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系天涯 第一章
作者:俞瑾

下班了,我呼出一口气,自百货公司走出来,虽然已九点半了,天气还是闷热。上海的炎夏是有名的,才走两步便一身汗。我犹豫着,本来回家最好是走至人民广场坐112路公车,由终点站上车可以有座位,好舒缓一下我麻木的双脚,但我实在走不动。大公司对员工要求是极严的,营业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站立,违者格杀勿论,他们才不管你是否执大学文凭。

我叹一口气,是,我这正牌同济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可现在仍沦落到靠站在店堂里侍候人家眼睛、鼻子,赚取佣金。

不过,我还有自己的自尊,因此应聘时只出示了高中文凭——高中也是一流学校。可父亲说我这是皇帝的新衣,自欺的成分多一点儿。

他说得很对,可谁都要生活,现在我的薪水要高得多。

这是相对而言的,以前也在报馆干过,薪水低不论,工作也是极乏味——做校对。一天下来,眼睛倦极了,下班后再看到铅字会尖叫。

这真令我气馁,我是真的喜欢写作,当年才会在明知毕业后工作难找的情况下坚持读文科,谁知毕业后……

现实是残酷的,我知道我不能当记者,因为我太不善于交际,可校对?太匪夷所思了,当下我辞了职,开始做营业员。

现在我很满意,收入好不在话下,时间也多了,做一天休一天,我可以有更多时间来写作,而当文章被征用,变成铅字时,那种感觉,简直太太太幸福了。

惟每当我拖着麻木的双脚在站牌下等车时,依然叫苦连天。

终于到家了。

与上海普通独身女性一样,我同父母住,高层房子,我家在顶楼,两居室,大的一间归父母,小的一间归我。

每当踏入大楼,我都祈求上帝睁只眼,保佑电梯没坏,至少有一个可用,因为虽然两部电梯同时坏的机率很小,但我还是撞上过一次,那次爬得我几乎累掉半条命。

还好今天上帝有眼,一路顺风上楼进门,父母早已歇下,家里静悄悄的。当下首要先沐浴,洗涮完毕,从冰箱找出西瓜捧回房间,便窝在竹躺椅中大嚼。恰恰吃完,收拾好,电话铃就响了起来,一分不差。

抓起电话:“什么事?”不用问名字,这个时间只有杜兰会打电话来,不会错。

她也不招呼:“明天中午,陈思请吃饭,订了新亚。嘿,今天下午才通知,害我要推掉一个约会,要不是看在初中高中六年同学份上,理她也多余。”

“好了,好了,左右不过一个男生,对你又没意义。对了,陈思为什么要请吃饭?”

“她后天一早要出差,一去一个月有多,要托你看房子。”

“就这样?”

“还有是我猜出来的,可能她看上了什么人了。”

“谁?”这可是条新闻,向来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陈思,会看中什么人?

“我也不清楚,她只说是个客户,吞吞吐吐的,不过你知道她的脾气,若没相干的人,她连提也不会提。”

“明天审她,对了,哪个新亚?”

“南京路上那个。”

“好极了,我们可以先去上海图书城消磨半天,”

“你又发书痴了,不过舍命陪你吧。至少你比陈思好,她今天下午打电话来,特别关照叫我通知你,嘿,当我奴隶一般。”杜兰气呼呼的。

“明天早上九点到你家。”我挂电话,不由笑了。

陈思及杜兰是我中学时代同学,感情极好。

杜兰父亲是股市常胜将军,杜兰因而得福,挂个大学研究生的名头,尽情欢度青春,甚至在二十五岁生日,叫父亲买一间小鲍寓送她。

她现在的住址离我家颇近,因此常碰头。

而陈思,她是我们中最聪明的,经济系毕业又有能力,现在在一家外资的跨国地产开发公司当业务经理,隔三差五要出差,而她父母被大哥接到国外享福去了,她一个人独霸一套二房一厅的大房子,太惬意了。

然她犹不心足,常羡慕我有父母同住,曰:“我一出差,房子就无人打理了,回来必然灰尘遍地,太不温馨了。”

因此每每托我照管,已成惯例。我乐得有个安静地方写作,且每次均能吃顿好的作为犒劳,故从不推托。

耸耸肩,不再多想,扭亮台灯,坐在书桌前开始写作。

写作其实是一项极艰苦的工作,虽不需要体力,却对脑力是个大挑战。每项细节,每个人物都要精心安排,稍有不慎,立时月兑离大纲,以为写坏了,却又峰回路转,得到不意之喜,有趣之极,故虽辛苦,我仍乐此不疲。

我时常怀疑我有自虐倾向。

不过不担心,我的毛病比起杜兰要好多了,杜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功臣,但若人人如她一般,这个世界早完蛋了。

不是说她坏话,可她实在太任性娇纵了,本来说好九点到她家会合,才八点不到,她就直闯进来。

“文行,文行,快起来嘛,什么时候了,还睡,快起来。”声先夺人尤如风姐第一次出场。我哀号,饱人不知饿人饥,我直写到半夜三点才睡下,天啊!

她掀开我的薄被,对着我施展她的独门五爪功,经过一整套“轻拢慢捻抹复挑”之后,我终于被她整醒。

“上帝保佑我远离这个女人!”

“哼,你就这么对待我,枉费我还给你带了这么多衣服来。”还好意思说,也不想想她是怎么对待我的。

“怎么?又穿不下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剩余物资。

“嘿,这次是嫌大了。”她得意洋洋。

我不理她,自去洗漱,等我自浴室出来,床上已排得如服装展销会一般了,真真罪过,才买了半个月的衣服就要处理掉。不过,杜兰有这个条件,她老爸在经济上无限量支持她,反正将来也是她的。

我就不同,薪水一千五左右,储蓄之后再买点必需品,剩下的钱要买衣服就不够买书了。幸好杜兰老是减肥,减了再增,每个月三围尺寸都在变,她是属于那种胖得快瘦得也快的类型,衣服永远穿不到三个月就救济我了。我拿来改改弄弄,还真省了我不少置装费。只不过拿人手软,每次她要去逛街,我是必然陪客。

“来嘛,今天穿这件出去,很好看的,我替你拉拉链。”

衣服是不错,不过她这么殷勤——

“又要去买衣服了?”

“对呀,对呀,你真了解我,谢谢你。”她笑得“天真无邪”。

唉,又要受苦了,算了,又不是第一次。

“走吧,快点,今天我要疯狂大采购。”

“等一会,”我没好气,衣服的腰身大了点,仓促之间找不到颜色谐调的腰带——衣服是很难配色的浅绿色——我只得拿了个瓷制的太极图别针及一条绿色的发带做了个简易的腰带,效果好得出奇。

才拿了包,杜兰已经走出门外了。

到达新亚巳是中午十一点了,我已经累摊,杜兰虽然也拎满了大包小包,可精神仍旧亢奋,真是吃她不消,每次陪她购买服饰,我都想不通,她怎么会对华衣美服有如此大的热心,一件试完又一件,再配饰物鞋子,乐此不疲。

也许这是她的兴趣所在,我耸耸肩,宽容地想,总比爱上黄赌毒要好得多。

此刻,她身上已穿了套新衣,乳白色连衣裙,收腰包臀,两侧开岔,背后露出极小一方肌肤,却让人一看即知里面没穿内衣,引人遐思,于是设计目的达到。

此时此地,这件衣服已令杜兰成为无数目光的焦点,她极享受这种感觉,呷着冰水,笑得似只偷了腥的猫般得意洋洋。

我摇摇头,这种快乐太肤浅了,但杜兰本来就是长不大的小孩,也许我该为她的单纯快乐而感到高兴。

我瞄瞄手表,十一点零五分了,“陈思约了几点,怎么还不来?”

“十一点半,还有一会儿才到。要不是你催我,本来还可以再挑两件,那件黑色缕银线长袍,还有那套云香盘花仿古对襟衫,及——”

天啊,还要讨论服装?我头都大了,连忙转开话题,“你的学业怎么了?”

杜兰再有千般不好,也有一点是我极欣赏的,她对学业是一贯认真尽力的,一提起来,便浑然忘却几乎令她生相思病的服饰,立时滔滔不绝:“我正同一组同学研究可能有生命存在的星系,我们利用对新的激光天文望远镜摄到许多照片,一一观察对比,粗略估计银河系内星系有六十八个以上是有生命存活迹象的。而其中有三十几个甚至可能比地球文明还高,离太阳系近的大约有十九个,而我们正在研究离地球最近的究竟是哪一个——”

听得我直打呵欠,真闷得死人,还不如谈服饰,至少我听得懂。眼光一扫,好像有人盯住我们,谁?才留神就不见了,不由暗笑自己多疑,谁有兴趣听杜兰的报告。

杜兰正说到一半,忽地全餐厅的人全都转头望向门口。她即时住口,半带羡慕地说:“陈思来了。”

不用她说,一见周围人的反应,我也知道陈思到了。

杜兰例牌发牢骚:“真奇怪,老天为什么那么善待陈思,既给她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又给她智慧和自信。”口气如同小孩子见到另一个受老师表扬的小孩子般,单纯的羡慕。

陈思向我们走来,连我也不由叹一口气,杜兰还少说一样,那就是气势,不论何时何地,陈思都有如大明星出场一般的气势,恒久吸引所有目光,的确,看到她,就让人想到上帝不公。

她走到我们身边坐下,放下包,微笑,“等很久了?”一边举手招待者。

连这样一个小动作都显得姿态万千,无怪人人盯着她不放。

点了莱,聊了些近况,我同杜兰工打眼色,开始审她:“MR·RIGHT出现了,是何等人物能得我们陈思小姐的欣赏?不会是三头六臂吧?”

“咦,不会是你的客户吧?”杜兰也好奇万分,“你的原则不是不同客户谈恋爱吗?”

陈思笑而不语,那种笑,看得人心痒痒,故上菜的侍者差点儿打翻托盘。

“别卖关子了,今天你不是就为了这个才约我们的吗?说来听听,何方神圣让你打破原则,他是客户吧?”我及不可待地挥走侍者,逼问她。

她终于露了口风:“他是不一样的。”

“哦?”我俩瞪大眼,等她主动说下去。

“一见到他,我就有感觉,我会爱上他。而且,”她沉吟一下,“他和我,该怎么说呢,有相同的——一种感觉上的,不,是属性上的同质感。”她的形容支离破碎,我不由张大了嘴合不拢,她是真的恋爱了,认识陈思超过十年,记忆里从未有过她语无伦次的时刻。

“他一会儿要来接我,你们可以见一见他。”

不得了,重视他到这种程度,陈思家人在国外,我俩俨然是她的亲人,这是第一次,她这么郑重地介绍男朋友给我们认识。

“恭喜。”我先欢呼,杜兰也反应过来,一同祝福她。陈思被我们诚挚的话语引得颊生红霞,那个表情幸福得是从心里溢出来的。

饭后喝咖啡时分,陈思忽然想起:“对了,杜兰,今天上午我买了个‘猫’,申请的电子信箱也下来了,我发了封邮件给你,回去后别忘了看,还有你那儿有没有——”

这是她们的话题,杜兰是早有电脑的,也极热衷于上网聊天,不少男友就是这样交上的。而陈思的工作上处处要用电脑,所以年前升职后也置了一台。只有我连写作都是名副其实的笔耕,她们早就说过我食古不化。

陈思又转向我:“我今天半夜就起程,不回去了。钥匙带了吗?别忘记替我——”

“浇花、喂鱼。”我接下去,“老规矩了,还需要关照吗。”

“这次多了一只乌龟。”陈思补一句。

“真是搞不懂你,像你这样不安定的工作,养这么多活物干吗?自顾不暇。”我瞪着她。

她笑眯眯:“我爱心泛滥,”

真拿她没辙。

咦,门口又出现世界奇观了?怎么都扭头看那儿?这些人今天回去恐怕脖子上都要贴伤筋膏药了。

心里虽这么嘀咕,眼角不由也向那儿瞄过去。咦?向来以“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自诩的我也在最短时间内瞪大了眼,全神贯注。简直同世界奇观差不多呢!那一头金发,加上黑眼珠,啧啧啧,我看到了什么呀。

立时,我本能地在心里试着用文字描述他:毫无疑问,他是个混血儿,奇是奇在混血儿一般头发颜色同眼珠配套,可他却例外,眼珠如同黑宝石雕琢出来的一般闪着慑人(特别是女人)心神的神采。而头发却是金色的,丝一般的披下来拂着肩头,皮肤被晒得金黄,然可以肯定,他是白种人,因为只有白种人才能晒出这种如蜂蜜一般纯粹的金色。

他的身材也是无懈可击的,短袖衬衫下肌肉隐现,腿长得难以置信,每走一步都劲道十足。这是哪位天皇巨星出巡?

杜兰在我耳边喃喃自语:“绝色!绝色!”

这时只听陈思在身后笑吟吟地讲:“他的头发是染出来的,原本是栗色。”

我同杜兰猛地回头,眼睛睁的滚圆盯牢陈思,这可能吗?

陈思被我们盯得发毛,幸而有人适时解围:“陈思,不给我介绍一下吗?”一口标准的京片子,伴着一个颊吻,他落坐在陈思旁边。

我俩又一起转头,我瞥见杜兰嘴巴张的老大,好似卡通人物,我想我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杜兰和文行。”陈思的语气姿态比平常更见娇柔,“他是我的男朋友安杰罗·乔本。”

“我的中文名字叫乔安。”他同我们握手。

我终于定下心来,近距离观察,才发现他眼神炯炯,蕴含的不止是智慧,似乎还有因长年冒险活动而积累下来的敏锐。我不由微微皱眉,他究竟是什么身份?

杜兰碰我一下,边向他陪笑道:“我们这个朋友时常会神游天外,诸多包涵。”

我回神,歉然一笑,“对不起,你长得比大卫像还美,故此看呆了。”虽是借口但也是事实,面对面才看清他下巴上有一道凹槽,脸部线条极刚硬,同上海男人的娘娘腔比起来,何止判若云泥?

“这是我听过的最具艺术性的恭维,谢谢。”他向我欠身,我鼻子略皱,他像所有外国人一样,体味略强,那股男性荷尔蒙的味道简直熏得我目炫神迷。

幸好,他只喝了杯咖啡便偕陈思离开了,两人一同走出去时,连杜兰也说:“看,这才叫一双壁人,才貌双全。”的确,连气势上也衬到绝。

等他们终于走出视野,杜兰才转向我,拉一拉我的头发:“你刚刚在发什么呆啊?”

我不出声,心里倒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怎么了,你该不会对他一见钟情吧?”杜兰挤眉弄眼的。

我依然没反应,又过一会儿,才说:“那个乔安不单纯,他不仅仅是商务人员那么简单,这次陈思在劫难逃了。”

“嗄,你在说什么呀?”杜兰这个笨伯还未反应过来。

“你想想,那个乔安简直如电影中的詹斯邦一样呢,他对陈思会长久吗?像他这种人,无论再好的女人对他也只是一段而已,不可能永久,因为他永远有更重要的事去做。可陈思表面上洋派,其实骨子里专一之至,且这又是她第一次真正恋爱,你倒是用用脑子。”

“那怎么办?”杜兰如梦初醒,焦急起来。

“还能怎么办?这种事谁也没办法,只得静观其变了。”我耸耸肩,“谁叫陈思选了个这么高档的货色来配。”

“你怎么这么说,太冷淡了,陈思是我们的好朋友,难道你一点也不担心吗?”杜兰急起来,几乎要同我拼命。

“这是事实,而且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为她祈祷。”我无奈地摊摊手。

“那你还不如不要告诉我呢,既担心又使不上劲。”杜兰泄气地说。

又过一会,她突道:“不过,就算一段也值得,这么出众的男人,如太阳般光芒四射呢,岂不同‘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说着又乐观了起来,“况且,也许陈思会成为他的终结者也说不定。喂,你在看什么,怎么不说话?”

我不答,自刚才开始便觉得有人盯着我们,现在这种感觉更甚,颈后凉飕飕,汗毛直竖,不由回头探索。是他,右边角落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长得很普通。但不知为何,我始终觉得他不对劲,不由注目盯着他看。

杜兰也看到了,啧啧称奇:“咦,好个美男子。不对,五官平常得很,可那种平静踏实的气质和你好像。如果说刚才那个乔安耀眼得像太阳,他就平和得像月亮了,他是谁?你认得?”

不,我不认得,可我浑身发毛,直觉地认为有问题,我有第六感。

丙然,那男人见我们注意他,便扫我们一眼,那眼神精光四射,锐利的透心人腑。我一愣,他已走出门去,侍者追出去,对了,他还未付账,在大堂里他站住,回身,向那侍者一招手,那传者便如着魔般回身进来,那一刹,我发誓见到他眼中有电光闪动,似夜间出没的兽。“真正好气质,气宇轩昂说得便是他吧。咦,你怎么面如土色?”杜兰还在聒噪不已。

“你没看到?他没付账,那侍者——”我不能置信。

“他不是给了那侍者钱了吗。”

这是杜兰看到的?

“怎么啦你,慌慌张张的,平常你不是这样的,莫非——”她贼兮兮凑过来,下半句准没有好话,可才一挨近,便一声惊呼,“好烫,什么东西?”

让开一看:“你这个别针怎么了?”

我低头,不可能!我的太极图别针变得似一团溶蜡般,可这个别针是瓷制的,敲碎它很容易,变成这个样子根本不可能。

可事实摆在眼前,是什么力量使它变成这样?我不由伸手模一模,烫得炙手,刚才一定更烫,而我身上的衣服是真丝的,最不经热,怎么却一毫不损?

相信现在我的双眼形状变成问号般,杜兰这个大迷糊竟丝毫不觉,“你用什么烫它的?发神经。走吧,别发呆了。我急着回去看陈思发给我的信,也许会有乔安的来龙去脉也说不定。”

她的平静感染了我,或许这个别针是塑料制的,做得像瓷制的也说不定。可不对啊,上次不小心掉过一次,后面穿住针的孔拴崩了一个,从裂口看明明是瓷的,后来还是用胶纸将针贴住才能再用的。我满心惊疑,走出饭店。

到门口,杜兰召车。“你去哪?”

“我?我去书城逛一圈,到了这儿不去书城,简直如入宝山而空手回,然后再去陈思家。你有事找我打电话到陈思那儿。”一想到书城丰富的藏书,我浑然忘记刚才的疑问。

“别忘记打电话回家。”她坐上了车,提醒我。

“谢谢提醒,拜拜。”目送她上车,我回身向前走,南京路真太热闹了,到处是诱惑,可惜都不是我要的。

且慢,这儿有个专买饰物的店,我走进去,专看别针,太贵了,不由一阵气馁,略看得入眼的,价位都在两位数,够我买一套《明清小品》的了。

还是逛书城吧,说来奇怪,也只有在这儿我是最大方的,钱花的毫不肉痛,因为觉得物有所值。

扛了一大叠书,来到了陈思家,天已黑了。自信箱里取到钥匙,上楼。她家近淮海路,“多层房子的六楼上,负重上楼,爬得我叫苦连天,乘惯了电梯,再爬楼梯简直要命。

包别提那一身汗了,不过一打开门,凉风便扑面而来,陈思这家伙,整个夏天都不关空调。不管其它,先洗个澡是当务之急。洗完澡,披上陈思的澡袍,进她卧室找衣服穿,才发现这次她的屋子比前几次都乱,简直像被强盗洗劫过一般。

我哀号一声,拖着麻木的双脚开始收拾,谁叫我天生受不了脏乱,这一番运动下来,我浑身骨头全部拉起警报,瘫在沙发上就不想动弹了。

才休息不到五分钟,手上的一本书才翻了两页,泡好的一杯咖啡还未凉到可以人口,电话铃就响了,可能是有人来约陈思出去玩。

我爬过去接,准备说声“她出差了”便挂断。

可电话里却传来了杜兰的声音:“陈思,你开什么玩笑?别吓我。”

我悚然间浑身发凉,杜兰声音中的那种骇怕莫名,不需要很熟的朋友也听得出来。

我力持使声音听起来镇定恒稳:“杜兰——”

才叫一声就听她陡然尖叫起来,而后是“砰”地一声,她摔掉了电话。

出了什么事?我脊椎骨从上凉到下,杜兰不是个大惊小敝的人,什么老鼠爬虫之类令女孩子尖叫的东西,她根本不放在眼里,现在可能出事了。

我又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捡起话筒,声音颤抖:“是文行吗,你快来,我遇见了——”她似不知该如何措词。

“好,你先镇静下来,别怕。一切等我来了再说,现在,放下电话,而后到楼下管理员那儿去,或找个邻居陪着你,千万不要一个人,我马上到。”

放下电话,我立即起身,换衣服,出门。一分钟也不敢耽误,立时叫出租车直奔杜兰家。说也奇怪,原本浑身酸软,可此时,不知从何处涌出一股能量,将疲惫一扫而空。一刻不停地催司机快,恨不能伸足帮司机踏油门。

待到得目的地,司机已脸色发青,也许看我是个女流之辈才口下留德,没问候我祖宗十八代。我付了账,多加小费,连说谢谢、麻烦了、对不起,才令他好过一点。

没空再同他纠缠了,我直奔大楼,杜兰家在十三楼。可一进大楼便叫得一声苦,电梯门前拥着大堆人,分明电梯出了毛病。

怎么办?我正想转向楼梯,忽听得电梯启动声。

靶谢上帝,这时若上帝出现在我面前,我会亲吻他的脚趾。

等到了杜兰的小窝门口,我按铃、敲门,却全无动静,莫非——我头皮一炸,不会的,有可能她在隔壁邻居家。

才想去敲隔壁房门时,只见杜兰房门轻轻滑开,咦?她没关门?可刚才敲门时,门分明是关着的。心下疑惑,然也顾不得细究,杜兰的安危比较重要,推开门就直冲进去“杜兰?”

边喊边找,卧室没有,书房——咦!好小子,她正躺在沙发上打着呼,我不由啼笑皆非,这家伙,玩人哪!

我大喝一声,可她恍如进入假死状态,连睫毛也不动一下。

且慢,不对劲,杜兰我是知道的,她平常是最警觉的,在高中时,曾有一周不睡的记录,因为环境太吵,可现在不但灯大亮着,连我如此大声,她都未醒,似被人下了药。

我不由用目光四下搜索,没其它人,惟一有动静的是杜兰那台电脑,荧光屏上密密麻麻闪着字。

什么东西?我不由过去坐下,奇怪,等我看完,字幕会自动升起,我继续看下去,心想难怪她俩都买电脑,原来用电脑阅读这么方便,连手都不用动一动。

可是渐渐不对了,一开始,电脑显示的资料是西方某大国的最新军事动向,他们研究出一种新型生化武器,理论上已经成立,只待实践,因此这新武器实在威力特大,恐在本国实验时若一旦泄漏会引至不可想像的后果。

所以,他们派人到中国未污染地区探查,想向中国政府租下一块地,名义上作为商用地,实际上做初步实验。

他们所派来的人的资料一显示出来,我不由自主的掩住了口,以防自己尖叫。

那张照片,除了发色外,分明是乔安——陈思的男友!

我不由地向前倾身,想看清楚。此时,那张小小证件照自动放大,充满进个屏幕。我细细再看,那浓密的一头长发,斜飞入鬓的二道苍劲剑眉,琥珀色的双眸射出冷冷电光,一管由额际眉间直冲而下西方人特有的挺鼻,性感丰厚的唇边还有个深深的酒窝。

老天,不是他是谁?我按住隐隐作痛的太阳穴,要命,是谁跟我开这种玩笑?

屏幕一跳,资料继续显示,他原是他们国家保密机构人员,受过特殊训练,会六国语言,执牛津生物化学双博士,柔道三段兼会自由搏击、跆拳道……

哗,007!真是詹斯邦,我本以为007只是杜撰人物,没想到在我的生活圈里也能见到活的。乔安的一连串丰功伟绩看完,接着打出中国地图,取出其中的一块放大,是小兴安岭附近,连小兴安岭也被划入一部分,大约二平方公里面积,其中还包括百多亩原始森林。

我的妈,这若不是陈思的恶作剧,那就问题可大了。首先,这些涉及机密的资料是从何而来?其次,让我们知道又有何目的?再者,这些资料陈思知不知道?若卷进这件事里去,陈思是否能全身而退?现在我也知道了这些秘密会不会引致杀身之祸?还有还有——一时间,我如身在噩梦中,脑中纷至沓来的全是问题,扰的我头更痛了。我瘫靠在电脑椅上,烦不胜烦,一边又侥幸地希望,这只是陈思一时兴起的恶作剧。

但这种可能是很微的,自高中起陈思的作文就是我代她写的,因为她完全没想像力,更不可能弄出这一大篇文章了。

可就算杜兰也看见这篇东西,也不致会吓晕过去啊。我伤脑筋地再瞄一眼屏幕,不由又瞪大了眼,怎么还没完?

现在屏幕上只有一行大宇: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来中止这项计划。

谁?是谁?我立时毛骨悚然,不由得转头四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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