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心 棉衣
作者:亦舒

罗家有一件棉衣,历史悠久,咏心已不知它从何而来,但似乎父亲大哥二姐三哥都穿过它。

它的面子是紫红色的灯芯绒,夹里据说是丝棉,十分暖和,原本属于父亲,是件男装外套,咏心喜欢它当胞一条铜的粗拉链,看上去十分潇洒。

案亲故世后,旧衣并未全弃,由大哥承继了它。

大哥立刻辍学,找到一份工作,支持家庭。

收入似乎比父亲在生时好些,家中添了好些从前没有的电器,像洗衣机,烤面包炉等。

但是母亲心情大坏,时常无故为小事生气,使子女难以招架。

二姐替小学生补习,回来得晚了,煮一个罐头汤充饥,被母亲看见,指着骂:“你连我收着一罐汤都看不入眼,偏要吃掉它才甘心!”离题十万丈。

二姐彼时十七八岁,正逢青春期,火气也不小,便觉得无法在家中留下去。

咏心只希望她自己快高长大,速速自立。

时间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你不祈求,它也会过去。

大哥在冬季老穿着那件棉衣。

小咏心说:“给我套一套。”

大哥月兑下来,罩在咏心身上。

重叠叠,好大一件衣服,暖呼呼。

大哥说:“我出外穿时用袖套,怕磨损它,父亲只留这么一件衣服给我。”

咏心恍惚地笑,丧父的凄凉永志难忘。

大哥又加一句:“其余什么都没有。”

换句话说,罗家子女没有余荫,日光曝晒下来,或是大风大雨,都得靠脆弱的肉身捱过。

可是,这还算是好日子呢。

不到半年,大哥带着女朋友回来吃饭。

那女子穿着件廉价黑呢大衣,长得极干极瘦,饭后,大哥把她送走,返来时,被母亲骂:“你给我多少家用?不会吃光吃穷?”

连小小咏心都摇头。

大哥把咏心叫过去:“咏心,我要结婚了。”

咏心晓得那是件大事,正欲说些令大哥高兴的话,只见母亲又抢上来要骂,大哥不等她开口,把桌上一双筷子扫到地下,站起来就走。

咏心听见二姐说:“失败,真失败。”

谁?谁失败?母亲还是大哥?抑或母子均十分失败?

晚上,咏心挤在二姐身边睡。

二姐说:“你不喜欢她,她便同你斗,你看着好了,婆媳一辈子也说不上十句话,妈就是这点笨,只图一时嘴快,逢人稍有逆她意思,即时破口大骂,一点涵养也无。”

咏心不出声。

大哥不久搬出去住,不带走什么。

最令咏心意外的是,连父亲遗下的棉衣也忘了带。

二姐一见,咦的一声,便占为己有。

大哥生活过得不错,他们房子越搬越大,咏心只见过大嫂几次,她似看得见咏心,似看不见,一双眼睛从不正视夫家的人。

她胖了许多,体重约是新婚时双倍,日子可见过得舒泰。

咏心那时还以为逢是女子,婚后必胖呢。

母亲那时老差遗老二到老大家取家用。

二姐说:“我不要去大哥家,两个女佣,从来没人给我们斟杯茶,那些女佣赶着大嫂的妹妹倒叫二小姐,我不去讨这种没趣,要斗,我自会到社会上去斗,斗赢了,好歹扬名立万,我明年一定离了这家,永不回头。”

只好派老三去。

老三与咏心都沉默用功。

终于二姐中学毕业了,成绩中等,家境如稍好,升学不成问题,可是他们罗家哪里谈得到那个,二姐忙不迭找到一份售货员工作,转瞬间又搬了出去。

家里忽然松动许多。

母亲仍然天天骂人。

咏心记得三哥叹息说:“没有一日是好日,天天吵闹。”

每日到了黄昏,母亲一定从古时说到今日,她如何的劳苦功高,历尽千辛万苦,诸如此类。

宝劳这件事更加奇怪,越提它越是渺小,越不说它,它才矜贵。

二姐一出门,在母亲口中,立刻变成坏女人。

三哥听多了相信有这回事,咏心不相信。

咏心一日说:“妈,人家说她坏你还得替她辩护,你怎么可以带头先说她坏。”

咏心顿时捱了一记耳光,麻辣辣,竟日不褪。

二姐生活不好过,换了许多份工作,独自在外挣扎。

姐妹见了面,咏心问:“你还习惯吗?”

她一呆,“奇怪,你是第一个问我可习惯的人,小妹,只有你关心我,从来没人问我惯不惯,痛不痛,冷不冷,病不病,怕不怕,小妹,谢谢你。”

可是罗家的子女算能干,咏心记得她念初中之际,三哥已考到理工学院的奖学金,一直升上去,课余为小朋友补习,不花家里分文。

二姐好似亦有起色,每个月都拿家用回来。

一日,她月兑下那件棉衣,“不要它了,你们拿去穿吧。”

“它有什么不好?”咏心急急问。

二姐面有得色,“我此刻有七件大衣,要它作甚?”

老三顺手拣起它,穿在身上。

二姐问:“妈最近怎么样?”

老三答:“老样子。”

“天天骂人。”

咏心点点头。

“难为你们耳朵。”

咏心不响。

“你几时出身?”

咏心低声说:“我想念大学。”

“谁供你?二姐没本事,买些笔墨纸砚可以,大笔学费可拿不出来,看你自己的了,有志者,事竟成,考奖学金或是将来自费均可。”

咏心说:“爸爸要是在生的话──”

“你把他想得太好了,”二姐冷笑一声:“你那时还小,不记得家里的事,他不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也并不十分爱子女,家里只买得起瓶牛女乃,他天天留着自己喝。”

二姐拍拍咏心肩膀,“算了,过去事提来作甚。”

三哥出国留学之际,母亲已经老了。

而二姐也打算结婚,大哥已有两个孩子。

大哥家中老有好几个佣人穿插,环境好了,同弟妹距离反而大,隔膜得不得了,老是推忙,可是每个星期天都陪岳母搓麻将,从不间断。

咏心开始相信人各有志这回事看样子的确存在。

二姐说:“老三本事,跳出去留学,全凭奖学金,咏心,你加把油呵。”

可是咏心资质较差。

“二姐,听妈妈说,你的男朋友不怎么样。”

二姐嗤声笑出来,“你听过妈称赞谁?”

这倒是真的,在她口中,没有一件事是好事,没有一个人是好人。

二姐说:“不必顾忌,就算步步为营,表面条件十全十美,也会有离婚机会,算不了那么多。”

咏心双手不停。

二姐奇问:“你干什么?”

“替三哥收拾东西。”

“咦,这件棉衣他没带走。”

真的,英国那么冷,他都没带去。

二姐说:“已经很旧了,扔掉算数。”

“我来穿。”

这是父亲唯一留下的东西,真连钢笔都没有一支,金项链都没有一条。

只得这件棉衣。

咏心穿上,咦,刚刚好,啊,十年过去了,棉衣已经合身,她也已经长大。

咏心感慨万千。

她轻轻抚模棉衣袖子。

她用它来配牛仔裤,看上去十分潇洒。

而咏心正是那一类女孩,她性格大方,不计较细节,肯让人,在学校人缘不坏。

中学出来,她考入中文大学。

那四年的费用,还得找人赞助。

她不得不模上大哥门去。

那个下午的记忆十分清晰。

大哥拒绝了她。

“我肯,我妻子也不肯,我自己才不过中学毕业,我为什么要赞助别人读大学。”

他双目看着电视,瞄都没有瞄妹妹。

咏心记得她还是哭了。

真是无用,动辄消泪抹眼,事后,她没有向任何人提过这件事。

家里没有任何一人对她升学或就业之事提过半句忠告,可是多年之后,当十八岁的侄女儿到美国领事馆申请学生证件之际,罗老太太居然十分慈祥地讶异了,“哎呀,她自己一个人去办签证呀,你们不陪她呀”,彷佛当年,她倒是为子女劳过心劳过力。

与同学商量过,穷人子女早当家,家境差的只好找工作。

“都是些腌服的差使呢。”

大家都有点无奈。

选择有限:小学教师、售货员、空中侍应生、接待员,秘书。

一日,咏心阅报,噫,某新闻杂志招请校对员。

去试一试吧。

咏心找到了工作,自那个时候开始,她也挑起了家庭负担。

堡作上需要早出晚归,罗老太时常讽刺咏心工作时间似舞女,咏心略穿得时髦些,连衣带鞋由六楼窗口摔下去,咏心化个淡妆,老太太把女儿的塑胶粉盒拿到炉子上去烘一烘,待底面融到一起,盒盖打不开为止,又苦无其事地放回咏心桌子上。

她翻她每一格抽屉,读她每一封信,听她每一个电诂,天天预言咏心终有一日是要堕落到阴沟里去的,热烈地等待──“今天还没有?不要紧,还有明天”,兄嫂渐渐相信有这么一回事,大家加入,成为一个队伍,等待罗咏心败坏。

幸亏二姐不是其中一分子。

一个冬天,姐妹俩约在咖啡馆闲谈。

“你也搬出来吧。”

“那一个老人怎么办呢?”

二姐不语,过半晌,讶异地说:“你还穿着它?”

“穿看什么?”

“这件旧灯芯绒棉衣呀,有没有拿去干洗过?”

“晒过才收起来。”

“天,会有异味,咏心,扔掉它。”

“为什么?”

“我送一件新大衣给你,太寒酸了。”

“我们那一行不大计较外表。”

“是吗,做记者可以乱邋遢的吗?”

“我不舍得这件衣服。”

“母亲不舍得,所以天天骂人找磋出气,你也不舍得,所以穿着这件破衣不放,你有没有听过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咏心微笑不语。

饼半晌才说:“我不想丢弃我的出身。”

二姐笑说:“代沟,我同你有代沟。”

姐妹俩都笑了。

“老三有无讯息?”

“要结婚了,婚后从妻,一起在英国某小镇落籍,他未来岳父开餐馆。”

“呵,不回来了。”

“回来干什么,这里有什么等着他?”

“有慈母,有他敬爱的兄弟姐妹。”

“我想他对这些没有留恋。”

咏心叹口气二做男子多好,海阔天空,任他飞翔。”

“你也可以呀,何苦坐老妈面前受她精神虐待。”

咏心不语。

这个形容词用得好极了,精神虐待。

近日罗老太时常在咏心耳畔絮絮道:“我要土葬,要替我买一块干爽的永久墓地,我怕火葬,我怕火烧痛,听到没有,如果你将我土葬,我佑你七世,如不,我诅咒你七世。”

咏心忙着看报,唯唯诺诺。

罗老太把女儿拖到厨房,开着煤气炉,把女儿的手往炉火上搁,“火烧,痛,嗯?”

咏心作不得声。

自从父亲去世,母亲已经得病,一早便应当同她去看精神科医生。

现在恐怕已经太迟。

再下去,要看医生的是罗咏心。

男同事送咏心返家,母亲总在门后悄悄等,在匙孔张望,暗地里双目绿油油,吓得咏心的朋友忙问:“那是谁?”

一日,男同事陈少杰困惑地叫住咏心。

“罗咏心,令堂昨日打电话到我家,问我时常同你外出,是什么意思,并且问我打算何日娶你为妻,我忙不迭向她解释,我们只是同事,像手足比较多些。”

咏心呆住。

懊到那她决定搬走。

像兄姐一样,她忘了带走棉衣。

要隔一日,考虑很久,咏心才回去取。

她无论如何不舍得它。

她把它穿在身上,当盔甲那样,挺一挺胸,出外为生活奋斗。

罗咏心并没有堕落,她经过许多挫折与不如意,失望与失败,终于站了起来。

她现在已经是一份畅销妇女杂志的总编辑。

呵,那件棉衣仍然陪着她。

她把它拿出去彻底干洗过,夹里磨破了,叫裁缝师傅换,那还不够,她自有相熟的时装设计师:“小邓,当作帮忙,替我一模一样做件新的”,恋恋不舍那件旧衣。

寒夜,披着它读小说。

罗咏心渐渐成为城里一个颇有名气的人物。

家人忽然发觉她不是一个负累,顿时和颜悦色起来。

聚餐之际,大嫂说:“那么多人,小妹长得最像母亲。”

咏心淡然笑,“母亲比我好福气,儿孙满堂,我连对象都没有。”

“太能干了,要求高。”

阅历深了,经验丰富,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谁谁谁不但肤浅,简直有点猥琐,某某某虽然人品不错,但不知活地,秃头兼有个大肚脯,不可能同这些人有进一步发展。

“咦,小妹,我没有看错吧,你穿的可是父亲遗下的那件棉衣?”

咏心笑,“这件是复制品,原装已郑重收藏。”

“小妹真怪。”

“这件棉衣是男装的呵。”

“这好似是爸唯一的遗物。”

咏心缓缓道来:“爸其实还有其他东西留下来。”

“是什么?”

“我们几兄弟姐妹呀。”

“文绉绉说些什么,我们是人不是东西,而且出生时是较弱的婴儿,不知经过多少年努力与奋斗,才到今日能够吃口安乐茶饭,挣扎过程讲起来吓死人,简直血泪交织。”

咏心微笑。

“父亲在生会怎么说?”

二姐先答:“你扪现在有收入了,每人每月拿多少多少出来。”

“不会吧。”

“他最现实,嗜搓麻将赌马,家中唯一桌子是饭桌,谁敢在那里做功课?一定被他大声喝赶,他要霸着地盘研究马经。”

咏心嗤一声笑出来。

“每次问生字,都被他赶走,去去去!那么浅的字都不懂,不会去查字典?”

大家沉默了。

没有什么好的回忆呢。

“老妈怎么样?”忽然有人问起。

大家的眼睛看着咏心,彷佛那纯粹是咏、心的责任。

咏心很幽默地回答:“老了。”

众兄姐十分满意,聚会便散了。

那个周末,咏心回家,同母亲说:“子女们都有安稳的生活,你应该开心才是。”

“可是你们不孝顺。”罗老太坚持。

“多年来我们都照顾你的生活,怎么还不孝顺呢,依你清心直说,什么才叫孝顺?”

罗老太忽然抬起头来,“你们的收入全归我,然后由我每天发回十元廿元开销给你们,那才叫孝顺。”

咏心笑了,“是,我不孝,可是,做母亲的为什么要控制子女的收入呢?”

罗老太没有回答。

咏心当天穿着那件棉衣,斜靠在椅子上,笑脸吟吟,信心十足,神采飞扬,没有人,包括她母亲在内,有能力影响她的心情。

她终于站起来了。

晚上,她与男朋友陈启荣见面。

小陈问她:“一定要去吗?”

咏心点点头,“这是我的夙愿。”

小陈颓然,“我有种感觉我会失去你。”

“是吗,我是那样的人吗,恐怕是你不打算持续这段感情,先打退堂鼓吧。”

“咏心,你心思一天比一天刁滑。”

“最好过来一起念三年书。”

“我有家庭负担,怎么走得开。”

“谁不用负担家庭。”

小陈模一模脑袋,“我对学生生涯不再感到兴趣。”

“这才是真话。“

“再说,公司已快升我,这次机会一失,不知要等到几时。”

咏心按住他的手笑,“而女朋友,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离别,对他们来说,有少许惆怅,却绝不伤心,现代人的感情就是那么潇洒,一切出于个人选择,不幸丢了旧人,前面还不知有多少新人,何用哀伤。

收拾行李,把公寓租给同事,忙得不亦乐乎。

二姐打趣她:“别去太久,走走好回来了,圣诞节是归期?”

咏心但笑不语,她也不知道会不会半途而废。

简单的行李中不忘那件棉衣。

二姐惊呼,“看样子你还打算传给子孙呢。”

“为什么不?”

“我想下一代的年轻人会比较欢迎现款。”

咏心终于收拾心情,出门到加拿大。

那边自有来接飞机的友好,安排她入住酒店式公寓,不知多妥贴。

咏心感慨,是你的总是你的,命中有时终需有,当年十七八岁,即使大哥愿意赞助学费,住宿食用也无着落,何况,求人不如求已,如今全靠自己,不用一辈子背着个恩人,反而轻松。

早十年来,不见得会珍惜进修机会。

此刻,咏心往往留在图书馆直到天黑,不过在秋季,多伦多下午四时多就天黑了。

圣诞新年过了,农历年都快要来临,咏心仍没有回去的意思。

她又不敢对亲友说不想家,怕捱骂,其实离了辛劳繁忙的工作岗位,又不用在人事上尔虞我诈,咏心如放下劳苦重担。

她一向隐隐作痛的胃也好似痊愈,周末与移民彼邦的友人四出找消遣。

一个经济有能力的独身女性往往是社会上最受欢迎的人物,何况她有身份有地位,咏心好不享受。

小陈的信与电传时疏时密,她亦不予计较,她正托移民律师办居留。

一切按步就班,照计划进行,咏心终于有能力安排自己的前途。

这是一项成就,也是一项享受,她身心舒泰,形诸于色,不愉快的童年已丢在脑后。

某个周末,朋友说:“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咏心于是认识了吴志健,一个见习医生。

吴与她握手的时候说:“我见过你,你是那个穿棉衣的女子。”

咏心没想到她那件旧棉衣那么出名。

“听说棉衣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可以那样说。”

众人都不要,才轮到她。

“很适合你穿。”

“谢谢你。”

吴说:“父母的遗志,由下一代承任,我们的智慧与能力都遗传自先祖,我也非常怀念上一代。”

咏心微笑,说得太好了,小吴无疑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咏心不打算招供什么,毕竟,世上充满难以形容的悲剧,父亲早逝,母亲专横,根本不算得什么。

小吴微笑,“听说你家里有男朋友。”

咏心扬起一条眉毛。

小吴说:“我打算与之较量一番。”

小吴言出必行,真的频频约会起咏心来。

他工作时间长,周末也需当值。有时在咏心家,一杯咖啡在手也会打盹。

咏心随他去,自己伏在书桌上写稿寄回去刊登。

咏心有第六感:可能就是他了。

对小陈并无歉意,临别双方都已交待清楚,目标不同,各奔前程。

第二年夏天,咏心收拾冬衣时,发觉那件棉衣遍寻不获。

咏心想,幸亏原装那件在家。

打电话回去问租她公寓的同事,那同事答:“我把你衣柜里的旧衣统统捐给慈善机关了。”

咏心张大了嘴。

呵缘份已尽,她与旧棉衣终于分离。

同事在那边问:“喂,喂,你没有事吧?”

责怪她也不管用,咏心不想失态,“各人好吗?”

“小陈快要结婚了,他仍瞒看你?”

咏心一听,顿感轻松,“呵,代我恭喜他。”

“咏心,你还回不回来?”

“怎么不回来!别乱讲。”

同事笑,“回来做游客是不是?”

“回来接我母亲。”

“你真伟大。”

“一年没捱她骂,简直睡不着。”

“咏心,祝你事事如意。”

咏心挂上电话。

她披上一件凯斯咪毛衣。

旧棉衣时期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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