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悠悠而逝,一过二十载。
黄历上记载,今日祈福、祭祀、订婚、纳采、嫁娶,话事皆宜!
“真神奇!祥馨,你居然要订婚了耶。”奥华大饭店的尊贵套房里,吱吱喳喳来了一千女流之辈。
从准新娘本人,到她的作者好友:罗亚宁、江明月,以及经常让她们闻“电话铃声”而色变的责任编辑,陶海晶,都在套房里大开“姊妹会”。
今天虽然是祥馨的大日子,但她们这票因为工作而结缘的好友,倒是毫不忸怩,一早各自提着行头,到她下榻的套房,一起研究怎么梳妆打扮。
毕竟不是人人都像祥馨一样,平时一身名牌,打理门面的功夫一流。
像明月,几个月前还是个背负大笔债务的小穷鬼,连瓶保湿乳液都舍不得买。
像海晶,天天被作者群操得惨兮兮,常常是睡到上班快迟到才起床,赶着去打卡都来不及了,哪有闲情逸致化好妆才出门?
亚宁就比她们好一点,偶尔兴致一来,会学杂志上的彩妆教学,打扮得美美的才出门。
“你们的男朋友呢?”海晶心酸酸地问道。
可怜她一个歹命的编辑,为了养活自己,不停地做牛做马,但能冠上所有格──“她的”──的“人事物”,却一直没包含“男朋友”这一项。
她都快迈进三十大关了,却还没有一个相亲相爱的阿娜答。
老天爷也不想想,她最惨耶!作者拖稿,最后都是连累她加班,结果作者们的春天都来了,她还是只能抱着性感男模的海报解馋。
亚宁用睫毛夹夹卷了睫毛,然后刷上很炫的水蓝色睫毛膏。
“明月表的陆青野跟着我家韦克,去充当徐千峰那边的“男方亲友”了。”海晶大苛。“男人都这么容易就能混熟吗?”还有她们三个,不声不响就有了恋爱对象。难道就她特别跟男人没话讲?
“不好意思,我家韦克跟祥馨家的徐千峰,原先就是拜把子。”“真好!”海晶坐在床上,先彻底清洁皮肤,再上基础保养品。“为什么你们都交到男朋友了,只有我……”落寞的低语。
“说真的,海晶。”亚宁顺手把皱皱的床单拉平。“看到男人的时候,请务必收起你催不到稿子的怨念,我保证你很快就会找到你的“马吉”。”“我催稿的时候,会很凶吗?”她以为她把这些作者伺候得很好哩!
“不会啊,可是会让我感到你的背后灵压在我身上。”亚宁本来是个很有良心的作者,但是拖稿这档事,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礼。
“那是一种“温柔的凶残”,默默地不骂一句话,却叫人流掉了半缸冷汗。”明月也接口。
她曾是写作快手,拚命三“娘”的气势无人能敌,赶起稿来,脑袋瓜儿就像电灯泡一样会发亮,不过──现在有男友把她当宝疼,她可不再轻易地把命拚。
海晶拿起木梳,当作惊堂木,往床上一拍。
“既然如此,截稿日部过去了,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三位的稿子?”亚宁希望,自己的口气听起来够理直气壮。
“因为我在跟韦克谈恋爱啊,他一直打乱我的写作计画。”去!去找他算帐!
“我跟你报备过了,我想放慢写作速度。”明月更理直气壮。
没有迫切的经济压力,就没有急切的写稿,她就是这样慢慢松懈下来的。
一阵娇笑从更衣室里荡了开来。
“反正你了解我──订截稿日期对我来说,根本没用埃”海晶抱着头,痛苦地趴在大床上。
这位娇滴滴的大小姐,就是她偏头痛的真正病谤!
祥馨不管做什么事都“慢慢来”,而且,孟家本来就具有优势的社会地位,祥馨从小到大无须烦恼什么,自然更滋养了她不疾不徐、悠然自得的天性。
讲句坦白话,要是三不五时,有她这样的美人可以欣赏,倒是挺不赖。
现代人的脚步总是急匆匆,君不见在咖啡店里泡的美眉,或早晨在捷运站里冲刺的,虽然又时髦又会打扮,但精致的脸蛋上总月兑不去疲惫与压力的痕迹。
但这些美丽的小杀手,祥馨统统没有!
就是因为她没有,跟她共事才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她写稿,一定慢慢想,想妥了才写,虽然每次都能“及时”赶上出版社订的最后截稿时间,但那“及时”也已经濒临火线边缘,是以让整个出版社的人跳脚跳成了踢踏舞高手!
不知道那位急性子的徐千峰先生,怎么有胆娶她?难道他不怕从“急惊风徐千峰”变成“徐千峰脑中风”吗?
咑,更衣室的门锁旋开,果然慢了半拍,门才推开。
倩影出现,外头吱喳的女人们立刻闭上嘴。
呆愣三秒钟后,一致爆出称赞。“哇,好漂亮喔!”祥馨的身段高姚,一双匀称长腿更是羡煞人。订婚这天,她选穿一袭珍珠白小礼服,下摆采斜削波浪设计,露出小腿,的香肩围上雪纺纱,性感优雅。
“还是把雪纺纱拿掉吧,比较养眼。”明月不怕死的建议。
“你会被徐千峰追杀喔。”亚宁与海晶异口同声。
谁都知道,徐千峰对祥馨的占有欲极强。要是哪个混蛋敢多看祥馨一眼,眼神敢在她的肌肤上逗留三秒以上,那个人就完、蛋、了。
遑论建议祥馨“小露一下”的明月。
“咦?祥馨?”亚宁凑过去,两个大眼睛直溜溜地盯着她的酥胸看。
“啊你!”海晶敲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我哪有色啊?我只是在看这边……”用看的不够.手指还偷偷模上去。
“你还敢模!”明月也赏她一记爆粟。
“喂,你们看清楚嘛!”再敬敲她,她可要生气了哦。“祥馨胸口这边,有一个疤痕耶。”以“龟毛”名扬四海的亚宁指了指。
大家都凑过来,很专心很专心地看着祥馨胸部……以上一点点的地方。
“那里怎么会受伤?”部位很暧昧,真叫人好奇。
“该不会是被徐千峰啃的吧?”亚宁讲得一副经验老到的样子。
“喂,这个算是“限制级”话题了吧?”海晶脸红红的,有点不好意思。“各位,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我还是个“辅导级”的黄花大闺女呢。”明月与亚宁登时笑翻了天。
祥馨往梳妆怡前一坐,偏头审视自己,她不用造型师,一切妆扮靠自己来。
她先盘好头发,簪上碎钻发饰,接着化上凸显五官立体感的精致彩妆。
最后,拿起了大粉扑,为的肌肤扑上蜜粉,淡淡地开口。
“那只是旧时的伤口罢了。”
“好可惜,怎么不去把它磨掉呢?”亚宁是见不得一点瑕疵的。“你就要结婚了,不是吗?好多女人结婚之前,都会去做脸、护肤,有的还会做全身保养耶。”“背部的粉,我来帮你扑。”海晶自告奋勇地接手。
亚宁还在滔滔不绝。“只要一个小手术就可以变得“白玉无瑕”喔。”祥馨笑而不答。
这个旧伤痕,可不是“瑕”。
这是……徐千峰爱她的证据。
那枚自贝瑞塔手枪发射的子弹,威力强大,更甚以往,嵌在肌肤上,火烧似的痛楚,至今她还记得一清二楚。
就是因为徐千峰挺身,为她挡去大半的杀伤力,“鬼门关”才没被她列入亲自去过的“旅游胜地”名单中。
她永远不曾把这个爱的证据消弭,即使看来不美,她也不在意。
她戴上首饰,端视镜中的自己,华丽喜气,真的有准新娘的架势哩!
“吉时快到了喔,我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呢?”她悠然问道。
语毕,其他三个粉也没上、行头也没换的小女人立刻哀嚎起来。
“祥馨,帮我化妆──”
★※★※★※
黄历上说,今天是“订婚纳采”的好日子。
站在列祖列宗牌位前,焚香默祷之后,徐千峰偕同父母亲友等十二个人,分乘六辆名买轿车,往奥华大饭店驰去。
车队抵达,首先下车的陆青野与韦克都不太安分地扯了扯领带。
韦克开征信社,很少有正式着装的机会,陆青野是“侠义游戏软体设计公司”总经埋,照理说应该很习惯西装革履,但此刻的他,表情却像是被鬼掐住了脖子。
“喂,徐千峰跟孟祥馨不是邻居吗?”陆青野酷酷地问。
他是被他的爱人儿拉来作陪客的,所以有一点搞不清楚状况。
“对埃”不管什么峙候,韦克都是吊儿郎当的模样。
那他们干么跑来饭店订婚?直接从徐家“走”到孟家,不是比较快?”“这你就不懂了!”韦克一副哥俩好地拍拍他的肩。“我那拜把子学长徐千峰,哈孟祥馨已经哈很久啦,他对她是死心塌地,心里有了她,眼里就再也看不到别的女人。今天他有幸把孟祥馨订下来,当然会给她一个充满诚意的排场,来表达至高无上的爱嘛。”“噢。”陆青野皱皱眉,不着痕助地甩掉他的手。
明月的好朋友的男朋友,好像挺聒噪的,跟他大哥秦佑怀有点像。
终于,准新郎徐千峰抵达了。
他一下车,也不约而同地松了松领口。
比起其他两人,他的体格更魁悟,眼神也更精锐,这是身为“霹雳小组”领导者必备的条件之一,但脖子上那条该死的领带,同样也让这位穿惯防弹背心的阳刚英豪感到困扰。
听说订婚礼俗,女方回赠男方的十二礼中,就有一条领带,意味著“新郎从此被新娘缚庄。
他很乐意被祥馨的柔荑掐住,但如果是被领带缚住的话,他的头就要痛了。
“欢迎,请进。”祥馨的小堂弟上前来,为男方亲友开了门。
除千峰取出一个红包,交给他,大步迈向订婚会常亲友团连忙将他们带来的聘礼装上红木盒,大肆展示一番,等孟家点收完毕后,又退回一半的聘礼,让他们在订婚礼成后,带回去祭祖。
这些礼俗,他全委由熟悉怎么做的长辈去办理。
看着布置妥当的订婚会场,他终于露出笑容。
终于等到这一天,可以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
其实,以他“快快快”的性格,决计不可能拖到三十岁,才着手终身大事。
他早就盘算好,要花祥馨二十五岁那年,订下她的一生。
怎料计画中突然插进一个变化,孟爷爷在她二十四岁那年,悄然过世。
依习俗,他们的婚事若不是得赶在百日内仓促完成,就是要再耐心熬上三年。
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会选择前者,愈快把祥馨娶回家愈好,但他坚持等待三个寒暑。祥馨是他最爱的女人,他愿意用生命来守护的女人,他怎么舍得给她一个既仓促又欣悦不起来的婚礼?
他当然要用隆重的礼节、诚挚的心意,迎娶祥馨进门,并且爱她如珍如宝,让她就算过了五十年后,还能笑着说自己嫁他无怨地无悔。
“来来来,大家里面请。”弄好聘礼事宜之后,孟家人招呼着。
除家人笑呵呵。“未来亲家,不用招呼了,大家随意比较自在啦。”“哎呀,我来给各位介绍一下双方亲友。”被指派为“媒人”的是一位“豪景别墅区”的住户女主人,她很高兴自己有大声发言的机会。
她一直都很想当当看“媒人”是啥滋味,这次终于给她抓到机会啦!
“大家本来就是邻居,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不用介绍,直接入座吧。”“快快快,赶快生好,辈分高的人自己去坐前面。”所有的人像在玩“大风吹”,赶紧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硬是把媒人凉在一边凉快。
“喂喂,我说徐家老三,我是你二哥,你应该排在我后面吧?”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匆匆忙忙地站起来,调换位置。
“准新郎,就麻烦你“敬陪末座”啦。”韦克朝徐千峰挥挥手,开玩笑道。
“准新娘要来了哦!”
他坐定,目光朝大门口望去。
佳人已在门外盈盈伫立,视线与他交缠。
不管经过多少年,每一次见到她,他仍会惊艳不已。她甜美的笑容与悠然的神情,总像魔法,能瞬间沸腾他的心,又能让他在同时间感到宁静与和平。
她看着他,抿唇一笑,那朵笑花,使他胸口的旧伤灼热地疼痛起来。
枪伤虽重,但也早已痊愈,会疼痛纯粹是因为心潮起伏。
只要一想到祥馨七岁那年,差一点点就要离开他,他便会战栗不已。
当年范基哲朝祥馨开枪,他抢上前去,抱住她,挡去那颗子弹。子弹贯穿了他的胸膛,嵌在祥馨胸口,于她只是皮肉伤,却差点要走了他的命。、但,他是多么庆幸,是自己受伤,不然的话,那颗子弹的杀伤力那么强,她怎么可能承受得住?
胸口陡然又是一紧。
怎么了?祥馨见他表情沉肃,微微抬起眉,无声地询问他。
没事。他摇摇头。就要套住你了,怎么还会有事呢?
她完全懂他每一个表情变化所代表的意涵,忍不住浅浅一笑。
大男人!她在心底轻嗔,他回了一记更自大的笑容。
“好了,我们该去奉茶了。”范双星请来一位嫁得如意的姊妹交,充当“好命妇人”,搀扶她出堂。
好命妇人先念了一段台语开场白,讨吉祥。
“今天特选好日子,千峰祥馨挂手指,一个贤慧一个古意,日后结合必是好连理。”祥馨双手捧着茶盘,顺着辈分高低,一一奉上甜茶。
“新娘行出房,茶盘双手捧,确实有诚意,欲请焦众人。”好命妇人在一旁吟道。“黄道吉日来订婚,新娘捧茶手伸伸。亲家亲母笑文文,祥声配到好郎君。新娘真水真好命,内家外家好名声。准备酣茶来相请,祝贺金银满大厅。”祥馨一一奉茶,奉到徐千峰的时候,他端起茶,深深地看着她。
他火热的目光令她战栗,她矫怯的目光惹他更怜,两人都不由得想起,他们也曾经有过彷徨忸怩的时刻。
青春期。
即便两人早就“以性命相许”,但是到了青春期,仍然躲不掉“转大人”的尴尬。
记得有一次,他投祥馨所好,邀她去逛书局,她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是婉拒。
他印象中,祥馨几乎没有拒绝过他的“临时动议”。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去?你不是一直说很想去买书吗?”他抓着话筒,一遍遍追问,愈间愈急。
“我……”她实在有难言之隐。“我身体不舒服。”“怎么个不舒服法?”他记得她是个健康宝宝。“头痛?脚酸?肠胃炎?”“都不是啦。”隐隐约约,电话那头,好像还听到她跺脚的声音。
“那不然是怎么样?”他捺着性子问。
其实,他的耐性库存曰重已经降到安全范围以下,若不是对方是祥馨,他随时都会火山爆发。
“我……”她又踌躇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小声地说道:“我生理期,肚子不舒服。”生、理、期!
这三个字,陡然将他轰得头昏眼花!
原本只是嵌在健康教育教科书里的陌生词汇,突然活生生地跳进他的……不对,祥馨的……也不对,“他们”的生命之中。
他的祥馨开始发育,要从小女孩变成大女孩了!
虽然当时他的嗓音也变沉,个头也变得粗壮,夜里也会发些乱七八糟的春梦,但是当祥馨开始变成了大女孩,他们势必有更多亲密事不能畅聊了。
生理上必然的成长,很微妙地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即使没有言明,但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与幼时不同,两人面对面都常有难以言喻的尴尬,就像各自裹了一张透明的茧膜,看得见对方,却触不得对方。
像是他,个头吹了风就长,过渡时期,声音一度变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长,内在、外在都变得阳刚.连自己都可以感觉到,丰沛的男性贺尔蒙在血液里呼啸,“冲动”不已,彻彻底底是个“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观祥馨,她更沉静,容貌益发娇柔,皮肤水女敕女敕,腰肢纤盈盈,身段朝着葫芦瓜儿的曼妙曲线前进,百分之百是个俏生生的美人儿。
她那么柔美,令他倍觉自己手粗脚也粗,好像轻轻碰她一下,就会把她碰坏,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头。
有一次,他们去看电影首映,入场时间还没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货城,正想找间好餐厅,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际科幻片开开眼界。
两个人并肩走着,实在是超尴尬,因为他……一直很想牵祥馨的手。
小时候玩游戏,带她这边闯、那边荡,模几直遍小手部不算数。现在他想牵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让我们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现在动机有了,口号也有了,该如何行动?
十六岁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拨拨头发,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摆荡一下。
“啪!”
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腕,凉凉的、女敕女敕的……哎呀,就是没握到!
他暗自着恼,因而没看到祥馨偏到一边的俏脸,正漾着窃窃笑意。
呵,心头小鹿乱撞,徐千峰……居然想牵她的手耶。
虽然她念的是贵族女校,但有些同学早已有了跟异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级俱乐部去联谊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她当然知道,男生开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牵小手!
她注意过,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十分修长。如果他们牵手,他的手掌会不会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自觉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肤碰她的肌肤,会不会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样,压根儿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心里胡思乱想着.她开始期待牵手的感觉,却又怕他不想再尝试。
事实上,她多虑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发动攻势,又模模头发,一脸酷到没话说的表情,眼神认真到不寻常的地步,瞪着前方,反倒是没长眼睛的大掌漫无目的地乱捞。
懊助他一“手”之力吗?祥馨很犹豫。
为了配合他的“捞捞乐”,她只好很僵硬地让左手保持不动,在心里喃喃念着:徐千峰,你这个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要牵手才牵得到嘛──“格老子的,你们在磨蹭什么?还不快点给淹牵手!”突然间,他们身后,传来很像老士官长的吼叫声。
叫……叫他们牵手?“谁”知道他们心里偷偷想牵手?
两个人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想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看什么看,不服气啊?”好凶!
两个人火速地回视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对方一眼,啊,面红红。
“还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虚的两人只好目视前方,动也不敢乱动一下。
“牵手啊,快点走啊,还拖拖拉拉地做什么?等掩踹啊?”踹?
徐千峰在心里大叫万万使不得。他是铁打的身子,踹个十来下也没关系,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儿家,儿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动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红了。
没事想什么臀不臀的,昨晚的春梦又上心头,弄得自己乱紧张一把的。
“要踹啰!”最后通牒飙出来。
他马上抓起祥馨的手。这一次,一捞就中!
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女敕、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
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模,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模模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避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
“脚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媒人站过来,权威地说道。“准新娘喜气冲天,今天可比天还要大,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站在祥馨的右边,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铜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舍钻戒而就金、铜戒指,是徐千峰的坚持,取的是“夫妇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挂乎正,新娘才会得人疼。夫妻牵手共打拚,创造前途好名声。”好命妇人吟着,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哎啊,祥馨,你要将中指屈起,千万别让他戴到底,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听,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为意,依然是浅浅、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即使是吃他的亏。
他才舍不得!
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个指节,就放过他了。
吃定一个人,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尽是“你不够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远不分开。”他誓言道。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不过……才半年时间,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的爱情基础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契合的伴侣。
自他们交往以来,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闹过意见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见就刚好是祥馨的意见,他的想法就刚好是祥馨的想法,他们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么可能会出差错?
谤本就不可能嘛!
婚礼开始倒数计时,他们只要着手准备结婚,半年时间,一晃眼就过!
他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套上订婚戒指的感觉,又满足,又得意。
虽然他们现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经自认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悦,已经早一步饱饱地涨满了他的心。
炳了这么久,他终于拥有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