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哪里不太对劲?Scarlett提到瑾要请她吃晚餐时眉开限笑,一点都不像气到把儿子“逐出家门”的女霸王。
方才Scarlett突然笑出声,莫非是在笑她?朵蔷薇突地恍悟,“阿姨,你没有把瑾赶出家门?”
“我干么把我的宝贝儿子逐出家门?这个坏小子居然在他老妈背后说坏话,等会见到他,我非先捶他个两拳不可。”
确定自己真的被耍,朵蔷薇美眸含怒,碍于Scarlett在,她只能在心里暗骂。
瑾这个坏家伙居然把她耍得团团转,害她信以为真,帮他向求情,糗到爆,等一下见到他,她可不只是捶他两拳这么简单!
Scarlett没有捶臭小子,朵蔷薇也没找坏家伙算账,该被修理的夏淮瑾福大命大逃过一关?
晚上,东道主夏淮瑾不知在忙什么,吴大咖奉命接送Scarlett和朵蔷薇到餐厅,当Scarlett月兑掉外套,一袭性感V领连身裙,露出深沟魅人艳丽,穿着高领毛衣,将丰满上身包得紧紧的朵蔷薇,才惊觉自己被摆了一道。
真是母子连心,各自摆了她一道,不过,她倒是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Scarlett少了几分女皇的霸气,更加……亲和。
真正令她错愕的是,晚上和瑾一同用餐的,不只她和Scarlett,连瑾的“未婚妻”都来了。
“朱、朱莉蔻?”
“丽萍?”
Scarlett和朵蔷薇同时惊诧出声,喊的却是不同名字。
被喊的人,脸上震惊的表情居三人之冠。
“你认识朱莉蔻?”Scarlett诧异的看向朵蔷薇。“瑾到底在干么,为什么连朱莉蔻都找来?”她以为今晚只有他们三人用餐,务必要讨论出一个“最终结果”。
原本经过下午的短暂相处,她对朵蔷薇大大改观,还偷偷想着,或许儿子和朵蔷薇之间,还有商量的余地,但现在朱莉蔻也来了,她若当场跑票,怎对得起她的父母。
静待一旁的吴奇茫然摇头,连他也不知总经理有邀请朱莉蔻小姐来。女人的事,他向来不擅长处理,总经理怎还不来?
“朱莉蔻?”朵蔷薇一脸疑问,面向现场最震惊的人。
“朱、朱莉蔻……”
“朱莉蔻,你怎么了?”Scarlett锐眼盯着像是受到极大惊吓,身子不停发抖的“朱莉蔻”。
“我突然觉得人不舒服……对不起,我、我要先走了……”
她转身欲走,夏淮瑾人刚好来到,高大的身子挡住她的去路,“朱莉蔻,不,翁丽萍小姐,对不起,是不是因为我来晚了,你等得不耐烦,想先走了?”他两手环胸,斜睨着害怕发抖的人。
“我……”
“别怕,这里都是熟人不是吗?”他扳过她的身子,让她再次面对该面对的人和事。“我妈Scarlett,你的嘉丽阿姨,还有这位,我想你应该也不陌生,朵蔷薇,我的妻子,不,叫她朱莉蔻,也许你比较习惯。”
“朱莉蔻?”Scarlett错愕的看着朵蔷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丽阿姨!”脑里闪过一记光,朵蔷薇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Scarlett了--就在妈咪私藏的相本中,里头有好多张嘉丽阿姨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她的合影。
这么说,他们要找的朱莉蔻是她,而她才是瑾真正的未婚妻?
爱的小窝里的欧式厨房,今晚飘的是有妈妈味道的香菇芋头排骨粥。
“哇,我大概有二十年没闻过这个味道了,Scarlett,你真偏心,只爱媳妇,不爱儿子。”嗅到熟悉的香味,才进门的夏淮瑾大步走向厨房,扬声抗议。
“又不是没准备你的份。”Scarlett笑睐儿子一眼,把盛好的粥推到他面前。
“你明明就是特地为蔷薇煮的,我只是顺便。”佯装吃味,见蔷薇早已开动,他凑过去低声问:“能吃吧?我妈大概有二十年没进厨房了,我真怀疑她是否还记得怎么煮粥?”
“怕的话就别吃!”Scarlett作势要抢走他的那一碗。
夏淮瑾马上把姿态放软,头一低,撒娇的在母亲手臂上蹭了两下,“喵喵。”
Scarlett又好气又好笑,“没一个正经样!”昨天她已经到草日村见过“亲家母”,大抵知道何家之前发生的事,连小可的事也一清二楚。
他回以微笑,接着舀了一口送进嘴里,夸张地叫道:“哇,好、好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十碗。”大口吃着粥,没几下工夫,一碗粥就见底了。
“干么吃那么多!”Scarlett斜瞪着儿子。
“今天不吃,就算再等个二十年,也不一定等得到……”他一脸正色,“除非你还有帮我物色另一个“抓周妻”。”
抓周抓到一个美艳妻,这等人生美事,除了他夏淮瑾,还有哪个天才能与之匹敌?
“找死啊你!”
Scarlett一吼,婆媳两人很有默契地一人捶他一只手臂。
“哇哇哇,现在是婆媳同心就对了!”夏淮瑾佯装痛,猛搓手臂,仰天大喊,“爹地,爹地你快来救我!”
“你爹地现在忙得很,他在美国已经开始在筹备你们的婚礼……”说到这,Scarlett高兴之余,心头仍是倍感亏欠,手越过桌面,握住坐在对面蔷薇的手,“蔷薇,是嘉丽阿姨,不,是妈太胡涂了,心急找你,才会……”
“才会看到黑影就开枪。”吃着粥的夏淮瑾,凉凉的替她把话说完。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翁富业会用这么卑鄙的招数,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套到当年你爸托他带你回台湾,加上他的女儿和你年纪相仿,他宣称担心债主找上门,才会收养你,帮你改名换姓,我也觉得这样合理,才会误认他的女儿就是你……”
“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夏淮瑾啃着排骨肉的同时,不忘补上一句,以示自己存在。“老先生不趁这时揩油,更待何时?”
“吃你的粥!”Scarlett斜瞪把排骨啃得干干净净的儿子一眼。她是真的很久没煮粥了,但也没必要这么捧场吧,啃得连骨头都要吞下去似的。
“妈,那些事我们别再提了……”朵蔷薇垂眸,勾起笑容,对翁丽萍假冒她,想以婚嫁换取夏家资助一事,她不想追究,同样的情形,四年前她家也曾遭遇,她体验过那种走投无路,成日提心吊胆,即使白天还得找暗处躲债主的窘况,所以她能体谅翁家是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她没提翁伯伯把她带回台湾后,因为害怕被连累,她在他家住了半个月,他就给了她一小笔钱赶她走。
她跟夏淮瑾和Scarlett的说法是,她想自力更生,不想拖累翁家,才会主动离开,看到餐厅应征驻唱歌手,她一试之下,虽幸运获得工作机会,但因为她只会唱英文歌,餐厅为她安排的驻唱时间不多,赚的钱不够付房租,常常被房东赶出来。
有一回她唱晚场结束后,一位自称是高级酒店的经理递了张名片给她,希望她能到他们店里驻唱,那时她还颇犹豫,可是当晚回到住处后,见自己的行李被丢在门外,门已换新锁,她就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酒店经理很照顾她,不但提供精致套房让她住,见她对身份一事支吾其词,主动找了位熟识的单身老伯伯,让她成为他的养女,从那时起,她彻底换了新身份,成了朵蔷薇。
经理看准她会成为酒店的驻唱红牌,他也不讳言,除非她嫁人,否则她得一直在酒店驻唱,直到酒店不要她为止。
酒店的经理大概很有把握歌手通常迷恋舞台掌声,加上每个月赚进大把钞票,除非等到人老珠黄,才会兴起想嫁人的念头,正当红的歌手,鲜少会急流涌退,尤其她正值貌美青春之际,但他看得到她的外表,却看不到她的内心,她非常渴望有个家,她极需一个幸福的家填补空虚的心。
“好好好,都别再提了,我们一家人终于团圆了,一定是你父母在天之灵保佑着你。”Scarlett感叹道:“杏花就是太温柔太顺从民雄,要是她打通电话来,说什么我们都会帮忙的……”
“妈咪……”怕提往事会令蔷薇伤心,夏淮瑾对母亲露出恳求眼神。
“好好好,伤心事别再提,不过这个我一定要提。”Scarlett指着排骨粥,双眼发亮,“当初杏花把你从台湾带回美国时,你还好小好小,我们两个一起轮流抱你,拉拔你长大,等你开始会吃粥时,我可是每天都亲自熬排骨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喂你……”
“从昨晚到现在,这件事你已经提过一千八百遍了……”一早还拉着他的爱妻去逛生鲜市场,买煮排骨粥的材料,Scarlett就是唯恐他们不知她有多疼朱莉蔻。
“我恨不得真的有说那么多遍!”Scarlett瞪了儿子一眼,但当她把视线移往蔷薇身上时,立即变得温柔无比。
Scarlett又眼散发出的母爱光芒,朵蔷薇真的能感受到,她还记得在妈咪的私藏相本中,看过Scarlett喂她吃粥的照片,妈咪似乎很怀念和姐妹淘相处的那段时日,但碍于爹地的刚烈性子,她连和Scarlett通电话都不敢。
“原来蔷薇后来变成三岁小胖妹,就是你帮她打下的根基。”
此话一出,引起婆媳两人的四道狠瞪,始作俑者识相的端着粥,窝到角落去吃。
“妈,你再多说一些以前的事好吗?”朵蔷薇兴致勃勃,那段养母最怀念的时光,因为她还小,什么都不记得,现在能从婆婆口中听到,回忆婴儿时期的幸福,她当然想要多知道一点。
“当然好。”Scarlett正感叹好友不在,没人陪她回忆美好往事。“对了,你记得你有一个好小好小的玉手镯吗?”
朵蔷薇猛点头,“我有带来台湾,妈咪说那是你送我的。”好几次她都想把那只迷你玉手镯拿去典当,但想想,手镯太小当不了多少钱,妈咪虽没明说手镯的意义,却要她好好保管,她想,那只手镯一定很珍贵。
“当然是我送的,那可是我送给未来媳妇的,为了那个小小的玉手镯,我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订到。”感叹的道:“你妈咪一定是以为两家联姻无望,才一直没和你提。”
朵蔷薇点点头,她猜也是如此。
“手镯在哪儿?我好想再看看那只小手镯,它好可爱。”Scarlett一脸迫不及待。
“在房间,我去拿。”
“我跟你去,等会我们再来吃。”
“嗯。”朵蔷薇挽着Scarlett的手,两人亲密得活像是母女似的,“妈咪,走。”
目送一对兴高采烈要去看小手镯的婆媳俩离开,独留在厨房吃粥的夏淮瑾哀怨自己被当空气之余,不禁望门喊了两声,“喵喵、喵喵……”
第八碗粥见底,目标尚未达成,他继续盛粥奋斗,干脆整锅粥都吃光光,让那对陷入热恋的母女……不,婆媳,意识到厨房还有人在,喵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