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溶溶的夏夜,暮黑的沉空中缀满寒星点点,轻风扬起柳梢儿上沁凉的露滴,飞溅起几许水气,染湿了阳台上相倚偎的情侣。
如此风情、如此月,正是适合品酌、吟赏以及……嘿嘿!实行粉红陷阱的好时机。
“世美,你真的非走不可吗?”王莫可更加偎近身边男人的胸怀,藉着他高热的体温抵御越夜越森寒的凉意,一双小手有意无意地流连在酒瓶与酒杯之间。
“莫可,瞧你说的,好像我要抛弃你,不回来似的。”毛世美斜飞的剑眉在黑夜里扬出两道不驯的弯弧,坚毅的薄唇迸出一串串爽朗的笑。“放心吧!迸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只是想去游历世界,增长见闻,了不起十年,我一定会回到你身边的。”他毫不在意地搂紧怀中轻颤的可人儿,心不在焉地吻了她。
事实上,他所有的注意力早被那五彩的花花世界所吸引,尤其他还这么年轻,等待他开拓、遨游的天地是如此广阔,岂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放弃了大好的前程?
“哦!”莫可无奈地瞥了他意气风发的神采一眼,精致绝伦的白皙脸蛋,瞬间暗了下来。
她想起初相识时,是在国三和同学去逛百货公司,却被当成扒手。
同学们都吓得跑掉了,剩下她一个人,手足无措的她呆愣当场,就在警卫准备拉她去办公室时,他出现了,挺身为她作证,并据理力争要求调出隐藏式摄影机的录影带,还她一份清白。
从此,这位勇敢的正义骑士成了纯情少女心中深藏的偶像,情难自禁地迷恋他、执着地想要认识他、了解他;甚至在参加大专联考时,都刻意与他圈选同一所学校。
终于,K大开学典礼那天,她顺利地向他表白,他们也开始交往,他的活力四射、雄心壮志、聪敏机颖,孳长了少女心田甫发芽的情苗,快速地成长,开枝散叶,融入了她的生活当中。早知道他有环游世界,成为国际律师的愿望,这一点她可以体谅;已去世的生母与继母也教导她,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首先得学会隐藏在男人的背后,默默地支持他们,绝不能阻碍他们的前途。
并非赞同“女人只能依靠男人”的论调,而是她认为“女人不能只想着要完全依靠男人”。她爱他,不想阻碍他的前程,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只是她更不愿放任这段痴恋多年的感情船过水无痕。
“那……我跟你一起去?”她试图做最后的努力。着实无法想像没有他的日子,那份深刻于心底的执着与痴恋该往何处寄放?
“这可不行。”世美一句话打消她跟随的念头。“莫可,难道你不能体谅我想要创一番伟大事业的志向?这十年间,我必须专心一意地往前冲,不能有一点点分心挂念,可是我爱你,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没办法不为你分神,所以,你乖乖地留在台湾等我好不好?”
世美是真心爱着莫可的,但要叫才二十二岁的他,就此守着莫可,被困在感情的牢笼中,那是办不到的。
“莫可,我可以发誓,十年,顶多十年,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等我好不好?”他握起她的手,渴求、诚恳的目光笔直望进她的眼底,深深探入那颗慈软、易感的芳心。
唉!这大概就是男人和女人对感情诠释上的不同吧!他的双手野心地想要拥有全世界,而她却只想要他。
莫可轻叹口气,盈盈水气在眼眶里凝聚,她能说不好吗?纵使百般不愿,但为了不阻碍他的雄心壮志,也只有乖乖点头。
“好,我愿意等你十年。”随着承诺而来的,是逐渐冰冷的四肢。
十年啊!可不是十天。在这漫长的等待岁月中,她要如何打发那无聊又空虚的日子?她的孤单寂寞要向谁诉说?
况且她虽天真,却没单纯到以为人心是永远不变的,而她若真想要一份爱的归依,以供日后证明年轻时的痴恋情狂,不使个手段是不行了。
趁他一个不注意,她自袖口中挑出一颗白色药丸放入酒瓶内,轻摇几下,药丸在一阵气泡中完全融入金黄色的酒汁里,她在他的杯中倒入半杯酒,便端起自己的柳橙汁。“我帮你送行,祝你一路顺风。”
“谢谢!”世美丝毫没发现她异常的举动,端起酒杯,咕哝一口喝光杯中的酒,心里正庆幸着有一位体贴明理的女朋友,一阵晕眩感突然袭来。“莫可,我好像醉……”来不及说完,庞大的身躯颓然倒进她的怀里。
“世美,我一定会等你的,可是在你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我怕寂寞,想要一个孩子来陪我,可不可以?”莫可将他的身子拖进房里、抬上床铺。
纤纤素手缓缓搭上他的衣襟,解开他的扣子,温热、柔软的樱唇覆上他的胸膛,用着灼热的温度,烙印出专属于她的证明。
别问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年轻少女怎会有如此勇气,敢于尝试“未婚生子”。
因为连莫可自己都理不清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执着与痴恋?
热切地想要他,所思、所想、所梦全是他。
然而,她却无论如何也留不住他,那生一个他们“爱的结晶”来疼惜、来娇宠,让这个孩子陪伴她度过十年没有他的岁月,这样的理由是否足以解释她此刻的行为?
只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偷了他的精子,是不是过分了一点?往后他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她是否太自私了……
挑逗他生理反应的动作顿了一下,青葱如玉的雪白柔荑停留在他的裤头间,云彩似的赧红飞上双颊,可怜一朵从小生在富豪家庭,被保护得不知人间疾苦的温室小花,向来单纯的小脑袋瓜子如何思考得出恁多地答案。
而且……噢!他的反应已经不容她再考虑下去,她必须当机立断了。
解下他裤子的同时,她想,妈妈们只教过她不可以阻止他开创前程,可没说不能生他的孩子来陪伴她,况且她大学毕业了,有能力工作独自养活孩子,绝不会让宝宝受苦……可是,这样孩子生出来不就没有父亲……也不对,他答应过会回来的,然后他们会结婚,只是婚礼延迟到孩子长大的十年后,这样……应该可以吧?
***
八年后
“谢谢你送我回来,杨老师再见!”大门猛然关上的同时,莫可一身雨水,从玄关滴进客厅。
“妈咪,早上我不是才告诉过你,今天会下雨,要你出门记得带伞的吗?”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抱着大浴巾站在莫可面前,忙着帮他美丽、善良却迷糊的母亲料理那一身的狼狈。
“我带了啊!”莫可随手月兑下鞋袜扔在沙发旁,又忘了儿子每日的叮咛——东西用过后,要放回原位。
“那你的伞呢?为什么你带伞了,还会淋成这样?”男孩认命地捡起鞋子放到烘鞋架上,袜子理所当然得丢进洗衣篓里。
“我一个学生忘记带伞了,所以……”
“你将伞送给他,却让自己淋成落汤鸡!”他不敢相信,虽然这很像他那天使一般的母亲会做的事。“为什么?妈咪,你会生病的!”
“美美,妈咪教过你很多次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要体贴妇孺、照顾弱小,妈咪的学生都才十几岁,而妈咪是他们的老师,我有责任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你明白吗?”莫可蹲来,认真地看着儿子。
“美美”是她和世美爱的结晶,为了缅怀她的初恋、思念那远在异国的情人,她将儿子取了个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名字——毛世美!而“美美”就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是环境使然,抑或他们的遗传因子真是那么优秀,总之“美美”聪明、成熟的好像十来岁的孩子。
也许失了一些稚童的天真可爱,然而,他却乖巧、孝顺、体贴地叫她这个做母亲的打心底疼惜万分。
“小世。”男孩板起小巧可爱的脸庞,纠正母亲的称呼,打他五岁进幼稚园,因为“美美”这个小名,而被老师、同学戏称“小妞”起,他就知道“美美”是女人的名字,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被如此称呼是一件很丢脸、没有尊严的事。
为此他坚持母亲改叫他“小世”,母子俩僵持了两年,只可惜,他的努力好像效果不彰。
“什么?美美你说清楚一点。”
“妈咪,你答应过的,以后要改叫我“小世”,可是你每次都忘记,你黄牛。”本来他是想要母亲叫他“世美”的,奈何母亲坚持“世美”是父亲的专属称号,所以他退一步,请母亲唤他“小世”。
“唉呀”莫可拍一下脑袋,她在课堂上不会这样子的,可是回到家里,那一脑子清楚分明的逻辑思考,就像失掉圆框支持的筛子,刹那间全散掉了,老是忘东忘西。“对不起,小世,妈咪答应,以后绝不再犯。”
“妈咪!”他开心地笑了,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会儿即亲亲热热地搂住母亲的脖子吻上她的额头。“你辛苦了,欢迎回家。”
他们母子一向亲近,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谈,任何事、对于生活上不同的观念与想法都可以敞开来说,了解彼此后,维持良好的亲子关系便不再是问题。
“谢谢小世。”她回吻儿子后,站起身准备回房换下湿透的衣服。砰!一个卷宗突然从她怀中掉下来。
“什么东西?”小世捡起散落一地的国文讲义。“这应该是杨叔叔的吧?”
在课堂上,莫可教的是英文,而那个非常热心、处处照顾她的杨承志,则是名国文教师。
“对啊,可是怎么会在我这里?”莫可歪一头想了一下。“唉呀!罢才杨老师送我回来时,因为公寓门前没办法停车,所以他将车子停在巷子口,用这个卷宗帮我遮雨,送我进门,结果我不小心把它带回来了,怎么办?”
“我拿去还给杨叔叔吧!”
“可是小世,你知道杨老师家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不过杨叔叔一定还在公寓门口没有走远。”小世很有把握地出门去了。
杨承志想要追求莫可的事,全天下人都知道,只除了当事者之外。
莫可天真地以为有了孩子,便不会再有人对她有意思,一心一意只想着等世美回来与她结婚,旁人就算有再多的追求动作,她依旧浑然未觉。
偏偏杨承志是个标准的书呆子,两人天天王老师、王老师地叫来叫去,他一句心底话也没说,只晓得默默地守在她身旁,混了两、三年,两人连根小指头都没牵过。
“妈咪,珍裘阿姨来了。”小世将卷宗还给痴等在公寓门口的杨承志后,又接了一名女子上楼。
莫可正好换妥家居服走出卧室。“珍裘,欢迎你来。”
“阿姨请坐。”小世乖巧地给客人倒来一杯茶。“妈咪,我去做功课了。”
他转身离开客厅,却没走进书房,反而进了母亲的卧室,因为他发现一身干爽的母亲并未顺手将被雨淋湿的上班套装带出来。
丙然,母亲将湿衣服放在床上,唉!他无奈地叹口气,妈咪是名非常能干、备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可是日常生活方面……唉!他摇头再叹,认命地取下湿衣,拿来吹风机,开始吹干那柔软的床垫。
“莫可,你又忘了带伞,让杨承志送你回家。”珍裘十分无奈地说着。纤薄的唇瓣微扬起一道淡讽的弧度,细长的丹凤眼里不时泛着冷冷的寒光,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古代仕女图中走出来的绝美佳人,娇艳却又虚无缥缈。
她是世美的大哥毛世真的小姨子,原台湾第一大黑道帮派“皓天帮”的二千金,后来因为大姊下嫁给国际刑警,在她那霸道、专制的姊夫威逼利诱下,“皓天帮”正式漂白,改组为“皓天保全公司”。
如今,经过了八年的壮大,加上新任总裁韩克英明的领导下,已隐隐有稳居东南亚保全业龙头的趋势。
因此王豫和世美在私下寻找莫可不得的时候,想到要将这件case委托专业人士负责,“皓天”便理所当然地承接了下来。
而珍裘和莫可的相识即起源于三年前,她奉令寻找她。她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找到了躲在南投山区某偏僻小学任教的莫可,只是这件事到现在都没有让王豫和世美知道。
说起来连珍裘自己也不敢相信,她这个自认心肠比冰还硬的女人,在碰到活似枝百合花,既善良又清纯的莫可,也会有被女人眼泪打倒的一天。不仅毫无怨尤地任她予取予求,还替她隐瞒行踪,每个月固定提供世美的行踪报告,以解痴心少女的相思之苦。
看来眼前这个迷糊天使定是专生来克她这个冷血恶魔的。
“我有带伞。”莫可慎重地声明,不懂为什么大家老喜欢把她当成迷糊蛋。“只是我把伞送给学生了,杨老师……咦?你怎么知道杨老师送我回家?”
“我进来时,在公寓门口看到他了。”是一楼的公寓大门口喔!而莫可住在三楼。
老实说,珍裘还挺佩服杨承志的,现今社会要找这么忠厚诚恳的男人,恐怕只有去博物馆挖木乃伊了。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送心爱女人回家,若是其他人不早找个喝咖啡、休息的借口,堂堂登门入室了,哪像他,居然傻傻地站在一楼的公寓入口等,期盼哪一天佳人会开窍垂青于他,不晓得这男人是单“纯”还是单“蠢”!
“我知道了,杨老师一定是半路上发现我不小心将他的国文讲义带回,才特地转回来。”莫可高兴地弹个手指,她的心思向来不用在其他男人身上,任他们小动作频繁,她也只当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友好表现。
一直以来只有一个男人可以吸引她的注意力。“珍裘,你有没有……”两朵红云倏地飞上她的双颊,明明是三十岁的女人了,却依然清丽、羞怯的恍如十来岁的少女。
“喏!这个月的。”珍裘自公事包中抽出一份报表纸,多亏了“皓天”和“飞扬”都委托了世美为公司专业律师,那个空中飞人很尽责地每天一通电话了解公司的问题,顺便报告自己的目前状况,要不然她哪有这么多美国时间,每个月帮莫可调查世美的行踪,以慰那颗寂寞的少女芳心。
“谢谢你,珍裘,你真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两簇欣喜的星芒倏然跃上莫可的双瞳,小巧的樱唇咧出一抹纯洁无瑕的灿烂笑容,她兴奋地接过十来张报表纸,一页一页仔细地阅读起来。
世美看起来似乎很好,他的名声越来越大,找他打官司的人与日俱增,离他想成为顶尖的“国际律师”这个愿望应该不远了吧?
从这些资料中,莫可明白他并没有忘记她,多年来他一直持续地寻找她,自己找,也委托别人找。
她真的好开心,早知道她一心委以终身的良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好汉子,漫长的等待岁月,也变得快乐、有趣起来。
或许到现在,在他心中,依然是事业第一,她排第二,但她已经很满足了,至少他看待她,比看待自己更重要。
对莫可而言,这样就够了,她不会要求太多。一直就不以为自己是多么出色的女孩,没有高超的才能,也无绝世丽容,所以她很容易知足,不会贪心,她的生命里只有一件东西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世美的爱。
而既然他已经给了,她也确实收到了,剩下的她不会多求,她会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等待十年之约的到来,她信任他,全心全意、没有丝毫怀疑。
珍裘不解地望着眼前一脸陶醉的莫可,很难想像平常一位娇柔迷糊的小女人,能自内在发出这般灿烂炫目的光辉,抢眼的叫人无法逼视,却又不忍移开目光。
不懂,她真的不懂!究竟是“爱情”太迷人?抑或是世美确实是那么好的绝品男人?
珍裘实在不忍心打断她的梦想,但有一件事她非警告她不可。“莫可,你要小心了,世美决定在台湾成立律师事务所。”
“咦?真的吗?”莫可小心翼翼收好报表纸,开心地拍手大叫。“哇——世美好厉害喔!”
“你!”珍裘忍不住拍额大叹,什么超级补习班名师,只要一跌出“情爱的幻境”,步入现实,她就变成不折不扣的迷糊蛋了。“你还不懂吗?世美在台湾成立律师事务所,就表示他想安定下来了,他准备专心找你,你想你还能躲多久?”
“可是……你答应人家不把我的行踪泄漏出去的,那么……”
“我可以帮你隐瞒,但世美不是笨蛋,何况他还是个交游满天下的国际律师,你以为没有其他人帮他找你。”事实上,这些年来,珍裘一直提供世美似是而非的假情报,想把他寻人的方向导向错误地方,只是那男人太聪明了,他能在一堆混乱的假情报中,找出真实的一面,然后以无比的信心与耐力循着正确线索探出真相。
到现在,她已经不太敢骗他了,那个男人真的很可怕,精明的像鬼一样,而更恐怖的是,他心机深沉的永远让人看不出他的真正想法与七情六欲。
以前他很忙,没办法专心找莫可,才会让这个笨女人躲了这么些年平安无事,可是如今,情势丕变,世美是只要一立定志向,就不择手段,非达到目的不可的男人,所以莫可曝光,已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那怎么办?”莫可垮下一张漂亮的小脸蛋。“我答应世美要等他十年的,现在时间还没到,我……”几滴盈盈如玉的珍珠泪挂上那双灿若朗星的瞳眸。
“为什么一定要十年?”这是珍裘一直很疑惑的问题。
一般相爱至深的两个人,不是都会渴望能够分分秒秒粘在一起?
偏偏他们这一对特别与众不同,一个执意地东躲西藏、一个则紧咬着找得天翻地覆。
如此反复不停地玩着捉迷藏游戏真这么有趣?
“这是我们的约定。”莫可是很执着的。至少在他的愿望还没有达成,她的诺言还没有做到之前,她不愿见他。
不要诡计、没有阴谋,有的只是一颗单纯、执着的少女痴心,她不要成为心爱男人的负担,如果他们要永远在一起,那么前提必须是,两人站在平等的地位上,相扶相持,而不是某一方依靠着另一方而活。
“问题是,如今世美已经不打算死守着十年之约了,他想念你,他要见你,而且小世都国小二年级了,你以为还能够瞒多久?”
“两年!”莫可抿紧双唇,坚定的目光笔直射进珍裘心底。
她不得不投降,有时候这个善良、迷糊的小天使,其顽固程度媲美花岗岩。“随便你,我要走了,再见!”
珍裘摆摆手,恨不得插翅离开这栋老旧的破公寓,每次来找莫可,劝她露脸,都要气死她好多细胞,更惨的是,每次都铩羽而归。
这小女人,该死的,脑袋里像灌了水泥一样,又臭又硬,天晓得!她发了什么失心疯,每个月时间一到,就自动送上门来找钉子碰得满头包。
“珍裘——”莫可软软的语调里像掺了十斤蜜糖。“你不要生气嘛!”
珍裘的骨头都要化了,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是一个笑得这么清纯无邪的小天使,无奈,她又输了。“我没有生气。”问题是她心里一直叹气。
“那你还要来喔!”她情笑地拉住她的手臂。“还有那个……”娇羞的红云将一张白玉瓷般的俏脸,染成彩霞似的霓虹。
“我知道,世美的报告嘛!我会准时带来给你。”珍裘拍拍缠上她手臂的雪白柔荑,转身离去。
是的!莫可就是这般娇柔、惹人怜爱,以致她注定永远拒绝不了她的要求。
早知道不接这件Case就好了,珍裘第一百零八遍懊悔自己的误上贼船。
儿童房的灯闪了几下,光明驱走黑暗,重新占领了布置温馨、自然的斗室。
“美美,你睡了吗?”莫可来到儿子床边。
“妈咪,你又忘了!”男孩咕哝了一句,翻个身,掀开棉被坐起来。
“对不起,小世。”莫可一移近儿子床侧。“妈咪今天忘了两件事:晚安吻和床边故事。”
“还有你要帮我改小名的。”小世提醒道。
“喔!”莫可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发,倾身亲吻儿子的额头。“对不起,还有祝你有个好梦。今天太晚了,就不说故事了。
“嗯!”小世点点头,目送着母亲轻巧的脚步移至门口,突然他忍不住冲动开口问:“妈咪,爸爸真的会来找我们吗?”
母亲和父亲的故事,以及他们的约定,他很小就知道了。
莫可从未想过要隐瞒儿子任何事,她是个开明的母亲,总是尽量让儿子选择,并决定自己要走的人生,也因此他们母子俩能够真正做到敞开心胸、无话不谈的地步。
“小世,想念爸爸?”莫可踱回儿子床侧。
“妈咪也想爸爸,不是吗?”小世是聪明而早熟的,每个月珍裘阿姨的拜访带给母亲的快乐,他全都看在眼里。
“是啊!”寂寞的笑容,配上孤单的眼,躺在儿子旁边的身体有一刻虚无的让人以为那只剩下一具空壳子。
虽然“十年之约”是她亲口允诺的,但一个人的日子总是不够圆满,似乎失落了些什么。
与他相恋的回忆总在不经意间占满了她整个思绪,再坚强的人儿,也有落寞的时候。
“妈咪!”小世伸手搂搂蓦然安静下来的母亲。“小世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母子俩相依为命的日子,想要顺利地维持下去,是需要多为对方付出一点心与爱的。
“哈!谢谢你,小世。”莫可大叫一声,笑了开来。
誓言是她立的,一个人的日子也是她决定的,做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所以“十年之约”,无论如何她都会坚持下去的。
“小世,你放心吧!妈咪是大人了,我会很勇敢地等爸爸十年,相信将来我们一定会很幸福的。”她安慰自己、也安慰儿子。
“如果爸爸提前找到我们呢?”下午,珍裘阿姨的话他听到了。事实上,他也不明白,母亲为什么非执着于“十年”不可?
“妈咪不知道耶!随缘吧!不过我想世上应该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才对。”严格说起来,时间长短并非莫可坚持的要点。
她只是不愿成为心爱男人的绊脚石。“爱”是一种既脆弱又单纯的东西,若是不能全心全意地呵护它,随便搅和一些外在的原因与利害关系,会很容易扼杀它的生命的。
“哦!”随缘的意思是不是表示,母亲并不介意提早与父亲相会呢?小世放心地笑了。“妈咪晚安。”既然如此,他也不必躲得像乌龟似的,若有机会,何妨送个惊喜给母亲?
“晚安。”莫可站起身,关灯,走出儿子的房间。
炳啾!她忍不住打个喷嚏,下午回家时,不小心淋了一点雨,八成染上风寒了,头有点晕。生病的人特别虚弱,不知不觉又更想他,如果这时候他在身边就好了,虽然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老想着要依赖他,可是人在不舒服时……唉!若有双厚实的臂膀可以依靠,那该有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