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简单的我从来没写过如此复杂的情感世界,我快要疯了。现在知道伯莎?梅森是谁了吧?
《简·爱》中横插在罗切斯特和简爱中间的第三者,罗切斯特在神的面前发誓要相守一生的第一任妻子。
我不想讨论名著,我没资格,也没胆对它发表任何无理的评论。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有感受爱的权利,即使疯子也不例外。爱会让人发疯、发狂,这固然不好,但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爱一个人爱到“火烈鸟”般浴火焚身的程度?没有大悲大喜的冲动,只有无怨无悔地爱着;没有地老天荒的奢望,只是想炙热地爱着;没有剥夺与毁坏的念头,只是将爱情进行到底。
几年前经典日剧《恶作剧之吻》相信让很多女生在大笑之余潸然泪下,你不觉得琴子对直树的反应就有点像疯子吗?疯狂地爱着某人,只要不是伤害,不带给他困扰,放下好与不好的评论,我只问有什么不对?
在爱之前先算计好会不会受伤害,爱得有所保留,爱得留有余地,这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能疯狂地爱一回(只爱一回,第二回便是浪费)又有什么不好?
聊了这么多无厘头的废话,不知道有多少看倌已经准备好烂西红柿、臭鸡蛋准备丢我。说不怕是假的,被口水杀死的人已经多到没办法细数,我还是保留一点活着的机会比较好。最后再无聊地问一句:你曾经疯狂爱过谁吗?拿这本书与过往的感情一同分享吧!版诉自己,我不是疯狂,我只是比任何人都敢爱,我是英雄!
于于的好友--蝈蝈在此PS:于于是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