败了!”看来学斌是故意想激兆邦说话,只可惜宣告失败,他懊恼的走出兆邦的办公室。
兆邦直到办公室的门关了之后,才抬起头来,眼神则闪烁著幽默的光彩。
他可算是“新秀传播公司”的开国元老之一。“新秀”如今能在传播事业独占鳌头,他功不可没。
兆邦的努力并没白费,“新秀”的老板也没亏待他,大方的给予他三分之一的股份。
“新秀传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即是张雅云与李学斌两人。
学斌甚至将“副总裁”的职位,让给兆邦,自己屈就於总经理的职务,学斌的理由是:“我太过主观,个人色彩太浓,能力差,不能当一位好的决策者。”
兆邦知道,学斌是尊重他。
若要说学斌主观及个人色彩太浓,那当然是推诿之词。若真是如此,学斌早已坐上“总裁”的位置了。
他非常感激雅云与学斌两人,不但慧眼识英雄,更放心大胆的让他一层长才,否则以他这种内敛、惜字如金的人,在演艺圈裹这种自我表现、自我推销色彩浓厚的地方,早无立足之地。
原因很简单,他不懂自我推销的方式,在现实的演艺圈里,纵使有再好的能力,别人也不相信。
兆邦只能更加用心在公事上,算是回报雅云与学斌的提携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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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斌不禁要埋怨老天爷的捉弄,宸宸到幼稚园上课,也有三天的时间了,可是这三天来,除了第一天早上见到若涵以外,再也没机会碰到她。
早上送宸宸到学校,车子才一停,宸宸早巳火速冲下车,嘴裹喊著:“表舅,再见!”时,人早已冲到校门口了。中午去接宸宸时,他早已自动的在玄关处等他,有时他若较晚,宸宸会在玄关旁的小阅览室看书。
宸宸本来就长得一副令人主动想去疼爱的模样,除了可爱、聪明以外,这三天宸宸在学校的表现,早已赢得老师们的赞赏。
宸宸每天嘴裹老是说:“老师说……”
只要宸宸一提起这三个字,学斌的沮丧就增加一点,到后来,学斌简直希望自己代替宸宸上课。
“唉!”这是最近学斌最常发出的声音。
若叹气一声减少三分钟寿命的话,学斌大概可以挂上“英年早逝”的牌子了。
学斌想起明天自己必须下南部一趟,到时还需将宸宸暂时寄宿在杨家。其实,也不能算寄宿,因为宸宸本来就是杨家的孙子。
“宸宸,明天表舅要到南部去出差,晚上表舅再带你回婆婆家,三天以后,表舅再去接你回来,好不好?”
“不要!”
“啊!”原以为宸宸一定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居然会拒绝。
“我不要去婆婆家。”宸宸手裹拿著拼图,头也不抬的回答。
“那……你要跟表舅一起去出差吗?”学斌小心翼翼的问。对於孩子,他向来没什么经验,不过他倒是被张家所教出来的孩子吓到了。例如依依,还有日渐长大的杨宥宸。
“我也不要和你一起去出差!”
“可是,宸宸,表舅非得去出差不可啊!”学斌头冒冷汗,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宸宸如此,他真不知该如何应付。
“舅!你去出差,我要去和老师住!”宸宸得意的宣布,似乎对自己的决定感到高兴。
“可是,老师她……”
“求求老师,老师会收留我的,现在我要去找小兆叔叔!”宥宸丢下玩一半的拼图,跑出学斌的办公室。
“跟老师住?这……我要怎么跟老师开口呢?”学斌跌坐在办公椅上,苦思要如何启齿。
他猛抓著头发,当他遽然发现自己的指缝中,多了几根头发时,他懊恼的说:“等到智益和雅云度完蜜月,只怕我会变成秃头。”当他又不由得抓头时,马上把手放下。
学斌原本看著明天到南部的资料,现在只能往旁边一推,他已经无心思再处理公事。学斌每次到幼稚园接宥宸后,就将他带到公司来。公司上上下下,没有一位不认识宸宸的,宸宸也算是公司的“员工”之一,因为他曾替公司拍了几支颇受欢迎的广告及连续剧。
学斌当初考虑到,宥宸从来没离开过亲人,若一下子要他到陌生的环境,待上十小时,似乎太残忍了,於是才决定让宸宸读半天,下午则到公司来玩。
学斌苦恼的哀声叹气时,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邬兆邦和杨宥宸。
“稀客喔!虽然我们的办公室相临,可是你从不主动到我办公室。”
兆邦指指桌上的资料。
“我知道啦!不过……我们可以打个商量,这案子明天让兆爷您出差?”
兆邦只是挑高眉毛的看著学斌。
“喂!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你是个哑巴!从进来到现在,至少也有五分钟了,还没听你开口说话!”学斌烦躁的把气出在兆邦身上。
“表舅,刚刚小兆叔叔和我说太多话了,所以需要休息一下!”宸宸仍牵著兆邦的手没放,一边高兴的说。
“小兆叔叔和你讲太多话?”
“嗯!”宸宸肯定的点头。
学斌不敢置信,露出一副自尊受损的样子。
“好吧!那你都和小兆叔叔谈些什么?”学斌一副我认了的表情,看著宸宸。
“明天表舅要出差的事啊!还有我要去老师家住!”宸宸再一次肯定的宣布。
“宸宸,你还没改变主意啊?!”
宸宸张著无邪的大眼,奇怪的看著学斌。好像他讲的话,表舅为什么听不懂。
“兆邦,你看,我还能去出差吗?才上课三天,就要麻烦老师,这要我怎么开口嘛?”学斌为难的说。
“你会想出办法的。”除了谈公事,兆邦甚少讲这么多字。
“连你也这么说!”学斌惊讶完兆邦竟会讲这么多字时,马上怪兆邦竟然不帮他。
“学斌,你不是想追钟老师?让宸宸去和老师住上三天,连老师的习惯都一清二楚,对你难道毫无助益?甚至连她有没有男朋友都知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学斌对这结果满意极了。“原来你还是关心我的,我讲的话,你不但有听进去,还会帮我!”
学斌高兴的将手搭在兆邦身上。兆邦不以为意的瞄了他一眼,似乎认为他太小题大作了。
兆邦指指办公桌上的资料,牵起宸宸走出办公室。
学斌此时就可放心仔细的研究公文。明天,明天将是踏出追求目标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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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斌一早怀著异常兴奋的心情,送宸宸到学校。宸宸和以往没什么不同,只是手上多了个小背包,而背包裹则是他这三天所需的换洗衣裤。
学斌牵著宸宸的手,越接近小五班的教室,他越感到兴奋。偏偏自己又须装出一副心情沉重的样子。
“老师,早!”
“宸宸早,杨先生早,”钟若涵有些讶异再度看到学斌。“有事吗?”
“钟老师,有件事想麻烦你,这三天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大概中午无法来接宸宸!”学斌诚恳的说著。
“喔!没关系,宸宸可以留下来,他可以在这里吃午餐、睡午觉、玩游戏什么的,直到你来接他!”若涵大方的说著。
“真的?那太好了,抱歉,不知道会给老师添这么多麻烦,真是不好意思,需要付多少费用,我很乐意……”
“不用啦!”若涵打断学斌的话,她刻意的回避学斌的眼睛,总觉得他的眼睛彷佛会说话般。
“那宸宸就麻烦你了,还有……”
“还有事吗?”若涵对於学斌吞吞吐吐的说话方式,感到奇怪。
“嗯!没有了,这三天就麻烦你了。喔!我不是宸宸的父亲,我是他的表舅,叫李——学——斌,朋友也叫我乔治。”
“李学斌。”若涵被学斌刻意放慢速度的说话方式所吸引,不由得重复一遍。
“没错!”学斌高兴听到若涵叫他的名字。“三天后,我再来接宸宸!”
学斌趁著若涵恍惚之时,偷偷的跟宸宸挥挥手,溜走了。
“三天后?为什么?”若涵这才发现学斌早巳见不到人影了。
“老师,表舅已经走了!”宸宸轻轻拉著若涵的手说。
若涵看到宸宸的小背包,狐疑的问:“宸宸今天上课,还背书包来啊?”
“不是。表舅要到南部去出差三天,我要和老师一起住!”
若涵看到宸宸甜美的笑容,不由得也回他一个微笑,她现在可以确定自己刚刚没有听错。
可恶!若涵生平最气的就是被人利用。而学斌,竟然敢……
学斌?自己竟然对只见两次面,而今天才知道姓名的人,直呼名字?
若涵只能安慰自己,是教小朋友习惯了,所以只叫名字!
是吗?
若涵把心中的大问号暂推一旁,若真要仔细推敲,她怕答案会让自己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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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禀少主,邬先生一家,早在十三年前已经搬走了!”
“喔!知道他们一家人搬到哪吗?”
“回禀少主,只知道是北部!”
“那好,我们就往北部寻去,去看看邬先生一家人可好,若需要我们帮忙,我们正好一报二十年前的恩情!”少主仰望著青山。
“是!那周邦?”
“放心,有他在,我们更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恩公一家人!”
“不知道周邦现在……”
“唉!命也,运也!”
这两人的一问一答,所在的地点,赫然就是二十年前的工地所在。
风,似乎吹得更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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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室中,一片混乱,兆邦才踏进录音室,就听到一男一女正在争论不休。
“我不要,当初说好制作人由我决定!”
“小姐,这一位可是我套用交情请来的!”
“那是你的事。”
“拜托你别发大小姐脾气,这一位制作人,只要是他制作的唱片,光光销售量至少三十万张吔!而且,他这一次选拌方面特别慎重,这可是你的大好机会。”
兆邦听出来,男的正是目前的王牌经纪人之一李权,女的是当红的新人歌手,钟怡伶。
兆邦嘴角露出笑意,不知怡伶现在是否还和以前一样娇小,不过在他听来,仍一样的固执。
兆邦悄悄的进人音控室,看到钟怡伶背对著李权,兆邦做个手势要李权出去。
李权早就知道兆邦不爱说话,也听说他最能将歌者的潜能激发出来;再难缠的歌手,面对他也都服服贴贴的。李权也就放心的将钟怡伶交给他。
怡伶约过五分钟,没听到李权的声音,以为他放弃说服的工作。正得意的转身面对他时,站在面前的不是李权,而是一名陌生的男子。
怡伶第一眼便被他那似笑非笑的样子所吸引,再来则是他高耸的鼻子。怡伶注意到眼前的男子高约一百七十五公分,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
怡伶仔细的看著他的五官,正是她所欣赏的那一型,有点类似郭富城。她甚至有种想窝在他臂膀的感觉,对於这个发现,她可一点也不喜欢。甚至原来的陌生感,也被熟悉所替代。
“我讨厌你!”怡伶坦白直言的个性,让她冲口说出这句话。
“是吗?”兆邦高兴的发现到,这么多年了,自己仍可清楚的窥视出怡伶的思路。
“我讨厌你!”怡伶再一次重复,不知是为了告诉他,还是想提醒自己。
“我还以为你最欣赏我这类型,而且还想靠在我身上,受我保护!”
兆邦的这些话,若被学斌知道,非得讶异得三天吃不下饭,兆邦居然对一位女士主动说这么多话,话中还含有挑逗的意味!
恰伶的心思被人看得一清二楚,恼怒的转身不想看他,而脸颊则不由得发烫。
兆邦不忍心再取笑恰伶。在他的心目中怡伶永远是一位最惹人怜爱的小妹妹。
“怎么,真的把我给忘了?我可是冲著你的面,才答应当你的唱片制作人喔!”
怡伶一听他这么说,猝然转身仔细审视他,越看越觉得熟悉。终於,他嘴角及眼中那抹难以察觉的笑意,勾起她的记忆。
“兆邦哥哥!”
怡伶不管现在两个人皆为成人了,仍投入兆邦的怀中。
兆邦终於大笑出声,拥抱著怡伶。
“终於想起我了?”
“我怎么知道他们口中的小兆是你,我还以为是百家姓里的那个『小赵』嘛!”
怡伶窝在兆邦怀中撒娇著。
“怎么还是这么娇小?”
“这是最佳高度,当初我们也是相差一个头的高度呢!”怡伶娇嗔的反驳。
“是!现在走路还是像鸭子一样吗?”兆邦忍不住的取笑怡伶。
“当然不,现在我可进步多了,走路像天鹅!”怡伶俏皮的说。
“现在可以开始录音了吧!”兆邦轻点怡伶的鼻子,宠爱的说。
“啊!这么多年没见了,我们先叙旧嘛!”
“好吧!”兆邦看到怡伶高兴的跳起来,马上警告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喔!”
“是!”
恰伶挽著兆邦的手,一同走出音控室。两人融洽高兴的样子,反倒吓到等候在外的工作人员与李权。
“录音改成了明天,一样这时间!”兆邦权威的命令著。
直到他们走出录音室,那些人仍目瞪口呆的站在那,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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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邦带怡伶来到光复北路的一家西餐厅。
“哇!我从没注意到这家西餐厅;复古式的装潢,配上现代化的灯光,这种刻意营造出来的气氛,却让人感到好自然、好慵懒。”怡伶赞叹的看著周围的摆设,就是那么恰到好处。
“让人不自觉的放慢脚步!”兆邦随著怡伶说,也说著自己的感觉。
“怎么?你时常需要放慢脚步吗?”怡伶打趣的说,而眼神是再正经不过了。
“当你身在演艺圈,只要一投入这行业,你想慢慢来都不可能,别人无法允许这种事发生。”兆邦感慨的说。
“所以,你才会找到类似这种地方,刻意让自己缓和下来?”恰伶了解的点头。
“只知道往前冲,有时候连自己失落了些什么,都会不自知呢!”兆邦遽然停顿了下来。“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一见面,居然说了……”兆邦用手挥了挥,似乎对自己刚刚所讲的话,有些不以为然。
“看来你的个性还是一样沉默。”怡伶偏著头看坐在对面位置的兆邦。
“碰到你,我可不会如此。这几年过得如何?从上一次歌唱比赛到现在,也有十三年了吧!”
“还说呢!”怡伶埋怨的看著兆邦。“那时说好了,一定要再参加比赛,至少当我连过二十关的那天你要来,结果……哼!大黄牛!”
“小泵娘!那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是那个组别的极限,又正值『变声期』。你过二十关的那天,原本已经准备要去了,结果……家里出了些事,不方便!”兆邦想到那年,心中总有些唏嘘。
“怎么了?”怡伶还记得自己当时因为兆邦没来差点不愿上台比赛。
“别说了,谈谈你吧!怎么会进入演艺圈?我记得当年比赛,凡是连过二十次比赛,就可以签约成为基本歌星,你又为什么放弃?”
“个性吧!那时候小孩子没定性,完全以好玩为主,要我一本正经的,我也受不了。而且,那时有一件事,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
“什么事啊?那年你才八岁吧!”
“是八岁。那时候我只想找到你,把你臭骂一顿,谁教你敢骗我!”怡伶皱著鼻子说,一想到自己当时那么的坚持,就感到好笑。“偏偏管理我们报名资料的大姊姊请假,等再拿到你家的地址、电话时,你们早搬家了!”怡伶泄气的说。
“那一年,我爸爸考虑到我要升高中,所以搬家到台北,希望能有比较好的竞争环境。”
“那伯母呢?我记得,当初伯母要你参加比赛,最主要是你太安静了。伯母希望能藉歌唱比赛,让你变得较活泼!”
“那一年,我母亲的身体变得很差,除了家里的工作需要她以外,还要带我北上去比赛,太累了!”兆邦还是说出当年没有再参加比赛的原因。
“喔!那伯母……”
“放心,身体好的很!她说,没看到我结婚生子,不甘心,她一定得撑到那一天!”兆邦想到慈爱的母亲,脸上不由得绽出柔和的笑容。
这一笑让怡伶看呆了,看痴了,原本就知道兆邦哥哥对人体贴、温柔,但这种笑,她好久没再看过。
“你若时常这么笑,伯母的希望很快就会达成!”怡伶酸溜溜的说。
“啊!”兆邦没听清楚怡伶的话,但直觉告诉他,她在生气。
“我说,你要是没事对著某些女人猛笑,过不了多久的时间,伯母的希望就能达成。”
怡伶不懂自己怎么会说出这么有“酸味”的话。还好兆邦并没有追问下去。
兆邦感觉到怡伶的不悦,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直觉问题出在他身上,为了躲避怡伶的怒气,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话题。
“我记得那一次参加比赛的人,大概就属我们俩最奇特。我是正值变声期,而你是童音未消,外加换牙,讲话都『漏风』,更别提是唱歌了。”
“可不是,大概就是这样,我们两个最有话讲了,我讲你听!”怡伶想到那段比赛的日子,好快乐喔!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那一次,我可真被你给吓了一跳!”兆邦想到两人第一次碰面的情景,一股温馨霎时充满心房。
“怎么能怪我?!”怡伶委屈的嘟著嘴,但眼角的笑意泄漏了她刻意伪装的怒气。
“那时候我很紧张也很害怕嘛!”
“所以,也不管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你一只手就紧握住我的手不放?”兆邦调侃的语气中,有抹难掩的笑意。
“可是你也没挣月兑啊!”
“那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太难堪!”
“谢啦!不过我不也自食恶果?”怡伶再一次皱著小巧的鼻子,俏皮的说。
“你指的是我要你吃药?”兆邦得意的问,自己没有妹妹也没有其他兄弟,对於怡伶他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这是他对别人所没有的。
“那天去比赛,刚好鼻子过敏猛打喷嚏,妈妈为了比赛成绩,也为了让我比较舒服些,拿药要我吃,偏偏我因为鼻子不舒服闹脾气,连我妈妈都要放弃了。你自动从我妈妈那里拿过杯子和药,就这样直挺挺的伸到我面前。”恰伶模仿著当时兆邦的动作,只见她两手直直的伸到他面前。
“现在听你这么讲,好像怪我多事!”兆邦故意挑毛病。
“现在嘛!有一点。”怡伶老实的回答。“不过,那时候看你那么严肃,才不敢作怪呢!乖乖的把药吃下去。”
“从那一次起,每次我耍脾气,我妈妈就知道该找什么人治我了。想一想那时候我还真笨!我们一星期才见一次面,结果每次只要提起你的名字,我就乖乖的。”语气中有些不服气。“不过我知道,为什么我会听你的话!”
“喔!为什么?”兆邦被怡伶说得也有些好奇为什么自己能让怡伶听他的?
“那是因为你的眼睛传达给我『加油,信任我!』的讯息,所以啰!”怡伶耸耸肩表现出无奈的样子。
“你喔!”
兆邦感觉到自己正在软化,内心深处似乎有某部分正在苏醒。至於是什么,自己还无法立即体会出来。但,他肯定一定是跟恰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