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闹钟还没响,一只手已经把闹铃给按掉。
床上的女孩吃力的坐起身子,一头乱发跟刺猬一样。为了不让自己赖床,她立刻跳下来,做起地板运动。
做好运动,折好被子,她动作迅速的梳洗完毕,然后换上制服,轻快地踏出房门。
这间屋子很大,她跟母亲及其它佣人的房间都在一楼,二楼则是主人们的房间,不过她有小小的特权,可以自由进出。
十年前的除夕夜,她们意外的救助了这户人家的独生子,而心地善良的他们,也帮助了饥寒交迫而晕厥的母亲;胡爷爷甚至好心的让母亲待到痊愈,接着,还因为她有过帮佣的经验,直接聘请她当管家。
一晃眼,她在这栋大宅里住了十年了。
胡爷爷是政坛的元老级人物,听说早在清朝时,胡家就已世代为官,不仅是书香门第,还是名门之后;这也就能解释这个家所有的一切。
胡爷爷年轻时也从事政治,但很快地就展开投资,在经济起飞的年代,创立了一些小资本的公司,让儿孙们能够继续接手继承,不一定要走政治一途。
小资本?她住进来后才知道,每个人的价值观有极大的差异,像她一点都不觉得十五亿叫做小资本。
“大家早安!”直奔厨房,杜玫儿元气十足的大声道早。
厨房里好几个佣人全转过头来跟她打招呼,而站在炉子旁边的女人,正忙着把锅子里的东西给倒进碗里。
“来,妳把这个端上去给少爷喝。”她一边仔细的倒着药,一边交代着。
十年的岁月在她脸上留下深刻的痕迹,一来是因为操劳,二来是她尽心尽力的为整个胡家付出,当年若不是胡家收留了她们母女俩,她真不敢想象今日她们会身在何方?
所以她称职的当个管家,劳心劳力的为这个家付出,跟胡家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可惜在这个过程中,总是将女儿摆在最后的她,丧失了当一个称职母亲的资格。
“不让绍宁下来喝吗?一直都不动也不好吧?”杜玫儿噘起了小嘴,“他整个寒假几乎都赖在床上。”
“玫儿!”仍冠夫姓的杜尹芝皱着眉头,怒斥一声,“跟妳说过多少次了,要叫少爷,谁准许妳没大没小的叫少爷名字?”
杜玫儿委屈的咬着唇。这个家从上到下、她从小到大,都是这么叫绍宁的啊!
“杜嫂,是我准的!”门外传来低沉的笑声,一个中年男子缓步的走了进来,“一大早别生气,尤其生玫儿的气就不好了。”
一瞧见胡常文走进来,杜玫儿立刻深深一鞠躬,他是现在胡家的掌权者,也是胡绍宁的父亲。
“老爷,真抱歉,玫儿就是这样——”杜尹芝赶紧开口道歉。
“没的事,妳也太见外了,他们两个一起长大,怎么说也是青梅竹马,叫叫名字有什么关系?”胡常文瞇着眼朝着杜玫儿拍了拍肩,“好了,妳先把药拿去给绍宁喝吧!他如果方便的话,真的叫他下来吃早饭!”
“是的,胡伯伯!”这也是杜玫儿专属的称谓,只有她能这样叫他。
谁教玫儿实在太可爱又太懂事了!
打从跟着杜嫂一起留下来后,才几岁的她就跟着母亲忙里忙外,一会儿帮忙拖地、一会儿帮忙擦东西,明明就有得是佣人可以使唤,但杜嫂坚持自己的女儿也得下去做,了解自己并没有优渥的本钱。
而玫儿什么都没说,不但听话照做,甚至杜嫂没交代的事,也会主动做到好;进退礼仪更是早熟,把胡家上下都当成主子一样,绝不跨越界线、不随便乱跑,简直乖巧得让人心疼。
其中她对绍宁特别好,绍宁也非常黏她,两个孩子只差一岁,几乎形影不离;尤其绍宁体弱多病,不但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又有气喘,每次生病时,小小的玫儿总会待在床边,说什么都不肯走。
杜玫儿只手撑着托盘,即使上面装了几碗汤仍显得轻松自如,她另一只空着的手轻易的转开门把。“绍宁,我进去喽!”
只见里头站着一个男生,他正扣上制服的最后一颗扣子。
站在窗边的胡绍宁,任晨曦洒落一身,显得有些透明,彷佛随时会消失似的。
她每次看到这样的他,总会有种不安的感觉。
“又要喝药啊?”他嫌恶的皱了皱眉。
“不喝药你连站起来都不可能!”她把托盘放上书桌,“快点喝吧,喝完我们一起下去吃早餐。”
胡绍宁叹口气,缓步走近。杜玫儿悄悄扬睫,偷瞄着眼前的他。
奇怪,这个寒假绍宁不是都躺在床上吗?为什么这样也会长高?他最近突然长高好多,以前明明矮她超级多的,现在眼看着快要追上来了!
她有一六七耶,这家伙之前才快一百六,为什么像灌气球一样,一下就能灌到那么高?
当然,还是矮她一点点啦!她悄悄咬了咬唇。
胡绍宁这会儿正端起汤药来喝,她最喜欢看这时候的他。
浓密的眉毛配上长长的睫毛,绍宁的皮肤好得没话说,而且长得斯文白净,是学校每个女生梦中的气质贵公子!
忽然,胡绍宁张开了一双眼皮,抓住了她的注视。
“干、干么,你吓到我了!”杜玫儿尴尬的后退。他怎么突然睁开眼睛啦!
“妳偷看我?”放下汤碗,他挑起一抹笑说。
“我、我是在看你有没有把药喝完。”她尴尬的抽过托盘,“快点,不然等一下又迟到!”落下话,她转身就走出卧室。
“妳明明就在偷看我。”他跟在她后头,悻悻然的说。
“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无缘无故偷看你干么?”被他一激,她昂起头面对他,一脸不在乎的模样,“而且看了你十年了,你有什么好看的?”
“说的也是。”胡绍宁点了点头。虽然学校里倒追他的人很多,但是他大概很难吸引十年来都腻在一起的玫儿。
只是,他为什么希望吸引到她?
两人走到餐桌旁。
“绍宁你可以下床吗?”风姿绰约的胡夫人一脸惊讶的看着自己儿子,“这样妥当吗?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妈!我没事,休息了整个寒假,够了。”事实上他都快长疮了。“我想去学校,又不做剧烈运动,没事的。”
“胡伯母,妳放心好了,我会看着他的!”杜玫儿自然的为他拉开椅子,再为他夹取他爱吃的菜。
“是啊,有玫儿在,妳别瞎操心。”连胡常文都开口了。为了方便玫儿就近照顾绍宁,他特意安排他们两个在同一班。
“拜托!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不同班啊?”胡绍宁很不甘愿的抱怨道,“从小学到高中都同校同班,这孽缘会不会太深了点?”
“我都没开口了,你抱怨什么?”杜玫儿说得眉开眼笑的,“你要喝牛女乃还是酸女乃?”
“酸女乃。”他懒洋洋的开口,杜玫儿立刻起身为他去冰箱取酸女乃。
说归说,其实他们两个都很习惯在一起,这是胡氏夫妇都看在眼里的事实,尤其正值青春期,这两人不但没有刻意保持距离,而且好像……还更加亲密的样子。
他们不是冥顽不灵的老古板,当初让玫儿跟绍宁一起生活时就有想到,要不就是这两个人从青梅竹马成了情感融洽的姊弟,要不就算他们真的来电,他们也乐见其成。
谁教玫儿是那么乖巧又懂事的女孩,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能包容绍宁、照顾他的女孩。
“绍宁,既然喜欢到学校去,就要好好念书。”胡常文难得抓到共餐的机会,“上学期你的成绩依然一塌糊涂!你看看玫儿,她全校前十名耶!”
胡绍宁闻言,竟然是转过头白了杜玫儿一眼。
吧么,用功读书有错吗?她噘着嘴为他倒好一杯酸女乃,感觉桌下有人用脚在踢她。
哎呀!又不是她的问题,为什么她要帮他说话啦?
“胡伯伯,别这样说。你们让我读这么棒的学校,我现在没有办法赚钱报答你们,只能考好成绩,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意。”杜玫儿赶紧解释,手上正忙着把烤吐司给盛到盘子上,眼尾瞄了胡绍宁一眼。
他没吭声,只用下巴指了指桌上的草莓果酱。
“哎哟~妳别见外,让妳上学校念书对我们来说只是小事,妳长年帮我们照顾绍宁,我们才真的要感谢妳呢!”胡夫人温柔的看着她。玫儿这孩子她是越看越喜欢。“倒是绍宁,你再不好好用功,以后怎么办?要当个笨蛋吗?”
一学期学费三十万是小事?啧啧啧,她在胡家生活了十年,还是没办法接受这种价值观。杜玫儿暗叹。
“别老把我当废人,我脑子有在动!”胡绍宁竟冷冷一笑,“再说,我也没废到大小事都要玫儿做,干么每次都把我当成残废一样看待?没有她,我也可以自己来。”
余音未落,他竟然站起身来,连早餐都不吃了,甩头就走。
打小就是个药罐子,能活动已经是幸运的事了,也就是因为如此,胡绍宁被一家大小宠溺着,个性其实是比一般富家子弟要任性得多。
他早就意识到自己跟其它男生的差别。
当别人可以在球场上驰骋时,他只能坐在一旁观看;当别人可以在田径场上奔驰时,他依然只能坐在一旁观看。
只是单纯的沙尘暴来袭,就可以让他躺在家里,戴着氧气罩生活;稍微骑个脚踏车,他的心脏就会发出警讯,不容许他再活动。
身为男人,身为胡家的下一个继承人,他对于自己没用的身体,早就比谁都介意,犯不着谁来提醒他。
“绍宁……”杜玫儿回首望着步上二楼的身影,有些气恼。“怎么又这样!”
“绍宁!”身为一家之主,胡常文也不悦了,厉声喊他。
胡绍宁不但不回头,还加快脚步,不一会儿,就听见了偌大的甩门声传来。
“胡伯伯,您别喊了!”杜玫儿赶忙制止他,“绍宁的个性吃软不吃硬,硬骂他只会更糟糕。”
胡常文皱起眉头。这一家子都这样让着绍宁,才会让出这种个性来!
“妳们宠!再宠下去,他迟早被妳们宠坏!”他跟着起身,这顿早餐太难下咽了。
“有什么办法?难道你要跟绍宁吵上一架才甘愿吗?”胡夫人当然知道大家宠坏了儿子。可是能怎么样?先天有心脏病的绍宁,禁得起责骂吗?
杜玫儿焦急的看向一桌子的僵硬气氛,只得赶紧站起来,把胡绍宁的早餐全给放在托盘上头,连同自己的早餐一起,就要端上楼去。
临走前还以哀求的眼神看向胡夫人。总得要他们同意,万一胡伯伯生气,就麻烦了!
胡夫人无奈的点头。这时候,绍宁还真的只听玫儿的话!就算是她这个做母亲的端早餐上去,他也不见得会开门。
一得到允许,杜玫儿飞也似的跑上楼。敲了敲胡绍宁的房门,那扇房门只迟疑一会儿,果然为她开启。
“唉,孩子给宠的……”胡常文见着杜玫儿隐去的身影,气恼的说着。
“亲爱的,你觉不觉得……玫儿跟绍宁很配啊?”胡夫人若有所思,嘴角噙了抹笑。
“他们两个……感觉上是很合。”他语带保留,“但是这说不准,毕竟一起长大,姊弟也会有这等默契。”
“我觉得绍宁没当玫儿是姊姊。”
“是啊,他当她是妹妹加佣人吧?”使来唤去的,什么都要玫儿做。
“不不!我不是说那个。”胡夫人媚眼一挑,“绍宁当她是个女孩,一个异性。”
胡常文有些咋舌,不禁惊讶的望着妻子,“妳是哪冒出来的想法?”
“绍宁是我儿子。”她微微一笑,“这是身为母亲的直觉。”
“直觉能准的话,我谈生意都用这个就好喽!”胡常文一笑置之。这种事能拿直觉来说拍板定夺的吗?
“哼!我可以跟你打赌,绍宁对玫儿绝对不是普通的姊弟感情!”胡夫人竟喜孜孜的笑着,“可以的话,我想帮他们办场婚礼。”
“噢!亲爱的,他们才十六岁!”严格说起来,绍宁才十五。
“父母同意就可以了啊!呵……不过我又不是说现在。”只是有机会的话,她真的希望玫儿做他们家的媳妇。
杜尹芝刚好经过,却假装没听见的疾步离开。
胡氏夫妻向来是乐天派,喜欢社交活动,凡事容易过度简单化;尤其是夫人,不但爱热闹,超爱起哄,常有一堆天马行空的想法。毕竟是夫妻,老爷通常不阻止,有时候还跟着一起闹。
她真希望,夫人刚刚的话只是随口说说,她的玫儿怎么可能配得上少爷?
胡常文面对婚事一说,也只是无奈的耸了耸肩。老婆常这样天外飞来一笔,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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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只有阳光普照、空气干净的日子,胡绍宁才有机会上学。
因为他不只有先天性的心脏病,还有严重的气喘,这两样加在一起,能活到十五岁也称得上是奇迹。
他坐在白色的奔驰里,看着司机缓缓驶进校园,身边的杜玫儿已经背好书包,随时准备下车的模样。
他们两个念同校,而这所“菁顶名校”是从小学到大学一应俱全的菁英培养专校,一个学期的学费三十万起跳,学生几乎来自企业家及政要的后代。
所以学校设置了一条长长的大道,直通豪华的教室大楼,在每一栋教室前,还不忘设计一个美轮美奂的喷水池,一来为了美观,二来为了方便家长的座车回转。
不过每一辆车一进入校园,速度更慢了,许多老师严重认为,那一座喷水池的慢速回转,简直就是为了炫耀名车用的。
胡绍宁的座车自然也不同凡响,区区高中生就搭乘它上学,算是过度奢侈,不过相较于一整校的名车,好像也不特别奢华。
杜玫儿背起两个书包,扳开车门。
“把书包给我。”胡绍宁唤住了她。
“嗯?我背就好了。”她眨了眨眼,一脸理所当然。
“我没有虚弱到需要妳帮我背书包好吗?”他蹙起了眉头。大家都把他当病痨鬼,连小事都不敢要他动手!
他承认自己先天体质差,有该死的气喘跟要命的心脏病,但不代表他的身子有差到连自己的书包都背不起。
“喔,好吧!”杜玫儿有些担心,但还是把书包递给了他。
下了车,秋初的太阳还是很炎热,一早就刺眼得很。
往校门口延伸至跟前的林荫大道,看到许多熟面孔正迎面而来,最夸张的,就数被一群男男女女包围着,宛若众星拱月般前来的男生了。
“绍宁,是梁至尊!”她指向了前方,“真是够了,每天上学都要这样吗?他干么不让车子开进来?”
“呵,他喜欢这样,享受被奉承的感觉。”站在阳光下的胡绍宁,脸色看起来益加苍白。
被女生包围着的男孩长得非常显眼,瘦长的身形,浓眉鹰眼再搭上镌刻般的鼻梁,永远上挑的自负薄唇,浑身散发着强烈的霸气;但在微笑中,还带有一点点王子的气质。
不过呢……杜玫儿偷偷瞄了一眼自个儿身边的男生。她觉得,论起王子气质,还是绍宁第一名!
因为他既斯文又俊雅,那种温柔的姿态,才是标准的王子!
所以呢,绍宁的亲卫队也不遑多让,虽然没有梁至尊来得多,但疯狂程度绝对不相上下。算算时间,那些人也差不多该出现了。
“至尊!”胡绍宁难得来上学,见到好友,莫不欣喜。
往前一看,梁至尊一时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真让他遇见久未碰面的好友。
“你怎么来上学?身体好了吗?”寒假时曾去看过他,那时的他脸色并不好。
“好多了,不然怎么能出门?”他轻轻一笑,附近一票女生几乎为之倾倒。
“太好了,我正嫌无聊,中午一起吃饭吧!”梁至尊大方的搂过他的肩头,转向杜玫儿,“倒霉鬼,我允许妳一起跟来。”
“谁要你的允许啊,哼!”她吐了吐舌,“我叫杜玫儿,亏你身为梁家大少,居然不会念我的名字。”
“倒霉鬼!”他刻意再叫她一次,“妳离绍宁远一点,一定是因为妳带塞,他才一直好不了。”
闻言,她为之一愣。
梁至尊只是闹着玩,可是杜玫儿却把这句话当真。她讨厌梁至尊一直叫她倒霉鬼也是这个原因,好像她真的带有衰运似的,致使绍宁的病时好时坏……
“至尊,你别这样!”胡绍宁赶紧上前,温柔的对着她笑开俊颜,“我的身体跟妳没关系,妳来我家之前,我还更惨呢!”
她没吭声,只是用力挤出一抹很丑的笑容。
因为这一年来,绍宁的病越来越严重!以前的出席次数还勉强在容许的范围,但是这半年来,他上学的日子几乎数得出来。
“好了,倒霉鬼,没时间让妳消沉了。”梁至尊拍了拍她的头,“我负责护送妳家少爷去教室;妳呢,负责处理那一票吧!”
那一票?杜玫儿定神一瞧,只见一堆女孩子欣喜若狂般的朝着他冲过来。谁教绍宁不常上学,好不容易来了,她们怎么会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呢?
“绍宁,你身体好点了吗?有没有收到我送去的花?”某个女孩大喊着。
有,有收到,但是她把花丢了。这女生不知道绍宁会过敏吗?
“绍宁,早知道你今天会来,我就请厨师帮你准备补品了。”另一个女生拍马屁的说道。
不需要,绍宁的餐点是她负责监督的。杜玫儿骄傲的鼻子向上扬。
一群如狼似虎的女生围了上来,不过她熟能生巧的两手一挡,硬把她们挡了下来。真搞不懂,能进这所学校上学的也都是有钱人的子女,有必要为了攀上胡家这么努力吗?
梁至尊那边更夸张,因为他是“奇梁财团”的独生子加上命定继承人,连男生都拚命的巴结他,所以他的亲卫队是包含男女的庞大集团。
相较于体弱多病的胡绍宁,许多女生想要成为他的女朋友,想巴结他的男生就少得多,因为他们总觉得依照他的身体状况,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个问题。
“妳们不要靠近绍宁!妳身上喷那么多香水,他会过敏!”杜玫儿不客气的指着某个女生,“而且我说过很多次了,绍宁对妳们没兴趣。”
“奇怪,我们都没跟他好好聊聊,妳怎么知道他对我们没兴趣?”众千金们老早看她不顺眼了,明明只是一个下人,却总是跟在胡绍宁身边。“妳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妳恶质的心思。”
“就是!一个佣人念我们这种学校已经很夸张了,竟然还一天到晚黏着绍宁不放!”另一个女生嫌恶般的瞪着她,“我一想到跟妳这种下人同校,就浑身都不舒服!”
杜玫儿早听惯了这些恶毒言语。
是,她是个被收留的佣人,只不过是管家的女儿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能念这种一学期三十万的菁英学校,更别说这是所为了培育未来接班人所设立的学校,像她这种只要学打扫跟煮饭就好的下人,来念这种学校,简直是瞧不起他们这些“肩负重任”的人。
听是听腻了,但不代表她不在意她们说的每一字每一句。
但是,她还是得佯装无所谓。
“那妳可以转学啊。”杜玫儿瞇眼对着那女生灿烂一笑。
那女生的就甩她一巴掌。
那耳刮子来得又狠又急,她完全来不及反应,就感到一阵灼痛自脸颊传来,响亮的巴掌声刺耳的回荡在耳边。
“小慈……”其它的女孩也吓了一跳。
“妳胆敢这样跟我说话?”李晏慈简直忍无可忍。一个下人敢这样造次?“妳才是该滚的人,妳敢叫我转学?”
生气的杜玫儿才正眼瞧她,另一边的脸颊又挨了一巴掌。
“好耶!再打!小慈,打死她!”
“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什么身分的人,凭什么出现在这里?”
“对啊,让她帮绍宁洗脚端茶还勉强可以接受,竟然穿着菁顶的制服来上学,哼!真不知道胡家的人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要做慈善事业可以对外做,还可以挣点好名声;对自家的佣人做,只怕人家没大没小,忘记自己是谁!”
两旁全是加油声,女生们围着,每个人都希望她被教训。
好痛!杜玫儿两边脸颊都好麻,摀住脸颊,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千金们。她不能还手,她们说的对,就算穿着菁顶的制服,她依旧只是一个管家的女儿,只是个佣人,不管是对绍宁或对她们,论身分她永远都不可以还手。
“给我道歉!”李晏慈厉声尖叫,“给我跪下来道歉!”
再扬起手,她非得把这张漂亮的脸给打烂不可!”够了吧?”
有个嗓音柔软但语调冷硬的男生声音,从人群里传来。
女生们纷纷回头,看见是胡绍宁,立刻让开一条路。
李晏慈的手差两公分就要赏给杜玫儿第三下,见着胡绍宁,也停了下来。
他没再吭声,径自走到杜玫儿身边,迅速的检视她发红的双颊,然后才看向李晏慈。
“我在帮你教训这个不知分寸的下人。”不知大难临头的她,还骄傲的抬高下巴。
“妳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帮我做什么?”胡绍宁意外地说出重话,但声音还是那样轻柔,冷冷的眼神盯着她说:“对付杜玫儿,就是对付我。”
“什么?!”李晏慈一时气结,扭曲着美丽的容颜为自己辩驳,她不觉得自己有错。“绍宁,你这样宠她,她会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她只是个佣人,还以为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她——”
“谁说她是佣人的?”胡绍宁打断她自以为是的话语。
然后当众执起了杜玫儿的手,紧紧扣住。
“杜玫儿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女性,以后谁找她麻烦,就是找我胡家麻烦!”他扬声宣布,不自觉加重了手上的力量,代表他的决心。
杜玫儿被辱骂时没哭,被打时没哭,因为她根本不想哭。
可是在胡绍宁一说完那句话时,她的眼泪瞬间溃堤。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委屈、脸颊好痛,还有……
为什么绍宁要说那种话?他不知道这样会让她有错误的期待吗?