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第六章
作者:亦舒

再睁开双眼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我并没有即刻开灯,呆着脸沉默着,暗地里只闻到头发受汗湿透后的酸馊气,我叹口气,又决定面对现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妈妈。”

陶陶的影子在门边出现。她走近我,坐在我床边。

“我煮了白粥,要不要吃一点?阿一送了豆瓣酱来,是用篙白炒的。”

“我不饿。”

“同你切点火腿片好不好?”

“你回到外婆家去吧,我过一两日就好了。”

“是外婆叫我来的。”

“我没事,只想洗个头。”

“我帮你吹风。”

“一生病就想剪头发。”

“妈妈的头发大抵有一公斤重。”陶陶在黑暗中笑。

至此我已经平静下来,对于刚才失态,甚怀歉意。

“外公不是不行了吧?”

“乱讲。”

“人总要死的。”

年轻人一颗心很狠。

“其实我们一年也见不到外公三次。”

我叹口气,改变话题,“你拍完戏没有?”

“拍完了。不过现在帮忙做场记。”

我忍不住问:“你把乔其奥全给忘了?”

“我以为你不喜欢他。”

“你没有回答我问题。”

“忘了。”

“很好,能够忘记真是福气。”

陶陶拉开床头灯,看见我吓一跳。

我笑,“可是成了蓬头鬼了?”

“一笑又不像,好得多。”

她扶我洗了头、帮我吹干,编成辫子。我觉得太阳穴上松了一点。

我缩缩鼻子:“什么东西烧焦了,粥?”

“不是,早熄了火——哎呀,是药。”

一小壶神曲茶烧成焦炭。

我瞪着陶陶,忍不住笑起来。

死不去就得活下来。

还不是用最好的浴盐洗泡泡浴。

案亲自医院回家,继续接受电疗,我每日下午去看他,情形并不那么坏,只是支出庞大。

一连好几天都没见世球在华之杰出现。

一日大清早,我回到写字楼,看见他坐在我桌子上喝黑咖啡,西装襟上,别着块黑纱。

我一震,手上捧的文件险些儿跌在桌子上。

他抬起头,一切尽在不言中,眼神很哀伤。

“世球。”我无限同情。

“我只觉得体内一部分经已死亡。”

“什么时候的事?”我拉张椅子坐到他身边。

“前夜。”

“你父亲如何?”

“自那时开始不食不眠。”

“我没看见讣闻,自己也病了数天。”

“我母亲是一个值得敬爱的女人。”

“一定。”

“我是这样伤心,之俊,我竟哭了,生平第一次流下眼泪,我心如刀割。”

“我知道。”

“她一生寂寞,之俊,她也知道父亲并不爱她,而我又那样不羁。”

“我认为你父亲是爱她的。”我说。

“你也该知道,爱情不只是手拉手或者跳热舞。”我说。

“但是他们甚少说话。”

“爱情亦不是发表演说。”

“他亦不称赞她。”

“爱情不是街头卖艺,敲响铜锣。”

“他爱她?”世球微弱地问。

“当然。他更溺爱你。”

“我一直认为他爱的是你母亲。”

“世球,在他的感情世界里,总容得下一个老朋友吧。”

他释然,呼出一口气。

“世球,你爹没事?”

“你们真的像对父女。”他说,“我很妒忌。”

“去你的。”

“你爱谁?你生父还是他?”

“不选可不可以?”

“不行。”

我说:“其实我与父亲没有沟通,我认为他性格上充满弱点,但不知恁地,有事发生,我自然会扑过去,看他吃苦,恍若身受。”

“那么同样的事发生在叶成秋身上呢?”

“他那么强壮,谁理他,”我忍不住说真话,“我们生疮,去找他,他长疱疱,他自己打理,谁管他?”

“这太不公允了。”

“什么人同你说过这是个公平的世界?咄!”

愁眉百结的世球也被引笑。

饼一会儿他说:“我父亲是个寂寞的人。”

“我相信,”我喃喃说:“HE’SLEADEROFTHEBAND.HE’SALONELYMAN.”

“你也听过这首歌?”

我点点头。

“我也寂寞。”

我毫不容情地大笑起来。

“你总是踩我。”

“因为你从不介意。”我称赞他。

“你不信我寂寞?”

“算了吧,世球。”

“之俊,如果我向你求婚,你会不会答应?”

“与我结婚的人,要爱我,爱我母亲,兼加爱我女儿。”我说。

“这太难了。”

可不是。

他又沉默,恢复先头那种哀伤,即使是叶世球,也有他沉着的一面。

我冲两杯咖啡,给他一杯,满以为他已经忘却适才的话题,谁知他又说:“只爱你一个人,可以吗?”

“那样你也做不到。”

“你太小看我。”

我笑,拍拍他膝头。“我们几时再上去开会?”

“你向往?”

“嗯,”我说,“我喜欢与华之杰这组人一起工作。”

“自然,都是我挑选的精英。”

我很惭愧,我不够资格。

“下个月吧,一个月一切准备妥当再上去。”

我说:“世球,我要开工了,不能陪你。”

“听听这是什么话?”他悻悻说。

“这才是好伙计呀!”我笑。

下班我去看母亲。

她不在,老规矩,去打桥牌。

阿一服侍我吃了顿好丰富的家常菜。她年纪大了,有点混乱,大热天竟煮了火腿猪脚汤,被母亲抱怨,正在烦恼,碰见我来,把汤推销掉,乐得她什么似的。

做人真不容易,佣人也有烦恼。

饭后她捧满满一碟子白兰花出来,幽香扑鼻。

我躲在沙发上看报纸。

“大小姐今年也三十二了吧?”她在剥毛豆子。

“快三十五了。”

“时间过得真快。”她感叹。

“谁说不是。”

“自小你是乖的。”她说。

自小我不是个有魄力的孩子,一向只能做些雕虫小技,初步功夫学得很快,钢琴、芭蕾、法语……都容易上手,但等到一天要苦练八小时的关头,就立刻放弃。

少壮不努力,老大自然徒伤悲。

阿一又说:“陶陶就不同了,她主张多。”

是的,这一代是不一样的。

“这座老房子要拆了吧?”

“你放心,救火车上不来,不能盖大厦。”

她放了心,悠悠然工作,身上一套黑色香云纱唐装衫裤已有二十年历史,早洗成茶叶色,领口都毛了,但还是她心爱的衣裳。

阿一也有新衣,冬天母亲做给她哗叽衫裤,同时也接收我与陶陶过时不用的手袋皮鞋,母亲很反对她身上弄得似杂架摊子,母亲说:“之俊,你乱穿是有型够格,她一乱就像垃圾婆。”

我才像拾荒的。

“陶陶说,她那串项链是你带来给她的?”

“嗳。”

“上头还好吗?”

“你怎么不去看看?”

“我都没有亲人,我是孤鬼。”

门一响,母亲回来了。

阿一捧着毛豆回厨房。

母亲换上拖鞋,坐在我身边。

我说:“叶太太去世了。”

“是。”

我们并没有见过叶太太。而世球长得似他父亲,无从查考。

“要不要去鞠躬?”

“之俊,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我行我素,是你们妇解分子的祖宗,早三十多年我都有胆子离婚,处理事情自有我的一套。我不去。”

我点点头。

母亲随即讪笑,“你看我多么慷慨激昂。”

我问:“你会去看我父亲吗?”

“亦不去,他老婆子女一大堆,何劳我。”

“到底夫妻一场。”

她瞪我一眼,“我去把陶陶的父亲叫回来,让你们重话家常,可不可以?”

我马上噤声。

“最恨人家说这种虚伪的、不负责任的滥温情话:到底是孩子的父亲,毕竟是夫妻,一笑泯恩仇……连你都这个样子,之俊,你才三十多岁就糊涂了。”

母亲直到现在,还是火爆的脾气,在很多地方,她比我现代,也难怪陶陶与她谈得拢。

她今日一肚子的气。自然,叶成秋家中出了这等大事,不得不冷落她。

她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位。

平日不觉得,过年过节,甚至周末,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得看开点,自己打发时间。

我劝慰她,“过几日叶伯伯就空闲了。”

“我同他不过是老朋友,你跟你父亲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我历年来生活并不靠他,你外公有金条在我手上。”

我不敢说什么,大半是不忍,让她挣回一点自尊吧!很多人以为四十而不惑,五十岁应该幻为化石,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这不是真的,至少母亲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

饼一日我代母亲去鞠躬。

殡仪馆黑压压都是人,前头跪着的都有三四十个。母亲说过,做广东人最大的好处便是亲戚奇多,都在眼前,一呼百诺,声势浩大。

世球百忙中还来招呼我,我自己识相,拣一个偏位,坐下来抹汗。

他与他父亲都穿黑西装,看上去似两兄弟。灵堂上拜祭的不乏达官贵人,两父子沉着地应付,虽然哀痛不已,仍不失大体。

叶太太的照片挂在花环当中,鹅蛋脸,细眉毛,菱角嘴,虽然不是美女,看上去但觉十分娇俏,这帧照片恐怕有三十年了,她还梳着疏落的前刘海。

可以想象年轻的叶成秋流落在本市,落魄无靠,遇上了她,从她那里学会说粤语,从她父亲处学得做生意,她是根,她是源,没有这位广东女子,就没有叶成秋。

离开殡仪馆时天下滂沱大雨,水珠落在地上反溅,打伞兼穿雨衣都不管用,满身湿。

我第一次去兜生意亦是个大雨天,带着墙纸及瓷砖样板,希望某建筑师帮个忙,赏口饭吃。那位先生叫我说一说计划,我努力讲了十分钟,他已经听累了,打个呵欠。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相由心生,因此外形日益邋遏,也不高兴再打扮,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表明是卖艺不卖身。

我没有开车子出来,站在路边载计程车,一站半小时,也不觉累,一边欣赏白花花的雨景。

“杨小姐。”

是叶家的司机,把黑色大车弯到我这一边来,硬是要载我一程。

我本想去看父亲,奈何身上穿着黑旗袍,爹最恨黑色,我只得回家换衣裳。

到家又不想出来,我摊开图表再度勾出细节,雨仍然没有停,不住倾诉,好几个钟头了,什么话都应该说尽了,但也许她已经有大半生没见到他,而她又确信他仍然爱她,所以还可以说至深夜。

而我没有这种运道,我没有话说,人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已经老了,且无话可说。

我扭开无线电。一次陶陶见我听歌,像是遇着什么千古奇闻似的:“妈妈,你也听歌?”上了三十,除却吃睡穿,最好不要涉及其他,年轻人最残忍,觉得听歌的妈妈不像妈妈,亏欠他们。

至傍晚雨停止后,我终于买了温室桃子去看父亲。

这一阵子他变了,爱吃爱睡,脾气倒不如从前坏。

他向我埋怨,说腰子痛。

我同他说,大抵是肌肉扭伤,不必担心。

陪父亲吃过饭才打道回府。他如小孩子,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完全认了命,承认癌症是生活之一部分,不再发牢骚,因此更加可悲。

世球找我,“出来陪我,之俊,说说话,我需要安慰。”

“到台下来喝杯龙井吧。”

他驾着开篷跑车来,也不怕阴晴不定的天气。他们说这便是浪漫:永远与你赌一记,流动,不可靠,没有下一刻、明天、第二年。

我没刻意与他交谈。

他躺在我的按摩椅子里看柔软体操比赛项目,手捧香茶,隔一段时候发表松散的意见,“还是美国选手正路,罗马尼亚那几个女孩子妖气太重”等等,丧母之痛不得不过去,他又做回他自己。

他最新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你真的忘了关太太?”

“什么关太太?”他眼睛没有离开电视机。

真的忘了。

“此刻同谁走?”我又问。

“谁有空就是谁,你又不肯出来。”

语气像韦小宝。

“谁是谁?”我很有兴趣。

他转过头来狡黠地笑,“就是谁谁谁。”他双眼弯弯,溅出诱惑。

“大不了是些小明星。”

“哟,你去做做看。”

我惊觉地闭上嘴,陶陶现在便是小明星,真是打自己的嘴巴。

“怎么,吃醋?”

“啐。”

“你的女儿呢?”

“出去玩了。”

“而你,就这样古佛青灯过一生?”

我微笑,“你少替我担心。”

“我们出去玩,之俊,结伴去跳舞。”

“世球,为什么一定要灯红酒绿?”

“我爱朋友。”

“借口。”

“你又何必老把自己关着?”

我笑。

他也笑,“两个性格极端不同的人,竟会成为朋友。”

他喝完茶就走了。

我在窗前看世球驾走开篷车。老天爷也帮他忙,并没有再下雨。

要这样的一个男人成日坐在家中看电视,当然是暴殄天物,他当然还有下一档节目,夜未央,而他每日睡五个小时就足够。

第二天早上他又来找我,带来一只猪腰西瓜,足足十公斤重,另一瓶毡酒,把一只漏斗的尖端按进瓜肉,一瓶酒全倒进瓜里,说要浸八小时,把我冰箱里所有东西取出,将西瓜塞进去。“我晚上再来。”他说。

晚上他不是一个人来,带着十多个同事,使我有意外之喜,大家是熟人,不必刻意招呼,又吃过饭,便捧出那只精心炮制的西瓜,切开大嚼。

小小鲍寓坐了十多人,水泄不通,不知谁找到唱片放出轻音乐,气氛居然十分好。

我穿着衬衫运动裤,快活地坐在一角看他们作乐,原来做一个派对的女主人也不是那么困难。

世球过来说:“真拿你没法了,还是像罩在玻璃罩中。”

我说:“是金钟罩。”

他笑,“你还少一件铁布衫。”

我侧耳仿佛听到门铃,是谁?我走到门边,拉开查看,是陶陶。

“妈妈,你在屋内干什么?”她睁大双眼。

“这像什么?”我笑问。

她似模错房子似的,“这像开派对。”

“是在开派对。”

陶陶笑着进来,她身后跟着那个当代年轻导演。

我向世球介绍,“这是我女儿陶陶,这是叶叔叔,叶公公是他父亲。”

世球怔怔地望着陶陶,过半晌才说:“叫我罗伦斯好了。”

陶陶笑说:“别告诉我叶公公也在此地。”一边拿起西瓜吃。

我连忙说:“陶陶,这西瓜会吃醉人,到处是少女陷阱。”

世球看看我,又看看陶陶,仿佛有说不出的话闷在心中。

电影小于紧钉在陶陶身后。

世球同我说:“奇景奇景,没见她之前真不信你会有这么大的女儿,是怎么生下来的?同你似印胚,一模一样。”

我微笑,“不敢当不敢当。”

他兴奋,有点着魔,“你知道你们像什么?两朵花,两朵碧青的栀子花。”

我听过不少肉麻的话,但这两句才是巅峰之作,我受不了,世球年纪不会大,但不知恁地,最爱戏剧化的台词。

陶陶觉得热,随手月兑下小外套,里面穿一件露背裙子,整块背肉暴露在眼前,圆润女敕滑,不见一块骨,晒得女乃油巧克力般颜色,连我做母亲的都忍不住去捏一捏她的肩膀。

世球看得呆了,我去碰碰他手臂,叫他表情含蓄点,狼尾巴也别露得太显著了才好。

陶陶并非绝色,飞雁不一定会降落地面来欣赏她的容貌,再过二十年她也不过像我这样,成为一个平庸的女人。但她现在有的是青春,像盆栽中刚刚抽芽的女敕枝:光洁、晶莹,绿得透明,使人怜爱珍惜,即使最普通的品种也自有一种娇态,这便是陶陶。

她脸上没有一条表情纹,眼睛闪亮有神,黑白分明,嘴唇天然粉红,绷紧的微微翘起,手肘指节处皮肤平滑,不见松折,换一句话说,她如新鲜的果子,怎么会得不引人垂涎。

连每条头发都发散着活力,有它自己的生命,她随便晃晃脑袋,便是一种风景,额角的茸毛还没褪掉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连哭起来都不会难看,何况巧笑倩兮。

世球在说欧洲的旅游经历给她听。

她的导演男友鼓起腮帮子,因镜头被抢而闹情绪,文艺青年哪是叶世球的手脚,门儿都没有。

世球说:“驾车游欧洲是最好玩的,但危险程度高。”

“在法国尤其得当心,他们开车全无章法,速度快不去说他,又爱紧贴前车,在倒后镜中,可以看到后面的司机的眼白。”世球说。

陶陶笑得前仰后合,一头直发如黑色闪亮的瀑布般摇摆。

世球也怔住了,他没想到他说的话有这么好笑,这么中听。

这也是年轻的女孩子吸引男人的原因:每句话每件事对她们来说,都是新鲜的好玩的,会得引起她们激烈热情的反应。而我们还有什么是没见过没听过的,只觉事事稀松平常,不值得大惊小敝。

我暗暗感叹,老了老了,有这样的女儿,怎能不老。

那文艺青年的面孔渐渐转为淡绿,我有点同情他,给他一杯汽水。

陶陶笑问我:“妈妈,怎么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罗伦斯?”

“机缘未来。”我说。

世球说:“叶杨两家,是几代的朋友呢。”

到了半夜,客人渐渐散去,陶陶也被她的男友带走。

只余世球,他握着酒杯坐在沙发上,对着客人留下的战迹,仿佛有无限的心事,不语。

饼很久他问:“你几岁生下陶陶?”

“十七八岁。”

“是怎么生的?孩子生孩子,很痛苦吧?”

“如此良宵,世球,即使你还有精力,也不宜谈这些事。”

“一切困苦艰难,你是如何克服的?”

“世球,我不欲说这些。”

“说出来会好过些。”

“我没有不好过。”

“你太倔强,之俊。”

“世球,一切已成过去,往事灰飞烟灭,无痕无恨,不要多说了。”

他凝视我良久良久,然后说:“没有烙印?”

我只是说:“没有不愈合的伤口。”

“之俊。”

我打一个呵欠。

世球笑,“我这就走。”

“明天见。”

“工作顺利吗?”

“没听见我叫救命,就是顺利。”

“很好。”

“世球,谢谢今天晚上。”

他做一个手势,表示一切尽在不言中。

陶陶第二天一早便来找我,做早餐给我吃。

她梳条马尾巴,穿条工人裤,忙出忙入。咦,已把复古装丢在脑后了?

她说:“罗伦斯真是一个好玩的人。”

好玩?这两个字真是误尽苍生,这算是哪一国的优点?一个男人,啥贡献也没有,就是好玩?

“妈妈,其实他不错,你有没有考虑过他?”

“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我怎么敢考虑他。”我笑。

“他有多大年纪,有没有四十?”

“没有没有,他比我年轻,顶多三十三四。”

“人很成熟。”陶陶说。

“是的。”

我在想,我出世后叶伯伯才结的婚,世球应当比我小一两岁。很多人在这种年纪还蹦蹦跳不懂事,我相信陶陶的许导演并不见得比世球小很多,但因环境影响薰陶,世球自小背着做继承人的责任,因此成熟圆滑,与众不同。

“我觉得他真有趣,而且他同叶公公一样,没有架子。”

这倒是真的,绝对是他家的优异传统。

“听说他女朋友很多。”

我诧异,“你都知道了?”

陶陶笑,“这么小的一个城市,总有人认识一些人。”

“你对他的印象,好像好得不得了。”

陶陶直率地说:“是的,这是我的毛病,我觉得每个人都可爱,都有他们的优点。”

是的,直到你上他们的当,被他们陷害、利用、冤枉、欺侮的时候。

年轻人因在生活道路上还没有失望,看法与我们自然两样。

“我要上班了。”

“我去看外婆。”

“你怎么不上片场?”我奇问。

“许宗华生气,臭骂我一顿,开除我,我失业了。”

这小子气量奇狭。“就因为昨日你同叶世球多说了几句话?”

“是的,他说他吃不消。”

我微笑,“不相干,这种男人车载斗量。”

陶陶有点惋惜。“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的演出全部剪掉?”

我心想那更好,谢天谢地。

“陶陶,你这样吊儿郎当的腻不腻?暑假够长了,马上要放榜,要不你找份正经工作,要不去读大学。”

陶陶沉默。

“你也知道这样是过不了一辈子的。”

她听不进去。

当然,她才十七,再嗟跎十年,也不过二十七,仍然年轻,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急什么。

我几乎在恳求了,“陶陶,你想想清楚吧。”

“别为我担心,妈妈,暑假还没有过去。”

我在上班途中放下她。

我们这个小组忙了一天。伏在桌子上死画死画,固定的姿势使人全身发硬,起立的时候,发觉腰板挺不直。这样就做老人了,真不甘心。

助手说,如果我肯去跳健康舞,情形会好一点。

会吗?此刻我也在跳呀,做到跳,被老板呼喝着来跳:一二三、去开会,四五六、写报告,左右左、快赶货,扑向东,扑向西,还原步,少唠叨。

还需要什么运动?

她们都笑。

试都考完了,我与陶陶将同时拿到文凭,你说幽默不幽默,再艰苦的路也会走完的,此刻我只想努力工作,做出个名堂来,以弥补其他的不足。

下班时母亲说我有封电报在她处。

我问:“什么地方拍来的?”

“美国加州。”

我心中有数。

“谁十万火急拍电报给你?”

“是我去应征工作。”

“那么远。”

“我下班马上来拿。”

不知有多少时候未试过五点正下班,通常都做到六七点,累得不能动了,喝一瓶可乐提提神再来过,在要紧关头,可乐可以救命。

到母亲家是七点,阿一给我碗冰冻的绿豆汤,上海人从来不讲“凉”与“热”这一套,我呼噜呼噜豪爽地喝掉,从母亲手中接过电报,不想她多问,立刻开门去,称有要紧事。妈喃喃骂我学了陶陶那套。

一出门面孔便沉下来,我拆开电报。

“之俊,何必避而不见,一切可以商量,下月我会亲自来见你。英念智。”

我将纸捏作一团,放进手袋。

我心中愤怒燃烧,我最恨这种锲而不舍,同你没完没了的人。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要杀人,实在非这样不能摆月兑他的歪缠,与其长期痛苦,不如同归于尽。

回到家又把电报读一次,才一把火烧掉。仍然决定不去理他,等他找上门来再说。

这一阵子陶陶也索性不再回来看我眉头眼额,我倒是清静,空白的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日日腾云驾雾似的。这样算起来,有心事也是好的,烦这烦那,时间一下子过去:替孩子找名校,为自己创业、读夜课……匆匆十余年。

如今我唯一的心事是父亲的病,而母亲那边,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叶成秋有整整十天没与她见面。

母亲很生气。“一辈子的朋友,落得这种下场,他老婆撒手西去,仿佛是我害的,内疚不来了,这倒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只得往叶公馆跑一趟。

我一直没上过叶家,如今叶太太过世,一切在阴暗面的人都可以见光,我想叶成秋亦不会介意。

叶公馆坐落在本市最华贵的地段,虽说在山上,步行十分钟也就到闹市了。

我这个人最爱扫兴。如果有顾客搬到人迹不到的幽静地带,我便悲观兼现实地问:“谁买菜?”佣人才不肯去,女主人只得自己开车下山去买,如果是上班的太太,那更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是叶公馆这样的人家。

叶府没有装修。宽大的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两组沙发没有朝代,永不落伍,套着浆熨得笔挺的捆蓝边白色布套子。

女佣人守规矩,放下茶杯立刻退出,不比咱家阿一,老爱同客人攀交情。

这些大概都是叶太太的功劳,女主人虽然不在了,仍然看得出她的心思气派。

叶成秋出来见我,他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我放下心,我怕他讨厌我。

“之俊,你怎么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

“你坐你坐。”

“多日没见你。”

“有多久?”他一怔。

“十多天。”

“这么久了?”他愕然。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母亲的忧虑被证实了,叶成秋的确有心与我们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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